第1章 喜欢就去追

洛城多雨,牛毛般的雨在空中飘过,淡的像是起了一层雾。空气都是湿漉漉的,赶走了夏天最后的热度。

林语笙侧头看着车窗,左手无意识地捏着裙角的一颗碎钻,细小的棱角硌得她指尖微疼,她才稍微回神。

耳畔似乎还回荡着刚才的争吵。

“今天叫你回来,不是和你商量,是通知。”

“女孩子迟早要嫁人,裴家和我们门当户对,再合适不过。”

“你有什么不满意的?”

你有什么不满意的,林语笙自嘲一笑。

包里的手机忽然响起来,她好像没听见,任由它响完一段自己挂断,不过几十秒,又响。

出租车司机提醒道:“小姐,您好像有电话。”

他第一次拉这样的客人,在悦溪门口接的人,悦溪是洛城有名的酒店,能在这里消费的人非富即贵,估计这小姑娘身上的裙子,都能抵自己一辆车。

林语笙被他提醒了,这才把手机拿出来,原本想关机,看见备注名字是唐翊,手指一顿,划了一下,接听。

“你可算是接电话了,你现在人在哪儿?”

“出租车上。”林语笙说话的时候,刚才脸上那抹失望的表情已经消失,她取出镜子,就着不怎么亮的光,看了看自己脸上的妆容。

“我是问你准备去哪儿。算了,你找个地儿下车,我车在保养,马上弄好,我过去接你。”

唐翊是她发小,俩人从小一起长大,关系很好。

很好,妆还是很精致,林语笙啪地一下合上镜子,回道:“别了,怪麻烦的,你把店的地址发我,我现在过去找你。”

暮色降临,细雨渐停,街道上灯光逐渐亮起,出租车转了个方向,疾驰而去。

唐翊才刚接手公司事务没多久,唐父奖励他一辆布加迪,把他宝贝得不得了,隔三差五就要保养,生怕哪里出了问题。

林语笙下车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地上湿了个地皮,空气都十分清新。

临近下班的点,店门口还站着两个门童。

林语笙踩着高跟鞋进去,扑面而来的冷气冻得她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原本就是夏末秋初,这一场雨更是让温度降了好几度。

店里客人不多,有些安静,林语笙的高跟鞋踩着地面,发出轻微的声响,她目光四下看着寻找唐翊,视线略过某处,又转了回去。

一个男人正弯着腰在修车,对方身上穿着深蓝色的工装,裤子上和衣袖上沾了黑色的机油,正在熟练地拆卸螺丝,他嘴里叼着烟,由于角度问题,林语笙看不见他的正脸,只看到了半张线条冷硬的下颌,很漂亮的弧度。

好看。

林语笙见过的人不少,长相上乘的人不在少数,但是眼前这个人,还是让她惊艳了一把。

都说人靠衣装,可这个人就是能把廉价工装穿出模特的感觉,即便是只看到一点点脸,也知道对方长得必定不错。

“林语笙!”唐翊的声音把她喊得回了魂,她只得收了目光,所以,她也没看到,那个男人在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抬起眼睛,看了她一眼。

唐翊一脸气急败坏的表情:“不是说了到了给我打电话吗?你怎么又跟你爸吵架了。”

“吵架还需要理由吗?”林语笙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他想让我和裴家的人结婚。”

唐翊眉毛一皱:“你怎么想的?”

“还能怎么想,当然不同意。”林语笙眼尾一挑:“我结婚不结婚还能让他安排了,怎么着,也得先风流快活一把。不然我这二十一年过得多亏啊。”

“你找谁风流快活,女孩子家家的,说话注意点。”唐翊习惯性地纠正林语笙,明明连男人的手都没牵过,说话的时候却总一副自己很有经验的样子。

“有喜欢的人了?”他继续问。

“嗯,刚看上一个。”林语笙眼里浮过刚才那惊鸿一瞥,嘴角微微勾起。

话说得好像自己刚才看上一件衣服那么简单。

“他也喜欢你?”唐翊勾着头看她,不怎么看好这件事的样子。

“他不喜欢我我就让他喜欢啊。”林语笙看了他一眼:“喜欢一个人就去追,就你这情商,难怪单身这么多年。”

她挥挥手:“去照顾你的车吧,我要去忙正事了。一会儿见。”

