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 29 章

地铁口,周衍走在余笙后面。

她很熟悉这截路,弯弯扭扭地走,特意绕开那几块七八八上溅水的地砖。

灰色的水泥墙上贴着“请勿乱摆放车辆”的标识,再走几步,楼道口杂乱地停着电瓶车。

“我到了。你回去吧。”

灰蒙蒙的天让余笙有种奇怪的感觉。回到两个人第一次见,她打开家门的一瞬间就记住了他那张脸,不太像需要出来给人打杂的。

现在他站在嘈杂的环境里依旧格格不入,只穿了一身最简单的黑衣黑裤,松散姿态却明晃晃写了不属于这里几个大字。

周衍望着她,眼睛都没眨一下。

晚上吃饭的时候,方菡已经把余笙的事告诉了他。她从家里搬出来,在哪儿打工。

至于为什么,方菡也不知道。只隐隐约约感觉余笙跟她家里关系不太好。

周衍问余笙:“你想不想换个房子租?”

“不要。”余笙果断拒绝。

她在伦敦住的寸土寸金的地段,吃饭又挑,一点不顺心就容易发脾气。周衍静静看她一会儿,说:“笙笙,你吃不了这种苦。”

酥麻感爬上胳膊。

周衍叫她从来是连名带姓,除了在床上做那档子事的时候。浓重的夜色又压下来,余笙想起他耳朵后面那一块软骨,如同罪恶的开关,一摸上去他就会低喘着求她。

快意和痛缠绕在一起,心脏被逼到失重。

她吃不了这种苦,那回去就能好过了吗。

“你回去吧,别再来找我。”余笙抬头望见月亮,光亮得刺眼,扎得眼角湿。

周衍没有应声。余笙索性抬步上楼:“我走了。”

到家刚换下鞋,口袋里的手机震动。

消息来得准时。

【记得吃药】

夜晚噩梦侵袭,余笙梦见她变成送给周衍的那只兔子,无力地瞪着眼睛像看电影一样看他的生活,那些女孩子围在他身边,他果真没再回来找她。

惊醒的时候,余笙背后一阵黏糊糊的汗,白色短袖的圆领口也沾湿。她抓起浴巾去洗澡。

冷水冲在皮肤上,毛孔收缩起来,牙齿跟着打颤。

梦醒了过来。

周衍说得一点都不对。

她不是吃不了这种苦。相反,她觉得自己现在过得很好,远比和陈婉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好。住在那儿有佣人伺候照顾,每天的餐食准时有人端上桌,但梦魇随时会从墙缝中蹦出来。

余笙想起高中文学课上,那个络腮胡老师举着课本朗诵莎士比亚如歌如泣的名言:“Hell is empty,all devils are here.”

*

第二天,余笙在咖啡厅约了方菡见面。

“你卖掉小提琴?!”方菡坐的椅子一晃,她手扶在桌上稳住身子,才问,“为什么啊?”

“我有个朋友生病了,要做手术,要很多钱。”

余笙目光坦然。这把小提琴价值上百万,和扔向她的花瓶一样是陈婉清从拍卖会上拍来的。她找过几家琴行,没有老板愿意收这个价位的琴,还劝她,这种好琴在市面上不多见,还是自己留着心安。

“要很多吗?不行我可以借你啊。这把小提琴不是跟了你很久了吗?”方菡认识学其他乐器的朋友,无一例外对自己的乐器宝贝得不行。

“不用。”

“我...”

方菡想起来前几天吃饭。那顿饭之前,她心里也怵的。宋成致之前在电话里教训了她几句,说她都干了什么好事。宋家的同一辈里,方菡是最不起眼的那个,但宋成致对她

她硬着头皮赴约。但意外的是周衍在饭桌上态度客气,只问了些关于余笙的事。最后跟她说的,下次她再和余笙一起出去逛街,余笙看到什么就一起买。他连带她的帐一起报了。比她表哥都大方。

方菡纠结再三,挪过咖啡杯,再一次问:“你确定你真的要卖吗?”

余笙沉默一会儿,笑道:“对。”

这把小提琴给她的痛更多,日积月累的。

所以她要把这枚在身体里沉寂已久的和血肉长在一起的弹壳取出来。

“我找人问问...”

“谢谢。”

余笙说话的时候带点鼻音,方菡关切一句:“你感冒了吗?”

