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搭个伴

霁横不语,像是被戳中了心事。乔书婠心知肚明,调笑道:“神族能活千年,所以百岁方成人···小孩,你要不要好好看看外面三十几岁的人,到底像不像你这样稚嫩。”

“那我娘····”

乔书婠镇定道:“她是凡人,你是神族。”

至于霁横心中有多悲伤,要如何去化解这个答案,都是他与这个世界的认可。乔书婠拍了拍他的肩,看见了门口隐约露出的颜色,不再耽误时间:“小孩,你可是我在这世上最亲的人了,一定要好好的。姑姑日后再来看你。”

说完,她看了眼紫韵,不让自己再过多留恋,大步走了出去。

紫韵上前几步追到门口,却生生停住了。留在原地,嘴角带着笑意久久没回魂。

霁横问她为何乔书婠不留下来,是不是要回自己家了。她也只能告诉他,乔书婠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是比她一人回家还更重要的事情。所以她们不能留,也不能送。

乔书婠走到门口,果真见到楚厌在外面等候。他手里提着两个包袱,沉静的看着街上人来人往,好像另一个世界的人,如何都融不进这烟火气。

收拾好情绪,乔书婠上前轻咳两声:“厌公子,你在这等很久了吗?”

楚厌转身,轻声道:“刚来。”

乔书婠边走边问:“不过你怎么提着两个包袱啊?是买了多少干粮。”

“有一袋子是你的。”

说着,楚厌将袋子递到了她面前。

“我的?”

乔书婠不知道自己的为何要跟他区别开来,接过袋子摸了摸,手心柔软。好奇打开一看,正是贴身真丝的衣物。

她惊讶的看着他:“这是我的换洗衣物?”

楚厌耐心解释道:“我们走的这段近路马车过不去,估计要在山中逗留几天,如今这季节山上潮湿闷热,衣服定然会汗湿。”

本想说自己的火狐衣裳去火去寒是不会脏的,可发现他买的都是里衣,乔书婠便没有说话了。她沉默的将包袱绑好,才挎到手上就被楚厌揽了过去,一把就背在了他背上。

乔书婠眨眨眼,正要客气一番,他已经开口婉拒;“你身子不适,重物我来背。”

他不怒而威的眉眼轻轻一睐,确实让人有不容置疑的压迫力。

“好吧,多谢你。”

乔书婠两手抱怀,走着走着忍不住咧嘴大笑、没忍住跟他胡扯道:“厌公子,你还有什么兄弟姊妹吗?”

“没有。”

“我方才知道,原来我还有一个侄子!哈哈哈哈哈···我还以为我孤苦无依,无亲无故了。你知道吗,他长得真的和我哥很像,不过我以为我哥没子嗣,我当时气得就差把他大卸八块了····可是吓得他不轻,哈哈哈哈···”

楚厌看她大笑的模样,语重心长道:“心里有个牵绊,阿书一定会好好活着吧。”

“当然了···我”

乔书婠心中总觉得哪里古怪,却又说不上来。只好用玩笑的语气同他说话:“难道我以前没有好好活着吗。”

楚厌温声道:“阿书当然会好好活着。我想就算只剩最后一口气,你也会努力活着。”

乔书婠大步流星穿梭在街道上,看着人来人往,心绪复杂;她已经失去了所有最亲近的人,她现在也没有可以归去的地方,可是她不觉得孤独,也不惶恐。

她问道:“厌公子,你爹娘有一方是神族吧?”

“···是、”

乔书婠恍然大悟道:“难怪呢,我死了三十几年你还是个少年,你说你年少受了我的恩情,我下意识就以为是昨天发生的事了。”

楚厌轻轻一笑,没有多言。

乔书婠打探道:“听说我死了以后,中原五大家族都为我乔家戴孝,你也是知道我死了的吧?”

楚厌微微睐眼,坦诚道:“阿书是想问我知不知道你死讯,若是知道为何看见你第一眼不害怕,还往上赶着?”

