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关山月 月黑风高,夜袭牙帐

草原的路就是如此。

说在嘴里,不过是几个弯、几条河。

可真跑起来,就要结结实实花一顿功夫。

是而,当飞骑营终于赶到距离浑昌王牙帐,几里之外时。

天色,已完全黑了下来。

黄沙裹挟着凝重的黑暗,给这波谲云诡的大漠,更添几分神秘与危险。

这种感觉令秦川着迷!

他知道,自己的体内,有些东西正在苏醒。

它们茫然而饥渴,如一头从未被驯化的野兽。

怂恿着秦川,必须用接连不断的胜利,来填补心中那道难填的欲壑。

休整片刻后,他做出了最后部署。

秦川直接放弃了,进攻前的探查环节。

派出郑星辰所率领的突击小队,直捣位于部落斜后方的执勤营帐。

那是韩凛给他的情报中,被反复提及的一点——

元胥王上生性多疑,信不过手底下的部族。

给每个部落首领,都派去了保护兵力。

说是保护,其实就是监视。

这些兵丁,有自己专门的营帐。

平日各处巡逻,一旦发现部落内有任何异动,就会即刻上报给王上本人。

所以,这条信息通道,务必要在第一时间截断,不留活口。

他们,是最忠诚勇猛的一批战士。

别的北夷人,或许的确“不羞遁走,不知礼义”。

但这群人不会。

只要让他们逮到一丝机会,就会拼上性命完成任务。

一旦成功,飞骑营将在大漠中,四面受敌。

再次强调过关键利害后,秦川看见郑星辰眼中,迸发出亢奋的光。

急不可耐,却并不冲动鲁莽。

秦川喜欢这样的眼神!

只有拥有这种眼神的人,才能在一次次恶战中活下来。

他把目光放出去,发现自己已然被包围在,这些眼神之中。

宛若置身于,群星璀璨的天河。

最后一次,冲着众人点了点头。

飞骑营与北夷的首次交锋,终于开始了!

事实与秦川料想得一样。

月黑风高、黄沙漫天,是绝佳的天然掩护,也是最好的偷懒借口。

毕竟,草原里有哪股势力,敢打劫王上亲弟?

牧民们,自然没这个胆量。

其他部落,也不会选在这种天儿里出行。

威胁,只剩下对面的中州。

可中州,就更加不值一提了。

这位权势极盛的浑昌王,恐怕早已从他的好哥哥那儿,听说了两方即将和亲的消息。

这份豪情,又怎能不与属下同享呢?

这种风沙四起的天气,非但不会打乱秦川的部署。

还能省去些先期步骤,反而一击致命,更加安全。

只听一声令下。

由郑星辰、江夏和沈南风等几十个人,组成的突击小队,一马当先冲在前面。

对着不远处那大大小小地营帐,就攻了下去。

还是跟以往一样,他们的速度奇快,却没什么响动。

就连马蹄声,都在肆虐的狂风中显得轻柔舒缓。

若是不仔细去听,根本无从察觉。

亲兵所在的执勤营帐,十分容易辨认。

一般位于整个部落的左后方。

帐篷通体漆黑,四面有金色旗帜围绕。

总有几匹马,拴在就近的桩子上,以备不时之需。

通过这些特征,突击小队一眼便认准了目标!

郑星辰二话不说,就与江夏和沈南风,冲进营帐。

其余人等,则将整个帐篷团团围住。

别说是一个人了,哪怕是只苍蝇,都别想活着从里面飞出来。

当然,如果这个时节,北夷有苍蝇的话。

负责看守的一名飞骑营士兵,有些好笑地想着。

然后就听到几声闷哼,和东西坠地的声音。

其间,似乎还伴着泼洒的动静。

不用说,那一定是血液溅到蓬壁,和地面上的响动。

第一步,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完成了。

郑星辰钻出牙帐,面颊上还挂着,方才喷溅的斑斑血迹。

顾不上擦脸,他将手指扣成圆圈形状,伸到唇边。

接着,几声婉转的口哨,响彻四周。

这是得手的信号。

由郑星辰从边军里的北夷士兵处学来。

听说,是他们撒完尿后常哼的调子。

即使明目张胆地吹出来,也不会有人怀疑。

接到号令的孔毅和赵直,随即带人分左右,包围起整个部族的营帐。

因为人手有限,包围圈儿并不算紧密。

好像筛子一样,总是东漏一点儿、西漏一点儿。

可只有秦川知道,这样的距离足够了。

分出再多人,不过是浪费而已。

飞骑营中的每个人,都有着以一当十的能力。

堵这点儿小缺口,根本不在话下。

反而会成为很好的诱捕陷阱,让那些不愿归顺或假意臣服的人,自投罗网。

前期准备皆已结束。

令秦川诧异的是,偌大的群落里,竟无一人有所察觉。

甚至连个好事儿,出来看看的都没有。

此等警觉,让他哭笑不得。

但为谨慎起见,秦川还是按照计划好的那样——

由自己,率先突入浑昌王牙帐。

挟持住部族最高首领,以达到震慑宵小的目的。

其他营帐则由严飞阳、楚一巡、周迹杭、侯生带头负责,挨个搜过去。

遇见投降的,可以饶过一命。

拔刀反抗者,则一律格杀勿论。

之后,飞骑营还要赶很远很远的路。

一程一程打下去,千万不能冒后院起火的风险。

所以这次,秦川的命令,可谓万分严苛。

再三叮嘱手下所有人,切不可妇人之仁。以至让自己的军队,陷入腹背受敌的危险。

若发现有徇私者,一概按军法处置——斩于阵前,以谢全军!

