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晖靠在飞驰的悬浮车后座上,注视着阿纳斯塔西亚的夜色。
阿纳斯塔西亚,繁华的城市,在这里没有夜晚。拔地而起的摩天大楼犹如一道道光柱,与底下车水马龙的大道交相辉映,共同织成一个密不透风的牢笼,将生活其中的人牢牢困在看不到星星的方寸之地。
但即使如此,每年还有成千上万的年轻人前仆后继地来到这里,怀着一颗朝圣的心,成为阿纳斯塔西亚的奴隶,灵魂困顿一生。
林晖痛恨阿纳斯塔西亚,当他在皇宫俯视如同蛋壳一般的城市时,他往往感到窒息。人们都知道太子殿下有个奇怪的喜好,他热爱在夜幕降临后驱车在空中无人区狂奔。那个地方一片静谧,没人会把车开到那么高的地方去,他们的车也没有那么好的性能。
林晖把悬浮车的速度调到最大,高度设到极限,然后打开天窗静静地看着头顶飞速流逝的星星。夜风从窗口灌了进来,冷得吓人。但他迷恋这种感觉,这令他觉得离宇宙很近,能忘却来自地心的引力,把诡谲恶毒的阿纳斯塔西亚甩在身后。
偶尔,他是说偶尔。林晖会叫上洛暮,他在军校针锋相对的宿敌来享受这段时光,那大概是他们最像朋友的时候。
洛暮和他的风格不同,她不屑于自动驾驶,说难道你今后开战斗机也会自动驾驶么,这样怎么能感受到速度带来的快乐。于是她让林晖坐到副驾驶,自己调成手动驾驶,带着林晖一路狂飙到阿纳斯塔西亚城外。第一次林晖吓了一跳,没有料到她居然是个开快车的好手。他们脚下属于城市的灯光飞速后退,形成无数道诡异的光路,前方扑面而来的黑暗泼墨一般涌来,冲出阿纳斯塔西亚的瞬间,群星猛地洒满夜空。
洛暮放慢车速,让悬浮车的两翼展开。环绕他们的是壮阔的星空和丝丝缕缕飘过的云。林晖站起来走到窗边,远处名为阿纳斯塔西亚的城市依旧灯火通明,此时它不再像牢笼。它镶嵌在漆黑的大地上,犹如一颗发光的钉子,渺小顽固。
洛暮走到他身边,她已经调回自动驾驶模式。身穿便装的女孩同他一起凝望阿纳斯塔西亚,淡淡地说:“林晖,这才叫甩在身后。”
她的语气听着漫不经心,一副世外高人的样子,唇边却忍不住浮现孩子气的微笑。她很快又摇摇头,“不,其实这也不算。”
林晖侧过头看向洛暮,女孩比他低了一个头。洛暮不算那种高挑的女生,但也不显得娇小。大量的训练使她具有一种军人的力量感,姿态挺拔,即使个子低一些,与别人论战时气势也丝毫不输。
她有时不得不微微仰起头看他,比如说现在,洛暮抬头与他对视。车内没有开灯,唯一的光源是窗外的星空。柔软的光芒打在洛暮的侧脸上,她黑色的眼睛格外明亮,让林晖忽然嫉妒起来。
她怎么能做到如此肆意地离开阿纳斯塔西亚?而他这么多年竟然只想到茫然地在它上空徘徊。她开车时怎么能那样潇洒自如,神色自信到仿佛把一切都掌握在手中?