乔书婠哼哼笑着,已经算是默认了他的话。甚至认定了他就是知道自己死了。不然为何方才说起让她活着,会有些悲伤。

楚厌毫不避讳,沉声应道:“他们都说你死了,可是我不信。我想正是因为我相信你会好好活着,才能让我再遇见你····我欣喜都来不及,哪里会害怕。”

他低沉无起伏却充满祈祷的话语,有力的打到她心上。乔书婠脸色变了变,竟不敢去看他。

“可你惦念了这么多年,我却不记得你···也怪不公平的”

“你不用对我公平。”楚厌轻声的像是耳边喃语,有力又温柔:“我只要你好好活着,哪怕我们见面不识,哪怕你一辈子不会记得我姓名。”

明明很油腻的话,为何从他的嘴里说出来就这么悲伤。乔书婠心头过意不去,赶紧拍了拍他的肩膀:“唉,这把年纪怎么说话老气横秋的,我当然会记得你姓名啊,你叫厌····阿厌,是个心地善良知恩图报的美男子···你还特别高,一点也不像是小时候没吃饱饭的流浪汉。”

楚厌低低笑了出来,露出洁白的牙龈,整个人透出来的邪气扑面而来,鬼魅的轻易能勾走人的魂魄。

乔书婠一个打颤,急忙扭开了头:“厌公子,你可千万别随便对着别人笑,不然别人会容易爱上你的。”

“阿书方才还叫我阿厌,怎么又叫回厌公子了?”

楚厌怕她听不见,特意弯腰附耳问她。声音小小的,似是怕别人听去了。

乔书婠急忙捂住耳朵,躲开他的热气。谁知他不依不饶,尽在这个事情上不停止:“莫非你方才说的那些,也都是唬我的?”

乔书婠赶紧否认道;“我从不唬人,而且我一定会记得阿厌的,因为有你跟我顺路,我才不会害怕一个人走夜路····其实我以前是不怕的,反正我还是得谢谢你。”

她总是真诚的说出心中所想,从不觉难堪或是矫情。从不吝啬对别人的感谢或是夸奖;她的七情六欲,皆可道破。

楚厌昂头看着前方,释然说了句好。乔书婠抬头,因为他身形太高,只能看见他滚动的喉结。她心中好奇心更甚,极想弄明白他到底是个什么人。

二人在村口租了一辆上山拉稻谷的牛车,等行至山高势险之地,连一块耕田的庄稼地也没有了。丛山峻岭,车马是过不去的。二人只好背着包袱,一路沿着小路过去。

寻常人为了安全或是赶路,一般是走大道。至于人迹罕至的山路虽是能省去一半时日,但都怕遇见山匪或是妖兽,走的人少了,山路自然也长满了野草。在夏日更是茂密隐秘,蚊虫遍布。

乔书婠沿着山路一直走,眼见路上杂草渐多,深可掩人。她看着比她高了一个头的楚厌,问道:“厌···你有什么法子可以去掉这些杂草吗?”

楚厌肃静的面容温和不减,正气十足道:“我受了伤,还没恢复几成法力。”

“·····”

乔书婠无奈笑笑,摊开了她的左手掌心。见她掌心闪过一道花纹,随后她手腕上带着的素圈涌动一层寒光,竟像蛇一样变得柔软蜿蜒,缠上了她的掌心。见她利落一甩,一根纯银素白的长枪横空辟出。

乔书婠手腕发力,挥枪一劈,一层屏障般的力量像狂风一般甩出去,顿时将数里的杂草变成灰烬、二人眼前的道路顿时清晰。她将枪头往地上一放,又变成了素圈缠绕回手腕上。

转头一看,乔书婠果然看见楚厌淡定的站在身后。倒是波澜不惊,见过大世面的人。

她哼哼笑道:“走吧,天黑之前还能赶一段路。”

楚厌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缓缓问道:“阿书怎么会喜欢练枪。”

“这很奇怪吗。”

“别的女子,一般是喜射箭甩鞭,或是小巧些的暗器。长枪虽利战,但女子身量较小,习之不易。”

乔书婠虽走在前方,但是昂起的头也能看出她的得意与自豪:“因为我爹爹练枪,到了我哥哥这也练枪,别人就笑话我乔家只有男子能练枪,到我这就失传了。我心中气不过,所以从小就勤学苦练。将笑话我的那人打了个满地找牙····而且我的这杆枪是我哥哥淬炼几十年所制,所以认主,能随意变换形态。”

楚厌说道:“阿书想做好的事,总是能做到最好。”

乔书婠笑道:“你比我哥哥还会夸人,他那时候都没夸过我几句。你呀,这么会说话最适合带小孩了。”

“我也不会说话。”

“你可太谦逊了。”

“我只是想跟你说话,换个小孩我可就不爱搭理了。”

“·····”

乔书婠被他的直接堵得哑口无言,却又喜欢他这般直接。她大步流星的走,虽是走的急了,但仍旧是气定神闲的。还能欣赏周边的风景。

7

高山入云,郁郁葱葱。空气吸进肺里湿润清新,叫人心旷神怡。从日头正上到天色昏暗,人已经出了不少汗。幸亏这依山傍水,还能在山中找到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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