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雾的净身高刚好有一米七八,穿上鞋子之后也拔到了一米八,再加上他十头身的超模比例,视觉上就显得很震撼。
“你多少斤了?”暮山辉问他。
“110斤。”林雾说。“比一个月前轻了三斤。”
“我保证你再吃一个不会长胖。”暮山辉夹了一个虾饺喂到了林雾的嘴边。
“这可是你说的,你要是骗我,我饶不了你。”林雾张开了嘴巴。
“嗯,饶不了我。”暮山辉柔声哄道,他眼睛微弯,里面盛着的笑意和温柔几乎要溢出来了。
林雾看了一怔,耳朵不知道怎么就发起烫来,他不禁捂着耳朵,用手去反复揉搓,好像要欲盖弥彰些什么。
“耳朵不舒服吗?”暮山辉扒开他的手去看,专注地看起他的耳朵来。
“没,刚刚有一点痒,现在没事了,你别看了。”林雾有些心虚。
“你都揉红了。”暮山辉说。
“哪里红了?根本没红好不好!你肯定是看错了!”林雾大声说。
“好好好,你说得对。”暮山辉无奈。
晚饭过后,林雾和暮山辉一起打起了游戏。
只是林雾打得实在不怎么样,他本来技术就差,再加上为刚刚发生的事情感到心烦意乱,就一直输。
“不打了,每次和你一起打游戏就老是输,你菜鸡一个。”林雾毫无心理负担地倒打一耙。
“我刚刚救了你好几次吧。”暮山辉拆穿他。
林雾瞪他一眼,又看了看时间,说:“我要睡觉,我困了,你去给我放洗澡水。”
结果暮山辉直接把他抱了起来,说:“已经放好了,温度也是合适的。”
林雾觉得他的话里含有某种不健康的暗示。
“喂,你不会想在浴室吧?”林雾变了脸色,说:“我不喜欢在浴室,很不舒服的。”
暮山辉实在有些头痛。“我可什么都没有说,也不准备那么做。”他本来是没有这么想的,但是被林雾一说,脑中就不由自主地脑补了许多不健康的东西,“不可名状”的某物也突突地跳动两下。
“你最好是。”林雾被放在浴缸里,而暮山辉也像要证明自己一样,十分绅士地退了出去。
两个人一前一后都洗完了澡,暮山辉腰间围着浴巾出来的时候,林雾已经躺在了床上。
“做吗?”他们明明已经做了好几年这种事情,暮山辉还是每次都问。他非要看着林雾满脸通红地说“做”,才会真正的……
明明那种时候比谁都渴望、都激烈,为什么要表现出一副绅士的做派来?
林雾今天不高兴,不打算惯着暮山辉这种怪癖。
“你搞清楚,你那里那么恐怖,都没有合适的型号戴上,每次只能弄进来,我很困扰的好不好!除了我谁还能忍受你。不做拉倒。”林雾气呼呼地蒙上辈子,背对着暮山辉。
林雾好像听见暮山辉笑出了声,还没等他继续发泄自己对暮山辉的不满,那火热的身躯便贴了过来……
两个小时之后。
暮山辉并没有感到满足,但是林雾的身体已经不适合再做下去了。
“不来了,我明天还要早起。”林雾声音嘶哑地说。
“好。”暮山辉停了下来,然后又进了浴室去冲冷水澡。
林雾知道冲冷水澡对身体不好,很容易感冒或者发烧,但是他没有继续满足暮山辉**的义务,况且两个小时其实是他配合暮山辉所能尽的最大努力了。
除此之外,林雾内心深处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怪癖:他只有确定暮山辉在为他受伤、为他忍耐,他才会感觉到安心,他才能确定暮山辉是在意着他的。
所以他像上瘾一般对暮山辉反复伤害。
暮山辉又从浴室出来的时候,结实又性感的腹肌上还挂着水珠,头发也**的。
林雾咽了口唾沫,问:“暮山辉,你说要告诉我的好消息,是什么?”
暮山辉随意地吹了吹头发,然后回到了床上,他把林雾的被角掖好,回答道:“我下周要去A市进行课程研讨交流,大概会持续一周的时间。你有一周都不用见到我了,高兴吗?”
他内心苦涩,林雾近来对他似乎越来越不耐烦了,说话也频频伤人。想想他们也认识七年了,林雾对他应该是进入了“七年之痒”的阶段。
作为一个老师,他还旁敲侧击地问了问在女同学当中颇有人气、感情经历十分丰富的“刺头儿”周雷。
周雷对他说:“恋人相处三个月就会新鲜感褪去,遑论是七八年。如果要让爱人对自己的兴趣保持久一些,还是要适当给对方私人空间,以及保持距离。”说完,周雷还像对哥们儿一样拍拍他的肩膀,打趣道:“暮老师说的一个朋友,是你自己吧。啧啧。”
周雷很乐意看到在女同学当中比自己人气还高的暮老师吃瘪。
林雾的表情没有暮山辉以为的那么高兴。
“是,我高兴的不得了!你走了之后我就想吃什么吃什么,想酗酒吸烟都行,我还要出去找野男人,你以为谁都像你这么大让人这么痛!”
