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的女人偶尔会给她几分钱,她很珍惜的把那些钱攒起来。
十一岁那年,她遇到一个很漂亮的男孩。他被同学欺负了,抢走了他的零用钱,他伤心的哭起来。她过去,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给了他,他乖乖的收了钱。这要她非常高兴,大着胆子亲了他,他没有反抗,她就紧紧抱住他,好一通亲完他跑掉了。
从此以后,她爱上了这个男孩。她努力的攒钱,攒了一段日子,就去找他。他也很喜欢她来找他,看她把所有的财产都放进自己的口袋里。有了钱,他任由她为所欲为的疯狂热烈的吻他爱抚他。
没有攒够钱的时候,她就站在药店的玻璃门外面,偷偷的看他。
他是药店老板的儿子,正经的上等人。
从遇到他起,她的人生里就只有他一个男人,她疯狂的攒钱,攒够了钱去找他。只要有钱给他,他也任由她尽情的吻他爱他。有的时候因为能给他的钱太少,她还会自责的流泪难过。
日子就这样过了四年,他去了城里读书。为了见到她,她努力要父母改变路线,可以路过他的学校看到他。
他变得更高更美了,但是每次见到她就仿佛不认识她一样,正眼也不看她,高傲不屑的从她身旁走过。
一次她见到他挽着一个很美丽的女孩从自己跟前经过,还是一如既往的仿佛不认识她。
她得知他结婚了,当天夜里她一头沉进了池塘里。
但是她没死,过路的人把她救了起来,送到药店去医治。他还是假装根本不认识她,但是愤怒道:“你疯了吗,你就是个傻子!”
他又和她说话了,这要她非常的幸福,她坚持要给他钱,虽然这一次他不肯要,但她还是坚持给了他。在她从小的认知里,能得到他一句话,能和他有一个吻,都是要靠自己拿钱给他的。
她再也没有想过死。以后的人生里,她又和小时候一样,努力疯狂的攒钱,隔着药店的玻璃偷偷的看他,只是她再也不可能吻他了。为了有能和他说话的机会,有时候她会故意去药店买点东西,她继续的给他钱。
日子就这样的过了五十五年,她攒下了好大一笔钱,为了攒钱,有时候她甚至要挨饿。
临死之前,她和人交代了自己的财产归属。所有的钱所有的财产,在自己死后都留给他。她从来没有奢望过他会爱她,更没有奢望会和他有一个结果。她只是疯狂的攒钱,希望自己死后能给他留下一笔财产,那样他看到这么大的一笔钱,还会想起她。
王佳芝读前面的故事,觉得很可爱很有趣。一个女孩子,勇敢直白的和心爱的小男生表白,为了亲他努力的攒钱。小小年纪就知道给心爱的人报酬,包养小男生。而那小男生,为了赚钱就任由她为所欲为。好像约定俗成的故事反过来了,这单纯直接的感情似乎比那些含蓄的爱情有趣多了。
长大后那男生骂女孩傻,她以为他对那女孩终究还是有情的,即便身份悬殊,或者他根本就不会爱那女孩,但总有些什么。尤其当他得知那女孩耗尽一生的心血,只是为了爱他,要他还能记得他……
公证人把女孩的故事告诉那男人的时候,他怒不可遏,大发雷霆,讲自己这样的上等人怎么会和那种要饭的有关系,大骂女孩的无耻下贱,这样会有损自己的名誉。他的妻子也非常愤慨,大骂这个臭要饭的无耻。他气急败坏的讲,早知道她会这样损害自己的名誉,应该在她活着的时候就把她抓紧监狱,永远不要她出来。
果然不出她所料,当公证人说出她留给他财产的数目,把那一大堆各种国家,各种花纹,各种材质混在一起的硬币倒在他们跟前。那男人和妻子喜笑颜开,欣然的留下了那笔钱。
几天后,男人又找到了公证人,以为他会说些别的什么。他只是吞吞吐吐的讲……自己还想要她留下的那辆马车,家里的菜园刚好需要这样一个窝棚。至于她留下的马和看家狗,自己没有用处,不必给他了。
他那时候才二十二岁,明知道女孩不会在意,她当然知道那个人不会对她有什么好脸色。这悲哀无望的一生,她只是想靠自己,给自己找到一个爱的人,一个活着的寄托。可是他总是想,总该有些什么,总不该一无所有,就只是一切都是拿钱买吗。
那时候他从旧书店挑出了她的旧书和笔记,里面有一本莫泊桑的小说集。有一天,老吴亲眼看着自己最后的一个孩子也不在了,那声嘶力竭的哭声,要他仿佛又回到了二十年前,和老吴同住的时候。现在也是后半夜,老吴读小说读到伤心处,鬼哭狼嚎起来。
他一直很诧异,这样一个读肉麻小说都能被感动的痛心疾首的人,实际上为什么会是一个如此恶毒无耻的人呢?
他回到自己的小黑屋,下面是鬼哭狼嚎的老吴,他坐在床上翻开她那本小说,一下子就翻到了那一篇,里面夹着一朵已经褪色的干木棉花。她的笔记本里也夹着几朵木棉花。小说最后那空白的地方,非常浅的墨水字写着:
要是他能对她有一点点的感情也好啊。她只能隔着店铺的玻璃,隔着那装满各色药水的瓶子看他,仿佛她的爱情,永远的可望不可及。但她总算用一辈子,最后还是要他记得了她。爱一个人就是自己的事情,爱一个人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1933.9.9深夜
那是14岁的她写下的。
恍惚间真的回到了二十年前,十点钟的深夜,老吴在鬼哭狼嚎,他也在哭,两个人整整哭到了天亮。
张爱玲喜欢毛姆,但觉得莫泊桑的好几篇小说真的和故事很搭,女孩用尽一生,得到的只是一段有始无终,甚至是无始无终的爱情。但终其一生,都是无怨无悔。
人说小说里易先生不漂亮配不上王佳芝,张爱玲快六十岁的人了,竟然写《羊毛出在羊身上》和人打起笔墨官司来。说自己喜欢的人渣可以,不可以说他不漂亮没风度,明明很帅很配得上自己的。自己骂了他一辈子可以,别人就不可以[笑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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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4章 第 4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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