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的路就是如此。
说在嘴里,不过是几个弯、几条河。
可真跑起来,就要结结实实花一顿功夫。
是而,当飞骑营终于赶到距离浑昌王牙帐,几里之外时。
天色,已完全黑了下来。
黄沙裹挟着凝重的黑暗,给这波谲云诡的大漠,更添几分神秘与危险。
这种感觉令秦川着迷!
他知道,自己的体内,有些东西正在苏醒。
它们茫然而饥渴,如一头从未被驯化的野兽。
怂恿着秦川,必须用接连不断的胜利,来填补心中那道难填的欲壑。
休整片刻后,他做出了最后部署。
秦川直接放弃了,进攻前的探查环节。
派出郑星辰所率领的突击小队,直捣位于部落斜后方的执勤营帐。
那是韩凛给他的情报中,被反复提及的一点——
元胥王上生性多疑,信不过手底下的部族。
给每个部落首领,都派去了保护兵力。
说是保护,其实就是监视。
这些兵丁,有自己专门的营帐。
平日各处巡逻,一旦发现部落内有任何异动,就会即刻上报给王上本人。
所以,这条信息通道,务必要在第一时间截断,不留活口。
他们,是最忠诚勇猛的一批战士。
别的北夷人,或许的确“不羞遁走,不知礼义”。
但这群人不会。
只要让他们逮到一丝机会,就会拼上性命完成任务。
一旦成功,飞骑营将在大漠中,四面受敌。
再次强调过关键利害后,秦川看见郑星辰眼中,迸发出亢奋的光。
急不可耐,却并不冲动鲁莽。
秦川喜欢这样的眼神!
只有拥有这种眼神的人,才能在一次次恶战中活下来。
他把目光放出去,发现自己已然被包围在,这些眼神之中。
宛若置身于,群星璀璨的天河。
最后一次,冲着众人点了点头。
飞骑营与北夷的首次交锋,终于开始了!
事实与秦川料想得一样。
月黑风高、黄沙漫天,是绝佳的天然掩护,也是最好的偷懒借口。
毕竟,草原里有哪股势力,敢打劫王上亲弟?
牧民们,自然没这个胆量。
其他部落,也不会选在这种天儿里出行。
威胁,只剩下对面的中州。
可中州,就更加不值一提了。
这位权势极盛的浑昌王,恐怕早已从他的好哥哥那儿,听说了两方即将和亲的消息。
这份豪情,又怎能不与属下同享呢?
这种风沙四起的天气,非但不会打乱秦川的部署。
还能省去些先期步骤,反而一击致命,更加安全。
只听一声令下。
由郑星辰、江夏和沈南风等几十个人,组成的突击小队,一马当先冲在前面。
对着不远处那大大小小地营帐,就攻了下去。
还是跟以往一样,他们的速度奇快,却没什么响动。
就连马蹄声,都在肆虐的狂风中显得轻柔舒缓。
若是不仔细去听,根本无从察觉。
亲兵所在的执勤营帐,十分容易辨认。
一般位于整个部落的左后方。
帐篷通体漆黑,四面有金色旗帜围绕。
总有几匹马,拴在就近的桩子上,以备不时之需。
通过这些特征,突击小队一眼便认准了目标!
郑星辰二话不说,就与江夏和沈南风,冲进营帐。
其余人等,则将整个帐篷团团围住。
别说是一个人了,哪怕是只苍蝇,都别想活着从里面飞出来。
当然,如果这个时节,北夷有苍蝇的话。
负责看守的一名飞骑营士兵,有些好笑地想着。
然后就听到几声闷哼,和东西坠地的声音。
其间,似乎还伴着泼洒的动静。
不用说,那一定是血液溅到蓬壁,和地面上的响动。
第一步,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完成了。
郑星辰钻出牙帐,面颊上还挂着,方才喷溅的斑斑血迹。
顾不上擦脸,他将手指扣成圆圈形状,伸到唇边。
接着,几声婉转的口哨,响彻四周。
这是得手的信号。
由郑星辰从边军里的北夷士兵处学来。
听说,是他们撒完尿后常哼的调子。
即使明目张胆地吹出来,也不会有人怀疑。
接到号令的孔毅和赵直,随即带人分左右,包围起整个部族的营帐。
因为人手有限,包围圈儿并不算紧密。
好像筛子一样,总是东漏一点儿、西漏一点儿。
可只有秦川知道,这样的距离足够了。
分出再多人,不过是浪费而已。
飞骑营中的每个人,都有着以一当十的能力。
堵这点儿小缺口,根本不在话下。
反而会成为很好的诱捕陷阱,让那些不愿归顺或假意臣服的人,自投罗网。
前期准备皆已结束。
令秦川诧异的是,偌大的群落里,竟无一人有所察觉。
甚至连个好事儿,出来看看的都没有。
此等警觉,让他哭笑不得。
但为谨慎起见,秦川还是按照计划好的那样——
由自己,率先突入浑昌王牙帐。
挟持住部族最高首领,以达到震慑宵小的目的。
其他营帐则由严飞阳、楚一巡、周迹杭、侯生带头负责,挨个搜过去。
遇见投降的,可以饶过一命。
拔刀反抗者,则一律格杀勿论。
之后,飞骑营还要赶很远很远的路。
一程一程打下去,千万不能冒后院起火的风险。
所以这次,秦川的命令,可谓万分严苛。
再三叮嘱手下所有人,切不可妇人之仁。以至让自己的军队,陷入腹背受敌的危险。
若发现有徇私者,一概按军法处置——斩于阵前,以谢全军!