林雾仰着头,胸口起起伏伏,红晕从脖颈蔓延到锁骨。他因为作息不规律和酗酒,饮食不按时,所以胃很早就被造坏了。是暮山辉一点一点、千辛万苦把他喂好。
“唉——”暮山辉叹了一口气。青春期的学生都没有让暮山辉红过脸,可林雾硬生生磨没了他的脾气,让他觉得无比难缠。
“我跟领导重新申请一下,我去三天好了。”暮山辉说。
“滚,你最好别回来!”林雾把暮山辉的被子都踹在地上,枕头也扔了下去,说:“今晚你不用在床上睡了。”林雾把被子蒙在头上盖住。
暮山辉掏出手机来给学校的主任说明了他的情况,主任非常恨铁不成钢一般数落了他:“小暮啊,你这个年轻人也太不积极了,让你带高三也不带,让你当班主任也不当,让你参加比赛也不参加,你这样可这么评优啊。”
林雾是暮山辉唯一的野心,除此之外任何功名利禄都不能打动他分毫。
林雾一个人就占据了他全部的注意力,他没有精力再带高三的学生,况且他也没有那个时间——林雾还需要他来照顾。
看着暮山辉挂掉了电话,从被子里探出头来的林雾又忙躲进被子里。
“你让我睡在地上,我要是感冒了谁照顾你?”暮山辉把被子和枕头抱回到床上。
林雾这次没有再把他的枕头和被子扔在床下,连暮山辉过来把他揽进怀里也没有挣扎。
两人一夜无梦,睡得香甜。
次日醒来,正逢周末。暮山辉虽然不用上班,但是林雾却接了一个电影,他要早起来背台词、练声台形表,跑剧组。
林雾需要早起,暮山辉便不可能不早起了,而且还要比林雾起得更早。待林雾洗漱完毕,餐桌上便摆上了暮山辉做得早餐:虾仁时蔬燕麦粥、牛奶、紫薯糯米饼、蓝莓豆乳吐司、脆皮煎饺、咸蛋黄烧卖。
一顿中西结合的早餐,供林雾挑选口味。
“好困。”林雾小声嘟囔着,他眯着眼,把头靠在了暮山辉的肩膀上。
“乖,你自己要早起的,不许耍赖皮。”暮山辉没有推开他,反而挠了挠林雾的后颈,把林雾挠得更舒服了,嘴里不断哼哼着。
“我好困,都怪你,暮山辉。”林雾站着也要睡着了。
“嗯,怪我。”暮山辉托着他的臀部,像抱婴儿那样把林雾抱起来,放在了餐桌旁的椅子上。
暮山辉拿着调羹舀了一勺粥喂到林雾的嘴边,林雾像被主人喂食的小动物一样张开嘴。暮山辉连着喂了好几勺,林雾的味蕾被唤醒,困意也被驱散了许多。
“我自己吃吧。”林雾接过来调羹认真地吃着饭。暮山辉做得每一样东西他都尝了一点。
其实林雾不是请不起做饭的阿姨,只是他内心的领地意识非常强,潜意识里不希望任何外人来到他的家里。
“暮山辉,你看过我拍的第一部电影吧?”林雾问。
“看过,你演技很好。”暮山辉其实是个不爱说太多话的性格,要不然他就会说:我看过不止一遍,你的所有台词我都背下来了,我还把你的单人片段剪成了视频,视频还小火了一把,并且因此长了一些粉丝。
“其实也就一般吧。”林雾笑着说。
像林雾这样自恋的人,他肯承认自己演技一般,那实际上他的真实水准就是“烂到没眼看”或者根本没有演技可言。
凭借着如此烂的演技,林雾担任主角的第一部电影依旧横扫了国内外所有的奖项,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影帝。
这都要多亏了当年选中他的大导演向蒲西。但凡是越有能力的大导演,在选角时就越不一定根据演员的演技进行选角。长相、气质是否贴合角色、灵气,甚至“听话”程度都是更高的衡量标准。
正因为导演要选一个“美丽到让所有人都心碎、心生强烈保护欲”的角色作为主角,林雾这才被选中。而青涩、毫无经验的林雾反而让向蒲西感到轻松,这意味着向蒲西可以随意往他这张白纸上涂画。
林雾的出道作就是向蒲西导演的《天鹅公主》,据说这个本子也是一个“神秘编剧”的处女作。或许是缘分,这个剧本里主角的气质简直像为林雾量身而定。
后续如同每个少年成名的故事一样,林雾因为《天鹅公主》一炮而红。
“自林雾出道开始,此前一个世纪的倾城美人变得黯淡无光,他的出现透支了世间数百年的灵气,使得所有星光尽皆汇聚他一人之身。” 媒体曾言。
林雾因为这一部电影获得成功后,并没有如大众所希望的那样继续拍摄电影,而是做起了音乐,面向粉丝介绍自己时称呼自己为“歌手”。
所幸林雾选择了一条对自己来说最为正确的道路。没有什么演技可言的林雾反而在音乐演唱上相当有天赋,他的音色、演唱技巧和充沛的感情仿佛是天赐。
“自那之后,你就没有再演过电影了,这次是什么打动了你?”暮山辉问。
“也没什么,其实向蒲西这次拿得这个剧本很一般,很多知名大导演也不是拍得每一部电影都是好片子,起码依我来看这次大概率就是个烂片子。”林雾擦了擦嘴。
“那你为什么还演,因为向蒲西对你有知遇之恩?”暮山辉对向蒲西这个人没什么好感,他身上的功利气息比文艺气息要重得多。
总而言之——向蒲西不像是搞艺术的。他所拍摄得文艺片《天鹅公主》之所以大爆,是因为那是由林雾来出演。
林雾是艺术本身。
“是啊,向蒲西说我欠他一个恩情。我当时认了这个恩情,如今他要我来还了。”
一个恩情。说得容易,但是其实份量很重,因为恩情是最不好还的。
“他那么功利的人,确实干得出来携恩图报这种事。哪怕是你们双方获得双赢。”暮山辉说。
“还了这个恩情我就一身轻松了,不然一直惦记着这么多年也怪心烦的。”林雾轻松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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