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我一步一步离你远去/你是否会想起/曾经的感情/不要让沉默/成为你的答案……”
到底是谁!一大早就在这听歌!还是这种苦情歌!
嗯?等下,好像是我的歌,让我再听听……哈?还是清唱版?
我猛地坐起来——没起来。啥?明明每天都这么起来的,今天怎么不行了?
我静静地躺着,看着天花板。
我怎么记得我家天花板上不是这个灯?不确定,再看看。
这一看就出问题了——这TM怎么那么像我前男友家的灯!
一偏头——好家伙,这张脸不就是我那狠心提分手的前男友吗。
想到这,我怒从心起,一拳就挥——等下,我的手怎么变得这么毛茸茸了?
“布丁?你怎么也醒了?”
啥?他叫我啥?布丁?袁镜渝!你睁大眼睛看看!我是你前男友郁源!
“喵!”这什么声?哪来的猫?
下一秒,我看着他逐渐向我靠近的手,条件反射地拍开了。
“嘶——布丁你怎么抓人啊。”他抱怨了一句,然后趁我不备把我抱起来了。
对,抱起来了,抱在怀里了。
不不不,一定是我睡糊涂了,还在做梦呢。我闭上眼睛,想再次睡去,赶快醒过来。
但是袁镜渝你小子别摸我头啊!
至此,我彻底放弃挣扎,承认了这个离谱的事实:我变成猫了,还是我前男友家的。
这都是什么孽缘!
我拼命地把他推开,但效果甚微。
“布丁别闹了啊,今天我还要上班 ,后天带你出去玩好吗?”他边顺着我的毛边跟我说话,温柔得不像个Alpha。
我被他摸得很舒服,也就放弃反抗了。
反正都成一只猫了,打也打不过,搞不好还会把我送走,算了算了,就当我倒霉,不跟你计较了。
别说,他摸得我还挺舒服的。
几分钟后,他把我放下来,然后去洗漱了。
趁此间隙,我去翻了他的手机。
一开屏,就是我的照片。
袁镜渝你没事吧?咱俩分手几个月了?你咋还把我照片当屏保?
不纠结,下一步,密码。
他的生日?不对。他现任女朋友的生日?那我也不知道啊。该不会还是我生日吧?我用肉乎乎的猫爪子艰难地输入了几个数字,下一秒,开了。
漂亮!不仅屏保是我,密码是我,壁纸还是我。
兄弟!你这是什么操作?当初提分手的不是你吗?把我拉入黑名单的不是你吗?你这是干嘛?
我都被气笑了,怀疑他是不是被车撞过,脑子坏了。
“怎么了布丁?你也想看手机?”
“喵!”你走路怎么没声啊,这很吓人的OK?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关掉了手机,防止他多想。
他凑过来亲了亲我的头,然后才开始忙里忙外,收拾床铺,做早饭什么的。
怎么说呢,变成猫真好,什么事都不用我干,不过以前也没让我干过,因为我之前这时候应该还在和周公聊天呢。
走之前他特意过来顺了顺我的毛,然后认真的跟我说道:“布丁乖,今天我早点回来,别乱抓啊。”
“喵。”我又不是真猫,怎么可能乱抓。
他走了之后,这房子里立刻就彻底安静下来了。
我想着刚刚看到的壁纸和密码,开始怀疑人生。
当初我和他认识,也算是一种机缘巧合。
他是个律师,据说在业内很厉害。我是个网络歌手,有几首比较火的代表作。
那次有个人抄袭我的歌曲,面对如山的铁证,他拒不承认(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想的),最后无法,只能委托律师来处理这件事了。
我就是那时候认识袁镜渝的。
缘分这东西,还真挺奇妙的,一个律师事务所那么多人,偏偏就是他。当时他的助理得知他接下了我这单后,惊讶程度不亚于我。他说在此之前袁镜渝都是不喜欢处理我这类案件的。
我当时怎么说的?袁大律师不会是我的歌迷吧。他只是淡淡地笑了一下,没说话。
后来那件事很快就被解决了,那人做了赔偿,也道了歉,圆满结束。
本来这件事过后我与他应该就没有交集了,可是我竟然有点舍不得,就加了他的私人账号,每天找各种理由去和他聊天。
我觉得我应该是动心了。
于是我就表白了。
【我:袁律师,在忙吗?】
【袁:不忙,怎么了?】
【我:我可能生病了。】
【袁:生病了?什么病?严重吗?需要我现在过去吗?】
【我:挺严重的,一看不见你消息就怅然若失,一看见你发消息就心跳加速。】
【我:我朋友说,这叫“袁氏综合征”,是一种相思病。】
【我:袁镜渝,我喜欢你,你愿意做我的男朋友吗?】
我发完之后,他没像之前一样立刻回我,而是过了好久,久到我都准备掉眼泪了他才回我一条语音,我立刻就点开听了,他说:“郁源,我喜欢你,我愿意做你的男朋友。”
那一刻,我觉得他可能是伊甸园的蛇,会蛊惑人心,会令人着迷,会让人无法自拔。
我将这句话听了一遍又一遍,确认了一遍又一遍,才终于相信,他也喜欢我。
我的大脑当机了60秒后,终于正常运行了,第一反应是——跑到阳台,用上想让全世界听到的声音喊道:“我有对象了!我tm有对象了!”然后潇洒转身,关门。
至此,我们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
有了个男朋友是什么感觉?就是让我感觉被爱着。明明平时只能发消息,连视频通话的时间都几乎没有,到周末才能在一块儿,但还是觉得不再是一个人了。
他工作日都很忙,每天都要工作到半夜。我倒是还好,每天睡到自然醒,没事出去逛逛,找找灵感。或者接几个板绘的单子,帮忙写写歌,作作曲,反正钱是不愁花的。
但一到周末,他会放下工作,我会放弃摆烂,去约会。
因为是第一次谈恋爱,没有经验,所以我都是跟着他的节奏来,公园散步,商场吃饭,然后去看个电影,玩个剧本杀什么的,现在想想,那段时间算是我过得最快乐的时间了。
倒也不是说以前不快乐,只是没有什么能分享快乐的人。
我们的接触也在一次次约会中变得亲密起来。我从一开始牵个手都要脸红半天,接吻都不会换气的“恋爱小白”,变成了游刃有余的“挑逗能手”。不过每次都没能进行到最后,他说太早了,我也就算了。
我们第一次做到最后还是要多谢我那一年两度的发情期。
开始第一本!写的不好还请轻点骂(求求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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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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