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板每次来我的店里都会带上一大包火腿肠,这种满是面粉的火腿肠现在在一般的便利店里都已经被淘汰得差不多了,只有刘老板的店里还买得到。当然,销量看起来好像并不是很好的样子。
刘老板是酒吧街上便利店的老板,过了午夜夜店一间间打烊后,刘老板家的生意便也进入了淡市,招得到工读生的日子里刘老板便会在这时候留下工读生一个人,然后偷偷溜到我这里喝上一杯。他的下酒菜便是这炸火腿肠,把包装剥了串上木签,然后划上几刀,放到油锅里炸到微焦,再撒上调料,这调料还必须多用些盐和味精。这道小吃从现代人的饮食观上说高油高热量,但也因为这种纯粹的本能而变得吸引人。
“老板,实在做油炸吗?好香啊~”稚嫩的脸从门外探进来,脸上还是堆满了笑容。
“还有一些火腿肠,要吃吗?”
他点了点头,可答应的并不只是他一个人,而是身后小寿寿家的“小姐”们。小金是小寿寿家新来的打工仔,虽然才只有十七岁,但农村老家一起玩大的伙伴们都来东部打工赚钱了,学习成绩本还不错的他也按耐不住跑出来了。
在城里只身一人的生活并不好过,好在遇到小寿寿收留了他。因为年纪还小,小寿寿并没有安排他做反串表演或是陪客人,只是安排他做些打扫的活。不过就算是这样,听说小金在店里还是不乏人气。
说实话,小金长得就像是刚从农村出来的孩子。黑黄的皮肤,单眼皮小眼睛,说不上好看的五官,但是就是这样一张脸,笑起来却给人一种说不出的灿烂。孩子的脸上好像见不到不笑的时候,那笑容就像是有什么光芒一样,总之是种难以言喻的力量。
“好香,总觉得连等的时间都不想等了。”小金眼睛直溜溜地看着我的炸锅,可如果火候太大就容易炸焦哦。
听了这句话的刘老板把自己的盘子往小金这边推了推说:“要是不介意的话要不要吃点我的?”
“太谢谢了。”小金没有客套,直接就拿起了一串吃了起来,“原来是这个味道啊。”
“诶?不好吃吗?也是,现在好吃的东西这么多,你们年轻人应该不会喜欢吧。”
“不是,超级好吃,我也是到了县城上高中后才见到校门口有摆摊的,以前学校门口看到卖炸串都好羡慕别的同学可以买这个来吃。”
“那你不买吗?零用钱都用在什么地方了?”
“零用钱?连学习用品都不够买,也不知道那算不算是零用钱。”小金向刘老板简单介绍了下自己。
刘老板像是有些触动,但又不露声色,只是喝了口酒说:“在城里呆了这么久,都忘了农村的生活了。没想到现在还有这么大的差距,有空来我店里来玩吧,我这里还有好多好吃的哦。”
刘老板又请小金吃了一份炸香肠,不过毕竟不能离店里太久,他很快就离去了。他走后没多久,小寿寿拿出钱包掏了张大的说:“小金,你帮我去便利店买包烟,找回来的钱你自己买些想吃的零食吃。”
小金脸上马上又成了一朵花,接过钱后蹦跶了出去。
小寿寿斜眼看着小金跑出去,而后又看着其他人家长里短的谈论着。抿了口酒后顺手从口袋里掏出烟抽了起来。
“寿寿姐,你不是还有大半包烟吗?”熊二见后连忙说道。
小寿寿这才意识到自己手里的烟,回答说:“哦,对哦,年纪大了,记性也会不好呢。”
那一边在便利店里,小金正在两种零食间犹豫不决。
“小寿寿剩的钱还有那么多,你两种都买不就行了?”
“不行,我要把剩下的钱还给寿寿叔。”从不抽烟的小金不知道原来寿寿叔抽的烟没那么贵,就算买两包还剩下一大半钱,他打算只用10元以内那点零头。
“你还真是个实诚的孩子呢。”刘老板脸上笑着说,“那你买一样吧,我送你一样。”
“我平白无故的怎么能收你送的呢,刚刚吃了你一份炸香肠都够不好意思了。”
“因为我们刚交了朋友不是吗?这是我以朋友的身份给你买的零嘴,可不是以老板的身份。”
“朋友?也是呢。老板,那有空来我们店里玩哦,我请你喝酒。”
“嗯。”
因为这一番话,很久没逛酒吧的刘老板还真的去了小寿寿的店里。虽然对反串男毫无感觉的他每次都只是躲在角落里喝酒,可小金常来陪他喝上一杯。两人就这样关系变得越来越近了。
两人亲密的关系没能持续上多久,那是一个初冬难得的雨天,店里的小电视里正播着西伯利亚冷空气南移的消息。
刘老板先从外面进来了,大概是入冬后生意清淡不少,他最近总是很早就来喝上一杯。
大概喝到第二杯的时候,店里的门打开了。
小金从外面进来,引得挂在门上的风铃响了好一阵子。他看了眼坐在店角落的刘老板,犹豫了一下后选择了店的另一角。
“今天不上班吗?”我把刚炸好的香肠从刘老板的盘子里匀了一些出来给他。
“今天休假。”他简单地回答了一句后刷起了手机。像是赶时间般地吃了些后,他很快就离开了店里。
忠先生看小伙子出去后,忍不住问:“两个人吵架了吗?”
“吵架?没有。”
“那怎么都不理对方?”
刘老板一口气喝完了第二杯酒后说:“是做了坏事吧。”
忠先生和我想的一样,像小金这样老实的年轻人怎么可能会做什么坏事。而且如果真的有小偷小摸之类的话,凭小寿寿的性格绝对不会把他留在身边的。
“不是,是我做了坏事。”
“诶?!”我也忍不住发出了惊讶的声音。
那是两天前的晚上,喝了些酒的刘老板兴致有些高,硬是要留小金下来陪着他喝。虽然是熟人,可毕竟还是客人,拗不过的小金只能坐下来喝了几杯。可小金毕竟是刚出社会的孩子不胜酒力,才喝了两杯就扛不住了。
刘老板也有点傻眼,就因为他一时兴起搞得孩子没法继续上班了。这个时候也不方便麻烦其他人,刘老板只好和小寿寿打了招呼后给小金开了酒店。
让他没想到的是,小金的酒量简直差到离谱。一到酒店就开始吐,吐得全身都是。本想安顿他睡下就走的刘老板只好再留下来给他擦身。而一脱下衣服,就显出了一具年轻的身体。农家少年的身体,黝黑的皮肤,因干农活而训练出来的饱满胸肌,显瘦而充满力量的腹肌,在刘老板的眼里,无论哪个部位都像是散发着光芒。他忍不住低下头去,吻住了那个身体。
之后发生的,就像是最近电视剧里常有的情节。
“因为发生了那样的事情,所以不好面对了吗?”
“就是啊,那天就不应该喝酒的。”
“喜欢就是喜欢,都这么大的人了,怪到酒头上算什么。不管怎么说,喜欢一个人也不是错事。”忠先生说着自己也闷了口酒。
刘老板看了眼刚刚小金坐的那个位置,小金吃剩下的竹签我还没来得及收走。
“那种喜欢啊就和这油炸垃圾食品差不多。就算实在克制不住放纵上一次,可不好的东西就是不好的东西。再怎么说我也是有家庭有女儿的人,那孩子又是个刚出来的孩子。喜欢这种东西啊,虽然说不上错事,可总不能算是什么好事情啊。”
刘老板干完了最后一杯酒,利落地转身离开了店里。
门合上时风铃奏出的节奏,和刚刚小金离开时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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