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旭烈格尔来说,他林昭昭居然也能算是一份意外之喜吗?
一瞬的念头里,他仿佛又回到两人生死离别的夜晚,看见了男人抱着他悲怆恸哭的背影。
比起感动,比起喜悦,此时林昭昭心里涌上的是深深的庆幸。
庆幸他们还能悠哉闲逛,庆幸他们还能面面向望,庆幸自己居然能重新来过,听到旭烈格尔说他林昭昭是上天赐给他的意外之喜。
意外之喜……
至少说明,这一世他活得没有以前那样糟糕了吧。
林昭昭嘴唇颤了颤,大步往前走,飞快地说:“走吧,去前面看看。”
眼眶又发酸了。
“洛初。”旭烈格尔在后面唤他。
林昭昭闷头往前走,用力眨了眨眼睛,平复住情绪,不想被后面的男人看出什么异样来。
“洛初!”
直到男人摁住了他的肩膀,林昭昭才停下了脚步,发现不知不觉间自己已经从集市走出来了。
“奇怪,怎么跑到这种地方来了?这是哪里?”林昭昭语气故作新奇,想以此掩饰自己的失态。
“已经到城镇外围了。”旭烈格尔说。
周围到处长满了杂草,还有一小股泉水从旁边的石头缝里流出来,也不知道是走到了什么荒凉地方,除了他们两人,连个过路人也没有。
“那赶紧往回走吧……”林昭昭刚迈开脚步,就被人拉住。
“集市在那边。”旭烈格尔说。
“哦,哦。”林昭昭木然转身。
天色渐渐昏暗下来。林昭昭还在出神想着以前的事,丝毫没察觉到走在前面的男人脚步停住了。
“唔。”
直直撞在旭烈格尔坚实的后背上,林昭昭摸着鼻尖抱怨:“你突然停下做什么!”
“我牵着你走。”旭烈格尔说。
“为什么?”
“前面的路有些湿滑,怕你摔着。”
“笑话,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走个路还能打滑不成?”林昭昭摆摆手,绕过男人往前走,“你别小看人,行不——”
话音还没落下,脚底一滑心里一慌,林昭昭人一个不稳就向地上摔去。
幸好旭烈格尔在后面早有准备,长臂一捞,将人给问问接住了。
“小心。”脑后是男人低沉的声音。
“……”真是倒霉!
林昭昭又闹了一个大脸红。
等他脚下站稳,环在腰间的手臂也缓缓松开。男人温暖粗糙的大手顺势包住了他捏着的拳头。
刚丢完脸的林昭昭无话可说,只能任由旭烈格尔牵着自己往前走。
“你是不是心里嘲笑我?”林昭昭闷声问。
“没有。”
“我刚刚看见你笑了。”林昭昭一口咬定道。
“或许是看到洛初可爱……”旭烈格尔被林昭昭说愣住了。
“呵,我诈你的,天这么黑,我什么都没看见。”林昭昭幽怨地说,“你果然笑我了。”
旭烈格尔这才意识到林昭昭大概是在“报复”自己。
就很像一只小猫,平日瞧着乖巧可爱,生闷气了也是要挠人的。
“没有笑话你,真的没有。”他只能试着哄一哄。
“我知道你心里嫌弃我,是不是因为我打扮成这不男不女的样子让你在下属面前丢脸了!”忽然想起昨晚的事,林昭昭声音立刻大了,“哼,被我说中了吧!这么嫌弃我,你还牵着我的手干什么啊!”
“我何时嫌弃过你?”林昭昭的质问听得旭烈格尔都有些懵了。
“昨天晚上!”林昭昭紧抿着嘴,声音一下子弱了,听着有些委屈,“你都不肯陪我睡觉,还不是嫌弃我吗?”
“怎么会是因为嫌弃你……”旭烈格尔叹气。他有时候真挺想知道自己这位夫人每天都在琢磨些什么的,怎么能给他按上这么大的一个“罪名”。
“那你昨晚为什么不肯同我一起睡!”林昭昭问。
“因为睡一起,我怕忍不住行野合之事。”旭烈格尔如实说。
“你说什么?!”林昭昭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昨晚要是睡一起,我怕会……”
“你你你你给我住嘴!”林昭昭瞪着眼,简直难以置信,男人居然能脸不红心不跳说出这种秽言污语。
“你这蛮子说不明白话就别说!知道‘野合’是什么意思吗……就张口乱说!真是荒唐至极!”林昭昭羞得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用得不对吗?”旭烈格尔皱眉,不知自己说错什么了。
“粗鄙!”
“……”
“龌龊!”
“……”
“下流!”
“……”
两人牵着手往前走,古有才子七步成诗,今有林昭昭三步一骂。
直到林昭昭咳嗽几声终于说到词穷了,男人还不忘拍拍后背给他顺气。
“你……怎么不为自己辩驳几句啊!”林昭昭缓过气,脸上热意还没退下。
“洛初说得对。”沉默片刻,旭烈格尔低声说了一句。他的声音飘在夜风里,好像一吹就听不到了。
“对什么对!”林昭昭脱口而出。
然后他也沉默了,发现自己好像又口不择言了。
其实他心里真没这么想旭烈格尔。只是因为实在太害臊了,他嘴上不这么说出来,实在是没法自处。
他总是容易忽略旭烈格尔的感受,因为被纵容惯了,所以什么话都敢毫无顾忌的说出口。
林昭昭有些愧疚,琢磨着要不要和男人道个歉。
“洛初。”
“嗯?”
“野合,是什么意思?”男人语气很正经,只是单纯讨论词语的含义,丝毫没有猥琐的意思。
林昭昭红着脸怕对方以后继续乱用,还是吞吞吐吐给人解释了。
“那我没用错。”旭烈格尔顿了顿说,“我就是这个意思。”
“你这个蛮子……真是……”林昭昭天人交战了半天。
最后像是屈服了,阖上眼,咬牙切齿说:“不堪入耳。”
“看来是洛初嫌弃我。”旭烈格尔无声笑了笑。
“你知道就好。”林昭昭没好气地哼了一声,“左手冷,换只手牵。”
这一次,他主动将自己手塞进了男人的手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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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都理完了,这本书估计五六十万字,可以剧透一下,以后蛮子哥肯定要带昭昭杀回京城的【作者比较喜欢权谋带点狗血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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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推下预收:《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
王曜之死后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
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后,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
重生后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后的那日。
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后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
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
“煜奴给长曜君请安。”
看着日后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
***
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
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
直到男主考上状元。
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
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后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
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
“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
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蚀骨,欲生欲死。”
***
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
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
王爷啊,你怎么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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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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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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