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件事儿的时候,庞时家有点感慨,点了根烟,坐在山坡上,“没想到,以前的兄弟,一朝就变成大少爷了,唉……”
季漾坐在庞时家身边。
许久,小姑娘低下头,望着手边的草。草中长出了白色小花,很漂亮。
庞时家没笑,声音有些低,“不过,还是希望炀哥能过得好。炀哥他……一直性子傲,偏偏被带回那种地方,不低头都不行,他一定很……”顿了顿,笑:“如果有一天,炀哥能当上大老板就好了,不要再过这么苦的日子了。”
季漾抬起头。
她小声问:“宋炀哥哥去哪里了?”
庞时家道:“不知道,可能是到B市去了?”
季漾想了想。
B市,好遥远,好遥远,是北方的一个中心城市。离这里不知道几千公里。
季漾又问:“那宋炀哥哥还会再回来吗?”
庞时家道:“可能不会再回来了吧。他现在是大少爷了,怎么还会回这种破地方……”
事实上,季漾也没有再见到过宋炀。
他就像一个影子,偶尔出现在她的梦里。那个初见时颓废冷漠的少年,那个后来想要努力读书离开九龙镇的少年,他轮廓分明的眉眼,和他的名字,出现在她的笔记本、秘密画画本里,被她锁在柜子里。
也许是再也见不到了。
这一年,季漾十一岁,宋炀十八岁。
上六年级的那年冬天,外公邹平突然病倒,说是癌症。
季降南紧急把邹平接到城市里的大医院来治病,也自然把袁兰也接出来了。
邹平没有过太久就过世了,去世得很突然。
季漾怎么也想不到,三个月后,季降南接了一单生意,要送货出国。可这一去,就没有再回来。
据说是因为经过公海,被当地知名海盗群体劫持杀害。
季漾的人生,一夜之间发生天翻地覆的巨变。
才十二岁的小女孩,带着一个弟弟,和年老的外婆,不知何去何从。父亲的产业与财产被其他股东吞并瓜分,现在无依无靠。
季漾十三岁的那个夏天,和外婆袁兰、周唯一起回到九龙镇,重新在这边读书。
外婆这个时候已经不太走得动路了,自从邹平过世了,袁兰就整天抱着一些老旧的相框,不愿出门,也不愿再与人说话,现在似乎患上了老年痴呆,有时候认不出季漾和周唯了。
九龙镇已经经过新的建设和改造,变成了一个有些现代化的小镇。
曾经的小巷,绿瓦红墙,冰室,长坡,全都不见了。
宋炀也不在了。
似乎一切都变得物是人非。
季漾也像是一夜之间,忽然长大了。
也是这一年夏天,九龙镇临镇发生7级地震。
·
和临镇一样,整个九龙镇都变成废墟,从全国各地赶来救援的志愿者、解放军都抵达,到处都听得见哭声,满目疮痍。
季漾带着周唯,在一处临时搭建起来安全屋,怔怔地望着外面。
她当时和周唯都在学校。
地震发生的时候,所有学生都尖叫着想要跑出教室,被老师大声喊着躲进桌子下面,在震感稍微减弱的时候,再全部跑了出去。
等到跑出去的时候,教学楼轰然坍塌。
季漾不敢去想,在家的外婆袁兰怎么样。
庞时家的母亲现在经常帮忙照顾着外婆,可是……
她想要去废墟,但是不敢打扰那些武警、军人救援。
只能和周唯在这里等着。
无数的物资从别处捐过来,一箱箱运送到九龙镇。
季漾坐在安全屋里,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看着看着,一颗眼泪就掉在了手背上。
随后,像是不受控制般,眼泪像珠子似的,一颗接一颗,涌出来,掉在手背上,又从手背上滑了下去。
旁边周唯注意到了。
他已经变成一个少年,紧紧抓住季漾的手,“姐姐,别怕。”
周唯至今还记得宋炀的话。
他说:“我会保护你的。”
季漾摇摇头。
她不想哭,可是眼泪根本止不住。
怎么会这样。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以前老人常说的话,如今像是应验一般。
她是不是,真的要失去最后一个亲人了。
不敢想,一想眼泪就更加汹涌。
季漾抬起头,努力想要把眼泪憋回去。
可是抬起头的那一刻,模糊的视线中,季漾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整个人都恍惚了一下。
连哭也忘了。
安全屋的外面,除了忙碌的医护人员和救援队伍,此时此刻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极为年轻的男人。
年轻男人身影挺拔,一米八五的个子,很高,穿着白衬衫,黑西裤,像是刚从别的地方赶过来,风尘仆仆,西装外套还搭在手臂上。
他眉眼轮廓分明凌厉,更深邃了,黑发利落,多了英气和冷意,添了成熟和沉稳。他漆黑的眼也正看着这边,不知道,是不是在看着她。
隔了三年多,季漾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那是宋炀。
这一年,他已经是个二十岁的男人了。
像是隔着极为遥远的时光。
季漾的嘴唇颤了颤,站起身。
她哆嗦着喊了一声:“哥哥!”
