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的一顿饭必须有吃有喝,戚随在来的路上还特意买了一瓶桂圆红枣茶,打算给颜知晓好好补补身体。
颜知晓帮忙把茶平分,两个人盘在病床前,一边干饭一边干杯,好不快活。
“知晓兄!”戚随用膳至兴起时,忍不住停下饮料抱拳作揖,“人生在世,能遇一人与我此刻共饮浊酒、同食粗饭,这简直是上辈子修来的缘分!”
颜知晓被他这套唬得一愣一愣的,相当有些不习惯,又觉得倒也不讨厌,于是也礼节性地回抱了一拳,才想起来对方看不见。
于是赶紧咽下那口茶,努力跟他保持同频:“啊……快哉快哉。”
两个人在一种极其别致的氛围里,终于是把这饭菜吃完了。病号颜知晓担心戚随看不清,于是主动收拾好了碗筷,而此时此刻,戚随也警觉地嗅到门外来自天山童姥的危险气息,于是打了个冷颤,赶紧弯腰从书包里掏出来今天上课的课本。
他今天来,主要目的是给颜知晓“传功”。他苦苦与心魔鏖战半日,此时便是展现战果的时候了。
只是他忘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当他手忙脚乱摊开他记得乱七八糟但是满满当当的笔记的时候,对面传来颜知晓真挚的疑惑:“你眼睛看不见,是怎么做笔记的呀?”
戚随手一抖,差点儿直接把书给撕了。好在他反应迅速,故意将书倒过来递给颜知晓,还得装作不知情道:“哦,这是我拜托同桌帮我记的。”
说完就恨得牙痒,明明是自己费老大劲一个字一个字刻下来的,此时却因为这眼睛的误会,搞了一出“功高盖主、赏不及身”,想到一会儿颜知晓会感谢同桌而不是自己,真是难受难受太难受。
此时戚随深知自己道行尚浅,远达不到“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的心境。
他悄悄叹了口气,抿了口桂圆红枣茶进嘴里,刚调整好心态准备听颜知晓夸啥事儿也没干的同桌,就听那人有些为难地开口道:“戚随……下次可以直接帮我复印一下其他同学的笔记吗?复印费我自己承担。这位同桌的笔记有点乱乱的,字……我也有点看不懂……”
“咳咳……!!”一听这话,戚随险些被红枣茶呛到窒息,连咳几声倒也刚好盖住自己的脸红。直到颜知晓伸手拍了拍他的背,才勉强好了一些。
哦妈呀,好险没说是自己写的。戚随在心底感慨了一声,又向莫名背锅的同桌道了个歉。
“好啊好啊。”戚随假装豁然,“不好意思啊,第一次也没啥经验。”
很显然,颜知晓并不关心这本笔记到底出自谁人之手?,又随口跟戚随你来我往快哉快哉了几个回合,就开始低头翻起笔记来了?。
毕竟笔记的内容已经没什么看头了,颜知晓其实更关心的是教学进度。他先是确认了一遍各科笔记的位置,稍稍松了口气。这才刚刚起步,自己早在暑假就已经将这些内容内化于心,甚至不用麻烦戚随给自己再讲一遍。
但很快颜知晓又皱起了眉——?他不清楚戚随班级的实力,但太清楚他们班那群变态卷王的有多拼,就算全年级都在摇头晃脑读者lesson one,他们班也至少有一半以上人进入next level了。
这可怎么办?看这样子住院至少耽误半个月的时间,这不得至少给他们超了个百十来分!颜知晓忍不住又开始焦虑,嘎嘣嘎嘣啃起了手指甲。
而此时,坐在他对面的戚随洞察了一切。他自认为老天虽然夺走了他的色觉,但是却弥补了他另一种“察言观色”的能力,这是一种符合万物阴阳平衡的等价交换,既然交易已经达成,就要好好物尽其用。
而眼下,他突然开始像个松鼠一样啃着自己的指甲,首先利用常识可以判断,指甲并不好吃,而他刚才吃完饭也认真用湿巾擦了手,必不可能是在回味方才的午餐。再悄悄观察他的手,虽然手型很好看,但是指甲都有被长期啃咬的痕迹,这应该是他比较长久的习惯了。
什么人会有咬指甲的习惯?戚随想起了戚静姝和李春阳谈恋爱的时候曾经认真探讨过,习惯性咬指甲的人,极有可能是身体缺乏微量元素,或者焦虑、惶恐、长期处于不安全感之中。
戚随看了眼面前玉树临风、英俊潇洒、除了断腿哪里看起来都十分健康强壮的知晓兄,不愿承认他有缺乏微量元素的可能,又望向他紧蹙的眉毛,似乎已经有了判断——
其实刚一进门,戚随的情绪触角就感知到了颜知晓的焦虑,但他觉得也甚是合理——毕竟他母亲是个天山童姥,父亲暂未露面,但大抵也不是个什么正常人。知晓兄在这种环境下修炼,必定会有很多杂事扰乱心智,这是毋庸置疑的。
知晓兄啊,看样子你也有你自己的心魔。
戚随叹了口气,装作无奈一般,十分做作地微微扬了扬唇角,然后不紧不慢地开口道:“知晓,总是啃指甲,手会变丑的。”
颜知晓正啃得起劲,忽然被点名,吓得睫毛一颤,收回手去。
看着眼前那副象征盲人的墨镜,颜知晓立刻了然:“抱歉,我是不是太大声吵到你了。”
这是重点吗?!戚随对这个过分礼貌的兄弟有些恨铁不成钢,又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接着十分关切地向前探了探身子:“哥们儿,你是不是不开心啊?”
