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寒料峭,冷意尚未消退。
“下面请有意愿参加篮球社团的同学到主席台上报名……”
人声鼎沸的学校报告厅里,主持人话音未落,林蜜殊已经像一支离弦的箭般冲了出去。
她早已打听到,她男神周之清要报篮球社。为了追男神,她可不得快点嘛。
近水楼台先得月。
在这短短冲向主席台的路上,她已经幻想着,她和男神在篮球社玛丽苏地邂逅,来个一见钟情,再见定终身。
然而,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砰的一声。
因为跑的太急,林蜜殊在上主席台的最后一个台阶时,和地板来了个亲密接触。
她光荣地摔倒了。
就这间隙,她还感慨了一下。
嗐,打扫报告厅的阿姨真实在,这地板,忒锃亮忒滑啊。
林蜜殊摔的眼冒金星,眼前一黑。等缓过来,一双白色球鞋映入她的眼帘。
嘿,有点眼熟啊。她费劲仰起脖子一看,嗯,这下颔线,是个大帅哥没得跑。
大帅哥此刻低头看着她,眼神波澜不惊。
林蜜殊揉揉眼睛,又去看,瞬间如遭雷劈!
阿弥陀佛!这该死的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脸,这面不改色看傻逼的眼神,不是她男神周之清还能是谁?
林蜜殊醍醐灌顶,不行,不能让男神看见她如此丢脸的样子。
她双手捂着脸,开始翻滚式原路返回。
还好主席台两侧的台阶又矮又宽,她滚下去也不怎么疼。
周围传来无数关切的询问。林蜜殊此刻已经没有勇气去回应了。
还差最后一个台阶,林蜜殊你可以的。嗯?怎么滚不动了?
林蜜殊侧着身子,从指缝中一看。一条修长的腿挡在了那,她才没能从台阶上滚下去。
真是条好腿啊。要不是时候不对,她真想抱着这条腿耍流氓了。腿的主人是周之清毋庸置疑。
男神旁边一个男的居高临下望着她:“哎,同学,你没事吧?”
说完,他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卧槽!你才是神经病呢!
林蜜殊嗖的一下爬起来,这个男的她当然认识,男神周之清的好哥们,万年老二姜玄。
比她高一级,每次考试都考年级第二,第一自然是她男神。
她瞪了万年老二一眼,生无可恋的跑了。
篮球社女生本来就少,那个老师见林蜜殊身高达标,摔了一跤滚了几圈还健步如飞,急忙挽留。
“同学,别走啊,你不是来加入我们篮球社的吗?你身手矫健,一招滚地功使得很有灵性!很适合啊,别走啊!”
这老师是懂得挽留人的,一番夸赞匪夷所思,堪比《聊斋志异》。
林蜜殊头也不回,对着篮球老师摆了摆手。
她忽然觉得距离产生美也很有道理。
林蜜殊的闺蜜程梓萌本来跟着她一起冲的,奈何半路见自家闺蜜丢脸,又折了回去。
林蜜殊回到座位,控诉道:“太不讲义气了你!”
程梓萌:“姐妹,任何事物都是良莠不齐的,你要往好的方面想。”
林蜜殊:“比如?”
程梓萌:“一个人丢脸总比两个人丢脸好。”
林蜜殊叹了口气。
“绝交三分钟吧。”
放学后,林蜜殊化悲愤为食欲,站在学校门口大快朵颐,毫无形象可言。
可不巧的是,周之清和万年老二也走读,从校门那突然冒了出来。
虽然知道他们并不认识自己,可林蜜殊还是尴尬地背过身,假装在看她那“好表弟”新买的那两尾金鱼。
她表弟叫时显。总爱叽叽喳喳,与她同班,明明只比她小两个月,却偏要叫她表姐。
不过,他那人那么二货,新买的金鱼也二。
为什么是新买的的呢?
时显那个思想清奇的奇葩看见他的金鱼在鱼缸里蔫蔫的,就把它们放进了河里,告诉它们你别跑。
人金鱼能听他的才怪了,一溜烟没了影,气得时显气了一下,刚才又买了两尾。
还让她帮忙看着,自己不知道又溜哪去了。
周之清和万年老二不知道说什么。
林蜜殊偷瞄一眼,看见男神难得的偏头笑了一下。
干什么干什么,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笑的那么好看,不是引诱她犯罪嘛。
他们应该是要回家。
回家?
林蜜殊是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疼,且把“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当作自己的人生座右铭。
她灵机一动,一扫阴霾。知道男神的家,不是更好制造偶遇吗?
