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馄饨

谢知津连忙出去端馄饨,等馄饨端到了餐桌上,卧室的方向传来一阵脚步声,谢知津抬头一看,是季声起来了。

“你起来得正好,我从外面买了馄饨,是从你爱吃的那一家买的。”

季声不会做饭,但吃饭很挑,又因为有洁癖,所以从来不会去吃路边摊,就算是点外卖也都是从餐厅定。

眼前的馄饨,就是谢知津从季声为数不多爱吃的一家馄饨店里买的。

季声淡淡地“嗯”了声,踩着拖鞋到餐桌前坐下,看着那碗冒热气的馄饨微微发呆。

刚睡醒的他与平日里淡漠清冷的样子不太一样,微微泛着卷的头发垂了一缕在额前,透出些许慵懒。

谢知津同样拉开椅子在季声对面坐下,递给季声一只汤匙。

季声接过去,抬眸的瞬间就看到了谢知津泛红的左脸。

有些迟疑地问:“你的脸……”

谢知津压根没打算回答,只是用下巴点了点那两碗馄饨,道:“趁热吃啊。”

季声又是“嗯”了一声,没有追问什么,他本来也没有多关心谢知津,便开始捏着汤匙有一搭没一搭地搅和自己碗里的馄饨。

皮儿很薄,可以说得上是晶莹剔透,在清亮的骨汤下甚至可以看见里面大个儿的虾仁。

季声舀起一只馄饨来细嚼慢咽地吃,对面的谢知津狼吞虎咽,已经吃了小半碗。

季声看着同样清亮的两碗馄饨汤,不易察觉地晃了个神儿。

他是不吃香菜的。

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被谢知津带到这里的时候,他看着炸酱面里的香菜皱了皱眉,谢知津立刻就问了一句:“你不吃香菜啊?”

后来的菜里就再也没有出现过香菜,不只季声的菜里没有,谢知津也陪着他不吃了。

又过了很久,季声才在谢知津与阎迟聊天的时候得知:谢知津是一个很爱吃香菜的人,爱吃到什么程度呢,他曾经恨不得把全世界不爱吃香菜的人都抓去种香菜。

季声的思绪跑得很远,想着想着就笑了一下。

谢知津刚好吃完自己碗里的最后一个馄饨,抬头猛地看见季声这个意味不明的笑容,险些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惊讶之下说话都结巴了:“你……你笑什么?”

“没什么。”季声迅速回神,把汤匙里端着的半个馄饨填入口中,细细咀嚼几下,才感慨般地说,“我是在想,明明你可以事事周全,为什么就是不能顾及我的感受呢?”

谢知津很快就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却不回答季声的话,只是慢悠悠地把自己手里的汤匙舀了口汤喝,说:“怎么,现在知道老子对你有多好了?”

季声又笑了,谢知津这才看清了他刚才的笑容是怎样的。

没什么温度的弧度,温和的唇线下还带着一起不易察觉的嘲讽。

季声无所谓地说:“如果谢少爷觉得这就算是对一个人好的话,那我也无话可说。”

如果放在平时,谢知津听到这种冷嘲热讽的话,多半会激得上来脾气,而今天上午谢明洵扇的那两个耳光还在自己脸上挂着,谢知津罕见地没说话。

他看了季声一眼,把手里的汤匙扔在碗里,然后颓然叹了口气,像是有些无奈:“季声,你还想让我怎么对你啊。”

如果是别人说这话,那季声会觉得自己像是听了个天大的笑话,怎么会有人脸皮厚到这种程度的?

那么多混账事情都干过一遍以后,万分无奈地说:你还想让我怎么对你啊。

可也正是因为此时此刻说这句话的人是谢知津,季声微微摇了摇头,试着踩在自己心里那道底线上,尽量放平身态。

他没头没尾地说了这么一句话:“谢知津,明天你送我去上班吧。”

他没说“谢知津,你放我走吧。”

也没说“谢知津,你让我去上班吧。”

而是说“谢知津,明天你送我去上班吧。”

你,送,我。

这是一句很巧妙的话,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依赖感恰到好处。

谢知津那双精明的眼睛闪了闪,一时不知道该看向哪里。

季声这种突如其来的软和,竟然令他有些不知所措。

他最终还是抬起头来看向季声,却见后者正慢条斯理地吃剩下的馄饨,正午的阳光洒满了他的后背,令人生出一种这就是岁月静好的错觉来。

过了很久,谢知津点了点头,说:“好。”

——

谢知津说话算话,第二天就亲自开车送季声去上班,只不过极为猖狂地在季声准备下车的时候把人按住留下了一个深情满满的吻。

季声冷着脸走近了电视台,先去高学屹那里报了个到,然后就去了录播室。

一进门,险些与林春晚撞了个满怀。

季声堪堪避开,还善意地扶了林春晚一把,林春晚站定以后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是我走太快了是我走太快了!”