林晖移开目光。
那天他们躺在后座上睡着了,座椅很宽阔,他们一人占据一边。洛暮说她离开故乡后再没见到这样的星空,洛暮的故乡是个叫左拉的小星球,林晖没听说过。
他不明白那个小地方为什么值得洛暮留恋。
虽然阿纳斯塔西亚也没好到哪去,但是左拉,左拉。那种一脚油门就要冲出大气层的小星球怎么可能容纳下洛暮,她在那里能飙车吗,能无所顾忌地狂奔吗?它脆弱的地壳如何承载得了洛暮的雄心壮志。
林晖毫不怀疑洛暮会留在阿纳斯塔西亚。她无处可去,只有帝都阿纳斯塔西亚才能给予洛暮一切,给予配得上她才华的地位、荣耀、财富。
悬浮车悄无声息地停下,皇宫配给太子的司机自然是老手,车技娴熟,加速和开车都稳稳当当,保证让后座的人感受不到一丝颠簸,林晖颇觉无趣。他怀念洛暮开得像风一样的感觉,喜欢她大起大落的刹车,车窗打开后她被吹起的黑发飞舞如练。后来林晖自己单独尝试了几次,找不回那种感觉,独属于洛暮的感觉。
“殿下,宴会厅到了。”侍从为他拉开车门,恭敬地提示。
林晖下车望向舞厅的大门。望渊军校把毕业舞会安排在它名下的一家酒店,平日用来接待高官和将领的酒店,办起舞会来自然是得心应手。此刻舞厅已经亮起明黄色的灯光,深绿的绸缎幔帐自典雅的落地窗后垂落,底下坠着金色流苏。透过窗户,隐隐约约可见里面闪过的女孩们的曼妙身影,笑闹声不断传来。
忽略掉舞厅门口两列迎接的侍者,林晖信步走进大门。
香水味扑面而来,巨大的穹顶挂着水晶制作的吊灯,它金属光泽的花杆向外延伸,盛放着数十只精雕细琢的烛状副灯。富丽堂皇的穹顶下,少男少女们亲密地聚在一起,欢声笑语。
林晖快速掠过他们的脸,没有看到洛暮。而这时已经有人敏锐地发现太子殿下的到来,就像是嗅到花香的蜜蜂,人群很快把林晖簇拥起来,跟平时一样。
最为积极的当然是兰尼,格林公爵的小女儿。
公爵老来得女,对她宠爱非常。因此这个二十一岁的女孩,完全没有继承她父亲的圆滑奸诈,她在众星捧月中长大,变得脑袋空空,愚蠢肤浅。纵然有着姣好外表和高贵家室,但一开口就俗不可耐,话题离不开妆容、舞会、追求者。熟悉兰尼的人都知道,她有限的脑容量根本无法支持任何深度的思考。
林晖厌恶她。他没必要喜欢她,这个女孩被宠坏了,理所当然认为世界上美好的一切都该属于自己。最要命的是她不见得多喜欢林晖,却执着地要把林晖追到手。
是,她是觉得林晖不解风情,为人处世冷冰冰,年纪又比她小,给不了恋爱的激情。但她又在乎林晖,因为优秀俊美的太子殿下是贵族女孩们向往的对象,谁得到他,谁就会成为交际圈的焦点。
兰尼·格林绝不能容忍这份荣耀落到别人头上,虚荣心驱使她在父亲的帮助下得到望渊军校的优秀毕业生称号,也对太子妃的头衔势在必得。
然而,这都没有影响她同时和五个风格迥异的美男子交往,纵情享乐。可见太子妃的称号虽然诱人,终究还是比不上眼前的快感。
她今天来之前就对朋友信誓旦旦地说一定要成为林晖的舞伴,当然,兰尼是否有真正的朋友这点需要存疑。总之她是这么宣言的。
公爵小姐为此大费周章,今天准备了一身黑色礼服。毫无疑问这身礼服也是格林家的专属裁衣师花大功夫做出来的,恰到好处地遮住了她上下身比例的缺陷。她就这样得意扬扬地出现在林晖面前,姿态骄傲得像个公主,信心十足。
这也怪不了她,毕竟她周围的人只会称赞小姐今天真美,谁看到你都会神魂颠倒。没人告诉她林晖根本不喜欢她,他们都说除了你谁还有资格做太子殿下的舞伴呢。
林晖压根没注意到她的到来,他早就习惯被众人簇拥着,但今天感到格外不耐。他身边的侍从礼貌地表示殿下只想和朋友待着,随后林晖就找个地方坐下,心不在焉地与人交谈。
和他说话的是首相的儿子的狄格特,一个长相漂亮,有着棕色头发和眼睛的青年。他正在开林晖的玩笑:“怎么没见到你的舞伴,不要告诉我受人欢迎的太子殿下还没找到舞伴。”
“受人欢迎?我大概是比不上你。不用想也知道,今天你肯定会邀请起码十个女生跳舞。”林晖说。
“听你的口气,难道是想做个专一的人喽?”狄格特问。
“专一在古代是美德,现在却成为迂腐的代言词。”林晖嘲讽道,“托你们这些人的福,世上已经没人相信忠诚了。”
“专一也好,忠诚也好,你在舞会上一定找不到它们。何必执着这些东西呢?我要是你,肯定会把一切抛之脑后,只管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你以前不是也很享受吗?”
