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窗还关着,今日起晚了,缝隙里早没了阳光,新换的寝被上也绣着一大片荷叶,荷叶之中还有一朵并蒂莲,上头没有光。
沈兰时望着那朵并蒂莲出神,时不时还能闻见昨夜两人疯狂激烈过后的味道。
便是这味道,令她越闻越觉得难受,胃里忽地一阵翻滚,险些呕了出来。
“苍苍,快些进来。”她抚着胸口急急朝外喊道,生怕下一刻忍不住吐了。
苍苍拿了一碗汤药刚刚走到门口便听见里头有人唤她,忙将药放在桌上撩开珠帘进去。
“沈娘子,你醒啦?”
“嗯。”沈兰时撑着疲惫的身子坐起来,指着早已燃尽的熏香说,“再去点一炉香,去去这屋里的味道。”
“还有,那窗也打开。”
“是。”苍苍立刻照办,先是换熏香,再去开窗。
闻到新鲜空气之后,沈兰时胃里的波涛汹涌才缓缓平复,人也舒服不少。
苍苍瞥了眼外间桌上放着的那碗药,又瞧着沈娘子身子好似不适,便打消现在就要给她喝药的想法。
且先等着她梳洗完毕,用过饭再喝药,也不急于这一时。
“沈娘子,奴婢先伺候你梳洗可好?”苍苍轻轻抚着她的后背,说道,“早晨都没吃东西,胃里肯定不舒服的。”
沈兰时点点头,任由苍苍扶着自己起身去净面。
净好面,再换上一套鹅黄衣裙,坐在妆台前梳发。
铜镜被擦拭的一尘不染,里面映着的女子明眸皓齿,眼含秋波,双唇未施口脂,却胜似施了口脂,粉嫩的如同桃花一般。
这张脸沈兰时看了十几年,没什么旁的感觉,倒是在一侧梳头的苍苍看出了神,喋喋不休的说起来,“沈娘子,您这脸可真美啊,同我们公子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对璧人。”
她也找不出什么儒雅或是文绉绉的形容词,只能用最浅显的话表示自己对精致皮相的赞美。
沈兰时听在耳里,心中冷意却层出不穷。
她这种身份可没有资格同他站在一处,更遑论什么一对璧人。
从他引她成他外室那刻起,亦或是之前,他们的身份便不是对等的。
他是高官,她是平民,他们之间隔着千沟万壑。
他是男人,她是他的妾室,还是见不得人的那种,卑微且无权。
算什么一对璧人呢?
沈兰时没接这话,只是没精打采的看着铜镜。
绣墩上未放软垫,她身子又纤瘦极了,在上面坐了一会儿便觉得硌的臀部疼痛不已。
于是往前挪了挪,试图缓解不适,只是这么一动,不小心踩到裙摆,脖颈处的衣襟便被扯开了些,里面瓷白的肌肤露了几分,靠近左侧脖颈处那道暗红色阴影便露了出来。
她怔了怔,忽得记起昨夜那人情动之时,疯狂在她身上做的那些事,其中就包括了这个。
他当真是人前人后两幅面孔,每次同他见面他都是一副孤傲不近女色的矜贵模样,没想到自她同意后,这人另一面便显了出来。
疯狂,毫无节制,哪里还有什么不近女色的影子。
最后一次之时,他还在她耳边说‘今夜继续’,这种令人羞耻的话。
一想到那种画面,沈兰时耳朵便开始发烫,连忙扯紧衣襟将那道红痕遮住。
这脖颈上的红痕并不是什么光彩之事,没必要让下人看见,她脸皮薄。
苍苍发现她的异样,张口想说些什么,沈兰时连忙打断了她,“苍苍,我饿了,你去端吃食进来吧,其它的我自己可以做。”
本来这些事情她就能自己完成,以前在沈家不就是什么都自己做吗,除此之外她还要给其他人浣衣做吃食呢。
只是来了这里,这些丫鬟们非要什么事情都给她准备的好好的,倒是应了沈玉洙那句,‘有丫鬟伺候着呢’。
想来也是好笑,兜兜转转,最后她还是成了人家的小妾,身份没变,就是换了个男人,还是个年轻力壮的男人。
“好,奴婢这就去。”苍苍只好将话咽回,将桃木梳放在桌上,行礼退去。
珠帘恢复平静后,沈兰时才转过头面向妆台,看着镜中的自己。
青葱似的手指捻起白玉发簪将头发半挽在头顶,余下的头发则如缎子似的铺在后背,同鹅黄衣裙紧紧贴在一处。
她不喜欢繁杂的发髻,只喜欢简简单单的,毕竟这里的东西不是自己的,她用着不惯。也不想打扮的花枝招展,被人误认为她在讨好他。
不多时,外头响起细碎的脚步声,是苍苍领着几个小丫鬟端着吃食进来了,饭菜摆好后,小丫鬟们鱼贯而出,苍苍进来唤人。
“沈娘子,饭食已经备好,可以用饭了。”
沈兰时嗯了一声,放下桃木梳出来,苍苍将人迎到桌前坐下,拿起筷子给她布菜。
吃了三两口,又喝了些银耳汤,她将筷子置在筷枕上,拿了软帕拭口,忽的瞥见右侧那道菜旁侧放着一个小碗,碗里装了满满一碗黑乎乎的东西。
“那是何物?”她指着那碗黑乎乎的东西,诧异道,“不会是风寒药吧?昨日午时不是最后一顿吗,怎么还有?”
这碗颜色比那风寒药还深,看着有些瘆人,想起之前被苦药支配的恐惧,心里又是一阵恶寒。
“不是风寒药。”苍苍连忙否认,端起碗用手探了探温度,觉着不烫了,才递到沈兰时面前,“这是避子汤,公子叮嘱过的,要沈娘子一定喝了。”
原来是避子汤......怪不得颜色这么黑,沈兰时干巴巴的抿了抿唇。
这消子的玩意儿她之前倒是听钱氏说过,沈夕自从纳妾之后,夜夜宿在妾室院子里,钱氏嫉妒不已,每日晨起趁沈夕外出便给她强行灌药。
那妾室确实一直没有身孕,钱氏便将这事当做自己的丰功伟绩见人就说。
奕郎这是生怕她有了孩子啊,其实不止他,她亦是如此。
该说不说,这种时候,这东西倒是个好东西,沈兰时冷冷的笑了笑。
那人性情寡淡又孤傲冷漠,身份还十分贵重,她与他简直云泥之别。
若不是这次逃跑,恐怕他们这一辈子都不可能相遇,只能说是老天同他们开了个玩笑。
北州阶级尊卑一向严明,像他种身份的人娶妻定当是名当户对的高门贵女,他拿她恐怕只当个消遣享乐之物罢了。
便是连细节都不需要推敲,都知道那夜在马车上二次相遇,他对她便起了心思,说的更直白点,就是见色起意。
沈兰时:狗男人就是见色起意。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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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 1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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