男神和表弟,当然是男神重要,林蜜殊果断抛弃时显,尾随男神。
跟了几步,她又折回来,把时显的那两尾金鱼带上。
这不跟踪不知道,一跟踪喜上天。
林蜜殊发现,周之清家竟然就住在樱花巷那一带,安静不说环境也好。
天助她也,那可是她回家的必经之路啊,神!
林蜜殊心中狂喜,捶胸顿足。
然后乐极生悲,一下子撞在了一棵树上。
樱花巷果真不是吹的,到处都是樱花树。
“哎哟!”她没忍住痛喊出了声。
走到巷子深处的两人闻声回头,林蜜殊急忙躲到树后面,还掩耳盗铃地把金鱼挡在自己脸前。
一颗小石子打在林蜜殊躲的那棵树上。
林蜜殊咬牙切齿,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那个万年老二。
“哎,同学,把你的鱼缸端稳了,水都洒了。”万年老二欠扁的声音传了过来。
知道自己被发现了,林蜜殊一不做二不休撒腿就跑。
反正他们又看不见她的脸,又不认识她。
“老周,看来你害人不浅啊。”姜玄看着那个落荒而逃的背影,戏谑地说。
周之清显然不喜欢从他嘴里听到这样的话,他拧眉道:“走了。”
林蜜殊没先回家,她把金鱼送去了姑姑家,等到时显回来挨了骂,才慢悠悠往家走。
终于知道男神家在哪,林蜜殊心情愉悦。
连她家附近的那条恶狗,似乎都变得没那么讨厌。
尽管这次她回家从那经过时,它依旧凶巴巴地对着她狂吠。
虽说如此,林蜜殊也不禁发出灵魂拷问,难道我不像一个好人吗?
林蜜殊惯会自我攻略,很快她就得出了答案。
可是恶狗之所以叫恶狗,不就是因为它善恶不分吗?
所以它冲我叫,这足以证明我就是一个大好人!
大好人林蜜殊如是想着。
“听说周之清从小就当班长。看他长的白白净净,瘦瘦弱弱的。估计他们班同学吵的时候,他记别人的名字,别人一恐吓,他手都吓抖了!”
“周之清的作文真是差到没朋友。写个记叙文,什么‘昨天晚上,发生了12级的巨大地震’,能把放鞭炮写成地震,可真有他的。”
额,都发生了12级的地震,男神还能好好地来上学,真不容易。
最近,林蜜殊总能从蔡蔡口中听到许多关于周之清的事。
心里觉得好笑又无语的同时,疑惑蔡蔡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蔡蔡全名叫蔡妍兮,是程梓萌的新同桌。
班主任何老师说,上个学期林蜜殊和程梓萌俩人坐在一起,影响辐射范围为方圆四米,所以这学期毫不犹豫地把她俩调开了。
林蜜殊觉得没天理啊,她们如此安分守己,老师竟然还将她们调开!
估计她们老师要是知道她是怎么想的,肯定请她去办公室喝茶,与她畅谈人生的。
于是,林蜜殊和她的新同桌相对无言,程梓萌和她的新同桌风生水起。
熟了以后,她们三个经常一起玩,组成了校园三贱客的小团体。
蔡蔡说,她最近交了一个新朋友,是周之清他们班的。
两人特别聊的来,那些关于周之清的事都是那个朋友讲给她听的。
嗯?林蜜殊心说,你们为什么总能这么快就交到新朋友了。
后来,她看到过一句话。
如何让两个女生迅速成为朋友?要么她们有共同讨厌的人,可以一起说那个人的坏话;要么她们有共同喜欢的人,可以一起讨论他。
蔡蔡新交的那个朋友叫冯絮,是个非常直率可爱的女孩子。
是真的很直率。
刚认识没多久,她就毫不避讳地在她们面前说起她欣赏的人。
她总是说欣赏,从不说喜欢。
林蜜殊想,是因为她觉得这个词更能体现出年少时的情愫的美好和恣意少年的闪光点吧。
我喜欢你,是因为欣赏你,是因为你的光足够耀眼,照亮了我。
见冯絮少女怀春的样子,让林蜜殊不禁心里感到好奇。
她欣赏的那个人到底有多优秀,让她一提起他的时候,眼里都满是光。
咳咳(手足无措)
第一次发文~(忐忑不安)
笔力有限(划重点)
会努力学习写文哒(虚心求教)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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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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