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炙热,微风带着空气中大海的味道拂面而来,陈争躺在沙滩椅上,时不时侧头朝苏启明偷瞄一眼。
陈争是实在忍不住。
苏启明那健康的蜜色皮肤,那健硕高大的身体,还有那——惊世骇俗的肌肉!
从看到眼睛里开始,陈争满脑子都是惊世骇俗四个字。
苏启明正蹲在太阳底下摆弄沙子,浑身上下就穿着件大裤衩,连脚丫子都是光着的,不过脸上倒是戴着平时见不到的墨镜。
可是,那双狗狗眼被一遮,整个人就没有了与“纯真”有关的体现,反而显得一个大块头蹲在那里玩沙子颇为幼稚。
陈争察觉到自己这一次偷瞄看得有点久,连忙把头转回来闭上眼睛。
然后睁开眼睛往自己的身体板板上扫了一眼——
陈争不忍直视地重新挤上眼睛。
真的是一眼看过去最高的是肚子。
怎会如此?!
陈争伸手搓了搓自己的身体板板,果然,手感也不怎么样,软倒是挺软的,但肯定不能跟惊世骇俗的大肌肉比啊,要软就是软的,要硬就是硬的。
“哎——”
陈争长长地叹了口气,忍不住再次睁开眼睛,向另一侧扭头看过去。
许星然即使躺在沙滩椅上,依旧在对笔记本电脑看着敲着,不知道在忙些什么,不过垫着笔记本电脑的肚子倒满是肌肉,这样一来反而有秀肌肉的嫌疑。
陈争盯着腹肌看了一阵才反应过来,连忙再次把头转回来闭上眼睛。
呜呜呜——
陈争忍不住在心里痛哭起来。
时至今日,他不光变为四个人里最矮的,还在二十四岁的年纪就出现发福的迹象。
……可是!
这也不能怪他啊,自从结束贫苦求学生涯住进许星然的复式大房里,可以说是顿顿都在享受美味,再加上饿死鬼和容易上头的吃法和饭量……
陈争沉痛得脸都皱巴成了一团。
要是把许星然和苏启明的肌肉做对比,就是很典型的优美与野性。
优美的肌肉大多都是在健身房练出来的,而那种充满野性气息的肌肉正如它带给人的感觉,根本就无法在一个局限性的空间里练出那种程度。
陈争思考了好一阵,还是得出和以前一样的结论——以兼职的方式去锻炼身体,而不是去健身房。
因为深知自己无法练到许星然或苏启明的那种程度,陈争干脆以年承旭为目标。
一没有许星然那样从小就在拳击馆和体育馆训练的底子,二没有苏启明的个子,而比起这两个人,年承旭最大的特点就是力气大,而一个人的力量是可以通过锻炼提升的。
因此陈争就只能试图练一练自己的力气。
但这里又存在一个问腿——
陈争无法做到和年承旭同等量的扛麻袋钢筋。
也说是说,年承旭干过的最能锻炼身体的那些兼职陈争都没法干。
陈争不是没去过工地,看着钢筋就想扛一下,结果感觉肩膀上的骨头都要变形了,当场打消了扛钢筋的想法。
还真是谋士的地位呢。
陈争最终无奈地笑了出来,感觉自己在几个人中就像是设谋献计的那一类,专门动脑子的人。
比如化身星座大师给许星然做分析。
比如在人情世故方面为情商极低的年承旭排忧解难。
再比如以母胎单身的身份去为苏启明提供本就为零的恋爱经验。
他可真是太难了!
这多费脑子啊?
这不得多吃点啊?
……不对不对!
这样会发福啊!
会失去迷人风采的啊!
啊啊啊!
陈争觉得自己真是要疯了。
这种焦虑在盼星星盼月亮地见到年承旭后,神奇地一消而散了。
陈争哈哈笑着搂住年承旭的肩膀,视许星然的嘲讽和苏启明瞪视为不见,自顾自地拍板道:“走!今晚喝个痛快!”
年承旭身上还穿着正装,被陈争一搂只觉拉扯带来的紧绷,伸手就要去掐陈争。
陈争可谓是遭受过毒打长记性了,见年承旭的手以不寻常的架势伸过来就光速蹦开一米远,甚至连脸上的表情都还没来及换。
年承旭盯着陈争看了几秒,伸手整理着自己的头发和衣服,最后扶了扶鼻梁上的银丝半框眼镜,这才道:“我们走吧。”
陈争懵了一下:“走哪?”
年承旭看傻子似的看他:“你不是说‘喝个痛快’。”
苏启明站在一旁,听得一愣。
——除了小时候在岛上,大年三十那天晚上,他还没见过年承旭喝酒呢。
然后想了想又觉得记忆不对,年承旭那次好像没喝酒,只是说喝过白酒。
而对许星然来说,只见年承旭喝过一次酒。
高中时的巷子里,那个醉鬼摇摇晃晃着,说着唱着。
那是他第一次直面自己的内心,觉得年承旭很可爱。
比起说是他第一次觉得年承旭很可爱,倒不如说,他终于承认年承旭很可爱了。
在场就只有陈争没见过年承旭和酒扯上关系过,也根本不知道年承旭很小就喝过白酒,但一罐啤酒就会醉。
三人先带着年承旭回这几天住的酒店,年承旭从之前收拾的用来玩的行李箱中拿出一套便装,洗完澡换上衣服这才出门。
与之前穿正装的形象完全不同,年承旭的半头发甚至都没用吹风机吹干,随意披散在脑后,湿湿地扫在肩膀上。
“走走就干了。”
年承旭对苏启明说完,就一马当先地朝前跑去。
恍惚之间,许星然睁大眼睛。
——他仿佛看到了那一年的年承旭。
曾经,奶奶让他在年承旭身上学到什么。
许星然觉得,如今的自己已经尽数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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