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六月份,节目组结束录制,沈晚江和几位律师商定后,选择了实力最好的一位女生。

网络上对于这个节目的关注度很强,承柏官方放出结果后,找了一天时间,员工聚餐,联络联络感情,网络上都是一片叫好。

其余几位实习生,大部分无论是履历和能力都不错,或多或少也收到了其他律所的offer,算是皆大欢喜。

六月的香港,显著的亚热带气候此时已是多雨季节,出门大多数会在通勤的包内带把伞。

然而湿哒哒的海岛气候并不舒服,变天变得太快,时间也急匆匆,留不下想要的人和妄图永恒的瞬间。

沈晚江和关许晚上找了一家茶餐厅,随便对付一口,吃饭的时候,她想起来邓凛的生日快到了,邓凛比她小几个月,七月一日出生,关许知道后还挺乐呵,想帮着参谋参谋。

她快速喝了口水,深思熟虑后,“我觉着吧,他要是喜欢热闹,你就多找点朋友来家里办个小party。”

“要是不喜欢热闹,你就送他喜欢的东西,带他出去吃个饭不就行了?”关许一打响指,虽然自己没谈过恋爱,但也不妨碍自己做他人恋爱导师是不是,她一甩头,觉得自己聪明极了。

沈晚江轻笑一声,颇有些的苦恼的无奈笑了几声,“他喜欢什么?喜欢什么?”

不是沈晚江自恋,她觉得邓凛肯定最喜欢她。

关许捧着自己的杯子喝了口水,眨眨眼睛,看着面前的沈晚江一头栗色大波浪流逝在肩头,耳垂处的耳钉每天几乎不重样,有时候是清新的一朵小花,淡蓝色的。有时候是细长的金色长链,金光胡乱四射,配上她总是带着淡笑但不到眼底的疏离,太有高岭之花的味道。

不过关许知道,沈晚江在熟人面前,笑容便会触及眼底,哪怕冰山也该融化。

关许每每一看到她如此的温柔,整个人都想扑进她怀里,忍不住对她蹭蹭,真是伟大的女性光辉啊。

“他肯定最喜欢你!”关许放下自己喝水的杯子,她眯眯眼睛,鼻子一皱,颇为孩子气,“他肯定最喜欢你,你送什么他都喜欢。”

这话倒是真相,沈晚江觉得自己送什么,邓凛都会一直珍藏着,舍不得拿出来用。就算是那个胸针,平常他也很少用,除了以前开音乐会的时候,他总是戴着,也已经是两人分开的那些年的事情了。

沈晚江不敢再继续往下想,正巧宠物医院发信息让她过去拿猫。

两人晚饭也吃到尾声了,沈晚江同关许在沿路不远的宠物医院门口说了再见,她抬脚走进宠物医院。

黑白长毛的小猫被她从英国带了回来,乖得不行,为了小猫,她从自己租的八十平的家,搬到谢青珩作为订婚礼物,给她买的南区大平层里去,她特地买了巨大的猫爬架,小黑米喜欢的不得了。

温度回升,一楼住户馨香的花丛里来了不少蜜蜂,有只溜进家里,小黑米非要去抓人家,这下好了,手被蛰了,肿的不成样子,可怜又可笑,沈晚江今天过来带它回家。

南区面向太平洋,宽阔的海景与似乎戴着海腥味拂面的海风,沈晚江偶尔没有事情的时候,会坐在高层的阳台上吹吹风,或者打理自己养的几盆小植物。

她经常会看见船只载着人,在波浪的来回奔涌中飞速离开。

鸥鸟会跟随那些船只张开自己宽大的羽翼,随着海风卷起的气流飞舞,看着看着,目光又会投到离公寓不远的学校去。

陈姜小时候在这边上小学,只是某一天哭着回家,说有人欺负她,沈晚江那时候年纪也小,大人们或许说过一嘴是因为什么。

但她已经忘记,再次提及,已经是两人的高中时代。

无非是一些嘴碎的,说了些不着调的话,什么私生女,什么小三的女儿,小小的陈姜,不是后来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姐,她也是个需要人保护的孩子。

出租车才开进南区,司机忽然频频望向后面,他眉心皱起,开的越来越快。

这风驰电掣的速度,吓得小黑米在沈晚江怀里“喵喵”叫,还不等沈晚江问,司机瞥了眼后视镜,“后面有车,跟了我们一路了。”

从中西区一路跟到南区,司机早就发现了,但沈晚江的目的地都要到了,总不会怎么巧,至少他开车这么久,从来没见过这么巧的事情,单手调转方向盘,卡在视野盲区那,他死死盯着后方来车。

果然,那车跟丢了目标,六神无主的停了下来。

很快后座车门被打开,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沈晚江的视线里,已经五十岁的人,保养得当,与陈幼龄的凌厉不同,她总是一身素色衣裳,似乎这样能够好的遮掩她内心的**。