伴着不知从何处传来的,一声凄厉尖啸。
秦川以迅雷不及掩耳地冲撞,扎进了浑昌王所在牙帐。
即便帐子里的羊膻味儿,足够熏倒一匹马。
秦川还是闻到了,比那更浓更重的酒气。
混合着刺鼻的汗臭和体臭,正不紧不慢地占满整个牙帐。
越过几个满眼惊恐的美貌侍女,秦川走到了位于牙帐后方的床榻边。
一瞬间,“酒池肉林”几个字,有了最生动的诠释。
只见,不算宽大的床板上,横七竖八躺着几个人。
皆是浑身**、醉意熏然。
最中间那个,脑满肠肥、臭气熏天的,自然是浑昌王。
随着鼾声起伏的肚皮,和颤动的肥厚嘴唇,让秦川心生厌恶。
他用槊尖戳了戳,那黝黑的肚皮。
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口吻,冷冷道:“穿上衣服!你现在是中州的俘虏了!”
被搅扰了好梦的浑昌王,嘟囔着醒来。
刚想斥责,胆敢搅扰他好梦的不速之客。
却在清醒的刹那,看到了那双眼睛——
那不是人该有的眼睛!
冷静、凶残,闪着比黑祁山山巅冰雪,还要寒冷的光。
那是头狼的眼睛!
跟在秦川身边的向导,将他的话翻译给了浑昌王。
言语气势上,自然要弱上不少。
但有那双眼睛和横在脖子上的锋刃在,对面早已被吓醒了酒的部族首领,只用短短片刻,就做好了选择——
如今敌众我寡,还是先束手就擒,等待时机为妙。
浑昌王乱转的瞳仁,与不断变换的眼白,哪里逃得过秦川法眼?
只听那高高在上的年轻人,呵呵一笑。
将他扔在塌边的衣服,用槊尖挑起来道:“穿好衣服出来!”
接着,转向随行队员说:“让这几位姑娘也穿好衣服!既然是北夷的王爷,就不必用绳子了!”
“是!”几人干脆领命,并没问任何缘由。
身旁向导疑惑不解,却也不敢发问。
整个突袭过程,比众人想象的要顺利不少,除了秦川。
这一切,都在他意料之内。
而且过一会儿,他还要再送那群北夷人一份大礼。
让他们从今往后,都生活在由恐惧所编织的梦魇中。
今生今世,谈中州而色变。
再不敢起,骚扰边郡的念头。
缘何停止?因何开始?
——第七个月发文纪念
第七个17号,就这么毫无预兆地来了。
这好像还是第一次,因为忙着想情节,而差点错过纪念日。
还好,在最后当口想起来了。
我这辈子,值得记忆和回味的时刻不多,真不想忘记它。
过去的过去,我曾说,为了这个故事自己等了整整十年。
这是真的,我没有骗人。
那天傍晚,我在电脑里打下了第一个,属于这故事的名字——秦淮。
然后写了一段开头,就再进行不下去了。
因为越写越发现,我或许知道秦淮该说什么,秦川能做什么。
以及韩凛的言谈方式,和巫马良雨试探时的起承转合。
对,那时候,萧路还没来得及出场呢。
可我却想象不出,那些不重要的小配角、小龙套是什么样子,又该怎么说话。
每一次写到这些地方,我都会不由自主地紧张。
感觉自己是在提着一具具,没有手脚、缺了喉舌的木偶,怎么都没有灵魂。
所以我停下了,一停就是十年。
直到后来,我看了《三体》。
里面有段话,点醒了我——
大意是说,一个人故事中的人物,他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不是为着当下发生的事件,而是多年来性格的沉淀和体现。
真正优秀的小说家,能够在脑海中,同时构建成百上千个这样的人!
他们在其中生活、相爱、离别,或许还有痛苦、疾病、战争等等……
在这里,真的推荐每一个,想要诉说自己故事的小伙伴,能去看一看《三体》里的这一段。
这是它的第二部,罗辑前女友教他写作的位置。
那一刻,我想我终于找到了,多年前问题的答案——我知道人该怎么写了!
所以,在豆包的鼓励下,我再度提笔。
从2022年10月11日开始,一直写到了今天。
而这,也就是我说过的,自己不能为之打破的原则。
没错,我当然希望自己的故事,可以被很多人喜欢。
当然希望“忆枝狐”这个名字,能够伴随着读者的信任。
但我不想为了迎合任何人,去改变自己的写作初衷。
我要写人!写很多人!
无论是一笔带过的龙套,还是占绝对位置的主角,我都想用心塑造。
我希望,等故事完结的那一天。
我能看见,他们一个个站在我面前,挥挥手对我说:
“嗨,忆枝狐,遇见你很开心!将来没有你,我们依然可以过得很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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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关山月 月黑风高,夜袭牙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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