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瓶,虽然薄膜撕开了,但没用过。”我把两盒赫恩护肤品递给他。
“你自己怎么不用?”他接过,脸上是熟悉的真挚的笑容。
“我还有。”
我原本应该说“东西太多,带走麻烦”,可是他一问,我便不知如何接话,只想快速逃离对话,于是,每一次,都让我觉得,没发挥好。
说完,便转身离开。
“谢谢。”他诚恳说道,边说边从门内走出,似乎要送我。
我头也没回、只零星冒出几个字:“没…事。”
就在刚刚,他回宿舍前,我看见他提着什么东西,往女生宿舍走去。原本好奇,想跟去瞧瞧,又想着还是算了,万一被“抓包”,太羞耻了。
中午,休息室内,他朝阿伟问道:“要我给你带饭吗?”
“不用了,谢谢。”
轩昂原本出去了,然后又回来,朝我笑道:“我跟她去食堂吃饭,你要一起去吗?”
“我不去了。”我笑着摇摇头。
他怕我多心。
等他走后,阿伟自言自语道:“他为什么帮我带饭,而叫你一起去吃饭?因为他知道我懒,不想动。”
跟阿伟交谈间,得知等待三年的六号线开通了,我们便说要坐一坐,明明学校门前有个站口,偏偏绕了一公里去步步高。一到,才发现下午两点开始运营。这不,又折回去,打算去“卤个锤子”。一路上,阿伟都在念叨“还有多久到”、“这就是你说的两百米”、“早知道就不跟你出来了”。路上,我笑道:“不会待会儿到了卤个锤子,结果关门了吧?”
一到那,人家今天不营业。惹得阿伟直呼“我真想打你”。最后,便在“巧粉匠”吃碗粉,回去了。
有时想想,挺不可思议的。我喜欢轩昂,偏偏跟轩昂没有共同爱好。跟阿伟聊天自在,从书籍到生活,万物皆可聊,可是我不喜欢他,只把他当好朋友。
我喜欢的人,偏偏只喜欢女生。喜欢我的人,不是女生,就是跟我一样,多年未护肤留下来的荒凉土地的男生。可我对皮肤干净、穿着整洁的人更有好感。
我曾经以为,我喜欢的一定是博学的人。不管是进一寸有进一寸的欢喜,还是“朝闻道,夕死可矣”。谁知遇上轩昂,他不通今博古,就连平时跟他聊到书里内容,他也提不起兴致(或许只是对我说的那部分不感兴趣吧),我怎么会喜欢他?
也许是他“言必信、行必果”的靠谱。
也许是每一次你在电脑旁他都会凑过来瞧瞧你在干嘛,跟你搭几句话,或给你一根旺旺碎冰冰?又或者是他躺在折叠床上玩游戏时,你走过去,他便顺着往你怀边靠的依赖?
也许是他每天早晨虽不因我而生、却如春风般的笑容?又或许是他身上独有的香气?又或者是他拉着两根腰绳向前的不羁?
或许是他组会上成熟庄重的、是师兄该有模样的提问。又或许是跟老师吃饭时,他敬老师酒时的关怀,“少喝点儿”。
或许我喜欢的是他说干就干的执行力,又或者钦佩他只复习几周便考过了执医。
或许我爱的是他的真诚,在他没官宣前,那他手机时,从不掩饰隐藏。
也许是因为他给雪儿的每一条动态都第一个点赞,又或者我喜欢他跟我一样发些让人莫名其妙的文艺动态。
也许是跟他在一起做的水晶胶,又或者是交换了颜色的白鞋,也许是他尝试着美食的新口味,又或者他从不计较于价格。也许他送的领带,又或者他切的西瓜。也许是看显微镜时留在旁边的他的脸,也许是他令人误会的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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