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之迁求娶桃夭夭这段小插曲过后,众人目光重新转回云枫身上。
这个野心勃勃的青山宗掌门,此时衣衫染血、神情萎顿、双目无神,靠在墙壁上,喃喃自语:“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他满眼不甘心:“天要灭我,天要灭我啊!如果三年前,我不派他们去帝都贺你接任国师,现在我大事已成!”
如果三年前,青山宗门人没有去帝都,那么容初就不会发现他们中毒,不会去调查青山宗,云枫的阴谋就不会败露,他此时应该正指挥着一支僵尸蛊大军,横扫蜀地,依靠易守难攻的地利,割据西南为王。
容初只是静静看着云枫,眼中露出不屑之色。
倒是唐之迁冷笑一声:“没有什么如果,国师上任,天下修行宗门都会来贺,青山宗为当世大派,如果不来,自然更要追查,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以容初的手段,发现来帝都的青山宗门人,身中慢性奇毒而不自知,自然开始派人暗中调查,能给青山宗门人神不知鬼不觉下毒的人,在宗门内地位定然不低。
那么谁的嫌疑最大,自然是没有中毒的人。
果然,唐之迁接下来说道:“经过大半年的秘密调查,结果让人不敢置信,青山宗里居然只有掌门你一个人没有中毒。”
云枫:“所以你们开始暗中调查我?”
唐之迁:“既然掌门没有中毒,那么掌门的嫌疑肯定最大,为什么云掌门要给所有门人下毒,甚至连自己的妻子儿女都没有放过,我们就开始顺着这条线索追溯,从云枫你的身世开始查起,才知道你是上一任掌门的私生子,你母亲是青楼里的烟花女。”
云枫脸上肌肉一阵抽搐。
青山宗是蜀地第一大修行门派,青山宗掌门虽然不参与地方政事,但是地位尊贵,不亚于蜀州节度使,而云枫母亲却是卑贱的烟花女。
云枫的出身,注定是一个悲剧。
“你出生后随母亲一起生活,在你六岁那年,你母亲病逝,你带着母亲留下的信物,去了青山宗,前掌门见你修行资质出众,才认下你这个儿子。二十岁时,你去北境历练,立下大功,二十八岁执掌青山宗。”
从这寥寥数语中,桃夭夭就能想象出来,云枫从六岁到二十岁这十四年,必定过得非常凄惨,前掌门夫人绝对不会待见自己夫君的私生子,偏偏这个私生子还有修行天赋,那更成了眼中钉肉中刺。
难怪云枫要把青山宗所有人都炼制成僵尸蛊。
唐之迁:“二十二年前,青大小姐嫁给你才一年,就因病去世,我们一查之下,发现其中另有蹊跷。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云枫,你可知,青嬅二小姐为何会嫁你?”
云枫冷笑:“她素来倾慕我,青浅病逝后,她就开始亲近我,既然我总要再娶一个夫人,青嬅容貌性情也算不错,我遂了她的心愿,娶她进门。”
唐之迁哈哈大笑,毫不掩饰自己的嘲弄之意:“青嬅二小姐怀疑青大小姐并非病逝,而是被人所害。她暗中查探,发现你新婚带青大小姐出游时,乔装打扮去过无间谷,从无间谷回来以后,青大小姐就卧床不起,以害怕过了病气为由,不让任何人靠近,她嫁给你,是为了查清真相。”
云枫一掌重重拍到地上,怒道:“这个贱人!她、她、她居然算计我!”
唐之迁:“青二小姐八岁丧母,由青大小姐一手带大,姐妹感情极深,她发誓一定要给青大小姐报仇。她嫁给你后,就开始不动声色的调查你。”
桃夭夭听到这里,只觉青嬅实在是个奇女子,有胆有识,为了查清姐姐的死因,竟然不惜嫁给嫌疑人。而且看云枫的反应,显然没有对青嬅产生疑心。
唐之迁:“青二小姐最终查出,青大小姐是被你卖去了无间谷,被你带回青山宗的‘青浅’,不过是个冒牌货,最后以病逝为名灭口。”
卖去无间谷!
桃夭夭忍不住盯着云枫,她虽然知道人心险恶,可是实在无法想象,这个人的心,到底恶毒到了什么程度?身为堂堂青山宗掌门,把自己妻子卖到无间谷那种人间地狱!
云枫冷笑:“我知道,青浅卧病在床,不让任何人靠近,定然会招来疑心,但那时我已经是青山宗掌门,别人疑心又如何?”
唐之迁:“你不在乎别人疑心,但是最终让你一败涂地的,就是因为青嬅二小姐的疑心,青嬅二小姐接着查到,青大小姐逃离无间谷后失忆,被妖皇殿下所救,最后成了妖皇殿下的妃子。”
凤胤:“阿娘去世后,我接到嬅姨传书,开始我并不相信,问起父皇,这才知道阿娘的身世。”
唐之迁:“我暗中联系了青二小姐,将调查到的事情一一告知,并说国师大人断不允许云枫这种人为恶大商修行界,”
他说道这里,神色黯然,“青二小姐这时才知道,整个青山宗门人,甚至自己和孩子,每日饮用有‘滴水云兰’之毒的水,毒已入血脉腑脏,不仅无药可解,而且毒素已经向脑中扩散,随时会发作,一旦发作,连父母子女都不识,啃噬血肉,至死方休。”
凤胤神色亦黯然:“嬅姨给我手书,说青山宗众人中毒已深,断不能让他们再被炼制成僵尸蛊,而云枫这人不但善于伪装,还养有私兵,必须消除其戒心后,一网打尽,以免后患无穷。”
桃夭夭听到这里,忍不住问道:“那么杀宠妃,被妖皇通缉,逃入大商之类的事情,都是故布疑阵,为了迷惑云枫吗?”
凤胤:“我查清阿娘是被宠妃害死,将罪证呈给父皇,父皇大怒,下令处死宠妃,我索性将计就计,直接杀了宠妃,顺理成章来到大商。”
云枫忽然哈哈大笑:“凤胤啊凤胤,你可知道,当初是谁提出,要用青浅,来交换炼制僵尸蛊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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