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

死亡。既使是游戏,也显得猝不及防,车祸真不亏是和平年代人类最大的死因。提姆就差没鼓掌庆祝了,现在的他风飘在半空,以上帝视角看着下方的马赛克沉思。按照系统的评判标准,以下场景归属于血腥暴力,所以马赛克至少糊了两层。

“我死了吗?”提姆摸摸下巴问,他挺好奇的,在这种情况下,利爪能不能活下来。

[先生,你的身体现在还没完全死,但预计一分钟后会发生一场爆炸,生命体征会全部消失。]Timy回答。

“格雷森呢?”

[按照剧情发展,NPC格雷森能够完成自救,但会受重伤昏迷。]

青年托腮思索,他在车辆相撞前存了档,也就说明,玩家只有不到四秒的时间扭转局面,完全的高难度。不过也不用太担心,提姆学过赛车,系统也会辅助他。而让人头疼的点在子,新手保护期过后,玩家必须达成“死亡”成就才能回档,并会在回档后保留30%的伤势,所以机会并不多。

“轰”的一声巨响后,马赛克又糊了两层,已经完全看不出后面是什么东西了!提姆为游戏公司的道德素养感慨,真的不会有人为了一探究竟去黑游戏公司主机吗?

[玩家是否确认回档?]

[是否]

毫无疑问,玩家点击了[是],时间倒回两分钟前。

提姆转动方向盘,同时踩下刹车,车身转过45°,在距离相撞点半米的地方堪堪停下。整个过程,青年因为有准备,所以很冷静。随后,他推开车门朝格雷森喊:“下车!跑!”剧情点没有就此结束,还有一场不知何时会到来的爆炸。

后座的格雷森不明就里,但听从指令和求生的本能让他照做,提姆跟在其后,利爪的优势很明显,不一会儿就追上了,于是青年拉着少年跑。

“轰咚!”爆炸声响彻云霄,路边的人纷纷发出尖叫,也有人受到冲击而受伤,但大多数只是好奇地观望,有甚者拿出手机直播拍照。爆炸发生后,提姆才带着格雷森停下,但后者因为一个踉跄扑进了青年怀里,恰好砸在上一个回合留下的伤口上,提姆因这骤然的疼痛而后倒,连带着少年一起,后者倒在了他身上。双双倒地,略微滑稽的场面。

“起来。”提姆颇为无奈地拍拍格雷森的肩,小孩子毛手毛脚的,他默默在心中叹气。

少年慌乱地起来,刚才那一下,他是直接亲在了青年的下巴上,撞得疼。他甚至没能理解情况,站起来后又蹲下,瞅着旁边因懒癌发作不想起身的德雷克。“什么情况?”他后知后觉地问。

“废了一辆车。”提姆完全回答不了重点,他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上个回合留下来的伤在全身各处都有一点,幸好琥珀金能帮忙恢复,“我觉得得跟托马斯说一声,防撞和防炸都要提高。”

格雷森决定换个话题,他问:“你为什么要躺着?”

“因为我死了,至少是死过了,”提姆看向少年,再次睁着眼睛说瞎话,“躺着的方式比较适合我,不然那就是僵尸了。我还挺喜欢棺材的,我能在里面躺至少八百年,但站棺不行。”

格雷森一时间不知道该回应什么,德雷克看上去挺认真的,他的墨镜不知道掉哪里去了,一双琥珀金的眸子在阳光下好看得如同水晶,里面藏了太多无法弄清的秘密。格雷森莫名地想弄清楚一切,关于面前这位德雷克的一切,无论用何种手段。

躺了片刻,提姆拍拍手坐了起来,他对格雷森说:“这叫诈尸。”

格雷森:“……”

“你的书包呢?”选择性忽略掉少年的无语,提姆问,“它去哪了?”

“在车上。”格雷森学着提姆的说话方式回答道,“和那三辆车同归于尽了。”

“真可惜,”提姆嘴上说着惋惜,面上一片平静,随即转移话题:“我们去吃意大利面为它哀悼吧,你觉得它会喜欢吗?”

养兄的说话方式很古怪,但格雷森说不上来,只能同意这个提议,他蹙眉问:“我们不去学校了吗?”虽然根本不想去,但还记得此行的目的。

“去,当然去。”青年露出一个欢快的笑容,显得很神经质,“我们去炸学校。”

格雷森:“啊?”