她摘了自己的墨镜,露出一双漂亮的桃花眼。

邓佳如就遗传她,现下也是京城圈子里,出了名的漂亮小姑娘,却也还是和邓凛这种顶级混血骨相不能比。

沈晚江打了个电话,让住家的菲佣帮忙把小黑米的猫包提上去,等着司机和菲佣交接完,沈晚江才抬脚朝她那走去。

今晚南区比以往更要燥热几分,海风更是一阵阵吹动两人的衣裙,她见沈晚江来了,淡粉的唇往上扬起一个满意的弧度,像是猎物上钩般的高兴。

“我的佳如的母亲,你上次见过我的,我姓徐,徐初。”她伸出细腻如小女孩肌肤般的手,和沈晚江轻握一下,沈晚江不懂她来意,只淡漠的点点头,不接话。

徐初也不觉得尴尬,意味深长道,“今晚不早了,我本来不想打扰你,但是,你身边有很多邓凛安插的人,当然,谢家安插的人更是多要命,我没办法打电话到你的办公室,我希望和你约个时间,我们好好谈一谈。”

“谈什么?”沈晚江并不是很待见他,自己和邓凛已经订婚,徐初还非要来见她,她不理解,默不作声用自己冷淡的脸色给予回应。

她像是没看见,纤细手指捏着的墨镜腿,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悠几圈,又被她重新架上挺立的鼻梁。徐初毫无所指的看了看沈晚江,墨镜后的眼眸内,无人知晓究竟是何打算。

“你会需要我的,你如果想知道邓凛的心理疾病,有一段时间怎么那么严重,你就会需要我。”

徐初正欲抬脚上车,身后的沈晚江已经给了令她满意的答案,“徐夫人,这周末见。”

“好,我不希望被邓凛知道,他对你......”徐初上下打量了下沈晚江,带了揶揄的口味,“太过关心了。”

车门被关上,燥热的温度被隔绝,她重新又摘下墨镜,不由自主看了眼窗外的沈晚江,栗色大波浪,妆容清爽干净,眼神里除了对自己的陌生与客气,没有第三种情绪。

站在香港的月色街头上,宛如上个世纪的港风美人,笑起来干净又漂亮,五光十色的霓虹夜景,只能是她眼尾笑意的点缀,的确是个很不一样的女子。

如果要玩邓凛,邓凛只能像狗一样被她耍,可偏偏薄情脸,生了颗情种心。

邓凛......真的好命,本该死在他母亲回英国的那年,徐初当时刚好怀孕了,她不能让人挡住她女儿的路,又或许女人本就是心肠柔软的生物,这个孩子实在可爱又可怜,她心软了,不愿意让他去死。

他喜欢音乐,不愿意沾手家庭事业,一个人跑到了英国留学,以后应该再也也不会回国。

徐初乐的不行,她开了瓶红酒,一个人坐在寂静无声的邓家老宅阳台上,那种萧条又枯燥的日子,她终于看到曙光。

怎么能不流泪?

红色的液体,在她流泪却手不稳的瞬间,全部倾泻于她身体上,像是时间在她身上划下的一道道口子,流着鲜红的血,也像是她没能保住的儿子,邓家不允许出现除了邓凛的第二个男性子嗣。

邓凛有邓夫人的暗中保护,生母又是邓峯的白月光,这些都是她的女儿一辈子无法逾越的鸿沟。

如果有选择,她也不愿意做小三,手段用尽了才得以住进邓家老宅,日日成为邓凛与邓峯父子俩挑拨离间的工具。

她累啊,累的坐在阳台上痛苦的哭。哭的眼泪鼻涕连在一起,妆容尽毁。

家产分割,她和女儿几乎什么都没得到,房产都给邓夫人,还有一家收益不错的子公司。

母公司给邓凛,包括其余所有邓峯的名下财产。

她什么都无,女儿只得到了用来上学的基金,她呢,除了那些首饰与几套房产,什么都没有,凭什么?

凭什么?

大局已定,可她还未满意。

车在浓墨的夜色下消失,沈晚江手机第三次“嗡嗡”振动时,她才惊觉,上面的来电正是邓凛。

有种莫名做坏事被抓的紧张,她想了想还是接起,往家的方向走。

她始终愧疚,如若当年不分手,邓凛就不会有这样的心理疾病,没有安全感,总是患得患失,有时候一天能打好几个电话,但沈晚江不觉得烦,她更心疼在京城那个孤身一人的他。

沈晚江在午后的休闲时刻,时常会想起邓凛偶尔只言片语,他只透露出童年时代的一隅。

所以,小小的邓凛,是不是也经常一个人待在家里,等着一直都等不到的温情时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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