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还在装傻,车往前开,越开越快,山景愈发模糊。
林琦行抬手打开车顶灯,“我身上有严重的免疫疾病,现在已经开始发病了,继续情绪紧张或者体温升高都会加重病情,最后出现呼吸衰竭。”
她警告着司机,并把发了红疹的手展示给他看,“任何的外物触碰都会导致我的过敏反应加剧,你如果不停车的话,恐怕没到地方我就会气竭死亡。”
林琦行的话半真半假,但身上的红斑着实可怕。
她皮肤白,车顶灯又是冷光,正好把红疹照得骇人可怖,司机不过是瞥了一眼就吓得不轻,加之林琦行的话掷地有声,他很显然动摇了。
“我已经通知了家人朋友以及附近的几个相识,也报过了警,你现在能做的就是立即马上停车,让我离开。”
她再次警告,终于让司机踩了刹车,把林琦行丢在了半山腰上,扬长而去。
山风阴凉,夜里更甚,林琦行一脚踏出车外就被灌了一脑门的寒沁。
她记住了司机的车牌,也在平台上报了警,但眼下又不知该做什么选择。
徒步下山?还是往前面走一点,去敲一下山腰上某一户的门,碰碰运气找个歇脚的地方缓一缓?
这片位于山间的别墅群非常注重**,每两幢建筑之间都保持了起码步行二十分钟的距离,林琦行下车的地方正好什么也没有。
而她也无奈地意识到了自己根本就没有可以在这种情况下求助的人。
林琦行在云城算得上能依靠的人大概只有李静夏一个,但李静夏住在城南,最快也要两个小时才能到这里。
没有必要折腾她。
风呼啸着卷过,林琦行依稀记起来,好像这几天有个台风要从云城附近借道。
倒霉习惯了的她揉了揉脸,原地坐下缓了缓,打算待会儿还是自行下山,就近找个药店来片药,再寻个肯德基凑合一夜,不回城南了。
只是手机电量所剩不多,容不得林琦行休息太久,她只能很快起身——
扑通!
什么东西将她扑倒在地。
“汪!”
林琦行本不怕狗,但夜黑风高,山间遇狗,谁能不慌!
“鼻涕!”有谁喊住了还想往前扑的大狗,那狗狗是深颜色的,看体型大概是只杜宾。
声音的主人很快赶了过来,“对不起,您受伤了吗?我——”
林琦行抬眼看过去,对方逆着月光站在三步之外,看不清轮廓,但林琦行识得那个嗓音。
是楚瑰意的声音。
“林琦行?”楚瑰意也认出了草地上的人,连忙上前把她扶了起来。
楚瑰意的手很暖,长指纤细,触之却很柔软。
相反,林琦行浑身发冷,身上不仅发着红疹,还有被夜风拂起的鸡皮疙瘩。
不好看,不要看。
她不知为什么有了这个心思,居然在站起身后躲了一步,手也跟着缩了回去。
尔后林琦行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动作有多不礼貌,“对对对不起,前辈!”
“你怎么了?要紧吗?过来。”楚瑰意的声音很让人安心,她一只手把牵着的两条杜宾往自己身后招呼,另一只手再次朝林琦行伸出去,“来。”
像是水被树根汲取那般,林琦行探出身握住了楚瑰意的手,她突然生出一种错觉,这一刻迫切需要对方的不是自己,而是楚瑰意。
“抱歉,我不知道是你。”楚瑰意解释着自己放狗的原因,“我有夜跑的习惯,这几天碰到过有人守在这里偷拍,我刚才以为又是同样的家伙。”
山间别墅群并不是传统的小区管理,所以只在山下有关卡,山上的安保是每家每户自己用自己的,故而间隔的山路无人巡逻。
楚瑰意以为躲在密叶之后鬼鬼祟祟的人影是记者,才让那条叫“鼻涕”的杜宾去堵人,寻常她夜里跑步虽然带狗,也都是牵得好好的,不曾放开。
“没事,对不起前辈,打扰您跑步了。”林琦行赶紧道歉。
“你有什么对不起的?嗯......太招狗狗喜欢了?”楚瑰意转过头看了一眼自家狗子。
叫它堵人,它居然趁机扑人,若说它没点自己的小心思,楚瑰意是不信的。
她这两条杜宾养得极好,都很聪明,寻常让它们做什么都很听话,除非碰到了非常喜欢的人。
“狗狗没事吧?”林琦行担心。
“我看是你需要被问才是,这是怎么了?”楚瑰意刚才看不清楚,这时候与林琦行走到路灯之下,才发现对方身上起了疹子。
是过敏吧,这些可怖的痕迹很眼熟,楚瑰意曾在林琦行身上看过一次。
“没关系的,休息一下就好,不严重。”林琦行摇了摇头。
她免疫系统有点小问题,但确实不严重,只是稍微敏感而已,比之一起反应就要入院治疗的病友,她已经很幸运了。
“我住在山顶,你跟我来,我送你去医院。”楚瑰意的话并没有给林琦行选择的余地。