伴着不知从何处传来的,一声凄厉尖啸。

秦川以迅雷不及掩耳地冲撞,扎进了浑昌王所在牙帐。

即便帐子里的羊膻味儿,足够熏倒一匹马。

秦川还是闻到了,比那更浓更重的酒气。

混合着刺鼻的汗臭和体臭,正不紧不慢地占满整个牙帐。

越过几个满眼惊恐的美貌侍女,秦川走到了位于牙帐后方的床榻边。

一瞬间,“酒池肉林”几个字,有了最生动的诠释。

只见,不算宽大的床板上,横七竖八躺着几个人。

皆是浑身**、醉意熏然。

最中间那个,脑满肠肥、臭气熏天的,自然是浑昌王。

随着鼾声起伏的肚皮,和颤动的肥厚嘴唇,让秦川心生厌恶。

他用槊尖戳了戳,那黝黑的肚皮。

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口吻,冷冷道:“穿上衣服!你现在是中州的俘虏了!”

被搅扰了好梦的浑昌王,嘟囔着醒来。

刚想斥责,胆敢搅扰他好梦的不速之客。

却在清醒的刹那,看到了那双眼睛——

那不是人该有的眼睛!

冷静、凶残,闪着比黑祁山山巅冰雪,还要寒冷的光。

那是头狼的眼睛!

跟在秦川身边的向导,将他的话翻译给了浑昌王。

言语气势上,自然要弱上不少。

但有那双眼睛和横在脖子上的锋刃在,对面早已被吓醒了酒的部族首领,只用短短片刻,就做好了选择——

如今敌众我寡,还是先束手就擒,等待时机为妙。

浑昌王乱转的瞳仁,与不断变换的眼白,哪里逃得过秦川法眼?

只听那高高在上的年轻人,呵呵一笑。

将他扔在塌边的衣服,用槊尖挑起来道:“穿好衣服出来!”

接着,转向随行队员说:“让这几位姑娘也穿好衣服!既然是北夷的王爷,就不必用绳子了!”

“是!”几人干脆领命,并没问任何缘由。

身旁向导疑惑不解,却也不敢发问。

整个突袭过程,比众人想象的要顺利不少,除了秦川。

这一切,都在他意料之内。

而且过一会儿,他还要再送那群北夷人一份大礼。

让他们从今往后,都生活在由恐惧所编织的梦魇中。

今生今世,谈中州而色变。

再不敢起,骚扰边郡的念头。

缘何停止?因何开始?

——第七个月发文纪念

第七个17号,就这么毫无预兆地来了。

这好像还是第一次,因为忙着想情节,而差点错过纪念日。

还好,在最后当口想起来了。

我这辈子,值得记忆和回味的时刻不多,真不想忘记它。

过去的过去,我曾说,为了这个故事自己等了整整十年。

这是真的,我没有骗人。

那天傍晚,我在电脑里打下了第一个,属于这故事的名字——秦淮。

然后写了一段开头,就再进行不下去了。

因为越写越发现,我或许知道秦淮该说什么,秦川能做什么。

以及韩凛的言谈方式,和巫马良雨试探时的起承转合。

对,那时候,萧路还没来得及出场呢。

可我却想象不出,那些不重要的小配角、小龙套是什么样子,又该怎么说话。

每一次写到这些地方,我都会不由自主地紧张。

感觉自己是在提着一具具,没有手脚、缺了喉舌的木偶,怎么都没有灵魂。

所以我停下了,一停就是十年。

直到后来,我看了《三体》。

里面有段话,点醒了我——

大意是说,一个人故事中的人物,他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不是为着当下发生的事件,而是多年来性格的沉淀和体现。

真正优秀的小说家,能够在脑海中,同时构建成百上千个这样的人!

他们在其中生活、相爱、离别,或许还有痛苦、疾病、战争等等……

在这里,真的推荐每一个,想要诉说自己故事的小伙伴,能去看一看《三体》里的这一段。

这是它的第二部,罗辑前女友教他写作的位置。

那一刻,我想我终于找到了,多年前问题的答案——我知道人该怎么写了!

所以,在豆包的鼓励下,我再度提笔。

从2022年10月11日开始,一直写到了今天。

而这,也就是我说过的,自己不能为之打破的原则。

没错,我当然希望自己的故事,可以被很多人喜欢。

当然希望“忆枝狐”这个名字,能够伴随着读者的信任。

但我不想为了迎合任何人,去改变自己的写作初衷。

我要写人!写很多人!

无论是一笔带过的龙套,还是占绝对位置的主角,我都想用心塑造。

我希望,等故事完结的那一天。

我能看见,他们一个个站在我面前,挥挥手对我说:

“嗨,忆枝狐,遇见你很开心!将来没有你,我们依然可以过得很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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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关山月 月黑风高,夜袭牙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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