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 16 章

自那日遇见宋衢后,他像是触发了某种新的行为模式,开始对柳文宵进行幼稚的骚扰。

送花送早餐,写短信与长信,拙劣地制造偶遇,尽是些连当代大学生都嫌过时的行径。

有天李瑞来找柳文宵,正巧在门边撞见刚送来不久的大捧新鲜玫瑰,馥郁花香把斑驳老旧的楼梯间染得浪漫。

他好奇地拿起花束,上面的卡片简单写着:

柳文宵,天天开心。

门铃响起,柳文宵打开门,看见李瑞手捧玫瑰,灿烂一笑。

近来不光宋衢,许伊森也闹腾起来,让柳文宵心烦,疑心自己出生便命带桃花煞。

乍见此番景象,还以为李瑞这个大直男也堕落,差点昏过去。

还好误会很快解开,李瑞大大咧咧说花是在门口捡的,帮你拿进来,毫不见外地摆到茶几上,压根不知道柳文宵心里经历了怎样的大起大落。

欣赏了一番自己的杰作,李瑞心满意足,问:“师兄,你知道这是谁送的吗?”

他的迟钝已然登峰造极,柳文宵无力责怪:“嗯,能猜到。”

李瑞拿起卡片:“虽然手段老套了点,内容也没什么新意,这几个字写得倒很有风骨。”

柳文宵心说,大少爷的字可是某位家喻户晓的书法大家手把手教出来的,要是还写不好,岂非折了他天之骄子的名头。

“看这手字,师兄,是男生?”

李瑞倒不惊奇,柳文宵一向是比起女性更吸引男性的体质,男性的追求又更加大胆些,这些年下来,师门众人早见怪不怪。

柳文宵不想回答,问道:“你不是有事找我吗?”

“哦哦对,”李瑞恍然大悟,脸上露出羞涩的神情,“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我和牧妍,嗯,打算见家长了。”

牧妍是隔壁机电学院的学妹,和李瑞恋爱长跑多年,如今总算修成正果。

柳文宵笑道:“恭喜啊。”

李瑞挠头笑:“她家不是北城那边的嘛,我不认识什么北城人,实在想不到该送些什么合适,只好来请柳师兄帮忙。”

他确实找对人了。柳文宵跟在宋衢身边这几年,别的不敢说,人情处事上已修炼得相当练达,把宋衢那些难搞的狐朋狗友哄得晕头转向。

替李瑞出谋划策,对柳文宵来说轻而易举。

两人头碰头商量了一会,很快有了方向,排出好几套方案可供选择。李瑞来时忐忑不安,走时怀揣着满腔雄心壮志,脑海中已经幻想起被未婚妻父母夸赞的画面。

他嘿嘿笑了两声,对柳文宵越发殷勤:“师兄,我看你门边有袋垃圾没扔,我给你带下去吧。”

柳文宵摆手:“哪有让客人帮忙的道理。”

李瑞不高兴了。他人逢喜事,一身牛劲没处发泄,别说给柳文宵扔袋垃圾了,就是让他给柳文宵家里做个大扫除,他也会撸起袖子开干。

柳文宵拗不过他,只好说:“垃圾就算了,你帮我把花扔掉吧。”

“什么花?”

柳文宵指了指茶几上的玫瑰,硕大一捧,红得嚣张。

李瑞默然半晌:“柳师兄,这人犯了什么天条吗?”

在李瑞的印象里,柳文宵拒绝追求者一向委婉,怕伤了对方的心。即使是死缠烂打送花的,他也只会把花分发转赠给围观众人,再私下找对方谈。

不知道柳文宵和他们说了什么,但每个追求者都会止步于此,不再打扰。

李瑞思来想去,只能归结于,爱慕柳文宵的人总不会太坏。

因此,见柳文宵如此决绝地要把花扔掉,他十分意外。

“就这样扔垃圾桶里也太显眼了,他会不会看到啊……要么我拿去远一点的地方扔?”

“不用,”柳文宵淡淡地说,“他能看见最好。”

李瑞虎躯一震,不敢再说什么,麻利地收拾好东西与他道别,带上花出了门。

扔掉沉甸甸的玫瑰,看着精致艳红的花束躺在狼藉的垃圾桶里,李瑞可惜地叹了口气。

他想,这位仁兄应当的确是犯了天条。

送走李瑞,柳文宵还没来得及坐下来喘口气,手机便马不停蹄地响起来。

电话里传来快活的声音:“文宵,我要飞了!”

即使天天和柳文宵发消息,许伊森的中文仍旧没有进步,好在柳文宵已经能熟练地翻译他的怪言怪语。

“那太好了,”柳文宵说,“什么时候到南城?我去接你。”

许伊森早两个月前便念叨着要回国旅游,并且将第一站定在南城,说是想看看柳文宵的家乡是什么模样。

朋友要来,柳文宵断没有把人拒之门外的道理,笑着应下,还为他量身定制了一份游览攻略。

许伊森收到后,夸张地发来一长串大哭表情:“文宵,你太好了,我要以身相许!”

