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这晚夜没有吻别——读后感

《花火——这晚夜没有吻别》

——读后感

“我无数次怨恨十五岁的自己,为什么没有把你没说出口的话问出来。可少年人啊,总是觉得天高水长,一切都有无穷的机会与光阴。

所以我没有珍惜,所以你也没有强求。

邵挽笛,我好难过,我有些写不下去了,因我知道你要对我说什么。那是个无法隐瞒的秘密,可是这一生,我亦再没有机会亲耳听你讲出来。”

“邵挽笛,你曾问过,我为什么喜欢你。”

不是每个人,年轻的时候都可以遇到一个惊艳时光的人,不是每个人,年轻的时候都可以遇到一段刻骨铭心的爱,如果有,就会记一辈子,更何况,这段爱,曾经那么深,那么纯,那么痴情。如果失去,便是一辈子的遗憾。

1984年,她第一次遇见他,是在香港的浅水湾,那时候,她蹲在盛家墙外的金合欢树下哭泣。

穿着杭绸小衬衣的他,站在金合欢树下,明媚如阳光。她始终记得,他用温柔的声音安慰她,“你为什么在这里哭?我打这个给你听呀。”

可他也才七岁,跟她一样,同母亲寄宿在盛家,却像一个大人一样,给五岁的她打快板听,安慰她。

现在,她回望那断颓圮的墙,如果当初知道,遇见他,余生都要在回忆里度过,如果,时光可以眷顾他们两个人,眷顾1984年的一段情,那么,可不可以重来一次,一次就好,不要他的安慰。因为那拥有的第一次,刺在心上头,拔出来,要滴血,可她知道,她舍不得。

她常常路过街角的明月冰室,除了人老了,一切都没有变,草莓味与薄荷味的冰,现在贵了些,以前只要三角钱。她现在才知道,原来两个口味的冰,可以双拼。

她喜欢捧着冰,像小时候一样,在那条路上,多走走,再想想他。

她想起来他总是喜欢拉着她,拿着三角钱来买冰,她总是喜欢同他争论,要买哪个口味的冰。她喜欢生了气坐在他的自行车后面,荡着双脚把他的车子弄得七摇八晃,她喜欢听他说,“你不要晃脚,我都骑不稳了。”她喜欢听他叫她:小麻烦虫。

现在,她再也不像小时候那样胃口大,另一半薄荷味的冰,她要留很久,看他化作水,再蒸发,连冰碗,也舍不得扔掉。她总是相信,冰消失了,是不是眼泪也就不见了。

她总是后悔,如果早早地就知道一碗冰可以有两个口味,就可以同他少吵一次架,少惹他生气一次了。可他那样好,少一次,多一次又有什么不一样,他一直都会对她好,没有分别。

印象里,他的身影,总是像墙外的那棵合欢树,在金色的阳光下,温暖伟岸,是她青春里的荫蔽跟依靠,她记得他唯一一次的哭,是妈妈摔破了他的竹板。她偷偷地去找他,在他身旁不停地转啊转,他破涕而笑,说,“你怎么跟个陀螺一样,转得我头都晕了。”

她记得,她们两个人一起爬上高高的金合欢树,他头一次,跟她说知心话,旺角的风吹在他们两个人的身上,他告诉她,“阿兰,我想爸爸了。”

她依靠他很久了,不知道什么是安慰,拉着他爬狗洞子,到旺角的戏院里去看戏。戏院的王先生不能收他作徒弟,他难过了很久,其实他不知道,她也偷偷地为他惋惜,她觉得,她这辈子听过他打最好听的数来宝,别人都比不过。

可这世上,总是好人多,不是吗,王先生同意她们两个看戏,不要钱。戏台子上的戏子咿咿呀呀,锣鼓喧嚣里头,有两颗心一起回到了家乡,一个在杭州,一个,在上海。

看,时间过得总是那么快,不等人,香港也是。1987年,王祖贤红遍了香港,那一年,盛家搬到了跑马地。他陪她一起去看《倩女幽魂》,她记得,他一直都喜欢王祖贤。

他待她不一样,她早该知道的,盛家的小姐喜欢他,可他说他不喜欢坐车,年轻的男孩子,哪有不喜欢坐车的,那有多气派,可他喜欢像她一样,走路去上学。

她有时候恨他,恨他不该对她这样好,他是学校的第一名,她学习一般,长得也一般,她不敢放了学在校门口等他,她知道,她配不上他。

有时候,她看着香港的夜,总是想问,究竟怎样,才可以忘记一个人。她以为可以,可酒醒过来,他又成了她脑海里,挥之不去的花开。

她怎么能忘记,一辈子都忘不了。她告诉自己,要离他远远的,可他一张口,告诉她,“为什么不在学校门口等着我?”她的心,便溃败成军,她还是输给了他。

她一直都想对他说一句话,除了那三个字,还有一声谢谢。毕业的舞会上,他对她说,“阿兰,毕业舞会的时候,你当我的舞伴好不好?”