“不不不,不用这么麻烦,前辈,我这是老毛病了,最近没休息好所以才犯的,一晚上就消了。”林琦行哪敢要楚瑰意送,“我自己下山就可以。”
“从这走下去要半个小时。”楚瑰意皱起眉头,“太冷了,我让司机把车开过来,我陪你在这里等。”
这边的山都不高,只是连片,绵延不绝,山路盘桓,不识路的恐怕很难一个人下去。
“真的不用,前辈,我——”
“——你看起来确实没有什么大事,但既然让我碰上了,我不可能放你一个人离开。”楚瑰意就事论事。
不管今天碰到的是不是林琦行,她都会保证对方安全回去,这没错,这是她本着教养会做到的。
但正因为今天碰到的是林琦行,所以楚瑰意不仅不会放她一个人走,还要把她拐回家去。
她没再跟林琦行多话,只叫她跟上自己,回了山尖上的别墅。
楚家的富贵延续了上百年,传到这一代的资产已相当可观,单楚瑰意手里的这个铂联集团,就囊括了文创、地产、金融和旅游等等范畴,政商两界皆有涉及,成就是普通贵族富商望尘莫及的。
所以她住的地方,自然华贵无比。
杨佳薇家的那一栋山脚别墅,比起属于楚瑰意的这三栋,简直像个放草料的谷屋。
林琦行都不知道该往哪里看起。
楚瑰意的家中布置比较简单,却处处显着格调,就连玄关这一点空间,都装点得非常有巧思。
是个像树洞一样的设计。
“请问有鞋套吗,前辈。”林琦行依然诚惶诚恐,生怕自己表现得太过不识抬举,连把鞋脱了都不敢。
“鞋套?”楚瑰意被逗笑了,“你以为我什么人都往家里带吗?”
林琦行马上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但楚瑰意很显然并不在意,已经招呼过来家里的阿姨,让她给林琦行拿新拆的拖鞋。
她自顾自走到客厅里,好像在给谁打电话。
林琦行跟着走进去,看着沙发后面连排的窄框落地推门,咬了咬牙。
这个东西,她以前那个家里也有。
林琦行害怕那个东西,她曾被关在那推门外淋雨,也曾被那推门本身撞碎过拇指的指甲。
很疼,但那时候她硬忍着都不敢说话,连滴下来的血都藏在了衣袖里,只因为大人们当时在跟自己说一件比她受伤更重要的事。
什么事呢......好像是,家里的吊灯应该换一盏了之类的吧。
“林小姐。”
楚瑰意在沙发的另一端轻轻喊她,音调一如下午指导她拉弓时那样沉稳,是很包容且略带了些宠溺的音色。
是上位者施舍爱意时惯用的腔调。
林琦行僵在原地,但还是保持住了得体的表情,“前辈。”
“我问过家庭医生了,这里有氯雷他定你可以用。”楚瑰意接过阿姨刚好找出来的药片看了一眼,确认名称,又问,“你能吃这个吗?”
她低着头,眸往上抬,目光没有从镜片穿出,而是蹭着眉弓与金丝边框之间的缝隙,落到了林琦行身上。
很锋利的眼神,是不加镜片掩饰的,真正属于楚瑰意的锐刃,可林琦行却不觉得要躲,她不知为何,只觉得那锋芒是来保护她的。
“能吃。”她点点头,走上前,“多谢前辈,我坐一下就走。”
“把身上的衣服换了吧。”楚瑰意对林琦行的去意不予采纳,只是换了个话题。
林琦行却误会是她刚才坐在山腰上弄脏了衣服,楚瑰意不想她把土渍蹭在沙发上,便又猛地立起,站得笔直。
实在可爱,楚瑰意轻叹一声,“上来挑身衣服。”
短短五个字不容置疑,林琦行到嘴边的“不用”还没说出来就被噎了回去,乖乖跟着楚瑰意走上二楼卧房。
“啧,怎么胡乱放。”走在前面的楚瑰意看了一眼楼梯转角处丢的一条裙子,是白色的蕾丝蓬裙,一看就不是楚瑰意的风格。
那又是谁的呢。
这里还有别人住。
林琦行告诫自己眼睛不要乱瞄,楚影后这么大的房子,当然不可能独居,就算她还未婚,有伴侣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这一间的衣服都是新的,但都洗过了,你自己挑一套吧,要洗澡吗?”楚瑰意笑了笑,看向亮着灯的浴室,“唉,我也一身汗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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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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