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樱花(一)

樱花代表生命,所以才会死亡。

在那儿之后大半个月,两人都没再见过面。知晴偶尔做了番茄面想邀楚云一起吃,他也都是不在家。

今天知晴被派去报道一件婴儿失踪案。那是一个只有三个月大的女婴,据家里人说,只是放在房里午觉的功夫,孩子就不见了。

受害者家住在玉湖村,村里人多姓胡,但受害者家姓程,是三十多年前才来村里定居的。除了出生不久的婴儿,还有婴儿的父母及爷爷奶奶同住。

这个村子常住二十几家人,还有十几家是专门的餐厅或酒店。村子离秋水市约半个小时车程,以种植和旅游业为生,其中六月荷花盛开时更是旅游旺季。受害人家里一二层也开着民宿,三楼自住。

婴儿是在昨天失踪的,一开始家里人怕是绑架案件,所以媒体并不知情。可等了整整一天也没有任何勒索信息,这才开始动用媒体宣传。

知晴和凌竹从村口进入,但玉湖村三面环山,若是从山内步行进出,也并无不可。村口有一汪清澈的湖水,并不大,但是碧蓝澄澈,尤其在阳光的映照下,如一块璞玉。

绕过玉湖,便是村民的房屋聚集地,屋与屋之间相隔几十到百米,每栋房子都是两到四层的木制建筑,有前后院,有的房子旁还有小型荷花池,不过整个村子的大型荷花池位于后山脚下,那里也是主要的荷花观赏地。村内建造了大量可供游人步行的栈道和行车的马路,但为了保护生态,后山并未建路。

程家的房屋是个三层小屋,前院供车辆进出,并配可容纳四辆车的小型停车场。后院是个小花园,用来喝茶赏花烧烤。

后院正对着另一家人的后院,两边是池塘。跨过池塘便可以通往游览区。程家前院和一层公共区均安有摄像头,因此偷了孩子只可能从后院出去,但这个布局,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谈何容易?

据程家人讲,昨天上午十一点左右,孩子母亲把小孩哄睡后就下楼帮忙午饭,忙完大概1点。

民宿当时有三家客人,两家一早便去赏荷,直到下午快3点接到警察消息。另一家所有人在11点过就在一楼餐厅等午饭。吃过午饭后便直接开车从前院离开了玉湖村。

家里孩子母亲和爷爷一直在一楼厨房忙活,孩子奶奶在前台,爸爸一早出门去市里工作,直到听说出事才匆忙赶回。

整个采访过程中孩子妈妈一直在哭,可是爷爷奶奶还有爸爸却显得异常平静,只是时常蹦出几句责备妈妈的话。知晴心想这多半是一家重男轻女的家庭,即使是亲生骨肉,一个女婴的消失于他们而言也不算天大的事。

孩子妈妈解释道,因为家里开民宿的缘故,饭点的时候,小孩满月之后基本都会一个人在三楼睡觉。除此之外,孩子与妈妈寸步不离。她要不陪着在三楼房间里,要不就带着在院子里干活。

家里其他人并不太帮忙带小孩。而且小孩都没带出过家里,除了出生办了场满月酒,村里其他人甚至都没怎么看过孩子。实在想不到谁会摸准时机下手。

从昨天家里报警开始,警察便已经带人把家里和周围翻遍,甚至派出了警犬。可是出了院子,警犬便不再吠叫,就如孩子母亲所说,外面根本没有一点孩子的气味。

程家对面的人也说当时正是饭点,所以人都在前厅忙活,并没察觉到任何异常,家里后院也没有装摄像头。

因为案子还未理清,程家人仍有专门的警察陪同,知晴作为记者也无法知悉太多。于是,她决定和凌竹一起去村子其他地方走访一番。

“晴姐,你说会不会是内贼?”一走出程家小院,凌竹终于忍不住问起。

事实上,这也正是知晴所想,不过她并不愿意未知全貌就妄下定论,更何况是对凌竹这种说话不经大脑的人。“不知道,不过孩子家里人确实太冷静了,就像是别人家孩子丢了一样。”

凌竹撅撅嘴,不屑道:“我看还不如别人家孩子丢了呢。别人家孩子丢了,他们至少还能叽叽喳喳八卦一番。可自己孩子丢了,他们却当是个没事人一样,好像巴不得这个孩子没了。”

“行了,别瞎说。咱们先去其他门户采采风。”

两人采取就近原则,先是去到了和程家相聚一百来米的一处人家,那家人也姓胡。进去说明了来意,他们就开始对着知晴大倒苦水:“咱一年就这两个月挣钱,现在出了这么一档子事,不准进不准出的,这几天的订单都只能退掉!还不知道会不会影响以后的生意。”

知晴苦笑道:“你们平时和程家来往多吗?他们和村里人的关系怎么样?”

其实,想想就知道答案的问题,她这么问,不过是希望对方能说出更多的细节。

一个约摸五六十岁的大娘开口道:“他们外姓人,性格也不好,平时见我们都不打招呼,也不知道怎么能招待客人?”

“可是前两个月他们家不是还办了满月酒?”凌竹插嘴问道,“你们没有去吗?”

“去了。”大娘翻了个白眼,“没办法,是我们这儿的习俗。”

“啊?”知晴眉毛一高一低,“孩子满月必须得去?”

“不是孩子满月必须得去,是如果上个小孩没了,第二个满月就得办酒,同村的都得去,不然要遭祸。”大娘越说脸色越难看,不禁呸了一声,“真晦气!”

