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声“好”字,差点没惊掉王富贵的下巴。
“小姑奶奶,你疯了?!”
谁知道这是不是坑。
王富贵恨铁不成钢,想拿爪子扯她耳朵。又因为男女有别,只能在她肩头干摩拳擦掌。她还是初出茅庐,经历的少了。那么多恶灵把主人往死里整的事件,她是一个都不往心里放啊。
在这里?结什么婚?是真不怕死?
向十二顺了顺王富贵的毛,示意他稍安勿躁。
“成亲”这两个字,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从进这里时的第一个画面,就是成亲。原来竟是因果轮回,在这儿轮到了。
她太想知道,这所谓的因果宿命,到底都有些什么。为什么一再选中她,一再将她蹉跎成现在这副模样。
她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所以,就这么办吧。
反正,三千世界,只是幻境。没有什么是真的。
*
传说,大洪水时代,用来泄洪的息壤之下,有座不死城,城里日月无光,那些蛰伏在城里的生灵,不知名状,且不知岁月,一片混沌。
后来,不死城被一把火点了起来。混沌被一盏灯、一个人斩开,城中从此日月通明。这个人,遂姓,其名不详。比起他的名字,人们更愿称呼他为:神。
城里有了人的踪迹。而那些生灵,经过数年滋养,逐渐苏醒、长大、潜移默化,变成了人。
——这是大前提。个中复杂,城主不再一一赘述。
千年过去,当初那一缕火焰渐渐熄灭。
遂姓后代开始以血饲灯。
再后来,连灯也没了。
没有了灯,对于人类来说,不死城不再是人间天堂,灯灭人熄。神就失去了他的神性。
一场弑神运动拉开帷幕。
人们达成协议,成立了灯门。
遂氏血脉被赶尽杀绝。
直到有一天,死神降临到了他头上。
回忆如海浪般奔涌而来。他想起,那一天,溶洞里逃出去,他拉着妹妹的手,一起往山上躲。
却谁都没有躲过去。妹妹死在了埋骨地。
而他,埋骨地里爬出来,却被一具棺材暴露了血脉传承。他不是最后一个遂氏血脉,却是最好的熔炉。所以,人们把他填进棺材,虔诚祈祷,忠心奉神,终日喂他吃肉、喝血。
他也一天天大了起来。
在他快要分不清……自己究竟是人是鬼时。
这具身体终于长成。
吃过的肉、喝过的血,终于到了回馈之时。
他被众人推至高位,受万人敬仰。
明明做了一城之主,却分明是这座城里最人尽可欺的阶下囚。而所谓的“敌人”,每一个都是被他一手喂大的。
恨吗?
不恨。
太疼了。他早已没有力气再恨下去。
回忆戛然而止,城主知道,说过的、没说过的话,向十二都能感受得到。所以,言尽于此了。
城主强笑,无可奈何:“姐姐,这一次,我又拖累你了。”
阳光只有一瞬,天又黑了下去。那轮干冷如纸的月亮再度升起,睥睨一切,无视一切。
四周还是没有风,依然透不过气。
向十二把手揣进兜里,悄悄覆在心口下方。城主的痛苦,她有点承受不了。只是,如果连她都不愿意接受,就没有人分担他的痛苦了。
他所分担给她的,已经轻如鸿毛。
很轻很轻。
因为,他已经成为了鬼。
城主眸光灼灼,声音低沉:“姐姐,大婚那天,你千万要来。”
*
“好。”
一定来。
意识渐渐远了,又被什么抓了回来,身体前所未有的沉——天要亮了。冷热交织。缓了好一阵儿,向十二才睁开眼睛。对面王富贵已经醒来,视线死盯着桌面。
她放下叠在一起的腿,喉咙发涩,身体病殃殃的,鼻子里冒酸水,脑子也像浆糊一样搅在一起,很困,十天半月没合过眼的困。
王富贵忽然抬起头:“向十二,你死定了。”
困到极点听到这话,反而让向十二有丝解脱之感。如果,真的非要死一个人,换她来死,不是不行。
不等话掉在地上,王富贵捡起话尾:“长明灯、不死城……这城不止叫不死城,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日月城。”王富贵头疼:“……这故事,要从我太爷爷说起了。”
当年,他太爷爷去海上跑船,一场大浪掀翻了船,太爷爷大难不死,被一艘巨船救了。这是前提。后话是,那艘船邪门得很,什么活不干,到处追着月亮跑。追着追着,世界都远了。有时在这里,有时在那里,到最后,谁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直到后来,船沉了……
而那盏灯,就是那艘巨船的导航。
而他的太爷爷,打上了那艘船,再也没有回来过。
他是怎么知道的呢——后来家里扒房子,扒了一本日记出来,上面写满了在海上的所见所闻,包括太阳、月亮、玉门关、日月门、长生丹。这些王富贵一一隐去,直奔重点:
那盏灯,不叫长明灯,叫燃犀灯。王富贵自行去查过。燃犀灯会照亮因果,做错了事的人,一旦被灯照过,化为鬼后,就会加速业力的清算。他猜,不死城里那些所谓的活人,其实是犯了错被关起来的囚犯,所谓长生,其实是一种刑罚。
——后来灯为什么没了,可能性有太多,王富贵不清楚。唯一能确定的就只有,长明灯就是燃犀灯,燃犀灯就是长明灯。
这事儿暂且抛在一边。
“从我第一次看到林风,就觉得不对劲了。你来这座楼也是他的手笔,说明他极有可能知道这些事。至于知道多少,不好说。你跟这城主签订契约,他没出现,连日月门都没有动静,说明……这有可能正是他们想要的。”
“极有可能,他们就是想让你破了封印。”
日月门这群疯狗找“日月门”找得发狂,到时封印一破,不知道要做出什么事来。
对他们来说,杀一两个人,可比找“日月门”容易多了。
听完这些,向十二已经完全清醒过来。
不由觉得可笑、荒唐。
所以,城主无论怎么做,都是死路一条。现在这种状态,反而是最好的结果?
