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红配绿不好看,”就连林珠也这样说,“你穿这身旗袍很好看,要是戴个绿色的耳坠,会更好看。”
唐歌有些不好意思,其实自打这部剧开拍以来,她不仅穿过绿色旗袍,还穿过粉色旗袍、白色旗袍、深蓝旗袍……
不知为何,只有这身绿色旗袍一直被他们撞见。
被这么夸,无论是谁都遭不住。
她再度羞红了脸:“我穿绿色也没有那么好看。”
苏长安又说:“你皮肤白,这个颜色衬你。”
完全和记忆中一模一样的话术,一字不差。
唐歌有些慌了神,眸子里的惊恐藏都藏不住,心里惴惴不安,这话是巧合,还是二哥已经恢复记忆了?
苏长安将她的表情看的很清楚,心里暗暗确定了一件事,唐歌就是记忆中穿绿色旗袍的女人。
他们之间绝对有过一段恋爱关系。
他非常确信。
谈话间,谁都没注意到,林珠悄悄将手上的玉镯取了下来,然后牵起了唐歌的手,要给她戴上:“这个镯子成色很好,适合年轻小姑娘戴,我就送给你吧。”
“不行奶奶,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收……”唐歌连忙拒绝。
“这样的镯子,奶奶还有很多呢!”林珠也很固执,死命往她手上套:“奶奶不缺,你先收着这个。”
林珠虽然瘦弱,这次却用了很大的力气,唐歌的手腕都被拽出一片红。
惹得小姑娘频频叫苦:“奶奶,我手疼……”
“奶奶!”苏长安看见她手腕上的红痕,也有些心疼:“你不能硬戴。”
他曾看过金店的销售员,都是先拿洗洁精润滑一下,才往手上戴的,这样硬戴肯定会很疼的。
“好了,戴上了。”
一番争执下,玉镯还是顺利套上了唐歌的手腕,林珠露出一个得逞的笑,跟个小孩子似的。
苏长安无语扶额,奶奶都多大年纪了,怎么还做这种三岁小孩的事情?
唐歌吃痛地抚摸手腕,红通通的一片,苏奶奶为什么非要给她这个手镯?
林珠高兴极了:“唐歌,我是真喜欢你,这个玉镯就当报答你救我的恩情了,别再拒绝奶奶了。”
话已说到这个份上,人家又是要回报救命恩人的恩情,唐歌只能佯装收了下来。
林珠铁了心要给她,她也不能强行拒绝,把场面弄僵了,等会找点肥皂或者洗洁精,拿点润滑的东西摘下来,改天再还给苏长安吧。
手上的玉镯种水上乘,墨绿的光泽绿到人心里去,和那副祖母绿耳坠好像是同一款,一看就价值不菲,可她已经变卖了那副祖母绿耳坠,不能再对不起他一次。
陷入过往回忆,唐歌愣了很久,就连江仲清过来都没注意到。
还是苏长安拍拍她的背:“唐歌,你想啥呢?仲清过来找你对戏了。”
江仲清:“唐歌,晚上咱们有一场大夜戏,我在表演的天赋不如你,要不你再和我对一遍戏吧?”
“好呀。”她一口答应下来,又抬头看了看苏长安。
他脸上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情绪,完全是公事公办的口吻:“快去吧,拍戏要紧。”
唐歌这才拉着江仲清离开了,两人站在院里的槐树下,对着剧本对台词,背着台词还会相视一笑。
远远看去,男才女貌,真想一对天作地和的璧人。
只是,这一幕深深刺痛了某个男人的双眼。
“吃醋了?”林珠将孙子的反应看在心里:“怎么这样子盯着人家看?”
苏长安收回视线:“奶奶,你为什么非要给唐歌那个手镯呢?你这样逼着她收下,会不会太强人所难了?”
林珠:“我是看我孙子喜欢她,我才送她的。”
被识破小心思的某男很不开心:“奶奶!”
“怎么?”林珠一点情面都不给他留:“难道你不喜欢人家?在医院的时候,你眼睛都快盯着人家脸上去了!”
苏长安气呼呼往外走:“奶奶,我还是送你回家吧,省得你总在这给我添乱。”
以后再也不会让老太太来剧组了!
“我哪里添乱了?”他腿长,林珠只好迈着小碎步追上来:“我这是在帮你呢!”
“傻小子,你追女孩子就得主动点,否则就是别人家的儿媳妇了。”
苏长安听得面红耳赤,等出去后才连珠炮反驳:“我喜欢人家,人家又不喜欢我!再说八字还没一撇呢,你就急着送镯子!”
林珠停下脚步,笑嘻嘻看着他:“说起来,这个镯子还是咱们的传家宝呢,只能传给儿媳妇的——”
说到这她停顿一秒,小心翼翼观察孙子的脸色:“如果你不能把唐歌带回家,别忘了把镯子要回来。”
“奶奶!”苏长安彻底破防了,没想到奶奶竟然留了这一手,气得哇哇大喊:“已经送出去的东西,你让我怎么要回来!”
“谁好意思开口啊!!”
