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时候,常晴收到了戈云翰发的信息。
戈云翰:宝贝穿上次定做的那套香槟色西服吧,在放西服的柜子里,找不到的话打给我。
常晴在衣柜里找到了戈云翰说的西服,但他没穿过西服,打领带时费了好大劲,好在他手还算巧,在网上学了几遍就会了。
穿好后常晴坐在一楼餐椅上,静静等待戈云翰来接他。
戈云翰看到穿西服的常晴不禁一笑,“穿浅色西服要配浅色皮鞋。”
常晴闻言低头看向自己香槟色的裤子和黑色的皮鞋,似乎确实有些奇怪。“我去换。”他说。
“不用。”戈云翰为常晴拉开副驾驶门,“反正只有咱们俩,我看你有滤镜,你穿什么我都觉得好看。上车吧,时间有那么一点赶,那家餐厅迟到了就要重约,我好不容易订到的。”
常晴上车后,戈云翰一路疾驰,而常晴则看着车窗外陌生的城市心中恍然。
这个城市他没来过。他和爸爸更倾向于或豪情或旖旎的自然风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隐居般活动于人烟稀少的地方,而像这样发达的城市则极少踏足。
爸爸说艺术家要杜绝一切物欲享受,要在清贫中锤炼出非凡的意志。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爸爸严厉的话语言犹在耳,这些年他早已习惯摒弃所谓享受,更准确地说很多时候享受与否于他并无区别。既然爸爸不喜欢那些东西,他随着爸爸便好了。
在常晴出神的时候,戈云翰已经把车停到了停车场。
两人并肩进了餐厅,服务员躬身为两人引路。
这间餐厅很豪华,他从没来过这种地方。无论是餐厅金色的地毯、华丽的装饰,还是服务员恭敬的态度,大概都属于爸爸最不耻的那种肤浅享受。
“不喜欢吗?”戈云翰低声问。他见常晴从进门起就微锁着眉,很担心他不喜欢自己的安排。
常晴舒缓了眉头,不再去想关于爸爸的事情。
他轻声说道:“喜欢。”
这是替仝若说的。他的喜欢与否不重要,今晚的一切都是为仝若而安排的。
戈云翰听后才放心,“你上次说喜欢这里的菜,我就赶紧约上了。”
“嗯。”常晴轻轻点头。
两人入座,服务员拿来菜单。
“我来点吧。”戈云翰接过菜单,点的菜全是仝若爱吃的。
等菜上来,戈云翰忙不迭地为常晴夹菜,其实桌上的菜常晴只要伸手就全能够到。
戈云翰用刀切了一块香草烤鸡,沾好了酱汁后递给常晴。“尝尝,新菜。”
常晴接过戈云翰递过来的碟子,夹起鸡肉送入口中。入口鸡肉鲜嫩多汁,佐以浓郁的酱汁,既保留了鸡肉本味的鲜美,又增加了一层厚味。
戈云翰见常晴眼睛亮晶晶的,一看就是爱吃,他的心情就更好了,于是又站起来给常晴盛了一碗腌笃鲜。
待常晴把所有菜都试吃了一遍,戈云翰举起一旁的酒杯,说道:“庆祝你的作品顺利完结。我今早看了一下,已经有几万订阅了,祝你下本订阅更上一层楼。”
常晴眨眨眼睛,也拿起了面前的酒杯。
他从来没喝过酒,但显然仝若会喝。如果他只喝这一小杯,应该没事吧。
看着杯中琥珀色的液体,常晴犹豫了一下,在戈云翰举杯饮尽后,他把杯放到唇边尝了一小口。
有点辣,有点甜,和想象中的味道不同,很好喝。于是常晴又喝了一口。
服务员上前帮戈云翰倒酒,戈云翰则面带微笑地对常晴说:“我特意选的酒,就知道你会喜欢。家里没这种酒,我让人送一批到家里吧,没事咱们可以小酌一杯。”
常晴还沉浸在第一次喝酒的好奇中,他点点头,品味着酒的余味。
今天一晚常晴都在体验新鲜事物,第一次来这样的饭店,第一次喝酒,吃从没吃过的菜色,还有一个第一次他没意识到,就是人生中第一次约会。
也许这些都是仝若习以为常的生活,但对常晴却是全新的体验。
常晴的开心看在戈云翰眼里,令他心情大好。
两人吃过饭后,沿江转悠了起来。
两人都穿着西装,尤其是戈云翰,穿了一身深蓝色条纹三件式西装。他白天这样去上班,已经引起了公司女员工们的侧目,都以为老板晚上一定是要去参加什么重要的酒会。
此时时值初夏,温度已缓步飙升,好在夜晚的江边凉风习习。戈云翰脱了西装外套拿在手中,露出了里边的衬衫和同色内搭马甲。他本来就身高腿长,这身竖条纹的西装更显得他修长挺拔。
“坐会?”戈云翰回头问常晴。
常晴点头。
两人也不顾都穿着西服,直接坐到了江边的石阶上。
江边绿化不错,花草蓊郁,间或一颗颗枝条垂落的柳树,在清风吹拂下柳条飘飘,让常晴瞬间有了动笔的冲动。
就在这时常晴的一只手被戈云翰捉住了,两人十指相扣,戈云翰的眼角蕴着浓浓的爱意。
戈云翰看着常晴说:“完结了就休息一下吧,别像前阵子那样每天都那么忙,我都被你冷落了。”
冷落他倒是其次,戈云翰更担心仝若的身体。那个催命的小编,一天给仝若发八百条信息,他当年鼓励仝若签约,是想让仝若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而不是为了给那个漫画平台当奴隶。
“其实……”常晴低声说,“还有番外和福利没画。” 就这几天,那个叫柔柔的小编天天给他发信息,他已经快编不出借口了。他问小编可以不画吗?小编断言说绝对不可以,最多再宽限他几天,不画那是肯定不行的。
“什么?还要画?”戈云翰愤愤道,“你是卖给他们了?比周扒皮还黑,一天天就知道催。你不要理她,晚交几天能怎么样?你按你自己的节奏走就行了,不要被她牵着鼻子走。”
常晴替仝若点了点头。
戈云翰见常晴点头,高兴地拿起常晴的手在唇边亲了起来。
常晴则下意识地缩手,可惜两人不论身高或力量都过于悬殊,他抽了几抽,戈云翰却攥他更紧了。
“没人。”戈云翰以为他是在害羞。
此时江边两岸灯火交相辉映,路上车来车往,而他们在的这片却没有行人经过,只偶尔路过几辆自行车,大概率也不会刻意盯着他们看。
而常晴的躲闪却不仅仅因为害羞。
自从决定要暂时顶着仝若的身份留在这里,常晴心里便有一件事无法解决。
仝若和戈云翰感情应该很好,戈云翰一见仝若就对他又亲又抱,可他不是仝若,他是常晴。
更糟糕的是戈云翰以后一定会想做他俩第一次见时做的那件事,到时他又该怎样拒绝?
