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白天

云笙纳闷:

嗯?

怎么会有狗?

是那个小霸王养的?

这狗身型巨大,目测站起来能有一个成年男子那么高。

但却长得极为好看。

粉色的鼻头,一双清澈的圆溜溜的眼睛,仿若镶上去的玉石。

尤其是它浑身的毛发,金色的,在月光下映照得熠熠生辉,就好像是镀了一层金光,从天上下凡下来的一样。

只瞧了一眼,云笙便心动得不能自已。

她自小便喜欢动物,但是阿娘总是怕她养了动物后,会导致身上的病加重,于是说什么也不让她养。

因此,来京这四年来,她连动物毛都没碰过,早就已经馋得要疯了,现在看到这样一直极为漂亮的大狗,自然喜欢得口水直流。

二话不说,她抹了一把嘴角的口水,扛起大狗,直接飞身出了王府。

被扛在身上的小霸王,撅着屁股,心跳如鼓,一脸羞涩。

好霸道,好强势。

好喜欢!

如果这个女侠能拿鞭子抽他,他就更喜欢了!

冬画看到自家小姐出去一趟扛了个人回来,一愣:“小姐这是要?”

云笙把狗放下来,累得她赶忙走到桌边,咣咣灌了两壶茶,岔开一双腿,姿势豪放,跟武松打虎之前喝酒一样。

这一幕,直接把盛越风这个小霸王,迷得七荤八素的。

满心满脑只有一个念头:姐姐抽我。

喝完茶,云笙抹了一把嘴边的残留,指着屋里的金毛狗,对冬画说:

“这个,以后就是我的狗了,以后我不在的时候,你小心点藏着,别被我娘发现。”

听听,这是什么虎狼之辞!

小姐她竟然要背着夫人她藏男人!!!

冬画看了看屋里的男子,又看了看自家小姐,如遭雷劈:“小姐,奴婢知道现在京城里不安全,你想找个保护你的,也无可厚非,但是你这么做,还是不太合规矩啊。”

云笙本来没往这方面想,现在经冬画一提醒,养个大狗,不但能满足自己的喜好,还能保护自己,简直就是两全齐美啊。

云笙便有些兴奋道:“合不合规矩的,管他的,我爽了最重要!”

养狗这件事,云笙拿定主意了,跟冬画掰扯了几句,就拍桌子定了。

动画拗不过小姐,只能叹了口气说:“小姐,你今日弄得脑后的伤还没好,等会儿睡觉注意点。”

“知道啦。”云笙应道。

临出门前,冬画又用眼神狠狠地警告了那个男子一眼,意思是:你要是敢对我们小姐做什么,我跟你没完!

盛越风笑得贼欠:嘿嘿,你马上要失宠了!

冬画走了,屋里就剩云笙和盛越风两个人,云笙看向盛越风,柔声问道:“饿不饿?”

盛越风点点头。

刚刚听了她们主仆的对话,他也猜到,大概是这个姑娘可脑袋,不知道把哪里磕坏了,把他这样一个威风凛凛、帅气逼人的俊公子,当成了一只金毛狗。

他皱起眉头,虽然有点点不满意,但是想到以后凭借狗的身份,能日日跟女侠朝夕相处,他还是乐得找不着北。

看他那可怜巴巴的样子,云笙颇为不满地吐槽起来它的主人:“你那个毅王世子主人也太不靠谱了,每天除了花天酒地,欺男霸女,正事儿一点也不干,这么好看的狗狗,怎么忍心让你饿肚子!真是该死!”

盛越风:……

为了维持狗的人设,盛越风再被冤枉,也不能开口给自己辩解。

不过长这么大,自己还是头一次嫌弃自己的风评。

云笙找来点糕点,喂了盛越风,便开始翻书找典,看看养狗究竟要做些什么。

她坐在榻上,那只金毛狗就坐在她脚边,头搭在她的膝盖上,好不温顺乖巧。

她一边撸它的狗头,一边继续看书。

终于找了半个时辰,让她给找到了!

养狗,如果养的是个公狗的话,首先第一步就是割了蛋蛋。

她透过支开的窗棱,看了一眼外面明月高悬的天色,开始默默在心里盘算:

今晚是割不了了。

明日白天出府,还会被爹娘发现。

看来只能明晚带着狗去割了。

拿定了主意,她笑着揪了揪它的耳朵,温声说:“明天,我要带着你去干一件对你好的事!”

盛越风学着狗的模样,歪了下脑袋,眼睛眨了眨,表示自己很开心。

他确实很开心,他甚至开始憧憬明日晚上早点到来了。

幻想着,她带自己飞檐走壁,畅意江湖!

想想就热血沸腾!

翌日一早,为了不让爹娘以为自己失踪,把整个京城翻过来,盛越风趁着天不亮,便早早回了王府。

一大早见到自家失踪了一晚上的世子,大摇大摆地回来了,冬枪连忙心急如焚地迎了上去,“诶呦呦,我的殿下,您这一晚是去哪了?”

盛越风大步跨进自己院子,笑而不语。

盛越风一脸的春心荡漾,冬枪站在原地,眼睛滴溜溜转了几下,忙跟了上去,笑得暧昧,问盛越风:

“殿下,这昨晚是去见了谁啊?”

