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有个王国。王国的王后怀孕,生下了一个女儿。孩子一出生,皮肤比雪还白——惨白惨白,嘴唇比血还红——血红血红,眼睛一睁开,黑得像两个乌木,仿佛把所有光都吸了进去,一丁点也透出不来。她一出生就会笑,一张嘴露出两颗尖尖的獠牙。王后只看了她一眼,吓得白眼一翻晕了过去,大病一场。
公主一天天长大,一天比一天更美貌,却也一天比一天更吓人。没有人敢直视她的眼睛。她每年过生日都要生吸一百只活鸡的鲜血,人们怕得要死,在背后偷偷叫她“百血公主”。王后也不喜欢她,更不想见她,每天都躲着她走。公主总觉得自己的母亲就像是已经死了。
转眼公主十五岁生日到了,王后已经不能再忽视她的存在,必须考虑她的婚姻大事。于是王后打算在野外给她办一个生日派对,看哪个王子倒霉,赶紧把她娶走,自己这辈子都不用再见她了。
谁知宴会中途竟然闯入了一只野猪。所有宾客都吓跑了,只有百血公主岿然不动,待野猪跑到近前,她一把抓住野猪左右两颗大獠牙,双臂一使劲,活活把猪撕成了两半。公主兴奋地看着血从猪身体里喷出来,坐下美美享用了一顿野猪血餐。
王后、客人们躲得远远看着,吓得半死。等公主站起身想回家,侍卫们一拥而上用长矛指着她,逼她离开王国,并发誓永远不再回来。
回到王宫后,王后今天发生这些惊心动魄的事全部告诉国王。国王非常生气,他觉得王后根本是妇人之仁,这么可怕的公主根本就不应该留她活命,应该把她抓回来处死。
可公主已经跑了,该去哪儿找她呢?国王于是搬出了自己的宝物:只会讲实话的魔镜。他对着镜子发问:“魔镜啊魔镜,我的女儿现在在哪里呢?”
魔镜回答:“尊敬的国王,请问您所说的女儿,是贝尔夫人生的、玛丽妇人生的、伊莎夫人生的,还是罗珊娜夫人生的呢?”
王后转头望着国王。
国王一头冷汗,可他根本不记得公主叫什么名字,只得说:“是、是最古怪的那位——”
魔镜回答:“请问您问的最古怪的女儿,是和狼人生的那位半狼人女儿、还是和地精生的——”
国王急忙打它:“当然是我最美丽的那位公主啦!”
王后一脸嫌弃加鄙夷望着国王。
魔镜回答:“哦您问的是您最美丽的公主,那是‘百血公主’,现在正在森林里呢。”镜子上标出了公主的位置。
国王抹一把头上冷汗,急命寻找对森林最熟悉、身手最为矫健的猎人到森林里,务必抓到公主。如果实在抓不到,干脆杀了她。只要办到任何一样,重重有赏。
经验老道的猎人志酬意满进入森林,却一眼就看到满地动物尸体,他变了脸色,瑟瑟发抖跟着血迹一路前行,看到公主正徒手撕猪,吓得躲树后没敢露面。他暗暗后悔自己接了个错误的活儿、对上错误的人,直到公主走了他才出来,捡起地上被公主撕碎的野猪心脏回王宫复命,向国王辞职说这事他实在干不了,你看这猪的尸体……
国王非常生气,下令处死猎人,转身再次问出魔镜公主的位置,派自己最信任的亲卫队出动,实行绞杀公主计划。
而这时,百血公主正站在森林深处的小木屋门口,舔着手上的血,看着面前的七个小矮人。
小矮人原本是七个绿巨人,被公主打得满地找牙,只得趴在地上苦苦祈求公主饶他们一条活路,身形一下子比公主矮了好多,于是变成了七个小矮人。
公主觉得他们长相难看,说话难听,又什么也不懂,懒得看见他们,命令他们赶紧搬走,把房子让出来给自己住。绿巨人——现在只能叫小矮人了——没有任何异议,马上搬家,把房子留给公主,自己则在附近的山上挖出个大洞住了进去。
第二天早上公主听到有人敲门,从窗户向外一看,是一个老婆婆在门口卖梳子。公主一出门,老太婆吓了一跳,但还是坚强地举着梳子对公主说:“你看这梳子的齿儿,多密啊,多密集啊?你、你懂吗?梳子,齿儿,很密集啊,很急啊!”
公主完全听不懂,砰一声又将门关上。老太婆只得又叫:“还有别的呢,我还有别的好东西!”
公主又打开门,老太婆举着一条丝带说:“你看这条丝带多漂亮,它多适合绞死人哪,你懂吗?绞死人哪!”