颜知晓没想到他会这么问,换句话说,他跟父母待了那么长时间,疯也是发了无数遍,又是要跳楼又是要吞药,也从没有人问过他,是不是不开心。
没想到,第一个关心他情绪的这个人,也不过跟他有过几面之交而已。
这一瞬间,颜知晓顺势衍生出来的情绪,不是委屈、难过,也不是感动,而是一种突然被撕开了伤疤放在大太阳下暴晒的恐慌感,他微微发起抖来,控制了半天还是没忍住,又把指甲塞到嘴边。
这一回,一口都还没咬下去,对面的戚随就开始了:“咳咳咳!!”
“嘶……!!”颜知晓完全没料到他会提前预判,一个慌张牙关紧合,居然把手指头咬出血来。
戚随也没想到对方能整这一出,一看他手指甲缝里开始冒着看不出颜色的血,也慌了,赶紧递上消毒纸巾:“我靠你没事儿吧?!老天爷啊你爱啃就啃吧!别拿这招做无声的抗争啊!!!”
十指连心,颜知晓疼得眼冒金星,倒也没心思去琢磨戚随是怎么知道自己把自己啃出血的了。
当然,这点小伤口,还没等戚随慌里慌张喊护士就已经愈合了。颜知晓显然也不是个娇妻孩子,见不再飙血,便也毫不在乎了。
他叹了口气,不知道怎么继续开展话题,于是低下头看了眼自己的手指头,又想到戚随说啃指甲手会变丑,便颇有些窘迫地把五指收紧了自己的掌心。
其实啃指甲的问题,父母已经跟他吵过了好多次,但在戚随点出来之前,他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虽然戚随看不见……颜知晓又摸了摸自己的指甲——虽然他看不见,但不知道为什么,总有种被他每时每刻盯着的感觉。
“我……我不啃了。”颜知晓说,“我努力改正。”
戚随墨镜下的脸露出了十分明朗的笑容:“对嘛!”
他想说,这么好看的手,要是啃废了多可惜,但因为自己正在角色扮演一名盲人,他不便多说。
这时候,大侦探戚仁杰又开始分析起了他的好兄弟。
虽然那人保证过了自己的不再啃手指,但是气场里的焦虑还是没有能散去。虽然他焦虑的根源必定是来自父母家庭,但很明显的是,他一打开自己塞给他的课本,那痛苦和烦恼的“场”便更加强烈了。
自己道行尚浅,没有能力解决天山童姥,但自己带来的“业”,总能试着解决。
是因为自己的字太丑、记得太乱吗?这是戚随的第一反应,但很快就被他自己推翻了。
刚才他们已经把这件事情挑明,对方也给出了解决方案,他相信以颜知晓的气度不可能再因为这件事情反复纠结。
那是因为什么呢?戚随又望着那本书,望着颜知晓不停往后翻的动作。
他想起自己好兄弟钱阳的女朋友就是楼下重点班的学霸,想起来这才开学没几天,钱阳就不止一次跟自己抱怨说对象太卷了,都已经把高一的进度都学完了,还担心自己学得太慢跟不上其他同学的进度。
戚随的眼睛一下亮起来——也许他也是在担心这个呢!
颜知晓不知道自己就是啃个指甲的功夫就要被人琢磨透了。他现在确实焦虑得不行——实际上,他的能力完全可以自学,但他想要同步同班同学的进度,好给自己一个参考。
可这事儿能跟戚随说吗?怎么开口?直接告诉他你们普通班的笔记我看不上,只有重点班的卷王才配做我的参照物?这种心理活动他自己说出来都想抽自己两耳刮子。
但这个问题横在这里一日不能解决,他的焦虑就一日得不到纾解,他就又想啃指甲了。
可恶啊!怎么能在不伤害戚随自尊心的前提下委婉地达成自己的目的??要是老天能派个人读懂自己的心、直接主动把他想要的东西送过来就好了!!
就在颜知晓痛苦得想要手撕指甲盖儿的时候,面前的戚随忽然笑了:“兄弟,你是不是想要你们重点班的笔记?”
颜知晓愣了一下,一瞬间真以为老天爷听懂了他的祈祷。
“说实话,你们重点班有我的眼线。”此时,戚随的形象在颜知晓心中成为了最接近神明的存在——
“只要你一句话,哥们儿为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好兄弟别扭敏感不爱开口怎么办,学会读心术就好了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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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 3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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