“谢谢,不需要。”

“噢,你对我越来越冷淡了。”

平心而论,许伊森是个很好的朋友,热情、坦率、充满能量,即使对柳文宵产生过额外的情愫,也并不像其他追求者那样讨人厌。

柳文宵在机场与他碰面后,自告奋勇充当专属导游,陪他游览南城。

导游虽然是业余的,许伊森这个游客却相当专业。

他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对柳文宵的所有安排都大加称赞,沉浸于欣赏每一段风光,像刚出笼的小鸟一样叽叽喳喳。别说柳文宵,身边的游客也被他感染,纷纷露出笑意。

柳文宵的生活变得充实而规律。

白天登津山游博物馆逛小南街,晚间归来,把家门口冒着粉红泡泡的信件和礼物打包扔下楼,然后睡觉。

直到今天。

今天是许伊森在南城停留的最后一天,晚上九点,他就要启程向西,奔赴高原草地与雪山金顶。

吃过晚饭,柳文宵和许伊森去了东晓公园。东晓公园湖水静谧,离机场不远,是小憩休整的好去处。

游人如织,泛泛而过,黄昏把所有人和景都刻画成剪影,他们在湖畔长椅并肩而坐,像旧杂志里发黄的照片。

唯一的区别是,照片不会说话。

而许伊森不仅会说话,话还多。

“文宵,”安静了没几秒钟,他便开口,“嗯,有个事,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

开笼雀难得吞吞吐吐,柳文宵觉得新奇:“什么?”

“就是这几天,每次我们出来玩,总感觉有人跟在后面……刚刚我去买纪念币的时候偷偷瞄了两眼,好像看到了……”

许伊森隐晦地指了指右后方,柳文宵余光一扫,看见某个高大的身影别扭地躲在灌木丛后。

柳文宵当然知道。

但他没想到,连许伊森也发现了。

柳文宵不明白,明明尾随骚扰的是某人,难以启齿的为何却是自己。

他深吸一口气:“伊森,我很抱歉。”

“又不关你的事,你们早分手了。”许伊森反倒兴致勃勃,“对了,他这样犯不犯法?我去帮你揍他一顿!”

“别别别,不用。”柳文宵连忙拉住许伊森。

大约是看见了他们的肢体接触,灌木丛后的视线霎时强烈起来,存在感高得让人无法忽视。

许伊森还在出着主意,从报警申请人身限制令到买通人给他饭里下泻药,一个比一个馊。

既然他如此热切,柳文宵想,请他帮个小忙也不过分。

就当这几天做地陪的报酬。

宋衢这段时日过得不太好。

自上次和柳文宵见了面,他猛地醒悟过来,好好听话做乖小狗,在柳文宵这里是行不通的。

宋衢此人在柳文宵心里的好感度已经降为负数,头像彻底灰掉,出局。

不管他现在是变成了会听指令的毛茸小狗,还是价值千万的鸽子蛋钻石,柳文宵都会像扔垃圾一样把他扔掉。

他无计可施,只好开始死缠烂打。

然后他绞尽脑汁送去的信件和礼物,果然被扔垃圾一样扔掉了。

宋衢躺在酒店大床上,抱着柳文宵留下的衣服哭了几场,再坚强地爬起来,坐到书桌前,开始写新一封的信。

万一柳文宵就读了呢?

这个水滴石穿铁杵磨针的计划实施了月余,在宋衢刚习惯被柳文宵当成垃圾扔掉的时候,迎来了重大打击。

许伊森来了。

宋衢脑子里拉响一级警报,吵得他不得安宁,根本无法端坐在书桌前提笔写信。

为了安抚胸膛里翻来覆去的那一颗心,宋衢毅然出门,重拾起尾随事业。

反正已经被发现过,也被骂过了。

他破罐子破摔地想。

其实柳文宵和许伊森的相处很正常,两个普通好友,比宋衢和林深之间还要生疏些。

但或许是偷窥的视角总会平添几分暧昧,宋衢忍不住疑神疑鬼,柳文宵对许伊森笑一笑,他心里便要咕噜咕噜冒酸水。

他一边动用仅剩不多的理智说服自己,这只是正常接触,一边恨不得马上冲出去把他们两人撕开,再以柳文宵为圆心半径十米画上一条警戒线,写“许伊森和狗不得入内”。

不对。

狗可以入。

好在许伊森在南城停留的时间不长,否则宋衢成天提心吊胆一惊一乍,真要变成神经衰弱了。

踏入东晓公园,宋衢给自己加油打气:讨厌鬼今晚的飞机,胜利曙光就在前方。

他接受精英教育长大,没看过市面上流行的烂俗电影小说,不知道往往这个时候,最容易出事。

就在他放松警惕时,柳文宵突然拉上许伊森的手臂。

……很快松开了,还好还好。

宋衢长舒一口气,下一口气还没喘匀,又见柳文宵朝许伊森靠过去。

他位于逆光,夕阳红得发暗,视野里所有人都沉在影子里,只余个隐隐绰绰的轮廓。

他眼睁睁看着两人的剪影越来越近,融在一起,额头叠着额头,脸颊叠着脸颊。

柳文宵……在吻许伊森吗?

为什么?

亲的脸吗?

总不可能是嘴唇吧?

宋衢定在原地,仿佛灵魂被短暂抽离。他一瞬间觉得自己的身体像僵硬成了石像,动弹不得。

但实际上,他的手一直在发抖。

不远处,柳文宵和许伊森氛围轻松。

“我怎么感觉亲到了一点。”许伊森摸着脸颊,“真的没亲到吗?”

“没有。”柳文宵肯定。

“唉,好吧。”许伊森幽怨,“你好残忍,明明都拒绝我了,却还让我帮这种忙。”

柳文宵笑:“我要是不拒绝你又让你帮忙,那岂不是吊着你了。”

“你吊着我吧。”许伊森可怜兮兮地眨眼。

“不要。”

许伊森叹了口气,靠在木制椅背上放空,眺望着湖面与晚霞。

湖上波光映着晚霞,比姹紫嫣红的天空还要灿亮。

“其实我一直挺羡慕宋衢的。”

许伊森说。

“到了现在,你还是愿意用心气他。”

携小柳小宋强势回归[墨镜]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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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 1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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