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他的故乡

“男孩说自己是孤儿,名为林恩·穆勒。他生得苍白瘦弱,却能读会写,受过良好教养。团主因此收留了他,让他一边打杂,一边在马戏团当学徒。

“林恩很聪明,又极能吃苦,不过半年就能登台表演,还兼任团里的会计,大家都喜欢他。只是不知为何,那孩子总闷闷不乐。我常看见他低着头,独自待在角落,像一株苍白安静的植物。

“林恩喜欢读书,而且异常珍爱一本绿色封皮的植物图鉴,睡觉时都摆在枕边。第二年圣诞节,我织了一只书袋送给他,那是我头一回见那孩子露出笑容……

“林恩十五六岁的时候,团主从非洲冒险家手里买来一头幼狮。两个月大点儿,蔫得像一只病猫。听说母狮被杀了,四只幼狮被带上轮船,从北非运回法国。船上死了两只,靠岸不久又死一只,只剩下那个小可怜。

“也许因为同是孤儿,林恩极用心地照料它,用羊奶和肉糜把幼狮养活了。林恩给它取名为辛巴,他说那是非洲语中的狮子。”

讲到这儿,女巫停下来,缓缓叹了口气。

“等到狮子长成,团主打算拿它当噱头赚钱,便从外面聘请了一位小有名气的驯兽员,还将马戏团改名为‘狮心’。那位驯兽员也是吉卜赛人,他给我的族人送了一些钱和礼物,我便在长辈的安排下,与他结婚了……”

女巫摇摇头,像是驱散阴暗的回忆。

“后面的事,你也知道了。”

“林恩跟你讲过他的身世么?”辛巴问道。

“没有。”女巫说,“他没对任何人提起过。我们只知道,他一直在找一个名为马斯蒂夫的男人。每到新的城镇,他就拿着画像到处打听——那是他自己画的。”

女巫拧起眉头。“我见过那画像,上面是一张令人毛骨悚然的面孔,暴虐、嗜血,像一头兽……”

她面容哀伤。“虽然不知林恩与他有怎样的牵绊,那些年,我一直默默地祈祷,希望林恩永远不要找到那个人。”

可惜,女巫的祈祷并没有应验。辛巴在心中叹息。

该问的都问完了,他准备起身告辞。想了想,又将身边的破皮箱打开。

女巫眼看侦探从衬衣、袜子、洗漱品、烟盒等一干杂物里,翻找出一只方方正正的包裹,放在桌面,推了过来。

她有些迟疑:“这是……”

那边,辛巴已经合上箱子,站起身来。

他说:“我想,还是给你保管更合适。”

女巫打开包裹,里面是一本精装的硬壳书,有着优美的深绿色封皮和烫金书名——《洛朗植物学》。

那个时候,林恩只带走了他裁下的扉页。

女巫抬头看着辛巴,眼中盈满泪水。

她嗤笑着说:“你真是个奇怪的侦探。”

闻言,侦探向她弯弯眼睛。他戴上帽子,转身离开小屋,背影消失在阑珊灯火的尽头。

……

两天后,勒阿弗尔港口。

辛巴付过车资,跳下马车。

咸湿的海风迎面吹来,混杂着鱼腥和煤灰。他看见近处的码头停着一排天鹅般优美的三角帆船,远处是喷吐着黑烟缓缓离港的远洋邮轮。

辛巴勾起嘴角。这里是法国第二大港口,也是他再熟悉不过的地方。他还是个孩子时,“水手辛巴德”号曾在这里停靠过无数次。他仍记得附近好吃的饭店和船员们总去光顾的酒馆。

故地重游,却不是为了怀旧。

他一路半打听、半推测,追踪着狮子的讯息,最终来到了这儿。

辛巴想了想,抬脚往一家名为“老灯塔”的酒馆走去,那里是水手们的消息集散地。

“狮子?”

吧台后,酒保一边用干布擦拭玻璃杯,一边沉吟思索。辛巴坐在吧台前,晃荡着一杯白兰地。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儿。”酒保不确定地说,“几天前,一桌水手聊狮子什么的,我路过时听了一耳朵。”

辛巴便问:“那些水手是哪艘船的?”

酒保想了想:“前段时间,他们每天都来,那阵子‘北非之星’号正停在港口。”

“‘北非之星’……”辛巴愣了愣,问:“现在离港了吗?”

酒保点头。“离港没多久,两三天前吧。”

辛巴没再多问,慢吞吞喝干那杯白兰地,便起身走了。

他望着远方的海面,点燃一支“骆驼”,心想:这个时候,老狮子辛巴正航向它的故乡的草原。

不管带它上船的是不是林恩。调查至此,也该结束了。

香烟燃尽,他将烟蒂抛向大海,一手提箱,一手插兜,忽然有些茫然。

接下来该去哪里?

当然,账单永远在屁股后头紧追不放,他得联系丹德里恩,尽快接下一份新委托,然后为之奔波劳碌了。

他写了封简短的信,附上一个小包裹,从当地邮局加快寄出。包裹里是他送给丹德里恩的吉卜赛草帽,花哨乱眼,很适合那只公孔雀。

信中,他让丹德里恩把回信寄到另一个城镇的邮局。

反正要等丹德里恩的回信,与其在这儿干等,不如去那个地方看看。

《洛朗植物图鉴》卷尾,作者为读者留下一处通信地址。那里便是林恩,或者说,布莱恩·洛朗的故乡。

……

倒了两班火车,辛巴在清晨抵达那座小镇。

他在车站附近的小餐馆吃过早餐,出来叫了一辆马车,报出洛朗家的地址。

车夫没急着驾马,而是扭过身子问他:“先生,您是不是记错啦?这个地址的房子早年遭火了,只剩下一片废墟。”

辛巴:“没记错,走吧。”

车夫心里奇怪,还是照客人的吩咐出发了。

马车驶出人口稠密的城区,来到小镇边缘,原野之间散布着疏落的房舍。

“就是这儿了。”车夫勒马停车。

辛巴下车,望向院内焦黑的砖墙。

房前的花园已荒废多年,野草丛生。唯有爬藤的粉蔷薇兀自烂漫,攀着篱笆和拱门,形成一道芬芳浓艳的花墙,装点着此处废墟。

辛巴撩开藤蔓,涉过荒草,看着眼前的房屋。

曾经宽敞漂亮、住着三口之家的别墅,如今只剩徒黑的四壁。夏日清晨明媚的阳光从坍塌的屋顶直直射入墙内,残砖断瓦之间,已生出繁盛的野花野草。

辛巴绕到房屋后面,看见一座温室的残骸,玻璃早已破烂不堪,曾栽种在里面的娇贵兰花也了无痕迹。

温室对面的草坪上,有一棵枝繁叶茂的苹果树,靠近房屋的枝干有些许焦黑——是当年那场大火的痕迹。树下的秋千埋没在荒草间。

辛巴走近,见苹果树下散落着几块残破的木板,上面的油漆早已剥落。

他捡起一块系着绳子的木板,上面残留着褪色的字迹,笔画幼稚,显然出自孩童之手,歪歪扭扭地写着:布莱恩之家。

他仰头,向茂密的枝叶之间细细看去,才发现隐蔽其中的残破树屋。那是属于孩子的秘密基地。

……也是屠杀和烈火之后,布莱恩·洛朗得以幸存的原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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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他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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