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 17 章

“你平时都喜欢干什么啊?”秦跃的眼睛很大——物理意义上的大,抢夺视线的大……

现在这双大大的眼睛,灵活的眼珠,炯炯如炬的视线,全都集中在明朔的身上。秦跃用尽了浑身解数,寻求他的关注。

明朔呷了一口咖啡,回:“工作,健身,没什么特别的。”

秦跃等那句“你呢”等了许久却没等到,只好自顾自地说:“我平时喜欢打网球和高尔夫,不过不怎么去室外打,因为会晒黑。哦对了,我紫外线过敏,晒太阳久了浑身会起小红疹子,你要记得哦。”

“好。”明朔说着,注意力其实早就分散到咖啡店的四处,甚至有一部分还在牵挂着临行前看了一半的合同。

秦跃的话题库逐渐告罄,他不擅长寻找话题,平时都是别人上赶着巴结他的,他只要像明朔那样提供敷衍了事的答案就好,那些人会十分受用地记下,然后谨慎遵循。

可现在,攻守替换,他自然读懂了明朔对他的不屑。秦跃受不了这些,对一个人“一头热”的感觉深深伤害了他的自尊心,他觉得没意思,明朔这个人没意思,和他结婚没意思,和他厮守一生更是不可能,想想他都要疯。

明朔也在心里划了个问号,秦跃是老爷子为他精挑细选的伴侣,可是,就这?

老爷子到底是看上秦跃什么了呢?

个性极强,能力却不足,像个虚张声势的空壳……难道仅仅一句“门当户对”,就能决定他未来的幸福了吗?

又一段无疾而终的对话结束,相对而坐的AO沉默了,默契地各怀心事,消磨时间。

另一边,于映央终于画完了小黑板,然后在起身时看到了坐在窗边的明朔和他的同伴。

是工作关系吗?

大概不是,明朔的手边没有电脑,神情也不似在思考,望着窗外出神。

那是亲戚吗?

恐怕也不像,亲人不会如此生疏,亲人也不会不停打量明朔,后背挺得很笔直,仪态端庄,连喝一口饮料都要揩揩唇角……

答案不言而喻,明朔对面坐着的,可能就是他未来的Omega了。

掌心里的粉笔逐渐发热,于映央更用力地握着,发泄般将粉笔碎成几段。

他想起几天前,自己曾兴冲冲地告知明朔,他终于找到了兼职,就在他们公司附近的咖啡店。

明朔面无表情地道了句恭喜,片刻后又问:“于映央,你很缺钱吗?”

于映央摇头否认。

那时候他还以为明朔很疲惫,所以反应冷淡;现在想起来,明朔是真的不在乎。

不在乎,所以才会带着恋爱对象来他工作的店里喝咖啡;不在乎,所以从进店到现在,连声招呼都不屑跟他打。

不在乎,所以不介意被他看到,反正明朔认定,这一切都跟他没什么关系。

于映央理了理围裙,回到收银台前,在正对着秦跃坐定的方向站定。

他想,原来这就是明朔喜欢的Omega——长得真好看啊,面庞精致,气质贵矜,像只翅羽丰满、昂首挺立的白天鹅。

靠窗的座位因为那一A一O美得像一幅油画,收银台后的于映央则像个灰突突的丑小鸭。

于映央的心渐渐空了一块,随后又被无法抑制的嫉妒泡得发胀,酸涩的液体充斥他的胸腔。

凭什么啊,他默默地问,凭什么啊?

.

不久,花店的人上门送花。

咖啡店主打有机,所以在布置上选用当季鲜花,每隔两天换一次,店里大大小小的花瓶和墙壁上的艺术装置都要照顾到,是一项辛苦又需要审美的工作。

于映央跑去结结实实地抱住花包,走到刚才画画的那个角落。咖啡店没有后厨,他只能一个人蹲在那里将花拆封,修剪枝叶,又提着很大的水桶过来,将花浸泡其中,唤醒根茎的活力。

明朔百无聊赖,干脆坐在那儿看着于映央伺候花草,不理解每个月拿着丰厚的生活费的于映央为什么要做这么辛苦的兼职。

其实如果他好好解释,自己当然愿意在公司里给他找个实习。毕竟于映央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对口,也能给公司带来一定帮助。

秦跃是什么专业来着?

明朔将于映央框在视线里,看他耐心剪掉玫瑰花茎上的刺……没有留意,已经被他全然忽略的同伴,此刻的视线也聚焦在角落里的Omega身上。

秦跃突然起身,走过去拍了拍于映央的肩膀。

“请问你妈妈是于谨温吗?”

于映央愣住,没想到能在异国他乡的咖啡店里,骤然听到过世母亲的姓名。

“我是秦跃,你妈妈之前是在我家做事的。”

怕他不信,秦跃眼神一晃,随即扯了扯于映央围裙下面的卫衣袖子,“喏,你这件衣服原本是我的,刚买回来就被烟烫了个洞。阿姨就说,把它带回去给你穿……”

秦跃突然扶着于映央的肩膀,拉着他站起来,然后扯起他一侧的衣摆说,“看吧,就在这里,这里被我的烟烫了个洞。不光这件,你的好多件衣服应该都是我的,每次我要阿姨帮我丢衣服,她都会偷偷藏几件,后来只要我有不想穿的衣服了,都会拿去送给阿姨。”

丢破烂儿而已,被秦跃形容成了一种恩典。

终于从一段糟糕透顶的约会中得到短暂解脱,他拉着于映央,全然不顾对方窘迫的神色,诉说着对于于谨温的记忆。刚开始用的词还是“阿姨”、“佣人”,后来就变成了中英夹杂的“maid”和“cleaner”。

于映央的脸色微变,抗拒地向后缩,“不好意思,我现在在工作,不方便跟您讲话。”

“有什么嘛,我是顾客啊,店员跟顾客沟通不是天经地义的吗?”秦跃不依不饶。

明朔忍不住走来一探究竟,却被秦跃一把拉到身边。

“你应该认识明朔的吧?出了事儿才知道原来你们算是一家人,不过到了雾市之后,你们有联系吗?”

秦跃这样脑袋空空的富家小少爷,鲜少了解商界动向,更不知道于映央现在就住在明朔家。

于映央于是简短地答,“我刚来的时候,明朔陪我去看过病。后来我们一起接受了两次媒体采访,除此以外没什么联系。”

秦跃“哦”了一声,很容易便相信了。

也是,如果于映央真的攀上了明朔,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在咖啡店打工,身上穿着他几年前丢到的衣服。

.

秀够了优越感,秦跃拉着明朔回到座位。

这一次,他拥有了新的话题,聊起于谨温在他们家做事时的事情,聊起她的斤斤计较、便宜占尽,以及她突然的噩耗和由此牵扯出的那段逸闻……

倏然,角落里炸响一阵清脆的玻璃破碎声。

视线顺着声音的源头追溯,只见于映央捂着后颈缓缓蹲在地上,双腿脱力,头重脚轻,直直往地上杵——

好在老板就在附近,闻声赶过来,及时扶住他,惊魂未定地问:“怎么了?哪里有问题?你还好吗?”

于映央从口袋里掏出求助卡,塞给店长,“打,打电话……”

“电话?”老板吓坏了,扶着他向后倾,让他坐在地上,“电话,我这就去打电话,你别害怕,会没事的!”

老板穿过围观的人群,从柜台的抽屉里取出手机,拨通了腺体研究所的电话。

等他描述了大致情况和位置,抓着手机返回角落时,于映央已经被一个客人抱走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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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 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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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嫌Omega带崽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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