季声松开扶着她的手,看着眼前连头都不抬的小姑娘,忍不住皱了皱眉:“走这么快做什么?”

熟悉且温和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林春晚讶然抬起头,看向季声的时候却是满脸喜色,“呀!是学长,您回来了!”

季声含笑点点头,又看了林春晚一眼,这才注意到她手上提了一个饮水桶,最大容量的那种。

想起小姑娘刚才急急慌慌要出门的样子,季声不免有些愕然地问:“你自己去换水?”

林春晚点了点头。

季声一哂,弯腰就要去接林春晚手上的饮水桶,却又被林春晚一侧身躲开了。

小姑娘笑得十分甜美:“学长,听高台长说您这是大病初愈,还是我去吧,这几天录播室的水都是我换的!”

说到最后,竟生出几分无端的自豪来,初入职场的腼腆少女已经彻底褪去了那层局促和不安,在这片对她来说尚有些新奇的工作环境里,显出了几分原有的活泼与开朗。

季声笑着打趣她:“看来学妹是女大力士啊。”

“女大力士”满意地扛了一桶水回来,然后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投入到了工作里。

季声坐在录音设备前抬头瞥了她一眼,竟然史无前例地有了一些失落感。

他都扛不动这么大桶的水!

被自己学长羡慕着的林春晚全然没有发觉事情有什么不妥,把手头上的一份播音稿修改完以后就交给了季声。

“学长,这是我这几天绞尽脑汁写的一篇稿子,我觉得很适合用在咱们电台的晚间播报里,您看看。”

季声接过去,入眼的第一句就让他心头一动。

——大家好,欢迎收听黎江市有声电台酥耳FM,我是主持人,季声。

——这是一个有温度的电台,在这里,你会听到世界上最美好的故事,也会听到世界上最动人的情话。

——但我最想让你听到的,是那些负重前行的努力,身在泥沼地里却还能奋力向上攀爬的勇气,遇到挫折也能百折不挠的决心,以及永远向着光走的信念。

——至于今天要讲的故事,与重逢有关。

季声的笔尖顿了顿,薄唇轻轻抿起来,一时连出声都忘了,只是聚精会神地去看下面的文字。

故事是这么说的:

或许大家都以为,男孩是这个世界上最开朗活泼的生物。他们似乎永远没心没肺,会在课堂上肆无忌惮地把年轻的女老师气哭,会明目张胆地违反学校规定翻墙出去打游戏,会恃宠而骄地与父母大吵一架然后骑着山地自行车跋涉上百公里。

但其实,男孩这种生物,更像是刺猬。

它们表面上坚不可摧,长了一身让人碰都不敢碰的锐刺,但那层锐刺背后,却是比谁都柔软的内里。他们渴望母亲温柔的安慰,渴望父亲英雄般的陪伴,渴望得到老师和同学由衷的夸赞。

叛逆的男孩跋涉数千里,也许只是在寻觅自己的母亲。

男孩小野,就是一只这样的小刺猬,他在自己六岁生日的那一天与母亲走散。过后的十一年里,他去过渺无人烟的撒哈拉沙漠,去过山清水秀的东南沿海,翻过了祖国的每一片大好河山。

十一年,他从祖国的南端走到冰海雪原,从世界的尽头走向下一个宇宙,没有一刻不在寻找自己的母亲。

有听众朋友会问了,小野找到自己的母亲了吗?

回答是找到了。

他跋涉十一年风霜雨雪,却在自己的家乡找到了母亲。

他问母亲:您为什么一走就是十一年?您为什么半句话也不给我留下?您为什么可以这么狠心?

母亲说:小野啊,让妈妈好好看看你。

十七岁的小野哭着爬向母亲的墓碑,哭得像十一年前那个声泪俱下的孩子,他把脸紧紧埋在黄土之中,试图让母亲看清自己的脸。

小野的母亲死在小野六岁生日的那一天,临终前的最后一句遗言是:就和小野说,他的妈妈是去看草原了,去看沙漠了,去看宇宙了,他的妈妈没有死,只是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大多数人都害怕死亡,因为死后有青山绿草,有期盼已久的安宁,而只有活着,才能有勇气去看一望无际的草原和黄沙漫天的沙漠,只有活着,才能重逢。

所以,请永远怀揣着希望,去追寻生命里的那束光。

我们期待相遇,也期待重逢。

……

季声录到最后的时候,声音带上了哽咽,而一旁的林春晚眼眶已红。

录音师“啪”地按下了暂停键,看着面前嘴唇轻颤的季声,小心翼翼地问:“季主播,最后这一段你看是不是……”

后面的话还没有说出口,电台导演就摇了摇头:“不用重录,这样很好。”

只有感同身受,才会如鲠在喉。

明天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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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馄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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