闻言,盛越风一愣,须臾,恨恼得猛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啊呀!刚刚太开心了!出来的时候忘了看看是哪家的府邸了!”

说完,他便要转身出府,被冬枪一把拉住。

冬枪:“殿下,你忘了吗?你前两日刚刚答应王爷王妃,说你今日会去参加赏花大会。”

盛越风归心似箭:“下次!下次一定!”

“不行!殿下!你这次不去王妃会打断小的狗腿的!”冬枪拉着盛越风就往院子里拽。

七月的赏花大会,一年一度,连开七日。

是朝廷举办给那些世家子女互相相看的。

盛越风板着一张极为不耐烦的脸,进场的时候,冲着身边的冬枪说:“我进去一下就出来,多一刻小爷我也不待!”

“好好好,殿下说什么就是什么。”世子殿下能来已经实属不易,冬枪自然连连应下,他忽然又想起什么,说:

“殿下,小的可听说那个知州府的千金,可是要来,京城人人都说,那知州千金可是绝色美人,说是貌比貂蝉。”

盛越风嗤之以鼻:“不过是些庸脂俗粉。”

他就不信那个什么知州千金,能比昨晚的女侠姐姐还要貌美!

云笙乘着马车经过的时候,恰好听到了这一句。

坐在云笙身边的姜明芜撩起车帘,去看谁这么嘴贱,看清谁说的后,倒吸了一口凉气,赶忙吓得合上了车帘。

云笙眼睫轻掀,美艳娇媚的脸染上了些许疑惑:“怎么了?”

姜明芜有些后怕拍拍胸脯:“你知不知道刚刚说你的是谁?”

“谁?”

“京城小霸王——盛越风!”姜明芜说:“不过他也是瞎的,竟然能对着你这样一张脸,说你是庸脂俗粉,真是瞎到王母娘娘那里去了。”

云笙靠在车壁上,没什么兴致地说:“各花入各眼,可能世子殿下不喜欢我这种长相吧,没什么好议论的。”

今日一早,她就发现金毛狗不见了,所以这一上午,她都不怎么开心,看到什么都恹恹的。

“以后遇见世子殿下,我避着点儿就是了。”她又说:“省得碍了他的眼,来找我麻烦。”

今天的赏花会,她本来是不想来的,但是她的闺中密友——姜明芜要来,还非得她陪着,她便来了。

七月的日头,跟下了火似的,偏生她还得维持自己病弱的人设,下了车,还要披着狐裘斗篷,外人看来她病得弱不禁风,这么热的天,还要穿得这么厚,纷纷可怜她。

实则她热得满身大汗,恨不得把皮扒下来。

姜明芜看云笙面色苍白,就又把她狐裘斗篷拢了拢,满是关心道:“看你脸色这样不好,可别吹着。”

“我谢谢你。”云笙皮笑肉不笑道。

眼看着姜明芜给她拢完斗篷,就开始四处探看,生怕姜明芜再给自己弄个暖手炉来,云笙赶忙搬推半赶地把人赶走。

姜明芜一走,云笙拉着冬画就往身后的小树林里走,“快快快,赶紧找个没人的地方,把这一身东西脱了,要热死我了。”

钻进小树林,眼见着周围没人了,云笙立马脱下斗篷和棉手捂子递给冬画,冬画老样子,拿着东西,便往马车走。

树林里蝉鸣蛙叫,鸟啼声声,也不知道那里传来的潺潺流水声,云笙一时心旷神怡,循着声音,走了过去。

刚没走多远,迎面就撞上三个人。

两个男子匍匐在少年的脚下瑟瑟发抖。

少年背对着她,背影修长,红衣蓝腰带,腰间挂着的羊脂玉的玉佩更是价值连城,周身透着不谙世事的气质。

一看就是富家公子哥。

云笙只看了一眼变分明,原来是哪个世家子弟在欺男霸女。

瘦一点的男子鼻青脸肿地跪在少年狡辩,连连告饶:“殿下饶了我吧,殿下我再也不敢了。”

胖一点的更是吓得直接尿了裤子:“殿下,我家那块地,您要是喜欢,您尽管拿去,只要您饶了小的一条命。”

少年漫不经心地玩弄着手里的地契,随后展开,放在阳光下,仰头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嘶——”的一声,被他轻飘飘地撕了。

那张地契便顷刻化作盛夏的雪,散落了下来。

少年拍拍手,轻嗤了一声:

“你以为小爷讨厌的,是你不给那块地?小爷我讨厌的是,你怎么敢忤逆我的意思,嗯?”

后面的云笙,听得直窝火,真是世风日下!

怎么哪里都有气压平民百姓的垃圾?!

人家全家奋斗了一辈子,几十年,好不容易买了一块地,就这样被这个仗势欺人的畜生,轻飘飘地撕了。

还是人吗?他!

她气得正要打听这个畜生是谁,想着今晚就把他家洗劫一口,顺便再好好教训教训他,便看到一个小厮冲着这个畜生跑过来,气喘吁吁地说:

“世子殿下,王妃正要您过去呢。”

云笙恍然大悟,原来他就是那个在整个京城臭名昭著、欺行霸市的京城小霸王——盛越风,盛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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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子殿下给我当狗后
连载中恩万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