开什么玩笑?
这些人,怎么能够如此肆意轻视生命?难道,生来不同,活得不同,就一定要分个高低贵贱,斗个你死我活吗?
偏偏,好像确实是这样的。
她忽然笑了。
王富贵摸摸鼻子,有些意外:“你笑什么?”
向十二摇头,蜡黄的娃娃脸止住了笑:“对我们这种人来说,活一天算一天,一天死不了,就一天不去想死了的事。不管是谁,都不能耽误这一点。”
虽然,她也很想说:“谁要让我死,我就让谁死”的话,可是话到嘴边,她就知道她说不出。
恨有时固然能够成为支撑人的力量,可恨要是太多,也是会把人摧垮的。
向十二爬起来:“饿了,吃饭。”
*
一大清早,楼里早备好了饭菜。人力有限,挨个送不现实,所以三分之二都吃“食堂”。上学似的。向十二端了些饭菜,找了个不起眼的位置坐下。
王富贵端下摞成小山高的饭菜,取了块馒头大嚼,吃得不亦乐乎。
“你们听说了没,孙长老家的小孙子,在医院里断了气。”
“唉,他爷爷找着了,都成干尸了。那可是十门长老啊,不知道得罪了谁,太残忍了吧。”
赶在这个节骨眼上,确实残忍。孙家相当于直接退出了十门之列。
“二长老有两天不见了,也报了失踪。怕不是也凶多吉少啊。所以,到底是谁干的啊?我听说,二长老失踪那天,有人看到他跟谁往后山去了。至于跟谁……”
忽然间,有个黄短发女孩走过来,语气冷冰冰地:“在这里嚼人口舌拨弄是非,不怕被拔了舌头吗?”
本来是一桌子人的饭间闲扯,突然插了个人进来,还出言不逊,惹得这桌子人齐刷刷抬头。是个女孩,眉毛、鼻子、下唇都打了钉。
呦,精神小妹。
“关你屁事?!”
气氛紧张起来,但尚有转圜之地,假如此刻女生态度能软一些,可她却掏掏耳朵:“吵死了,吃个饭都堵不住你们的嘴。”
食堂,公共场所,却整得跟公共厕所似的。
这桌子人把碗筷摔得山响,要不是怕被赶出去,早开打了。其中一个穿佛头旗袍的明艳女人站起来,笑呵呵打着圆场:“妹妹,确实是我们不对,我们说话声音是大了些,多有得罪,多有得罪……”
其它人还想再说什么,都被女人按了回去。
黄毛扫了他们一眼,冷冰冰地走开。
她这么一闹,本来热闹的食堂安静如鸡。里面坐满了人,找不到什么位置。黄毛在人堆里送了一圈目光——
“这里没人?”
向十二抬头,接上了女孩投来的视线。她摇头,又把视线投回饭菜,闷声夹菜吃饭。
桌子够坐四人,却并不宽敞,王富贵一个人占了半张。他像饿死鬼一样吃着东西,根本不看旁边。
粗俗。苏宁满头黑线。
好在,一碗饭平安无事地吃完了。精神恢复了不少。向十二起身去刷碗筷。那女孩与她同步。向十二把碗筷放置归位,那女孩也与她同步。
连门都有要一起出的意思。
向十二顿住脚步:“有事?”
苏宁也停下来,眼神毫不避讳地在她脸上流转:“你就是向十二?”
……问的什么问题。
下一刻,手里多了个东西。而那女孩已经走出了门,没有一丝逗留的意思。
向十二也不犹豫,趁转身把手揣进了口袋,像揣了块烫手山芋。摸起来像口红,又不太像,一节一节的,不知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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