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坟这事儿的熟练度,方濯在振鹭山同辈之中排在第二,没人敢排第一。甚至不排除他偶尔觉得人上山就是为了挖坟,曾经所学习的一切、准备的所有,都是为了下山后去帮人挖坟。
他第一次挖坟在跟着柳轻绮下山后的第一次任务,柳轻绮什么人,一碰上坏事儿,手指就跟黏在了一起一样,怎么也掰不开,拿不了铲子,也握不住剑。
最后只得方濯去挖,任劳任怨。刚开挖时心中忐忑不安,若三只飞鸢在心头乱撞,挖了一刻钟之后便心如死水,眼前除了坟头,什么也没有,除了棺椁,什么也不想看见。
而当然,干他们这行的,就必须得将挖坟这一技能练得无比熟练。一方面是因为困扰百姓的除了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如城中欺压或是恶霸横行之类,而剩下的基本上就是乱力怪神,大部分不在庙里,就在坟里。前者这些仙山管不了,后者倒是很愿意效劳,一票干好了,不仅业绩往上涨,还能往外推销推销自己的名声,名气一大,众人蜂拥而至,任务越多,拿到手里的银子就越多,况且还能在人们口中落下一点事迹:这位仙君可厉害了,挖坟的时候眼睛眨也不眨一下,直接锤烂棺椁,换你你肯定不行。另一个便说,那当然不行了,术业有专攻,他们只管挖,你们只管埋!
自此,埋与挖,无限循环下去,就成了某种心照不宣的产业模式,久而久之,竟也能逐渐形成一条利益链。振鹭山的挖坟是免费的,有的门派就要收钱。收了部分银子,可以保障棺椁表皮完好无损、光鲜亮丽,若是再收多一些,便在挖前虔心祈祷,天灵灵地灵灵,为屋中人驱鬼散邪,替坟中安抚祈福。有的委托人有钱,大把银子不要命地往手里塞,来人便也照单全收,当场拉着弟子或是随从,跪在坟前同这位温酒浇剑、就势结拜,意在告诉坟中人,这人是我兄弟,此后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如果你敢动他,就是和我仙某过不去!
而天下各地,往往讲求一个安土重迁。埋了,就是定了,立块碑,表示此人就死在这儿,不能死后转移,不许死在别的地方。故而死与活,在一定程度上也呈现出了某种一致性,活着要寻求一处栖身之地,死了则也要入土为安。活着在城中找不到一处桥洞,死了还能找不着一个睡觉的地儿吗?说不定这时那只百求而不得的桥洞就属于你了。这是流浪者,是自然的儿女,是江湖散侠。而世里的俗人,生前在人世能有立锥之地的,便还在活着的时候,就多多为死后下功夫。一块地,拾掇拾掇,圈了线立了碑,就是某人的了。至少在该家族在此居住期间,这里除了同族人,谁也不能碰,里面睡着此姓的始祖、无私的灵魂,至于他贡献了什么,自然就是那得以令同姓安身的姓名与生命。
既然一座坟、一片地都已继承着如此的深重使命,那么“迁坟”就成了一个重大议题,若非有必不可不迁的理由,坚决不迁。久而久之,有人若要开棺调查,想将人连带着棺椁一同带走,那么就得在事后亲自出钱再将人葬回来,还得朝坟头插上三炷香。小坟小岗还好,就怕是富庶人家想寻求一个正义,而往往此等祖坟总是修得富丽堂皇,开一个坟就得给一百两银。但同样,既然有此吃红利的机会,也自然会衍生出其余的反敲竹杠之技巧,有在山上修行的,接过任务到坟内时,一句话不说,就先对着坟某长叹一声,连连摇头。人家看了不安,小心翼翼地询问仙君何故长叹?他便装模作样一晃脑袋,说此地多么多么诡异、又多么多么不吉,怪不得你家天天闹鬼,纯粹自找的——吓得那主人家不敢呼吸,亦步亦趋跟在身后,惶惶问道,仙君,这可怎么办?这人便咧嘴一笑,冲那人家比一比手指,说,八百两,帮您驱邪赶鬼,再算一算风水,将这位老兄移至另一处地方,保管以后没这人似的,再也不闹。
那乱葬岗怎么挣钱呢?聪明的人们也早有对策,乱葬岗之所以总是出现各种奇异事件,无外乎此地灵魂太多、邪祟涌动,甭管好的坏的,能扔到乱葬岗的一律默认为坏的。拿走这儿的尸首,大多地方不用给钱,但有的也得上交给城府,毕竟城中皆是城主的子民,都是一家人,收点搬迁钱也不过分。为了应对如此境况,人们根据各个灵魂的不同特点,对一个个坟堆进行独家规划、发展设计,并对每一具无名尸身的身高体态和外貌特征进行全方位汇总、多方面分析,亲自为之设计出一处最适合他的安身之处,只要移走了,就必然不会再捣鬼。当然,平安也需要付出点代价,但不多,只需要三百两。如果是大师亲手帮忙请走邪祟,也行,但要加钱,共一千二百两。若用三两开通特殊贵宾待遇,则可以得到大折扣优惠,规划坟地连带仙君加持套餐为您奉上,不多不少,九百九十九两即可。
这可谓暴利,魏涯山最缺德的时候,也曾经想过这么干,不过后来所幸道德战胜了挣钱的心,导致目前振鹭山一直未曾开通过这一业务,但同时也使去找他们帮忙的人特别多,尤其有挖坟需求的更甚。炎炎夏日之下,方濯挖得平静,挖得娴熟,挖得热火朝天。柳轻绮照例不动,只蹲在一边看,看了一会儿就挪挪步子,跑到方濯那条聊胜于无的影子下面,两只眼睛认真地盯着那只坑洞,眼看着一具具尸体被搬出来,目光全然未移,聚精会神。
“找女的。”
“那当然。”
方濯不必他指示,一边在挖,一边就在留意这其中是否有长得比较像女子的可怜人。但这并不容易,落在乱葬岗的人要么已经面容破损不知身份,要么便浑身腐烂、或几近白骨。麟城外的那个村子迁走已久,坑洞中什么时候的住民都有,一年前,三年前,乃至于五年前,密密麻麻地堆满一整个乱葬岗。原先活着时或许风姿绰约、极富辨识度,死了之后便一视同仁,难以分辨。方濯挖了半天,搬出来七八个人,才发现这洞似乎深不见底。他把这些尸首堆在脚边,还很贴心地将他们人人分开、放在一处,不至于让他们在阳光之下依旧身处逼仄。柳轻绮撩着袍子蹲着,在里面找女人,方濯蹬着那只坑洞的边缘,探身向下望,瞠目结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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