公主还是不懂,又想甩上门,老太婆只得拿出杀手锏——一只涂了毒药的红苹果,说:“公主您看,这只苹果多好看、多香甜,它就像血一样红……”
听到“血”这个字,百血公主的眼睛顿时睁大了,喉咙也颤动了。她一把抢过苹果,吭哧吭哧就吃,果然中了毒,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老太婆这才摘掉假发、脱掉破斗篷露出本来面目,原来她就是王后。
不管怎么说,公主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她想想国王背着自己在外面找那么多情妇就恨得牙痒痒,更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女儿被他杀死,所以抢先一步跑来,打算救她。只是无论自己走到哪儿身边都有国王派的侍从跟着,她不能把话说明,却怎么暗示公主也听不懂、不知道逃跑,不得已出此下招。苹果上的毒并不会把公主毒死,只会让她沉睡。
王后招手让侍从把准备好的石头棺材抬上来,把公主装在里面,浅浅埋在土里,做出她已经死了的假象,期待能骗过这些侍卫和国王派出的杀手的眼睛。
但是国王的刺杀小队找到木屋之后,根本不管公主是不是活着,直接放火烧了木屋。大火直烧了三天三夜,把木屋和木屋周围全焚为平地,百血公主的坟墓当然也不例外。
但谁能想到,大火把石头棺材都烧成了玻璃水晶,公主却仍然没有任何损伤,就像睡着了一样躺在里面,仍然是惨白的皮肤、血红的嘴唇,表情平静安祥,仿佛随时都能跳出棺材生吃活人。
住在山上洞里的七个小矮人看到木屋方向着火了,非常害怕,急忙跑出来灭火,但他们只会破坏,从来不懂得如何灭火,只能眼睁睁看着它燃烧。
直到大火熄灭,家没了,空地上只有一个水晶棺材装着百血公主孤零零躺着,七人悲从中来,一起嚎啕痛哭。别忘记他们原本是七个绿巨人,一哭起来声震百里,吓得四周飞禽走兽全都跑光了。
他们巨大的哭声吸引来了一个路过的穿着花衣的笛手。他听着哭声直皱眉,于是拿起手边价格不菲的金制长笛,放在嘴边轻轻吹了起来。
他刚吹一小节,绿巨人们就停止了哭泣,他吹完两小节,绿巨人们开始手舞足蹈。他越吹越快,绿巨人们情不自禁在空地里跳起舞,一个巨人不小心手一挥,打翻了水晶棺材,撞到地面碎裂开来,公主从里面滚到地上,吐出了喉咙里的苹果,也情不自禁起身,在空地里手舞足蹈跳起舞。
——因为笛手的笛子吹得实在是太难听了,难听到让人头皮发麻,让人眼冒金星,让人忍不住就想呕吐,沉睡中的公主就是因为听到了这个笛声才吐出了喉咙里的苹果。这笛声难听到令人完全无法正常思考,绿巨人们都想跳河自杀。
但公主却非常喜欢这笛声,她觉得这笛声简直不是人类能够吹出来的声音,她就喜欢这种在笛声中体会生死临界点的快感,有生以来头一次,公主露出开怀的笑容。
七个巨人受不了了,一起向笛手求饶,笛手终于不再吹了。可他刚一放下笛子,七个巨人立即扑向他,想把他杀死。可随即就被百血公主再一次打成了小矮人。
随后百血公主向笛手表达了自己对笛声的赞美,笛手非常吃惊,他还是头一次遇到有人会真心喜欢自己的笛声,激动地语无伦次。
他们在月光下坐在空地边促膝长谈。笛手告诉公主,他原本是一个王子,但醉心于研究音乐,尤其是笛子。可他吹的曲子所有人都说好难听,连他父母亲也讨厌,让他拿着笛子滚出国家,除非找到任何一个真心喜欢他笛声的人,否则永远不许再回去。
百血公主说:“正好我父母也都讨厌我,咱们一起流浪吧。”
笛手激动地说:“可是我现在找到你了,我不用再流浪了,我可以回王国去了!”
百血公主皱眉说:“你回去有什么意思?他们都不喜欢你的笛声,干嘛要回去费心力讨好那些不喜欢你的人呢?不如我们继续流浪、沿途演出,我不相信除了我,就没有人会欣赏这么棒的音乐!”
笛手激动地紧紧握住公主的手。公主舔了舔嘴唇继续说:“我想好啦,我要一直跟着你。我每周都要听一次你吹奏的笛声,不多也不少。听得太频繁我怕我会死,听得太少我怕我会忘记什么是死。一周一次刚刚好。只要有你的笛声陪着我,我就永远不生吃任何动物。”
笛手虽然没明白她最后一句什么意思,仍欣然同意。
天亮后他们结伴上路,一路流浪一路演奏,把他们最棒的音乐带到全世界。听说很多年后他们结婚时,已经成为了全国最受欢迎的音乐家。许多王公贵族不邀自来参加婚礼,都在宴会上听笛手的乐曲忘情地跳舞,有人甚至一脚踩空跌进了下水道,后来人们给这种习俗起了个名字叫“跳水”。普通老百姓们听说贵族们最喜欢这种音乐,纷纷竞相模仿,连“跳水”也学去了,渐渐形成了新的音乐风潮。
再后来,听说笛手的音乐真的令一个城市的所有老鼠全都“跳水”死了,于是他的事迹变得更加传奇,人们把他的音乐风格命名为“死亡尽鼠”,一直被人演奏到了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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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公主也信守了她的承诺,再也没有吃过任何活着的动物。
————她会先抓住它们,令它们的血流到大碗里存着。等它们失血过度死了以后,再吃。
想到什么写什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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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百血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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