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一七

平安是一个侍卫,还是一个只用负责林宸安全的护卫,给殿下付钱这种事他也是一个新手,以前根本没有这个意识,毕竟也轮不到他,于是他也没有在身上带大量钱财的习惯,然后两人在和马车分离的时候竟然都没有想起来拿出一些钱出来。

还好的是平安身上还是有着一个钱袋的,虽然只有一些散碎银子,但是终究还是有钱傍身,但是林宸规划的路线,这些钱够用吗?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和大部分人想象的不一样的是,大夏还并没有出现具有存储业务银号,也就是钱庄,大型的票号服务并没有出现的结果就是各种大宗商品交易的不盛行。

不盛行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这是一个家家户户男耕女织就足以维护一个家庭所有需要的时代,只要对吃穿没有过多的需求,基本上这样就已经满足了一个家庭的存在所需的条件了,不信可以算一算,男耕女织的家庭,首先我们设定他们产出的粮食织的布足够多,能满足自家的吃饭问题,因此吃穿住行的第一条吃上面根本不用向外去买,而女织满足了穿的需求,住的话农家小院就可以了,行,这个只要没有天灾**,很少有人离开家乡去远行,以前的远行大部分其实就是流离失所。

除此之外,水有水井,根本不用花钱,点的灯因为没有电,所以家里的菜籽油就已经满足需求了——这一点的前提其实是家里没有读书人,但是那已经是一种高级的需求了,这里先不考虑,甚至是种田所需的种子都是可以直接从上一年的粮食里面直接用,基本上都属于自己就有的,所以,到最后,可能唯一需要从外部获取的就是盐,以及身体不舒服的医。

这样一想如果有钱人想要赚到更多的钱,第一步,好像就是必须把这种对外部需求较少的农民家庭式结构破坏掉,破坏掉的方法也很简单,让农民有的变的廉价,同时把农民需要的提高到买不起的地步,然后推动农民离开小农经济模式为社会创造价值,然后把这些被创造出来的价值支付给那些虚高的项目或者东西上,大自然的馈赠都能成为各种收费项目了,还有什么是有钱人想不出来的赚钱方式呢,更有趣的是,他们能灵活的掌握赚钱的项目制定,农民只要听话的赚取劳动价值就可以了,不需要有自己的思想。

林宸其实还记得上辈子小时候有车子拉着一车的苹果在村子里换苹果,一斤粮食能换至少两斤以上的苹果,可是她长大之后,一斤粮食却早已经连一个苹果也换不到了。

闲话不提,其实想想也知道,在这种去远一点的地方做生意,无非是要么有钱要么有货,不管是有哪一种,到了陌生的地方,只要不遇到太过分的官员,赚到钱并不是很难的一件事,最时兴的做法是把本地特产运到另一个地方,再把那个地方的特产运到本地卖掉以此换取大量的银钱,而这一种已经算是大豪商能做到的事,而小商贩其实能背着一袋银子回家就已经是很厉害的了。

为何在这个时代最赚钱的是镖局这种,无他,实在是去的地方多了,见识了不同地域的不同情况会对应各地的情况而拿货罢了,低买高卖要是还赚不到钱那就奇了怪了,再说能开的起镖局的哪个不是有武力值或者有靠山的,而有点脑子的都不会盘剥这些人。

也真是因此,在林宸看来,这个世界说是遍地黄金也不为过,毕竟没人敢给皇帝的子女下绊子,在这样的前提下,赔钱才是怪事。

以前林宸并没有觉得没有办法在异地取大量的银子有什么不方便的,但是现在却开始为此苦恼不已。

就平安的那些钱,包船几天那是绰绰有余,但是如果想要一路出海到目的地,那是还差的远了。

想了想她会的那些东西,好像没一个能拿出来变成银子的——嗯,似乎也不是,林宸突然想起她其实还真的会那么一门她师父说的出门在外保证饿不死的技术。

她其实多少也算是会点医的,虽然没有多少实践经验,但是终归是得到了师父这个大家眼里的老神仙承认的。

想到这里,她总算是有了点身上没钱闯江湖的底气,为了增加这点仅有的底气,她还把和她身份证明放在一起的度牒拿了出来,看着这张道士证,她现在不仅仅是有底气,更是增加了无尽的信心。

还好啊还好,现在只有和尚和道士这些特殊人士需要证,医者虽然不需要但是那是需要有一把白胡子的,她虽然没有白胡子,但是她有在老百姓眼里很厉害的道士身份证,这一刻,她异常感谢当初给她度牒的上清宫老道士

平安看了看殿下拿出的度牒,瞟了瞟她身上的衣服,意思很明显,就这身衣服,谁也不会认为你是个道士吧!

