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成亲

“小侯爷,小侯爷,醒醒,王府快到啦。”

繁贵富丽的马车里,打瞌睡的红衣少年吓得一骨碌摔下来,脑袋在车厢上磕出好大一声响,整个人秃噜到随行小厮脚边去了。

他坐在柔软的绒毯上,迷迷瞪瞪揉着眼,赶紧应了一声。

“哎!已经醒了。”

竹星看着自家小少爷傻呵呵的样子,很是老成地叹了口气,把人搀起来。

“唉,少爷,您就不该应下这婚事,山高路远,竹星总怕您不出几日就要被这王府里的大尾巴狼吃干抹净。”

江雪至瞧着他忧心忡忡的模样,摆着手开解道。

“此言差矣,不都说这端王是个走路喘三喘的病秧子,我这身强力壮的,哪能让他欺负。”

竹星瞧着江雪至明眸皓齿、长睫蹁跹,额间束着块青色的玉,石榴红的耳坠在左耳垂晃呀晃的,欲言又止。

算啦,少爷开心就好。

江雪至生得好在边境是出了名的。

仆兰骑兵时常骚扰边关百姓,某次竟嚷嚷着要安平小侯爷出来献舞才愿撤兵。

那年江雪至十二,登上城楼挽弓搭箭,射穿了为首之人的喉咙。

血溅三尺,江雪至笑得恣意。

北地养不出娇花。再可爱的小孩也是在寒风凛冽的马场上长大,肤色偏深,朝气蓬勃,像只牙尖嘴利的小野豹。

只可惜安平侯功高震主,明黄的圣旨送来,要安平侯之女进宫。

安平侯有一女两子,长女江月明精通兵法、善使长枪,长子江风还为人忠厚、医术精湛,堪称将门世家。

历朝历代此番联姻并不罕见,可这唯一的女儿已有了心上人,难道一生要这般葬送在深宫里不成?

侯府上下愁云密布。

祸不单行,就在这档口,江雪至冰钓时忽然落水,高烧几日不退。

人是醒了,就是忘了些事,还主动提出要替长姐进宫。

“我就是个光有力气的傻小子,如何斡旋、治理地方更是一窍不通,比不上姐姐的。男妃又不是什么稀罕事,不如换我去。”

一来二去耽搁了两个月,不知陛下如何考虑,江雪至就这么拐了个弯,成了端王妃。

端王就端王吧,江雪至不在乎,病秧子更好。

熬呗,熬死了相公自己就能回家了。

假若熬不死呢?

熬不死就这么过,自己鸠占鹊巢,总要付出代价的。

——江雪至这壳子里的瓤早在落水时就换了人。

原主是死是活他不知道,只知道自己飘飘忽忽在空中**飞了不知多久,机缘巧合一头扎进这具身体,替人做了安平侯家的小将军。

江雪至胆战心惊地过了半月,生怕被家人看出端倪,喊道士来给自己驱邪。

谁知这小将军也是个洒脱单纯的性子,身为幺儿又很得宠爱。

换句话说,无论他做什么都不奇怪。

江雪至得心应手,甚至都快分不清魂魄易体是否只是自己的一场幻梦了。

说话间,王府已经到了。

端王是当今圣上仅存的兄弟,两人兄友弟恭,封地大大的有,人却可以一直留在京里,领着闲职过逍遥日子。

因此这王府也是相当气派,院中绿树成荫,琉璃瓦屋顶,推光木漆的门柱,光是精工雕刻的玉石台阶就看得人眼花缭乱,两边高墙延展一眼望不到边。

江雪至没见过世面,隔着帘子东张西望、啧啧赞叹。

反倒是更见多识广的竹星气得直跺脚。

“这端王好生可恶,再看不起我们,好歹也是皇上钦点的婚事,是想让我们从侧门进去不成?”

就在这时,大门吱呀一声开了,慈眉善目的大太监款款走来,冲马车一摆手。

“王爷有事,进宫去了,王妃先请。”

“你看,正门开啦。”

江雪至对着竹星点点头,马车晃晃悠悠进了王府的大门。

男人嫁男人没有太多繁复的规矩,但是为图吉祥,江雪至来时就穿了一身红衣。

下车后,三五丫鬟又给他换上身更沉的红袍,金丝纹样自肩膀游走到衣摆,是端庄大气的款式。

再将江雪至束起的头发散开梳顺,用簪子挽出发髻来。

梳洗罢,下人们齐刷刷出了房间,只告诉江雪至在此处候着,桌上有些吃食可以自取。

江雪至原以为自己还要蒙着盖头静坐,如此随意正中下怀。

他年轻胃口大,一看桌上点心都是平日没吃过的,用帕子擦擦手便捏着吃了起来,直吃得两手扑簌簌掉渣。

没想到这一等就等到了夜幕沉沉,小太监轻手轻脚来点了蜡烛,又留江雪至一人在卧房里空等。

这具身子估计是骑惯了马,好几日的软垫马车坐下来,腰酸背痛浑身难受。

乍一安逸,便开始犯困。

江雪至撑着头努力和瞌睡虫搏斗了一阵,实在困得厉害。

转头一瞧,里间那张榻铺得松软齐整,干脆毫不客气地扑将进去,舒舒服服打了个滚。

反正都是要成亲的人,睡睡你的榻,总不过分吧。

这病秧子果然病得厉害,毯子软绵绵的,好生舒坦。

江雪至迷迷糊糊想着,没一会儿就睡熟了。

入夜。

大太监展福躬身提灯候在门口,向来者行礼。

“王爷,您回来了。”

“嗯,他到了么。”