“也许曾经我是想欣赏他们的蠢态,顺带承担一下社交的责任。但我今天只是想跳支舞。”
“真没想到你有一天会这么说!”狄格特吃惊道,“看来你一定选好舞伴了,她是谁?”
“你想不到就是了。”
林晖垂下眼,思索今夜洛暮会是怎样的打扮。他惊讶地发现自己全然无法想象穿着礼服的洛暮是什么模样,她在林晖心中的形象极为稳定,无非是军装或者简单的上衣长裤。
他甚至想,哪怕洛暮穿今天上午那身军礼服来都完全可以。对于她来说不存在合不合适,只要她站在那里,一切都会合理起来。
狄格特还在旁边喋喋不休,似乎对探寻林晖神秘舞伴的事情极有兴趣,他凑近林晖,低声说:“我只希望你那位舞伴能准时到来,没看到兰尼·格林已经对你虎视眈眈了吗?”
果然,不远处的沙发上,兰尼·格林正拨弄她耳边的卷发,时不时向他们这边投来捕捉猎物的目光。她脑后那头火红色的卷发真是显眼,它们被高高地扎起,像瀑布一样倾泻下来。
没人知道兰尼·格林的头发究竟是什么颜色。但最近换的这个发色确实不太适合她。她的肤色有点黑,红色显得皮肤更加黯淡。
林晖一直注视着大门,漠然道:“没关系,我们都知道,她真正看上的人是你,亲爱的狄格特。我只是公爵小姐满足虚荣心的工具。你今天这身紫色礼服很棒,只要你向她走去,她一瞬间就会把太子殿下抛之脑后。”
他说完就冷冷一笑。
狄格特被噎得无话可说,良久才道:“好,好。哼,舞会马上就要开始了,但愿你的美人能让格林小姐知难而退。”
“这就不牢你费心,我也祝愿你那十位美人能让格林小姐知难而退。”
狄格特气呼呼地站起来,准备往舞池走去。他发现兰尼的眼神确实紧紧黏在他身上,仿佛在说:太子殿下之后就是你。
如果兰尼·格林能选择的话,她一定会让林晖做自己的大房,体面又不生事,供起来最合适不过;而狄格特做多情体贴的二房,风趣幽默,能侍候得她舒舒服服。
这个认知叫狄格特毛骨悚然。他又退回到林晖身边,太子殿下依然不动声色地坐在那里,双目平视前方,绿色的眼睛沉静如湖水,与喧嚣的大厅格格不入。
离舞会正式开始还有两分钟。乐队已经就位,年轻人们纷纷挽住自己的舞伴,迫不及待地迈入舞池。
早就有女孩远远地向狄格特做手势,示意他过去。而兰尼也猛地站起来,高傲地抬起下巴,向这里走来。沉重的雕花木门缓缓关上,预示着舞会即将开始,不速之客禁止入内。
林晖面无表情地端坐着,仿佛远古时期的化石。狄格特幽幽地说:“看来你是……”
正在合拢的大门忽然停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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