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
一声虚弱的声音突然响起,昊天帝尊艰难地站起身,跟跄着走到姜离剑前,竟用自己的身体挡在了玄渊面前。
“帝尊?”
姜离,或者说是觉醒后的混沌神女,看着昊天,微微蹙眉。
同为神罚者,神女好奇帝尊何以违背天道,救护一个魔子。
“他......终究是我儿子。”
昊天嘴角溢出/血丝,声音沙哑却坚定:“玄渊是我次子,他本性不坏,只是他被人操控了,罪不至死。”
就在这时,一道华贵的身影从远处飞奔而来,竟是多年不曾露面的天后瑶光。
她步履踉跄,全没有往昔的雍荣华贵。她的容颜依旧美丽,却布满泪痕,眼中满是悔恨与哀求。
“神女开恩!”
瑶光跪倒在地,声音颤抖,此时的她已经完全清醒过来:“神女容鉴,是我当年糊涂,被恨意蒙蔽,为报复帝尊,与他人苟合,才使得魔子降生。可是渊儿,他,他是无辜的。他虽为魔子,但是却从未害过人。神女若要正天道,要罚就罚我这个做母亲的吧!”
神女的目光在三人之间游移。
重伤却护子的昊天帝尊,悔恨交加的天后瑶光,以及渐渐恢复意识、眼中满是茫然与痛苦的玄渊。
良久,神女轻轻叹息一声,收起了净天剑。
神女转过身来,面向玄宸。
她左手轻抚过他胸前伤口,混沌神光流过之处,侵蚀的魔气如雪遇朝阳般消融。
玄宸只觉一股暖流涌/入四肢百骸,连胸口处的的混沌血契印记都重新明亮起来。
神女再把目光转向不远处的昊天帝尊,她指尖弹出一缕神光,没入帝尊眉心,那些触目惊心的伤口肉/眼可见的迅速平复起来。
做完这一切,神女再度看向伏在地上的玄渊。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神女语气冰冷,她抬手轻点虚空,一尊古朴的青铜大鼎凭空出现。
鼎身刻满栩栩如生的山河社稷图,散发着镇压天地的浩然正气。
正是上古神器——山河社稷鼎。
“玄渊体内仍有魔种,需以混沌之火煅烧四十九日,方能净化彻底。”
昊天深吸一口气,缓缓点头:“但凭神女处置。”
姜离不再多言,玉手轻挥,玄渊的身体便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托起,缓缓落入鼎中。
鼎内顿时燃起灰蒙蒙的混沌之火,将玄渊完全包裹。
鼎内,玄渊发出痛苦的嘶吼,鳞甲和魔翼在火焰中渐渐消融,露出原本的人类肌肤。他的惨叫声越来越弱,最终归于平静,整个人蜷缩在鼎中,如同回归母体的婴儿。
“四十九日后,”姜离合上鼎盖,声音恢复了往日的柔和,“他会转世为凡人,重走修行之路。这一世是神是魔,全看他自己了。”
昊天望着山河鼎,眼中闪过无数复杂的情绪。
最终,他深深一揖:“多谢神女手下留情,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
就在这时,九重天穹顶处,突然炸裂,一道狰狞的缝隙里,探出一双魔爪,暗紫色的魔云如同溃堤的洪水倾泻而下。
这是魔界的“裂空爪”。
凌霄殿前,那道被净天剑劈碎的魔元残片并未完全消散,反而更加疯狂地吞噬着天地间的怨气与恶念。
“哈哈哈......”
沙哑的笑声从四面八方传来,魔云翻滚,凝聚,渐渐显露出一张模糊的巨脸。
那双猩红的魔瞳,如同两轮血月,俯视着下方众人。
“混沌神女,你以为这样就能消灭本座?”
魔脸开口,声音震得云海沸腾,“本座乃万恶之源,只要三界还有一丝恶念,我就永不消亡!”
神女仰起头来,望着那张魔脸,清澈的眼眸中倒映着流转的混沌之光。
她手中的净天剑微微震颤,发出清越的剑鸣。
她的声音亘古悠长,带着一种跨越时空的空灵,“魔神罗睺,你终究还是回来了。”
净天剑突然脱手飞出,悬浮在神女身前,剑身上的混沌纹路逐一亮起。
与此同时,远处插在玉砖中的斩天剑剧烈震颤,竟挣脱地面,化作一道血光飞来。
两柄剑在空中交汇,爆发出刺目的光芒。
净天剑的混沌清气与斩天剑的污浊魔气相互纠缠竟形成一个巨大的太极图案,笼罩整个九重天。
“不,这不可能!”
魔脸露出惊恐之色:“斩天剑怎会听从你的召唤?这万年来,本座已将它完全魔化......”
他记得这斩天剑在他魔气的侵蚀下,已经彻底魔化,倒戈转向魔界。
神女唇角微扬:“罗睺,你以为斩天剑是这么容易被魔化的么?它本质是什么就是什么,它本就是我神境中除魔卫道的神器,怎会轻易就堕入魔道呢?”
她双手结印,净天剑与斩天剑同时调转方向,剑尖直指魔脸中央。两股截然相反却又同根同源的力量交织成一道灰蒙蒙的光柱,瞬间贯穿魔脸。
凄厉的惨叫响彻云霄。
魔云被光柱硬生生撕裂,无数魔气碎片四散逃逸,却又被太极图的力量强行聚拢。最终,一个高大的身影从魔云中跌落,重重摔在凌霄殿前的玉阶上。
那是一个身形魁梧的男子,暗金色的长发散乱披散,俊美如刀削的面容苍白如纸。他身披残破的玄色战甲,裸/露的肌肤上布满了诡异的血色/魔纹。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额间那道竖痕——那是曾经被净天剑留下的伤疤。
罗睺挣扎着想要站起,却发现自己的魔骨正在那灰蒙蒙的光柱中寸寸碎裂。他抬头,猩红的瞳孔中映出姜离手持双剑、缓步走来的身影。
“为什么?”他嘶哑地问道,“斩天会背叛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