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时,他看向她的目光似火苗,烧得她耳尖滚烫。」
————
北城的冬天还没过,冷风刮着,吹得人的脸生疼。
沈笛向来是畏寒的,所以依旧没有脱掉围巾和棉袄,但裴钰火气旺,一翻过新年,就摘掉了围巾,换成了稍薄一点的外套。
早上出门前,两人站在在玄关处和裴建说再见。
“裴叔叔,再见。”
不论裴钰怎么样对她,这都是沈笛一个人的人情世故。
虽然生活了这么多年,但她始终无法真正把自己当成裴家人,或许是因为自卑,或许是因为还念着医院的母亲。
寄人篱下,总归是不放松的,哪怕裴叔叔确实对她像亲女儿,每年生日都大操大办,她也不可能把自己置于这个家里小主人的位置。
“小笛,今晚早些回来,我去和朋友吃饭,给你带好吃的回来。”
一句话中,只字不提裴钰,自从裴钰上了小学,他真正给裴钰慈爱眼神的次数屈指可数。
因此,每次他用炙热的目光看向沈笛时,她都有些浑身发麻,但她能说什么。
难道要说:叔叔你多关心一下裴钰吧,他才是你的亲儿子?
显然是不可能的。
“好的叔叔,我会尽早回来的。”
沈笛冲着裴建一笑,但带了点苦涩,随后,裴钰和沈笛一起下楼。
今天是阴天,天上灰蒙蒙一片,乌云遮天蔽日,估摸着要下大雨,沈笛心里暗想:还好带伞了。
快走到学校的时候,沈笛忽然支支吾吾道:“裴钰,明天周六,我要去医院,就不回去吃饭了,麻烦你帮我和叔叔说一声。”
裴钰停下了脚步,回头看去,很平静。
“哦,那你晚上还回来吗?”
问出口后,他就后悔了,他这问的是什么话。
沈笛哽了哽道:“回。”
安静了两秒,沈笛补充道:“不回去还能去哪?我早就没家了。”
语气里满是自嘲。
裴钰没说话,虽然基本面无表情,但听见沈笛这么说,却还是微微蹙眉,然后轻叹一口气,好似是不满她说的话,可他明白,自己内心里更多的是对沈笛的心疼。
他本应该是冷漠的人设,可他终究是没忍住。
“……沈笛,家这个东西的定义者是你,只要你认为是,它就是。”
这番话看似莫名其妙,其实裴钰是想告诉她,只要你愿意把裴家当作家,它就永远会是你的家。
沈笛有些怔住了,这几乎是裴钰和她说过算长的话了,她呼吸一滞,喉咙像是被什么给堵住了。
片刻后,喉头中的棉絮抽离,她缓缓开口:“嗯,我明白。”
其实,她的心里,一直是感激裴建的,甚至对于裴钰,也总是无法真正的讨厌他,嘴上说着恨不得他离开自己的人生,却会在他去走亲戚不在家的时候,辗转反侧。
他几乎已经成为了自己人生的一部分,不论是什么样的情感,都是习惯了他的存在。
其实……她也没有那么讨厌裴钰。
但裴钰却总是不肯服个软,为十四岁那年的那个事情,给她道个歉,或许在这种事情上,他们本质都是一样的,嘴硬心软,始终不愿意先低头,好像在这件事中,输赢是十分重要的一样。
“走吧,要迟到了。”
裴钰示意她赶紧走,沈笛回神点点头,颠了颠书包,迈着步子往前走。
“你怎么这么慢。”
“书包太重了。”
沈笛有个坏习惯,她习惯把所有书都带上,自从有一次因为换课没带书被罚站后,她就好似有了PTSD,每天都把书包撑的鼓鼓的,重的要命。
“谁叫你把今天不用的书也装上的,我看你以后拖个行李箱去学校算了。”
裴钰嘴上不饶人,却还是转身朝着沈笛走去。
“就知道说风凉话……”
沈笛嘴里嘟嘟囔囔,小声地指责裴钰。
没想到裴钰直接绕到她的身后,将她的书包解了下来,提在了自己的手上。
沈笛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毕竟距离他上次给自己提东西还是三年前。
“这样行了吗,好妹妹,你再不走,真的要被骂了。”
一副怨天尤人的表情,沈笛直愣地“哦”了一声,乖乖跟在裴钰身后。
马上走到了学校大门时,沈笛望着他的背影,心觉他与平日里都不太一样,她怀疑裴钰被夺舍了,不然怎么可能变得这么绅士?
话说回来,如果是刚才的裴钰,那他被评为校园男神确实合情合理。
他肤色白皙如玉,带着一丝清冷感,一头微分碎盖垂在眉毛前,睫毛也根根分明,眉梢带着几分不羁,鼻梁高挺,冷脸的时候带着许多疏离感,可若是笑起来,又别有一番暖韵。
好像确实可以堪称绝色。
只是,他要是能一直这样对自己就好了。
想到这,沈笛赶紧摇了摇头,放下了这一念头。
“到底在想什么啊沈笛。”
她不能这样想,裴钰怎么样都和她无关,她只要顾好自己就行了。
况且,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也算是青梅竹马了,按理来说是不可能产生什么非分之想的。
但是没办法,这可是全社会都“闻风丧胆”的青春期。
她的心,也在某一次对视时,悄悄乱了。
刚坐到教室里,周礼迈着小步子就走了过来。
“阿笛,我今天在学校门口看见了一只小猫,好可爱,就是看起来是没人要的,太瘦了。”
女孩子向来是喜欢这些小动物的,毛茸茸的,可爱至极。
没人要的……
听到这四个字,沈笛不可自控地浑身一颤,她感觉这四个字十分“适配”她,她敏感至极,就像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