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那些道不完的思念

「墨尔本」

和兔子认识的时候是在墨尔本,给TA起外号兔子,是因为TA太喜欢吃萝卜和白菜了,而兔子喜欢叫我“爱丽丝”,兔子说我总是喜欢把自己打扮的像一颗圣诞树,特别的隆重出场。

初次出来的交换生来墨尔本最可惜的是,没有办法体会倒时差的感觉,墨尔本和国内时差不过两小时,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如果不是兔子提前和我普及,我一直以为澳大利亚的国语是“澳大利亚语”。

年幼的最大特点是觉得相识之后人不会有分别。所以在和兔子逛完大量维多利亚时期遗留下的大量各式的大型教堂之后,就总觉得有某种仪式感在环绕着我们。

那时候我还有写日记的习惯,我大量的日记记录了很多关于兔子的一切,奈何那个时代我的英文太基础,兔子的中文太基础,又没有像现在的一样的翻译机器,所以以前我和兔子的沟通大部分靠比划,比划字典上的单词,比划各种动作,费劲却又有趣,这样的事情,现在的我再也不会做了。

如果不是整理行李的时候翻出那张卡片,看见上面已经不太清楚的“We\'ll be missing you”,我想我已经把这段故事丢干净了。

想起之前读的句子“我们身边的位置只有那么多,有新的人进来,就一定有旧的人离开。”那些离开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离开干净到我们如果不翻出旧物,连那模糊的记忆都清空了。

人是健忘的动物。

「泡泡机」

也是在二十几岁的时候和L半认真半开玩笑的说过,“如果三十岁你未婚我未娶,那我们就在一起吧。”

那是个陌生的城市,看完电影的下午,我给忽然童心突起L买了泡泡机,阳光软软暖暖的冬日下午飘着多彩的泡泡,气氛暧昧到极致。

那时候,我们都觉得三十岁太远,远到不可能走进现实。只是没想到,转眼间,三十已过。彼此又在不同的城市,冬日的暧昧随着时间的流逝漂散的不剩下什么。

依稀记得L和我说,“童话故事的结尾为什么都是王子和公主在一起就结束了,因为结婚是件冲动的事情,冲动过后的经营才是最枯燥和无味的,就像把兴趣变成职业一样,打游戏也变成毫无乐趣了。”

我和L这几年换了太多的城市,城市换的太多最大特点就是会丢掉太多东西,我整理我的行李,我身边的旧物少的可怜,人不能总陷在回忆里,却也不能一件旧物都没有,要不总会觉得不完整。

任性,总归是需要买单的。我们都曾想过择一人爱一城,却最终漂泊太多,反复择城却无爱一人。

你欠过的承诺,最终成为他人口中的故事。

「soul」

来了烟台这一年断了桃花的我,今天在soul上被表白了。

表白的人说自己读过我所有的文章,买过我所有的书,还参加过我的签售会,发来了签过字书的照片,然后突然说喜欢我。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回复了个“哦”。

然后那人又说,要送我特别的礼物,说自己也在烟台,问我喜欢什么,我还没来得及回答,电话来了,处理完电话之后,那个人发来消息说:“你soul圈里全是LV和苹果电子产品,你只喜欢它们么?”

我说:“不是,我更喜欢爱马仕,只是暂时买不起。”

之后那人就不在说话了。

……

晚上回了家,整理好新的包柜之后,发现有四个空的,看来爱马仕还得靠自己了。

「温存」

和W出去吃饭回来遇见了W的儿子,于是顺理成章的被叫了“叔叔”。虽然满心的不愿意,但是作为和W同辈的人,确实逃不开这声“叔叔”。

回来躺在床上和X聊天,说我最近的事情。和X认识到现在,X一直是一个手机不离手游戏不断线的人,似乎大量的时间都可以用游戏来填满。

X对我来说,很多时候像是树洞,我絮絮叨叨的说了很多很多,也从来没有指望过有什么像样的回应。

可能最近的话语有些太过激烈,X开始说一些话来回应我的事情。

X说:“我也不会安慰人,也不知道说点啥。”

“不过希望你多想些开心的事,不要生气。”

“别总是吵架,对双方都不好。”

我们这一生被给予过太多的寒冷,也被给予过太多片刻的温暖,而多数的时候,有的只是仅存储蓄的温存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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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那时候还有爱情
连载中作家箫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