说完转身离开,像只骄傲的黑天鹅,唐翊的视线落在她身上久久没动,直到人看不见了,这才叹了口气,收回目光。

林语笙去了洗手间,她今天见林家人,为了不输气势,刻意打扮过,衣服鞋子妆容,都是用来壮气场的。

她五官生的精致,完全遗传了她妈妈的优点,怎么看都是好看的,镜子里的人明眸皓齿,她很满意,这才施施然出了洗手间。

她回到刚才那个地方的时候,那个男人还在那辆车旁边,他嘴里依旧噙着烟,按时间算,估计是又点燃了一根新的。

林语笙踩着高跟鞋走过去,脚上的细钻被光一照,亮的晃眼。

“你好。”林语笙倚着车门,低头看这个男人:“有点关于跑车的问题想问你呢,方便吗?”

“林小姐,”有个人看见这边动静忙过来招待:“这位不是……”

“小哥哥,别这么高冷呀。”林语笙忽略掉来人说的话,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男人嘴里的烟,可能是因为忙得没手拿烟,那根烟上面有一小节烟灰。

她手一痒,稍微俯身,捏住那根烟,轻轻一拿,烟从对方嘴里到了她手里。

男人终于舍得把目光从车的部件上挪到她身上。

合体的裙子把她的身材衬托得玲珑有致,她的皮肤很白,捏着烟的手指白皙修长,一张脸精致漂亮,眼里带着笑,分外勾人。

他缓缓起身,林语笙逐渐由俯视变为平视,接着是稍微的仰视,她这才发现,原来男人这么高。

她身高一米六五,不算低。此刻穿着高跟鞋,也依然比对方矮了许多。

她也终于看到了他整张脸,她心里一动,总觉得像是在哪里见过。

那双眼睛里写满了疏离,看她的时候有些懒散,视线落她脸上一秒就挪开了,他薄唇微启,下巴朝着烟的方向,微微挑了一下,对着她说出了第一个字:“烟。”

声音有些沙哑,像是磨过砂纸,又莫名有质感。

林语笙觉得自己的心似乎漏跳一瞬,这男人,可比她见过的任何公子哥都有意思,劲儿劲儿的。

她努力保持着表情不崩,心里虽然乱了,脸上却是一副尽在掌握的样子,她抬起手,把烟又递回对方唇边。

男人启唇噙住烟,吸了一口,喉结微动,回了林语笙三个字:“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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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宋哥哥,我害怕。”

“跳下来,我接着你。”

文案一:

林寻安和宋屿时三岁相识,幼儿园一起读到大学。

林寻安有事叫宋哥,无事喊宋狗。期末考试复习高数,在微信上给宋屿时发消息:“宋哥哥,高数题真的很难做,帮帮我吧,我在三号教学楼106空教室等你哟。”

十分钟后。

宋屿时:“求我,我就考虑一下。”

林寻安咬牙切齿地盯着屏幕,能屈能伸:“求求你啦。咱们俩智商加起来有350,区区高数肯定没问题。”

宋屿时:“别。我智商可没有360。”

林寻安:???

他是在说她智商是负数吧,他是这个意思吧?

一旁的室友见她盯着手机,说道:“又给屿神发消息呢?你俩不在一起真是可惜了。”

刚被打击过的林寻安指着窗户:“我林寻安,就是死,从这里跳下去,也不会跟他在一起。”

话音刚落,身后就传来凉凉的声音:“是吗?”

她心里一突,转身就看到宋屿时在她身后几步处,垂着眼看她:“跳一个我看看。”

文案二:

宋屿时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喜欢上林寻安的,天底下好女孩儿多得是,可是林寻安只有一个。

路灯照出斑驳树影,下晚课的同学抱着书走过。林寻安躲在宋屿时身前,眼前的身躯把她遮挡得严实,她声音少见地不那么理直气壮:“我上次说那句话的时候,是在一楼。”

宋屿时感受着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声,面不改色,回道:“嗯。”

“一楼的窗,小学三年级我们就跳过了,所以……”

“所以,你能和我在一起吗?”

【小学到高中,林寻安的书是宋屿时搬的,听不懂的题是他帮着讲的。她的童年,她的青春,宋屿时从头至尾都参与,一切和林寻安有关的事情好像都带着宋屿时的名字。】

*青梅竹马小甜文

*双向暗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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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喜欢就去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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