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十一月 下

然而,来到瑞典后,一切都变样了。我并不是说瑞典如何遭乱,而是因为,我离开了我的玻璃花房,我来到了真正的社会中,我成为这丑恶世界的一员,我与这份丑恶共呼吸,共享一片空间。

这让我感到恶心,尽管我内心依旧认为这世界是美好的。

我亲眼见过几个这般的老男人,不幸的是,都是留学中的中国人,或者是中国到瑞典的交流学者。

他们大多四十出头,在国内有妻子,有孩子,有很好的声誉,享受很高的社会地位——他们身上背负了太多道德的枷锁。于是,到了瑞典,离乡背井,全然卸去了道德,便原形毕露了。他们耐不住寂寞,找各种各样的年轻女孩子,拿着国家给教授的补贴——似乎是每个月1万二,负担起年轻女孩的衣食住行,俨然在这片陌生国度建立起了新的家庭。

这种人,我真是不愿意多费笔墨。

跟梅姐告别后,我要去学生公寓找当地华人学生联合会的会长王玥,一起商量着给明光开个告别派对,我主张来个中西合璧式的,尽管明光生性孤僻,认识的外国人并不多,但我还是希望能隆重地郑重地送她离开。当然,如果用不着开这派对是最好。

已经晚上九点,我独自一人在树林里走着,林间每隔五十米有橘灯一盏,让人心中暖意满浸。我心中想着告别派对筹划的事情,心不在焉地踏在厚厚的雪中,走路一歪一斜的。

我正走上一段秋季是土坡的路上,走两步滑一步地慢慢爬坡。

“嘿!”

突然肩上吃痛,我重心一失,砰地一声摔在路边的厚雪堆里。

“谁呀!”本能的反应是中文,我两手撑地以防脸埋进冰凉雪中。

“没事吧?见你一个人心事重重,本来想吓吓你……”

“不是本来,你已经吓住我了!”

我狼狈地爬起来,拍着羽绒服上的雪,糟糕,脚底一凉,只见两大团雪顺着鞋帮滑进鞋里,我尖叫一声,看见阿Ken搓着双手站在我身后的雪堆里,他穿着一双黑色的男式高筒靴子。

“你怎么在这?”他问。

“我还想问这么晚,你怎么会在这出没?”

他被我的口气吓了一跳,原先我对他的口气永远是友好而礼貌的,然而,他今晚惹到了我,便得不到太多客气友善了。

他的嘴往上翘了翘,说:“我又不是什么野兽……”

“什么?”我莫名其妙地问。

“你在这干嘛?”

“去学生公寓找人。”

“找谁?干嘛?”他有些警觉,似乎又有些期待。

“找社团主席王玥,”我边说边走,毕竟脚底湿润的感觉实在不好,我还是赶紧去王玥家烤一烤我的鞋子吧,“明光要走了,我想给她办个隆重的告别派对。”

“她真的要走了?”阿Ken既吃惊又感到惋惜。

“那能有什么办法,移民局不给签证延期,只好等回到国内再想办法了。”

阿Ken叹一声气,我们一前一后一浅一深地踏雪而行,并没有再说话。穿过森林后,走进一个社区,穿过这个社区便是学生公寓群。

阿Ken突然说:“你抬头看看。”

“干嘛?”我有些生气,脚底是雪水的人唯一想的就是赶路,“你知不知道我现在脚底下流淌着溪流呀……”

“抬头看一眼嘛,就一眼。”

我拗不过他,匆匆抬一下头,瞥过夜空,复又低下头,然而,很快,我又抬起头,并且兴奋地叫出声,“好美的星星。”

“你看过梵高的那幅画吗?”

“你是说《星空》?”

阿Ken点点头,不再说话。

我们两个并肩站在社区的小道上,齐齐地抬头望着满天的星辰,望着这冬夜最美丽的星空,有凌风拂面,有寒气逼面,然而,我们就这般静静地站着,欣赏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说起来,我跟阿Ken还是有蛮多共同点的,比如说,热爱自然景致,比如说喜欢看书,探讨有关生命意义的话题,喜欢喝酒放冰不放柠檬,喜欢吃烤洋葱圈……这也是我常常说要带他去看我的那片海——我那藏在树林深处的小木屋的原因。

脚底的雪水将我拉回现实,我一边跺着脚一边埋怨他,“都是你,我的脚都要冻僵了。”

他没有说话,却紧紧跟上我的脚步。

“我的脚要是生了冻疮,你可是要赔钱的。”

“行了,”他说,“我会负责。”

“说得真轻巧……”我小声嘟囔着,同时加快了步伐。风愈来愈大,也愈来愈冰了,说话的时候我竟然听见了嗓子的颤抖声。

阿Ken没有说话,而是快步追上我,同我并肩走着。

等走到阿Ken公寓楼前时,我正欲跟他分手,他却在楼前停下脚,说:“先去烤烤你的鞋吧。”

他见我没动,又说:“到王玥那里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你的脚不是冻僵了吗?”