“你是说程家以前有小孩子过世?”知晴瞪大眼睛,身子不由得向大娘坐的方向倾斜。程家人完全没提过这件事。

大娘点点头,“荷花池里溺毙的,才两岁多点的一个男娃。哎哟,家里人哭得嘞。”

“是谁哭?爷爷奶奶?爸爸妈妈?”

“这还分呀?那肯定都心痛呀!特别是家里奶奶,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知晴点点头,心想这家人果然是重男轻女。看来家里妈妈因为这事没少受欺负,现在又生个女儿,日子肯定更是不好过。

为了确认自己的想法,她继续问道:“你觉得相比过世的孙子,他们喜欢后来生的孙女吗?那家人对儿媳妇怎么样?”

大娘对这个问题有点不解:“这好不容易又生了个孙儿,哪能不喜欢?不过我确实就满月酒见了一面。那家媳妇倒是勤快,大着个肚子也要在地里干活。不过她婆婆总劝她回去歇着,想来婆媳关系应该不错。”

凌竹冷笑一声。以为怀着的是个大胖小子,可不得护着,生下来之后怕又是另一番景象了。

谢过大娘后,两人又去村里书记的住处了解一番。原来,程家人是在九十年代因为下岗潮才搬到村里来定居。后来生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夭折,另一个便是如今家里的儿子,叫程天鹏,在市里修车厂上班。

程家本来务农,后来玉湖村发展成了旅游村,他们便跟村里其他人一样做起了民宿农家乐。家里媳妇叫张翎,本是春雨市人,但父母都生病过世了。她是五年前嫁过来的,一直没有外出工作,只是在家里帮忙。

正如大娘所说,程家人和村里关系冷淡,所以出了事,大家也并不帮忙,只是躲家里看热闹,还时不时言语讥讽两句。村书记说警察已经把整个村都翻遍了,没有一点线索,现在已经往山里搜索了。

知晴觉得这事或许真有内情,想来不是全网贴寻人启事就能解决的。从村书记家出来,她便想折回程家,再仔细查看一番。

“晴姐,咱毕竟不是警察,只能和村里人聊几句无关痛痒的。鬼鬼祟祟搜查这种事,怕是不合规矩。”凌竹这小子,平时看着大大咧咧,但正经事上倒也不含糊。

知晴点点头,自己确实没有这个权力。她转身往村口停车场的方向走去,“我们先回,跟主编聊过之后再说吧。”

凌竹长舒一口气,“好叻!”

“欸!楚云哥!”

两人刚到转角,便正面迎上了楚云和另外两位警察,其中一位看起来和楚云差不多大,另一位则显得老练许多。

知晴对楚云点了点头,然后对其他两位恭敬地道了声好。

“哦,你们好。”那位老练的干警先开了口,“我们允许记者来做一些报道,但是目前孩子还没找到,请你们只是关注孩子失踪的事,呼吁广大群众帮忙寻找,而不要挖其他任何不相关的事情。”

知晴对这一类要求已经见怪不怪。“您放心,我们只会刊登寻人启事。”

楚云并不说话,事实上,他都没看知晴一眼。

凌竹也觉得奇怪,一上车便迫不及待问道:“咋?吵架还是分手了?”

知晴翻了个白眼,“我俩不是那种关系,就是邻居。不要瞎说。”

“晴姐,你当我是傻的?!”凌竹大叫道,“你俩要是普通邻居关系我把摄像机吃了!是不是——苏止行的事儿?哎哟,不是我说你,你——”

“行了!”知晴打断他的话,“这事跟你说不明白,你关心关心我的事业,不要老八卦。”

凌竹自讨没趣,不再提苏止行和楚云,把话题转回了婴儿失踪案。

“你说会不会是爷爷奶奶干的?”凌竹一脸嫌恶,“这俩看面相就不是什么好人。”

“在想是谁干的之前,不如先想想孩子到底是怎么消失的。”知晴对此百思不得其解,要出去就是前院和后院,前院有人有摄像头绝不可能,那只能是后院,可是后院出去也得先下楼,即使那边没有摄像头,想要完全避开所有人也不容易。况且,后院被池塘围着,只能走小桥,小桥尽头便是游览区,安装着摄像头。

“笃~~笃~~”

知晴没想到楚云会给自己打电话,差点没拿稳。“喂?”

“你让凌竹靠边停车,我在你们后面,你上我车。”

她回头一看,后面果然跟着一辆吉普牧马人。“凌竹,靠边停车。”

“哈?”尽管觉得莫名其妙,凌竹还是照做了。很快,楚云也靠边停下了车。

“楚云哥,什么意思?我犯交规了?”

“我又不是交警。”

凌竹用胳膊肘戳了一下知晴:“姐,几个意思?”

知晴虽然也不明所以,但还是忽悠道:“警局那边需要我们提交访问记录,你先回报社整理稿子,我跟楚云去一趟。”

凌竹看起来并不相信,不过他多半是想给两人创造一点空间,便贱兮兮笑道:“可以!你俩——慢聊!”

然后他的车便像火箭一般弹出。

这个案子我还蛮喜欢的,算是从众多真实故事抽象出来的吧。

整个案子描述都会很多,因为真相就藏在里面!

对不起大家,三次元太忙,虽然有很多存稿,但是每次发出来之前要做大量删改,我现在只能日更3000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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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樱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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