他教她跳舞,用攒下来的钱给她买水蓝色的裙子穿,她在他的鞋子上留下了无数个脚印子。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离别。后来,他去了皇仁书院念书,皇仁书院在中环。距离将他们隔了很远。春节的时候,第一次重逢,他送给她从黄大仙祠求来的签子。她看着他手心的伤口,很心疼,他总是这样,顾不得自己。

1994年,她15岁了,在九龙的寄宿女校上学,同一年,香港的影院里,播放着《东邪西毒》,她从学校里偷偷跑出来陪他看电影。

她看不懂,在影院里睡着了,醒来以后,才发现在他的肩头上,他已经看了她很久。影院的人都走光了,屏幕上滚动着字条,黑暗里,他对她说,“阿兰,我……”

可这世上的事情,有很多的刚刚好,刚刚好,影院的灯亮了,刚刚好,他的话,停留在了十七岁,永远,再也没能继续。

后来,她无数次怨恨十五岁的自己,为什么没有把他没说出口的话问出来。可少年人啊,总是觉得天高水长,一切都有无穷的机会与光阴。

所以,她没有珍惜,他,也没有强求。

她说,邵挽笛,我好难过,我有些写不下去了,我知道你要对我说什么。那是个无法隐瞒的秘密,可是这一生,我亦再没有机会亲耳听你讲出来。

笔墨在水光中晕成了花,她说,邵挽笛,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

他总是那样优秀,她总是来不及追赶。他获得了麻省理工全额奖学金,他不知道,她有多开心。开心到装生理期偷偷跑出来,跟他一起到校门口的铺子里去吃冰,他不许她吃冷,给她买了热的赤小豆团子。

他说她成绩退步了,他不知道,她有多害怕从他口里听到这五个字。她又有些恨他了,可他说,“趁着暑假,我好好给你补习一下。开学后,我就要去美国了。”

“美国”,她从未想过,香港,到美国的距离,不是一个太平洋,是年,是时,是分,是扯不破的蛛网。

他总是提醒她,注意力集中,可她没办法,她知道,人,看一次,就少一次,她真想,看他一辈子,永远……

她很多次梦见离别,很多次夜不能寐,她盯着香港深夜的月,没有办法,亦无能为力,她说,邵挽笛,你能不能,不要走。可声音被海风吹散,消失在寂寂无声的深夜里,没有回音。

他总是要走的,他总有大好的前途,她干预不得。但她私心地,就是舍不得。原来,念一个人,是这样,要慷慨无私地,学着大爱。

她还是哭了,在他面前,她学不会懂事。站在大使馆的门前,他用帕子给她擦眼泪,像第一次那样,安慰她,不要哭。第一次,是相遇,这一次,是离别,原来,从相遇到离别的距离,这样短,这样短,短到连余生,都不够用来回忆。

可她怎么能不哭,她总是听到他的声音,温柔如香港的海风,就要哭起来。他给她买橘子汽水,给她扎头发,他怕她哭哑了嗓子,到药店里,给她买润喉糖吃。他永远都这样,从七岁,到现在,一直都没有改变。

她永远都想告诉他,“邵挽笛,你能不能,不要这样,不要这样。”

他的好,让她余生都掉在回忆的黑洞里,走不出来。如果当时,他可以坏一点,多骂她一次,至少,她可以少念他一次,可他没有,他没有……

他折磨着她,让她这辈子都想着他,她恨他,恨他这样坏。

1996年,英国同中国正式签署了关于在香港回归中国时联合举行交接仪式的协议。她激动得第一时间就给他打电话,“邵挽笛,我们可以回家了。”

他跟她约定,到时候陪她一起回去。

他说过的话,就一定会做到,他从没骗过她,她等着,等着他履行承诺。

这一年,好事双临,她考上了大学。可去盛家借钱的时候,盛家小姐取笑她,说她是赔钱货,她还说,等他回来了,他们两个要订婚。

她一个人,伤心了很久,久到他从美国回来,她都没有去接他,久到他回来找她,她都不开门。

他站在昏黄的路灯下,给窗户后面的她,打竹板听,他以为,像第一次那样,他也可以哄好她。

可她长大了,可她也有自尊心。

如果时光可以重来,她要像第一次那样,朝他打开心门。可这就是时间,残酷地,不给人一丝机会儿。

她以为,她可以像从前的很多次一样,一直的,一直的同他耍小性子……可人生的列车啊,总是这样,走走停停,列车上的人,上来又下去,最后,总归是一个人……

1997年,香港要回归了,她同妈妈,也终于可以回家了。那时候,她每天都要撕掉一张日历,一遍又一遍数着前头还有多少天。她遗憾,日子总是过得这样慢,可转眼她又感觉到欣慰,因为有他,陪她一起等,他说过的,等香港回归以后,要陪她一起到西湖吃莲子。

可邵挽笛,你怎么,就丢下了她,要她一个人在这世上,怎么办?你不是对她最好的吗,你不是见不得她受委屈吗,你不是,见不得她哭吗,可你怎么这样狠心,丢下她一个人,在这世上,你告诉我,告诉我……你不是,最喜欢她的吗,你不能这样自私……

“你在日记里写,1997年,想要和阿兰在一起。”

“可邵挽笛,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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