“那好吧。”我的脚早就在抗议了。

他开了公寓门,我尾随他进入房间。啊,有暖气真是幸福。

我脱掉鞋,赤着脚踩在木地板上的同时,我知道,我的袜子底也已经被雪水浸透。阿Ken脱了外套,露出一件深蓝色的毛衣,内衬了一件黑白条纹的衬衣,看起来很舒服。他拿了一块长布包在暖气片上,示意我把鞋子放上去。

“给你拖鞋。”他从脚上褪下拖鞋,踢到我旁边。

“那你穿什么?”我问。

“把你那湿哒哒的袜子脱了再穿。”他顾左右而言他。

“哼,这湿哒哒的袜子还不是拜你所赐。”

他去衣橱里翻了翻,找出一双白色的棉袜子,递给我,道:“这双我只穿过一次,你凑合着穿吧。”

“你有脚气没有?”我有些嫌恶地瞧着那双只穿过一次的白袜子,眨眼间,小白已经飘到了我眼前,并且伴随着香皂味。

“对了,你上中级瑞典语课了吗?”我问。

“没有。”

“为什么?”

“你不是也没上嘛。”

“我是因为天气太冷了,懒惰了;你为什么?”

“没有时间,我的专业课都已经焦头烂额了。”他揉着眉头道。

“你还有焦头烂额的时候,整月整月地旅游,有谁比你潇洒。”

“所以,才能说有谁比我困境?”他说得倒可怜巴巴的,可惜,这种人,不把时间计划好的这种人,我不会同情。

十五分钟后,我实在不愿跟他畅聊下去,毕竟现在已经超过九点半,我还要去五百米外的王玥家筹划派对,从王玥家再回到十五公里外的位于市区的阁楼。然而,鞋子并不会体恤人心,尽管暖气片很给力,鞋子却不温不热的,我又不能借阿Ken的鞋,根本穿不上嘛。

又过了十五分钟,九点一刻,我站起来去暖气片上拿下棉鞋,跟阿Ken告别,他把我送到楼下,临走前,我听见他说:“你就没有一双防水的高筒棉鞋吗,冬天刚开始呀。”

我摇摇头,到了王玥家,继续烤我这双只有300kr的棉鞋,要知道,瑞典的棉鞋均价是2000kr,我这双真算是破烂中的顶尖了。

“我想办个外国形式的派对,只提供薯片和音乐,每个人自由带酒,再买一面瑞典国旗供送行的人签名留言,然后……然后找个比较大的场地,喝醉了大家可以唱歌跳舞,你觉得如何?”我问王玥。

“我本来是想办个纯正的中国派对呢。”

“我觉得中国风还是留在过年的时候吧,为了一解大家的思乡之情,肯定举办的一派中国气息呢,况且,我设身处地地想了想,如果现在我要走了,肯定是希望有个瑞典式的派对的,毕竟咱们来到瑞典了嘛,出国一趟也不是多容易。”

我终于把王玥说服了,他负责找场地,通知我们圈子的朋友,包括外国朋友。

我们订在十二月十号晚上七点到第二天凌晨举办派对。我负责买零食和瑞典国旗,我还负责偷偷地把明光骗过来。

因为,这是一个惊喜派对!

回家的路上,公交车上已经罕有人,有人上车,有人下车,快到市区的时候,只有连我在内的三个人。

我用手肘撑着头,竟然在羡慕明光,“当我离开瑞典的时候,有人愿意跑前跑后为我准备惊喜派对的话,我一定会感到很幸福的。”

我回到家的时候,明光已经睡下了,已经过了十二点。她只知道我去某个她不认识的人的家里做客包饺子,或许是因为孤独,或许是因为伤心,总之,她很早地睡下了。

餐桌上还有个盘子,盘子里是两个藏红花面包,并附有纸条:今天刚学做的面包,鉴定一下吧,阿斯。

睡前,竟然收到了艾瑞克的短信:“我这里十二月就没人住了,还有两间,2100kr每月,一切全包,如果你愿意可以搬过来。”

至此,我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

我在瑞典三个月,最大的感触是,身在异国他乡,居无定所真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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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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