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春中旧事 12)

“你说什——”

“我说我讨厌贝斯!”他好像忽然失控了一样,与刚才判若两人:“我从来就没喜欢过这个乐器,枯燥、沉闷、无聊!在台上就像小丑一样!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江许舒展开的眉心再次紧蹙起来,“……常夏,你为什么会这样想?”他的话里还带着不敢置信,“你是不是看多了网上的段子?……错了,你完全错了。贝斯不是没用的乐器,不是——”

“够了!!”

话音骤然顿住,江许有些愣愣地看着他。

“我的位置本来就不重要,在台上连不弹奏都没人发现的了。这样的日子我受够了,我不想再继续浪费时间了。”

江许心下一沉,四肢百骸遍布上熟悉的冷意。他瞳孔微缩,恍惚中,似乎幻听到了那句让他失眠了无数次的话,喃喃着:“……你……”

常夏抿嘴,半晌,逃似地离开了这里。

……

自从进入咖啡店工作之后,江许便很少再梦到过以前的事情了。这对他来说无异于解脱,他也确实为此感到了庆幸,以为往事哪怕再重提,也该有一定的防御之力,不想还是跟两年前一样,被打得溃不成军。

他当时就不该……不该答应段来意。以至于两年过去,还是会被余震伤害到,还是保护不了自己。

江许掰开水龙头,又往脸上泼了好几下之后,才重新归复于平静。

有空再找常夏聊聊吧。

手机铃声由远传来,江许擦干手上的水珠,走回狭小晦暗的卧室,接听着周夏芸打来的电话。

“早啊阿许,吃饭了没?”

“带回去。”

“行,我趁现在跟你说个事儿,方便吧?”

“你说。”

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很忙,白天上班,下午训练,手机平常虽然一直带在身边,但真正能联系上的时间只有清晨和夜晚。

“路演。”

他一怔:“路演?”

“对,没错,一种可以直接看出双方实力的最快捷有效办法。”

江许一阵沉默,还没反应过来这和之前接小孩与给二哈洗澡两件事儿有什么关联,周夏芸就匆匆说:“总之,时间已经定好了,就在这周六的广贸大厦,你俩决一雌雄。”

“等等?什么时候?这周六?”江许瞬间精神了,“那不就是后天?”

“对啊,场地问题我已经解决了,不会有保安来撵你们。但是也不能影响公共秩序啊,反正到时候我会来帮忙的,不会那么乱的。”

“但、但是这样太快了,我……”

“你别跟我说你还没做好准备啊。”

“……没。”他按着眉心,“我知道了。”

这可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啊。

……

江许请了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的,直冲常夏在学校附近的出租房。

不同于江许,他是自己一个人租了套房子住。这小孩不缺钱,今年又是大四,闲的没谱。按照之前的教训,江许本来是不会同意这样一个年轻又不稳定的学生进入自己乐队的,偏偏……

偏偏他是所有人里最有天赋的,是最能代替段来意的。江许扣击着房门,在等待中恍惚。

或许是他没脑子,不吃教训。明明前车之鉴就摆在那里,明明还有更稳定的选手,他却冲动地选了常夏,在教训面前又赌一次。

“谁啊——大早上来的拜访……”懒散的男声从一墙之内传来,声音由远入近,随着咔哒声响起,他拉开了屋门,“有什么——”

话音戛然而止,常夏脸上的困倦和被吵醒的不耐顷刻散去,反应迅速地拉上房门。

“等一下!常!”

“砰——”的道闷响声发出,江许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有些痛苦起来。

“!你疯了?!!”他的眼圈瞬间红了,脸色惨白地拉开门,定定地看着那只拦在门框上的手。

实心门砸在组织薄弱的掌骨上,直接磕破了皮,向外渗透起猩红的血丝。手背上更是瞬间泛起大片青紫,让五指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一时间,江许都疼得怀疑这只手是不是自己的了。

“你的手……血,怎么回事……”

江许咬牙,用力地拉住了常夏的胳膊。男生被吓了一跳,看着他近乎到了种偏执的表情,瞬间失语。

“下午来训练,不许请假。”他脸色煞白,额头上冒着细密的汗,右手不断用力,捏着常夏单薄睡衣下的皮肉,“周五有路演,你必须来。”

“我……”他的手指微蜷,似乎是在犹豫要不要伸出去,江许却先一步松开了他,“之后怎么样,我都随你了。”

常夏愣住了,一股玩脱了的预感从天而降,将他打的措手不及,“……阿许,你这是……什么意思?”

江许用另只手扶住门,才得以让脊背挺直,不至于太过狼狈地与他对话。他的表情很是诚恳,不像是反讽或者生气,只认真地凝视着他,说:“这不是你想要的吗?”