“可能有点着凉。”

*

余笙背着吉他包,穿过熙熙攘攘的巷子。两边全是小酒馆,梧桐树比路灯还高,街边挤满松弛感拉满的文艺青年,手里端着酒杯小酌。

停在招牌为「Shaken」的店面门口,余笙迈步进去,跟经理打了个招呼。

店内坐满了客人。往常生意也好,今天是周六,来的客人更多。

余笙抱着吉他坐在高脚椅上,并没有立即开始弹奏,她的眼睛慢慢适应昏暗,木桌上燃烧的一个个蜡烛,火光晃动的光圈逐渐变大,人脸攒动,像浮在空中的鬼魂。

她深深吸了口气,放空思绪,手指的茧拨在琴弦上。

这种文艺清吧请来的驻演都得唱歌。余笙面试的时候说她不会唱歌,只能演奏。可能是方菡的缘故,她还是得到了工作机会。

余笙弹了一首很多文艺青年都爱的歌,Coldplay乐队的《Something just like this》。

她不会唱歌,但记得每一句歌词。

那些希腊神话中的英雄和宝藏。

她从来没看见过自己名字。

余笙弹吉他和拉小提琴的状态很像,眼睛时而聚焦,时而失神。

像海上漂浮的一只小船,被海浪打翻,浮浮沉沉。她掌不住舵,也知道不会有好结果,但还是尽量驶向远方。

她的手并没有完全好,偶尔会漏掉一两个音节,但酒馆里太热闹,不会有人来注意这种细节。

周衍在最角落的位置,看着透明液体在柠檬片折射下泛着微微的金色。

宋成致给这家店取名的时候来源007的一句名言:Shaken,not stirred.

干马提尼。摇匀,别搅拌。

店里的招牌鸡尾酒便是这款邦德的Versper。

只要尝过一次,以后只想喝它。

周衍眼眸沉下来,看着远处的余笙,她安静地弹着吉他。

Chris Martin在现场唱这首歌时很燃,调动全场观众的欢呼和呐喊。

但余笙弹得很温润,像唱给他的歌。

But she said where'd you wanna go

How much you wanna risk

等到下一段,周衍猛地站起来,进了侧门。

经理追上去,宋老板特意交待过,这位是贵客,他说什么都照做。

经理气喘吁吁地问:“周先生是有哪里不满意吗?”

周衍薄唇一压,恍然失笑。

他的不满意都是对他自己。

“她今天多久结束?”

经理一愣:“谁?”

“余笙。”

“噢噢,小余啊。她要等到晚上十一二点才下班。”

经理告诉周衍,余笙通常从后门走。

后街和前街的热闹形成对比,地上坑坑洼洼,对面的门时不时出来一个清洁工倒垃圾。

周衍站在街沿,胸腔疼得厉害,烟瘾从喉咙里钻上来。

环境安静,但他彷佛还能听见旋律。

那首歌也像余笙唱给自己。

她从来没奢求过有天赋异禀的超人或者美好幸福的童话世界。

她想要的很少,仅此而已。

*

余笙一边低头在手机上叫车,一边拧开门,咳嗽两声。

张姨要后天才能从老家回来,没人在地铁口接她。为了不让张姨担心,余笙决定这两天都打车回家。

外面几步路远处有个黑色的身影,指尖冒着猩红的光。

她没在意,后街经常有附近商家的人偷懒抽烟。

颠了下吉他包,余笙准备往外走,她倏地听见火柴头摩擦在磷面上的声音。咔嚓一声,很轻微,但她听得清清楚楚。

有人抽烟不稀奇,但不会还有人在用这种过时的玩意儿。

但她知道一个人。

余笙不可置信地转过头,看清黑色身影的脸,还有那双波涛汹浪的桃花眼。

周衍扔掉熄灭的火柴和空掉的纸盒,平静地走过来。

“我送你。”

口气淡得像是有计划地见面,而非偶遇。

余笙的喉咙本来就不舒服,这会儿更说不出话。心脏涌动起扛不住的钝痛,像有石头砸在上面。

周衍拿过她背后的吉他包。他没有牵她,而是把她的手扣在自己的衣角上。

这个小习惯是之前去旅游时他发现的。余笙走在人多的地方会紧张,不自觉地拉着他背包的带子,像被家长带出去玩,怕走丢的小朋友。

她就是个小朋友,还犯倔。

余笙一板一眼地说:“我打了车。”

“取消掉。”周衍不容反驳的口吻。他以前都不跟她这么说话。

看余笙死死握着手机站在原地,周衍顿一下,从她手里抽过手机。屏幕上还亮着光,APP页面上显示前面排队的人还有五十四个。这条酒馆街也算游客打卡地,难打车。

余笙的牙齿咬住下唇,别过头,撒谎被家长发现的模样,

周衍熄灭手机,重新还给她:“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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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中是麦克斯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