好在戈云翰比较尊重他,但他屡次拒绝后,戈云翰一定会疑心。
而眼前常晴就不知如何是好,戈云翰握着他的手,眼里满是柔情蜜意。
戈云翰的长相十分优越,尤其那双眼睛,似有星瀚,此时他眸光烁烁地看着常晴,令常晴怎么也无法抬眼看他。
戈云翰见常晴双颊微红,低头不语的样子,却忽然笑了起来。他反复揉着常晴的手说:“真可爱,都这么多年了,还害羞。”
等两人进了家门,常晴还是没逃过戈云翰的一顿亲。
而就在常晴的腿几乎站不稳时,戈云翰却忽然停住,然后伸手帮常晴整理好衣服,口里说着:“我还有几封邮件要发,你先睡。”然后就去了书房。
常晴只觉双腿发软,心如鹿撞。他的头晕晕的,不是头痛的那种晕,而是舒服的那种晕,但最后他把这种感觉归为酒精的原因。
接下来几天戈云翰每日早出晚归,除了偶尔抱住他胡乱亲一通外,并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虽然这方面还没出现大的问题,但常晴心中依旧郁郁。他想解决的问题毫无进展,甚至连一点头绪都没有。
很多以前的事他都想不起来了,他更加怀疑是仝若的大脑影响了他。只要深入回想,他的头就会隐隐作痛,即使他不顾头痛硬想,也只能想起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
这些天他不停地在网上搜索相关案例,他找到了一些和他情况类似的事例,但当他想进一步查询时,描述便语焉不详,对他下一步行动毫无帮助。
而有一个网站的内容另他浑身都打了一个寒颤。
网站里有篇文章明确表明,两个人的灵魂无法同时居住在一具身体里,必须杀死一个。即使不主动杀死其中一个,居弱的那个也将会被居于主导的那个杀死。
也就是说如果此时仝若的灵魂确实在这具身体里,那么早晚有一天他会杀死仝若……
这很可怕。
常晴不想成为杀人犯,即使无意,也不可以。
常晴呆坐在门前的石台上,任热情的三花猫围着他打转。
门口忽然发出一阵响声,随即一个长卷发的女孩推门而进。
女孩手里提着个提包,她进来后看到常晴只是冷笑了一下,然后莫名其妙翻了个白眼后,径直走向了屋里的冰箱。
常晴不知道女孩是谁,但从女孩对家里的熟悉度来看,应该是仝若或戈云翰亲近的人。
女孩把提包里的小菜码到冰箱里,然后掏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做完这些,他回头后阴阳怪气地说:“我妈做的小菜,你之前说好吃,她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又做了很多。你吃吧,不过提醒你,这种东西亚硝酸盐超标,我都不吃。”
女孩说完一通,盯着常晴的眼睛忽然一闪。她以怪异的眼神审视着常晴,哂笑一声道:“呦,好久没在你脸上看见这种表情了,这是怎么了?”
女孩跟看动物似的又看了会常晴,忽然又道:“诶,二嫂,你看最近关于哥的八卦了吗?”
常晴从女孩这句话中捕捉到了一些信息。
女孩说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摆弄了一会,常晴的手机随即响了几下。
“看看。”女孩眨眨眼,脚步轻快地推门而出。
常晴看向手机,微信备注为“戈云溪”的人发给了他几条信息。
从名字看,来的这个女孩大概是戈云翰的妹妹。可戈云翰的妹妹为什么对仝若这样的态度?
常晴稍想便知,如今社会还不能接受两个男人相恋,戈云翰家里大概比较排斥仝若。
如果是这样的话常晴也没有办法,他不再多猜,伸手点开了戈云溪发给他的链接。
“酒会——有钱人的猎艳场”,“网红盛装打扮只为给自己卖出个好价钱”……
常晴连看了几篇类似的文章,这些文章大意是说有钱人组织酒会吸引一些或是无知或是待价而沽的女孩们,以酒会之名,行yin乱之事。
而在文章的配图里,常晴看到了戈云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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