在洗手间里复盘的提姆轻轻地崩溃了。因为格雷森和他共同倒地导致情绪波动,从而进入小丑状态倒计时。提姆没能发现,他只感觉自己轻飘飘的,思维发散,还以为是伤口失血引起的。话到这,利爪的血是黑红色的,很像墨水,还好提姆穿的是黑色大衣,不然血会很明显。

这场车祸并不普通,它是一场谋杀,至于谋杀对象是谁,这一点有待商讨。不过,无论是谁,无论从哪个方面来描述,夜枭都不能忽视,提姆也不会让其被忽视。身为大反派的养子,要掌握一项技能,那就是——告状。

【提西摩·德雷克:你儿子要被谋杀了,头子!你要让这小子十三岁就抢我饭碗吗?!】

提姆选了路边一家廉价的餐饮店,环境还算看得过去,但鱼龙混杂。这里距离学校并不远,所以学生也很多,不过一个个看着都不怎么像学生。染发、纹身和在身上各处打孔似乎是一种潮流,看得人眼花缭乱,他们衣着更是千奇百怪,有几件像是简单的破布套在肩上。

在这样的环境下,格雷森显得尤其不合群,他坐在角落,喝着着提姆临走前塞给他的可乐。格雷森当然不会承认他的不安,他只会愤愤不平地在心中嘀咕德雷克怎么去洗手间去怎么久。可乐喝完后,他就咬着吸管,手指握着瓶身,水汽湿漉漉的弄湿手心,也没有放下。

社会的潜规则就是,我不犯人,人来犯我。无论是哪一个世界。格雷森安分地得在原地,他没有手机,手机和书包一起葬身于火海之中,所以他很无聊地低着头。这时候有人注意到了他,一些学校的小混混,他们染着一头同样的黄毛,都很大块头。率先是那个领头的、满脸雀斑的家伙发现了孤身一人的小少年,他吹了声口哨,引导自己的同伴将注意力放在格雷森身上。

这一类人,对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没什么愧疚之心,反而为此自豪。他们的目光望不见未来的色彩,或许望到了,也贪瘠得厉害。

“嘿!”领头者用拳头重重捶向格雷森的桌面,以引起少年的注意,这是恐吓,任谁都看得出,“这是我的位置,臭小子,给我让开!”

格雷森的脾气本就不好,再加上等待德雷克的焦急让这一刻的他在受到威胁后满腔的怒火,他甚至没动脑袋,只是单纯地抬眸,简单的眼神变化里充满杀意。这是个警告。

领头者感到后背一寒,他有点恐惧,可身后一众的小弟让他不能退缩。怕什么?才一个臭小子!我可是有一堆人!他这样想着,给自己壮胆,怒吼道:“还不快滚!老子可不会说第三遍!”

没等格雷森动手,只听“咚”的一声,一颗苹果狠狠砸中了领头者的太阳穴,大块头就此倒地。随之看去,是德雷克,后者把玩着手上的匕首,冷声道:“滚一边去,那是我选的位置。”

提姆觉得这群混混也是蠢,挑谁不好桃格雷森。先别说格雷森对杀人这事本就不在乎,而且旦凡格雷森受了点伤,为了维持人设,玩家也会确保让这群人以命来抵,除此之外,夜枭就更加不容易对付了。

看见领头倒地,其余人面面相觑,在脸面上多少有些抹不开,于是推出二号选手,试图找回点场子:“让我们走可以,但这地方一直是我们的,今天就当租你们了,得付20美元!”

提姆无语,他只是想吃点东西,为什么这么麻烦?他抓了把自己的头发,转头对前台说:“两份意式拉面,剩下的问那个孩子要什么。”

前台的店员点头,看来对打斗的事也习惯了,拿起菜单向格雷森走去,而少年不清楚自己的养兄想干什么,只好先接过菜单点餐。

“你要打架的话,我们出去打吧。”提姆看向二号选手,“一个人上,还是你们全部?”

众混混和提姆出了店门,独留下可怜的领头者还躺在地上吃地灰,根据提姆的力道,他醒来后可能会发现自己有轻微的脑震荡.

快餐上得很快,但格雷森没动,他用叉子搅着玉米粒沙拉,无意识地听着店外的惨叫声。终于,提姆回来了,身上还带着鲜红色的血迹,当然,那不是他自己的血,他在少年面前坐下,困惑地问:“你怎么不吃,我记得你没吃早餐,不饿吗?”

提姆这一提,格雷森才意识到自己与托马斯怄气完了吃早餐,虽然没感受到饿,但胃确实是空的。他没有接话,低头开始进食,说不清心里有什么地方不对。

“你觉得我需不需要去染个头发?”吃着吃着,格雷森突然开口问。

“你想染就染,托马斯不会拦你,我也不会。”

沉默片刻,格雷森又问:“染什么颜色比较好?”

“你的话……”提姆抬头看向自己的养弟,直男审美在这一刻占了上风,他诚恳地说,“不染比较好。”

格雷森:“……”

/TO:

我有种玩家在欺骗NPC感情的错觉(斯密马赛)

死亡支线写到下一章的开头(太忙了,忘记写了(尖叫)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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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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