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红三回到了他在京城的住所,一个破院子。这是京城出了名的鬼宅,每次易主主人家都会出事,久而久之,这里就住了些乞丐。

有人看见乞丐住着都没事,就千方百计的找到了主人家,买了这宅子。没过多久,就突发疾病死在了家中。

这座宅子,便真正变成了他们乞丐的宅子。只不过,住在这里头的,都不是普通的乞丐,说起来,这里面原先住的,都是丐帮弟子。只有红三这个愣头青,愣是闯了进来。

他一回来,就有个老乞丐手里抓着烧鸡坐在院子中间的蒲团上,吃的一脸是油的看着他,“三儿回来了,怎么的,又出去找活去了?”

红三这娃子怕冷,能洗的这么干净,一定是去找活计了。老乞丐神神在在的想,这混小子,说了多少遍,叫他去枫柳阁过好日子,偏生就是不去,非得当个臭要饭的。

若是我有那副好相貌,我就去了!山伯恨恨的想,咬牙切齿的嚼着嘴里的烧鸡。

红三摇了摇头,想了想还是如实说了,“山伯,我、我认了个姐姐。她在燕王府做事,洛家的大少爷和燕王是她的顶头主子。往后,你们若是得了燕王府和洛家的消息,能不能知会我一声。”

“行,小事儿,给山伯买烧鸡就成。怎的就认了姐姐啊?”

“姐姐说她在京中无依无靠的,想着以后嫁了人,若是出了什么事,我能帮衬几分。”

“是这个道理,”山伯啃完了一只鸡,将手上的油胡乱的擦在衣裳上,“这些个做丫鬟的女娃娃,以后都是配府里的侍卫或是小厮。体面些的,就配管事、账房先生,虽说都是奴才,可那些管事什么的,照样养小的,养外室的也不少。所以啊,无亲无故的,是得有个人帮衬帮衬。”

“你就不错,说一千道一万,你能打啊。若是真的出了事,你便将那人打上一顿,山伯给你找人!”

红三看他这副样子就知道是喝了酒了,他四处张望着,问道,“柳伯呢?我有事找他。”

他记得,好像在柳伯嘴里,听到过洛府的消息,就是这段时间的事情。若是得了什么重要的消息,让姐姐在主子面前得了脸,日子就会好过些了。

他可是知道的,别看那些丫鬟小厮吃穿不愁的,可有的主子一言不合就是打骂。日子过得,或许还不如他这个要饭的。

“你柳伯出去办事了,怎么的,有事啊?”

“我记得上回,柳伯好像提到过洛家出了什么事。”

“洛家啊,这事儿我知道啊,你给我买烧鸡不?买我就跟你说。”

红三摸了摸怀里的红包,认命的说道,“买!”

山伯得了他的答复,这才不卖关子了,一五一十的将事情说了出来。

这洛府有个小姐,叫洛双雁,最近在京城世家子的圈子里很是活跃。

之前一个诗会,参加的都是些少爷小姐,她饮了些酒,就说,“我大哥洛知粟啊,是天仙般的人物。只是,他福薄了些。”别人都觉得她说的是洛知粟男儿之身嫁人的事,可柳伯却知道些内情,就和山伯随意说了两句。

原来啊,这洛双雁小小年纪,却入了问佛寺高僧的眼,经常同她讲些佛法。这位高僧呢,就是赫赫有名的明礼高僧。

柳伯在这座宅子里,是地位最高的那个人。听说他在丐帮中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知道的消息就会比常人多些。燕家大夫人意图换血续命的事,他是知道的,不仅如此,他对跟换血续命有关的事都很清楚。

所以,他和山伯提过一嘴,明礼那妖僧,是盯上了洛知粟。

也不知为何,明礼会盯上洛知粟。

这件事太过诡异,洛知粟一个富商家的少爷,无权无势,针对他好像没有任何好处。可明礼,这个一出手就是大手笔的祸国妖僧,紧咬着他不放,这件事,本身就很有趣。柳伯也觉得有趣,所以他一直盯着,想看看这其中有什么内情。

红三暗自记下了这件事,准备过两天去找红玉姐。

“山伯,往后你们知道什么就跟我说一声。不管是买烧鸡还是打酒,都可以。”

“行啊行啊,那我让小九他们多盯着点洛府。”

再说洛知粟,年后,他和燕琢安一起来到了洛家。

这刚一回家,就遭了冷脸,洛明生不见他。他娘也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顾左言右就是不说发生了什么事。

洛明生和燕琢安去书房喝茶去了,洛知粟坐在他娘旁边,第一次从这个女人身上察觉到埋怨这种情绪。

直到他见到了一个人,洛家大小姐,她纤细高挑,唯有腹部有些弧度,眉目间,净是些红梅白雪的冷清,唇形和息夫人生的一模一样,只是没有那般的殷红。她身怀有孕,也不涂脂抹粉,显得越发的清冷。

洛知礼绝对是洛知粟穿越后见到的最好看的人,比息夫人还好看。她像是仙女一样,高高在上,清丽出尘,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大、妹妹……”

洛知粟这才想起来,他忘了什么,他忘了父亲的生辰!