唐奶奶精明机灵的眼珠子转了转:“这还不好办,那你就把人娶回家呗!这样镯子不就自动回来了?”
“奶奶!”
……
晚上十点,苏长安终于回到家里,陪着奶奶折腾一整天,他已经精疲力竭,头一沾枕头就睡了过去。
不知睡了多久,寂静的房间突然响起突兀的手机铃声,惹恼了睡梦中的人。
他将头蒙进被子里面,不予理会。
可电话那端像是非常有耐心,仿佛他不接,就能一遍遍打来似的。
忍无可忍的苏长安一脚踢开被子,晕晕乎乎拿起了床头柜正在充电的手机:“喂?”
“这边是北城警局郊区分局,请问你是苏长安吗?”
他的瞌睡一下子就被赶跑了:“是我。”
大脑瞬间恢复清醒。
“请问你方便来郊区一趟吗?你家被盗了,我们已经将小偷抓到了,需要你来清点一下丢失的物品。”
苏长安摸不清头脑:“你是说,我在郊区的家?”
不是,他什么时候在郊区买过房子?他拍了拍后脑勺,怎么都想不起来了。
可警察叔叔报上了详细地址,具体到门牌号,还把他的年龄都说出来了:“错不了,户主就是你的名字。”
苏长安匆匆套上衣服,一路赶来郊区,在庄严肃穆的警局做完了笔录。
警察叔叔对他解释:“这伙盗窃贼是多地流窜作案,专门盗窃长期无人居住的家庭,我们已经密切关注很久了,今晚等他们去你家盗窃时候,才一网打尽的。”
说完,警察叔叔指向桌上的物品:“你先清点一下,看看还少了什么东西?”
即使已经明白了事情的原委,苏长安还是云里雾里:“可是,我想不起来什么时候在郊区买过房子了。”
警察叔叔双眼瞪大,震惊不已,这是什么新型的凡尔赛,这就是你们有钱人的炫耀方式吗?
居然连自己什么时候买了一套四合院都不知道?
得多有钱,忘性才能这么大?
天蒙蒙亮时,苏长安抱着一堆被盗窃归还的物品,驱车赶到了自己郊外的家。
这是一处坐落在郊区的四合院,白墙黑瓦雕花红木门,典雅大气。环境幽静不说,附近都是来养老的退休人士,人群素质偏高。
大门已经被撬开,他轻轻一推就开了。
院里铺了石板砖,不过只铺了一半,另一半没有被铺的地方,长满了杂草。
他猜测:屋主人应该遇到了其他事情,才没有及时装修完的。
走进主屋时,他鬼使神差摁了门后的灯,灯亮起的那一刻,他微微愣了愣神,自己怎么会知道灯的开关在哪的?
这种下意识的小动作,仿佛他在这生活过似的。
不同于外面,屋里大体都装修完了,是暖色系的风格,就连床头柜也是小桔灯,柔柔的,让人一看就觉得很温暖。
不同于他家里黑白色的北欧风格,虽然高级,但是冷冰冰没有温度。
他沿着屋子走了一整圈,发现只要是有床的地方,都设置成了双人床,一看就是准备两个人一起住的。
他刚走进主卧,便被墙上一副巨大的摄影作品惊到了。
不知是谁拍下了他的侧脸,镜头光线、构图、人物线条都非常和谐,非常有镜头美感。
尤其镜头还重点拍了他眼尾的小痣,灰色的,很浅。
看到这张相片,他才确定:“这里,难道真是我买的房子?”
可是,好端端的,他干嘛要在郊区购置一套房产呢?
他焦急地在房间里跑来跑去,来回翻找,甚至因为太激动脚步一滑,差点摔倒在地。
最后,苏长安在主卧找到很多照片,满满一柜子,都是他和唐歌曾经的合照,背景大多是校园时期的,不仅有并排坐在一起的双人照,还有端庄或者搞怪的合照、出去游玩的合照……
从拍照的角度和高度来看,摄影师应该都是他。
他还在柜子里翻到几个昂贵的摄像机,好像有人用了很久的,摄像头都留下了岁月的痕迹,有些旧了。
旧物件令他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上手摆弄了几下,发现自己对镜头的把控和转动都十分熟悉,仿佛本来就是他的武器,可他怎么都想不起来了。
苏长安心跳咚咚加快,仿佛全身的血液轰隆隆涌上大脑,直接瘫坐在地上,之前在家里一张都没找到,原来都在这放着呢。
“所以,这栋房子里还可以找到更多的线索?”他灵光一现。
他像发疯一般,又在主卧巡视半天,拉开所有的抽屉和柜子,把里面的东西挨个翻了一遍,最后在枕头底下摸到一叠厚厚的信封。
苏长安随意取出一封,简单扫了两眼,直接瞳孔地震,愣在了原地。
“这间四合院是我买给唐歌的!”
目前还在外地出差,突然想起今天是我签约网站满一个月的日子,必须发一篇存稿庆祝一下。
感谢能看到这里的读者,希望明年一周年的纪念日,你们也在看我的小说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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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给唐歌买四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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