“我昨天仔细地思考了,你说的对,我确实不该这样强迫你,你也有自己的生活要过,我逼你把一天大部分的时间放在与乐队的训练上,确实……没有照顾到你的感受。”

江许冷静地回想着,清楚知道这一切的幕后元凶都是自己。他明知道常夏对贝斯不感兴趣,却还是向他发出邀请,仅仅因为自己的私心,就耽误了常夏,耽误了整个乐队一年多的时间。

“我当初,以为以你的天赋,说不定会在朝夕相处中的联系感到快乐,产生兴趣。但是我错了,我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他深吸口气,视线似乎是在透过他看向另一个人,另一个场面,“……贝斯,贝斯是没办法在台上闪闪发光的。”

“所以,也差不多到时间了。”江许艰难地向他笑着,“不在纠缠,算是给彼此都留一些体面。以后再相逢,也会少些难堪。”

“你要撵我走?”

“这不是你——”

所有澎湃翻涌的、冰冷灼热的情绪都在此刻归封与寂静。常夏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慢慢恢复在胸腔里,让血液流动时带来的感觉那样清晰,浸透四肢百骸。他打断了江许,神情无比平静着:“因为段来意?”

江许愣了下,眉心下意识蹙起。

“你看,只有在提起这个名字时,你才会露出像这样的情绪。”

江许的表情冷了冷,“你想说什么?”

“我知道,你对他余情未了。”

“你放——”

“当年之所以向我发出邀请,不就是因为我弹贝斯的动作和他一模一样吗?”

“说我有天赋,我哪里有天赋。贝斯这种乐器本来就……”他挪开视线,“本来就无聊死了。”

江许的表情顿时变得不可置信起来。

“……下午的排练我会去的,你走吧。”像是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话,他退回房门里,心有余悸地说:“别挡门了。”

……

去药店买了酒精纱布包手后,江许漫无目的地在河心花园里漫步着。河水气味腥臭,水质浑浊,十几位老人家在上面的空地中练习着太极。舒缓的音乐声被音响放大,伴随着鸟啼与沙沙声,是他很少认真看过的世界。

他们初遇那天好像也是这样。江许停下脚步,一阵风迎面吹来,带着阵阵凉意,喊着他回头。

“那个男生叫常夏。怎么了吗?”秋蝉渐渐变得有些不可置信起来,“你不会看上他了吧?他明显是个新手啊!”

桌子另一边的男生神色淡淡,眼下两片浅浅的青黑,看着像是没睡好,眼球内也有不少红血色攀爬在上面,“他很有天赋。”

秋蝉一脸问号:“就、就这?”

“还在考虑,没确定选他。”

秋蝉松了口气,没几秒又坐直了,望着江许另外一边坐着的男人,“但我记得招募信息上写得很清楚啊,不考虑大学生和工作不稳定的社畜,他是怎么混进来的?总不能是杨叔你给他开了后门吧?”

“你亲戚啊?”

“路边偶遇的。”男人的指腹摩挲着叠放在一起的简历,半晌,他抽出一份递过来,“从八号到十三号,每次路过银杏路的招募栏时,我都能看见他。后来忍不住问了,他说是你的粉丝。”

江许静静听着,视线垂落在A4纸上。常夏,汉族人,20岁,大二……

“我问他有没有学过贝斯,他说会一点。然后我们约了第二天见面,让他带着他的贝斯来,我看看他会多少。然后第二天,他带了一把电吉他过来,紧张的说他先弹一首《湖水夜色》——你上台唱的第一首原创歌曲。”

秋蝉表情微变,下意识看向江许。

“我告诉他这是吉他,带他去了乐行,教了他半个小时,他自己练了一个小时,然后就能把你这首歌的副歌部分弹出来了。”

“那首歌我记得不算太简单,一个小时……就算有吉他基础也太……真的假的啊?”

“不然我不会让他过来。”杨叔看着他,“来现场演奏的这首歌他学了三天。虽然不完美,但你应该懂我的意思。”

“……” 江许自然知道。贝斯是出了名的入门简单进阶难,大多数人的实力都在一个区间内,行业里更是不乏吉他手转去的,要找一个真正优秀的贝斯手难度堪比登天。

而一个好的贝斯和一个能用贝斯之间的差距简直不是一般大。江许是跟着段来意出来的,哪怕要求放低放低再放低,也不是那么轻易能够找到的。

“但是杨叔 。”秋蝉犹犹豫豫地不知该从何说起,“我觉得我们更需要稳定一点的队员,他下半年就大三了……”说着,视线偷看向了江许身上,“阿许,你说呢?”

“……”他把A4纸放回桌上,心里默念着那一串长数字,“下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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