眼泪突然就簌簌掉下来了。
季漾视线里一片模糊,脚步也不受控制。
她原本是慢慢走,渐渐加快,最后直接是扑了过去,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扑进了宋炀的怀里,紧紧抱住他,再也不放手。
·
酒吧外的雨下得淅淅沥沥。
半杯威士忌几乎见底,似有一种**的暖流从喉咙过,很烈的酒。但液体混着冰块又是冰凉的,一直浸入心底。
季漾觉得眼前的视线已经有些模糊。
但意识又分明是清醒的。
她肯定没醉。
不然怎么能将十一年前的事情,都一一忆起来,分毫不差。
连那年夏天的风,阳光,蝉鸣和九龙镇每一条小巷的景色,都记得一清二楚。
季漾垂着眼,撑着下颔,又慢慢滑下去,靠着自己的手臂,看着自己手里拿着的那杯加冰威士忌。
冰块融化得差不多了,水珠顺着杯壁悄无声息地滑下来,滑过她涂得鲜红漂亮的指甲。
酒吧老板坐在她对面,吧台暗影里,笑着问:“醉了?”
季漾淡淡道:“没醉。”
酒吧老板,应该说是庞时家,手里正把玩着打火机,笑道:“醉了的人都说自己没醉。”顿了顿,他把季漾手里的杯子拿走,“这酒很烈,你一个小姑娘,怎么扛得住。”
季漾没说话。
她觉得脑袋有些沉,已经不想去思考任何事情,而且这件一直盘旋在脑海中的事情,也是不想和任何人再提起的。
可也许是酒精作祟,一直刺激着神经。
季漾盯着庞时家的背影,过了很久,还是控制不住,忽然轻声开口问:“时家哥,你知不知道……”
庞时家把杯子洗净,转过身,“知道什么?”
季漾不知道该怎么说,也不想说。
光是想想,就觉得心被撕裂一个大口子似的,血淌出来,疼得厉害。
可她还是故作无所谓似的,微微耸了一下肩,淡淡道:“宋炀哥谈恋爱了。”顿了顿,补充道:“交了个女朋友。”
庞时家单手撑在吧台上,另一只要伸去拿烟的手一顿。
片刻,他笑了下,把烟盒拿过来,抽出一根烟,咬在唇间,没点,稍微有些含糊道:“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季漾没想到庞时家也不知道。
原本一直憋在心里的不舒畅突然就消散了一大半。
季漾直起身子,看着庞时家,难得几分认真,“宋炀哥没跟你说过?”
庞时家含糊“嗯”了一声。
季漾想了想,撑着下巴,像是找到了一个倾诉对象,“一个小女朋友,比我还小一岁,读大一。”
庞时家笑:“哟,炀哥这口味,老牛吃嫩草啊。”
季漾倒是没觉得什么,“她长得挺好看,很清纯的那种感觉。”顿了顿,抬起手,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看着自己的指甲,“不像我。”
庞时家隐匿在暗影里,点了打火机,猩红的火光一闪,闻言也只是笑,“什么叫不像你,你这么漂亮,谁能跟你比。”
季漾没说话。
她醉了,目光有些迷离,垂下眼,瞧着玻璃上映出自己的脸。
许久,姑娘喃喃似的问:“宋炀哥为什么没有告诉你和我。”
庞时家咬着烟,“可能他觉得还不太稳定,就没说?”顿了顿,“毕竟咱们跟他,关系不一样。他没谈过恋爱,在感情上是个新手,哈哈,而且还是个要哄着的小女朋友。所以炀哥大概,是想要等稳定些,再跟我们说吧。”
季漾的声音慢慢低下去,“我今天看他们感情挺好的。”
庞时家:“你去炀哥生日会了?”
季漾点点头,又问:“时家哥你怎么不来?”
庞时家笑,“别了,我一个小酒吧老板,出身又不好,去参加什么富家子弟的宴会。在这儿待着就挺好。你不一样,你还是小公主。”
像是时隔多年,又听到这个熟悉的词。
季漾垂着的睫毛微微一颤。
酒吧的歌手换了一首歌唱,是杨千嬅的,叫《再见二丁目》。
也许因为这首歌太过温柔,原本有些吵闹的酒吧,在这一刻都安静下来,听着驻唱歌手唱这首歌。
寂静之中,季漾抬头,看着驻唱歌手的方向。
听见那句歌词,“如何能忘掉渴望,岁月长,衣裳薄……”
视线莫名就模糊了一下。
许久,季漾忽然像是笑了一下,声音很轻,说给自己听似的道:“不是小公主了。”
这么多年过去,早就没有人再宠着她了。
回忆结束现在是现在时啦!
感谢两位小可爱的!营养液!
读者“53203775”,灌溉营养液 102021-09-25 20: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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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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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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