完了,他回燕府的时候,母亲千叮咛万嘱咐的,谁知道回府事情一多就给忘了。而且之前他送信回家,也没人提起这事儿,他就完完全全的忘记了。

“大哥,听说燕王也一块儿来了,他身子好些了吗?”洛知礼在丫鬟的搀扶下坐在了他们旁边,顺手拿起了桌上的点心就吃了起来。

“好了许多,现在能下地行走了。”洛知粟看见她怀孕了,忙把自己这边的点心酥饼也一块递了过去,生怕她饿着。

洛知礼全部接下了,她怀这孩子已经五月了,之前在江南,吃什么吐什么,还生了疹子,遭了不少罪。京城的信送到韩家的时候,家里人是不同意的,都说她这一胎遭了罪,不适合长途跋涉。

可她想家啊,越是想着,就越发吃不下东西,整日整日的吃了吐,吐了又强撑着吃。正值丈夫回家,便做主说回来。他说,怕是肚子里的小家伙也想念京城繁华,想去母亲降生的地方看上一看。

这一回到洛家啊,她就胃口大好,什么都吃,长胖了不少。家中的厨子也好,丫鬟也好,更是把她之前爱吃的膳食轮番做了一遍。

这变化太大了,她丈夫便说,就在京城待着,一直到生了才回去。不然回去又得遭罪,可惜了在京城养起来的好身子。

“这是什么?”洛知礼看见了他手腕上的疤,就拉过他的手,板着脸皱着眉,面带不悦的说道,“大哥,这是什么?”

王氏也凑过头来,看见了他手腕上那道凸起伤疤,沉了一张脸,训斥道,“你这孩子,做了什么傻事?”她说着就要哭,洛知粟连忙将手抽了回来,也不知道如何解释,就让她们别着急。

这在座的,一个爱哭的母亲,一个怀了孕的妹妹,哪一个他都得罪不起。

“这、这……我往后再不敢了,母亲你可别哭。大妹妹也别担心,身子重要。”他说着给王氏递了茶,又给洛知礼递上一盘点心,只盼着这件事快点过去。他到底是没敢把实情说出来,若是说了,她们怕是恨极了燕家。

王氏没有接,用袖子拭了拭眼泪,就起身说道,“你们坐吧,我先回去歇着了。”说完就有丫鬟上前扶住她的手,将人搀着送了回去。

任由洛知粟怎么挽留,王氏都没回头,他还没来得及叹气,洛知礼也起身告辞。

“我去看看母亲,”她摸了摸洛知粟的头,叹了口气,“大哥,你太不懂事了。”说完也被小丫鬟扶着离开了,厅里就剩下洛知粟一个人,他灌了一杯茶,然后狠狠的嚼着点心生闷气。

晚上用膳的时候,洛知粟可算见到了洛明生,还有洛知礼的丈夫韩远筹。

韩远筹很是高大,面容冷肃,话很少,若非父亲问,他是不会主动开口的。他坐在洛知礼旁边,夫妻俩凑在一块儿小声的说着什么,看起来很是和谐。

洛知粟坐在洛明生旁边,一直找由头和洛明生搭话,可就是没有回应。

洛知粟:我好累,活的像个舔狗。

“爹,我结识了一位做雕刻的师傅,他手艺好极了。咱家有没有类似的店,能收了他的根雕?”

“没有。”

“爹,王爷这次可多亏了你,若不是你将尾声大哥……”

“跟我没关系,用饭时少说两句。”

“爹……”

“知道了。”

洛知粟:委屈,头疼,想打人。

明明上次回来不是这样的,那时候我还是你们的小宝宝。洛知粟一边气闷一边后悔,他怎么就记不住呢,还有,尾声大哥竟然不提醒他。

没有手机真的很不方便!

一直到结束,洛明生都没跟他多说什么。

他吃完后就离开了,没去看洛知粟的脸。洛明生有些烦躁,他一边劝解自己大气些,一边又实在气不过。说起来,他其实并没有恼了洛知粟,只是,不习惯罢了。

不习惯自己的孩子不在身边,不习惯他有自己的家庭,不习惯他满心满眼都是另外一个人。但是事实就是这样,孩子长大了,总会离开的。当初知礼嫁人的时候也是这样,看着接亲的队伍越走越远,洛明生的心啊,就跟被撕成了两半一样,难受的厉害。

好在韩家没有亏待知礼,不然他能后悔一辈子。只是往后,洛明生再不会让女儿嫁的那么远了。

所有人都说,洛明生只爱钱,其实不然,他还爱自己的孩子。只是孩子多了,难免会偏爱。

晚膳结束后,洛知礼拉着洛知粟避开了众人,悄声说道,“父亲本没那么生气的,只是,父亲生辰那天,三妹妹说是在街上看见你了。她和父亲说,你定然是在帮父亲选购贺礼。这么一说,父亲就一直念着,那天你没来,父亲发了好大的火。”

“我的意思……你明白的。家里的兄弟姐妹,就我和你关系好些,这些话,若是我不跟你说,你就永远都不知道。这次我回来,双雁变了许多,你自己小心些。”

她说完就离开了,留下洛知粟一个人在原地发愣。

他都快要忘记了,这里,还有个女主角,洛双雁。

洛知粟看着向他走来的燕琢安,捏紧了拳头,现在的一切,谁都不能改变。就算是原书的女主角,也不可以。

他和燕琢安熬过了那么多的苦楚,经历了太多太多。现在燕琢安好了,若是有人动了歪心思,他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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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真的残[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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