男人锦衣华服,头戴金冠,腰系玉带,狐裘大氅懒散披在肩头,说话间墨发垂落,露出张惊艳的俊美脸庞。

“回王爷,王妃晌午便进屋了,照您的吩咐办,只给换了婚服。”

展福恭敬答话,一边熟练抬头,从自家王爷脸上揣摩他今日心情。

嗯,唇角抻得极平,应是糟透了。

果然,商酩冷笑一声。

“卖子求荣,一石二鸟的好手段啊。”

见他抬脚往卧房去,展福连忙缀在后头,在心中暗暗替那杏眼的小公子叹息。

王爷发起疯来,他怕是要遭殃了。

“不是皆言他江雪至长得好,你说,他美么。”

商酩身材挺拔、宽肩长腿,周身又洋溢着上位者的矜贵,不怒自威。

只是的确如民间所传,是个病秧子,因此肤色比常人还白,显得眸色极深。

辨不清喜怒看人时,散漫的味道更重,像只修炼了千年老神在在的狐。

“您这可把奴才问住了,奴才这双老眼,可不敢随意评判王妃的容貌。”

展福乐呵呵的,脸颊两侧的肉都笑成一团,看着喜庆极了。

“行了,没你的事了,外头候着吧。”

商酩在卧房门口立住,抬手将一块银子随意丢进展福怀中,自己推门进去了。

行至榻前,烛火半明半暗只剩微弱的一点橘色,而江雪至睡得正酣。

两瓣软唇无意识张合着,身上大红的婚服早滚皱了,将这只麦皮小猫簇拥在正中。

习武之人五感敏锐,商酩刚一站定,江雪至便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

“大胆贼人!”

哐当。

是小将军的脑袋撞上床柱的闷响。

他捂着脑袋跌坐回去,人也磕清醒了。

只听见商酩呼地将烛火吹亮,无甚表情站在那儿垂眼看他。

喔,不是贼人,看这打扮、这样貌,端王啊。

这可惜,病得轻了点。

江雪至有些遗憾,他还以为端王已经病入膏肓,走都走不动路,要下人用轮椅推回屋呢。

还是商酩先笑了一声,语气嘲讽。

“言过其实,长得也忒黑。”

江雪至气笑了。

自己是不算白,但是这是健康的浅棕色!什么叫忒黑!你有没有心啊你个狗端王!

他努力闭着嘴,克制住自己想骂脏话的情绪,一对圆眼睛炯炯有神瞪着人。

商酩把蜡烛举了举,漫不经心反问道。

“不黑吗,方才灯熄着,本王好悬没看见你。”

“王爷,这是北地人正常的肤色,虽说黑了点,但胜在健康,您觉得呢?”

忍不了,这下真的忍不了。

江雪至一脸诚恳地装绿茶,意有所指,专门内涵端王病体。

商酩低笑,竟然嗯了一声应下了。

他将蜡烛搁在一边,动作自然宽衣解带,还咳嗽两声。

“本王有事与皇兄商议,误了吉时,又怕王妃舟车劳顿累着,便将仪式免了,该不会怪罪本王吧。”

夫夫俩一个站着一个坐着,脸上都带着假笑。

“自然不会,王爷辛苦,早些休息才是,咱不讲那些虚的。”

江雪至故作大度,实则在心里疯狂戳商酩小人。

什么误了吉时,长姐说得对,这家伙就是觉得自己跟皇上联手坑他,要他断子绝孙,搁这儿撒气呢。

“多谢王妃挂怀,只是我还不累。”

商酩施施然坐下,捧着茶盏润润嗓子,他眼睛一转,莞尔。

“听闻你们北地流传一种歌舞,持手鼓边敲边跳,和而歌之,今日大喜,王妃跳上一跳?”

跳个屁,干脆我给你来上一记手刀,丝滑入睡快捷无痛。

江雪至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

“哈哈,王爷啊,那手鼓的鼓面是特制的,敲起来声音清脆响亮,还要有铁环方便抓握,京城没有此物,怕是跳不了。”

商酩微微一笑。

江雪至心中一凉。

凉得没错,商酩击掌三声,展福竟然捧着鼓进来了,恭恭敬敬往前一递。

“王妃,您要的鼓。”

江雪至牙都快咬碎了,对上商酩一双笑眼,有种一拳捶在棉花堆里的无力感。

他倒也不是不会跳舞,意外借尸还魂之后,这具身体的很多本能反应依然保留。

江雪至琢磨过,兴许自己本就是本地人。

男子汉大丈夫也不必扭扭捏捏,他将宽大袖子一捋,拖地衣摆挽成结系在腰间,手鼓举到脸侧。

击鼓三下,后退一步。

江雪至脚尖着地旋转起来,边跳边以掌心击鼓,口中唱着悠长牧歌。

这种舞原本用于祭祀,没有固定唱词,后来被百姓改编传唱,技艺更精湛者还可一边跳跃于鼓面之上踢踏,一边歌唱。

这一唱,卧房变成草原,笑眯眯的商酩变成没安好心的黄鼠狼。

江雪至底盘很稳,即便衣着不便也脚步轻盈。

商酩安静看了一会儿,忽然左腿一伸。

嗖。

一只鞋飞掠过来,正好打在江雪至跳起的脚上,把毫无防备的他绊了个人仰马翻。

被一只鞋滑铲铲飞的江雪至扑腾着,砸进商酩怀里,两人一起重重躺倒在榻上。

商酩偏过头,剧烈咳嗽起来,咳完了,食指和中指并在一处,拨弄了一下江雪至耳垂上鲜红的耳饰。

“现在又是何意,要演舞着舞着情难自已将本王扑倒的妾吗?”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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