对于这一点,林宸是承认的,但是她还是觉得这身衣服实在是太便利于各种活动了,所以她觉得吧,她应该找个看起来有这种范的合作一下。

于是在寻找合适的船的时候,林宸开始找人,她的要求很简单,第一要有一定的真本事,第二至少要看起来有道士的亲和度,第三,这得是个实诚人,要是个满嘴跑火车的油腔滑调之人,林宸可不想委屈自己和让自己不舒服的人想出。

杜鹃认为林宸的要求太多了,这世上哪有这样的人,有本事的早就混出头了,怎么可能等在在这里被挑选,而实诚人相处起来其实并不讨喜,因为这种人除非吃的亏足够多,不然根本不懂得有些时候实话实说并不好,更何况吃的亏多了,实诚人也会变的。

林宸点头肯定了她的话,然后继续找她觉得合适的人选,并且很快就有了目标人物。

这是一个接骨郎中,接骨是这个时代的叫法,如果换个词可能会更明了一些,那就是正骨,不过这个时候的正骨其实更倾向于脱臼正骨和骨折正骨,高明的正骨郎中即使造成了比较复杂的骨折也是能直接把骨头接好,贴好膏药,绑好夹板,然后卧床休息一定的时间,就直接恢复成原来一样。

接骨在这个时代属于伤科的一个类别,而另一个类别则是金簇科,其实就是各种刀伤剑伤这类,因此金簇科其实大部分存在于边疆的军医和江湖郎中里面。

这个接骨郎中在这河边的集市上有一个看起来一点也不起眼的小摊子,明显并不是家传的那一种,如果是家传的早就在十里八乡出名了,家业也攒出来了,根本不会需要他自己露天摆摊,不过这样也方便,有需要的直接来请,连人带摊子可以一起走,林宸想了想那个被她二姐寿安公主奉为座上宾的肖大夫,那才是家传的典型代表,不过肖大夫属于全科医者的家传,伤科只能说是其中的一个,可惜肖大夫自承学艺不精,只认为他在推拿一科学有所成,其它只能说是略懂,在林宸看来家传的话就是这样的。

林宸很认真的注意了摆摊的布幡上的几个字“妙手接骨胡”,从而知道了这个接骨郎中姓胡,林宸翻了翻零食包,把一包从杜鹃的营地拿的瓜子包打开,抓了几颗试吃了一下觉得还行,然后就拿着那包瓜子找旁边卖茶水的老板唠嗑去了。

因为一路上的风餐露宿,林宸早就学乖了,头上带着一个遮风挡阳勉强挡雨的草笠,再加上她身上不伦不类的迷彩服,就是再火眼金睛的人都不会以为这是哪位贵人。

不过在华夏吃喝永远是拉进和人关系的一种最好的方法,更何况林宸拿出来的可是京城人都爱吃的瓜子,再加上茶水摊这个时候并不算忙碌,所以茶水摊的老板很乐意和人聊聊天打发打发时间,甚至为了礼尚往来,还专门泡了一壶茶给林宸满上,甚至还让老板娘端了一碗爆米花过来,整体显得不伦不类的。

看着热情好客的老板和老板娘,林宸一点也不嫌弃的喝了一大口,捏着爆米花嚼了嚼确实好吃,没有让老板娘白推荐,老板老板娘这才开始拿桌上的瓜子开始嗑,三人天南海北的聊了好一会儿,主要是老板娘和林宸在聊,老板就坐在一旁笑呵呵的听,偶尔才插个口,林宸说了京城的时兴玩意,什么满京城都能到的车马行,和顺楼的变戏法,横行蹴鞠场的几个职业蹴鞠队等等等等。

老板娘就问林宸那京城的皇帝是不是真的让他女儿做了王爷,林宸自然是点头肯定,在这种河边得集市,绝对是消息传播最快的地方,能得到这种消息那是一点也不奇怪。

老板娘得到了这带着一嘴的京城音的人肯定,就看着老板得意的挑眉,嘴上还道,“我就说这以后女娃子也是能光明正大不被人戳脊梁骨的承家业的吧,这皇帝都做了,族老再大还能大的过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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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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