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夜下了动车,发现这里使用打车软件十分不便,只好到处问人,最后租了一辆本地车,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孟家村。
孟娜告诉他,她不是很清楚自己的出生日期,但孟庆把她加进自己的户口是收养她两三年之后的事情,也就是说,存在日期不严谨的可能性。根据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负任何刑事责任的,而这个年龄以实际生理年龄为准。比起证明孟庆的不端行为以供法官进行价值判断,如果能证明孟娜的真实年龄不满十四周岁,无疑是更省力气也最降低影响的。
孟家村面积不大,看上去不过二三十户人,自建房彼此各有各的造型,暮色将落不落之时,零零落落的窗口里亮着几盏白炽灯,夜风一吹,送来饲料干腥的味道。孟娜只记得儿时的自己住在一个矮小破旧的平房里,父母关系不睦,也很少搭理自己,她就像一只动物被撇在角落里,到点了有一碗饭吃,凭着本能勉勉强强地活。
村口有位裹着棉衣的妇人在看孩子打闹,宁夜上前想要问话,被她警惕地盯着。
“您好,请问您认不认识一个叫孟庆的人,或者孟娜?”
“孟庆啊。”她说一口混着乡音的普通话,余光不时顾着孩子,“认识是认识,原来就住那。”
她抬手指了指小路转角处一座许久无人打理的旧房子。
“他早就到城里打工去了,走很久咯。孟娜是谁我不知道。”
“孟庆收养了一个小女孩,您有印象吗?小女孩的名字叫孟娜。”
“哦,我知道了,造孽得很哇。她爸爸是个长短腿,讨不到老婆,后来不知道是从哪里拐来的一个女人,结了婚,生了这个小孩。后来好像是有一天他老婆跑了,他去追,出了车祸,两个人都没了。小丫头可怜嘛,但是大家都有自己的小孩,谁都不好带回家养,本来说要送福利院的,也不知道往哪里送,村长让孟庆想办法,那年他进城打工,就把孩子一块带走了。”
宁夜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故事,心里无比沉重,沉默了片刻问:“那您记不记得这是哪一年的事?”
“这个我不记得,我们家和他也不熟的。你去问住他隔壁的阿弟看看。”小孩咯咯笑着撞进她怀里,妇人没有聊下去的兴致了。
宁夜在麻将馆找到阿弟。阿弟耳朵上夹着烟,看上去跟孟庆年龄相仿,突然见到一个陌生人,一边熟练地推着麻将,一边说:“那个小丫头出生啊?我想想……我记得有一天,瘸子来麻将馆说孩子出生了,脸上有点不高兴,我心想他多半怨是个女孩。他不高兴吧,我们也不好意思恭喜,我就从兜里掏了根烟给他。我还记得烟塞在厚衣服里,那就是个大冬天。”
冬天,宁夜的心里升起了一丝希望。九月显然还不到穿棉袄的季节,但十三四年过去了,阿弟的记忆不一定十分可靠。他又陆续走访了几个人。瘸子的性格孤僻,同村人对他娶了来历不明的媳妇也心生芥蒂,因此孟娜的出生在这个小村里没能掀起什么水花,多数说法都是捕风捉影。
孩子是在家里分娩的,也就没有任何医疗记录,更不乐观的是,孩子甚至没来得及办理出生证明就失去了双亲。
“瘸子和他媳妇是春节期间出的事故,当时来了好几个警察。”
这一句话提醒了宁夜。他们是什么时候死亡的呢?孟娜的生身母亲的来历又是否有查清?这些时间线,也许能帮上他们的忙。
夜深了,宁夜的手机电量即将告罄。山村的空地上无遮无拦刮着清冷的风,偶尔传来几声狗吠。宁夜拢紧领口,深一脚浅一脚往外走,爬上租来的旧工具车,车里的空气也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陈旧怪味。
派出所这个时间早已下班,只能隔天再去询问。宁夜开车回了镇上,一家招待所顶上亮着年代感“客房”的红字灯牌,他走进去要了个房间,洗了个澡,顶着**的头发尝试上网搜索了一下当年的车祸。
不出所料,这起小小山村里的意外事故没有被写入报导。
宁夜打了个电话给藤紫,那边很有职业素养地秒接了。
“出差感觉怎么样?”
“很像幻觉,有点不能想象早上我还在H市检察院里办手续。”宁夜拨弄着泡面的叉子说,“阿紫,帮我开几张介绍信,我可能需要调查一下孟娜亲生父母过去的事情。”
比起大城市里动辄超过一小时的通勤,这天宁夜甚至还能晚点起来洗漱。套上西装,镜子里的人虽然挂着常年不消的两轮黑眼圈,精神面貌尚算不错。
介绍信快递过来需要时间,好在M镇派出所的人员流动很小,十几年前负责案件的老警察在看了他的律师证和法院公函后,同意口头叙述当年发生的车祸。
“确实是11年春节里出的事,我记得蛮清楚,我们还说大过年的怎么出这样的惨祸。调查结果是纯意外,肇事司机是个外地跑运输的,也是在回家路上,那时这边省道的灯还不亮,突然路边上窜出两个人,哪里反应得过来刹车?唉,后来路上就重新换了一批灯了。”
宁夜问:“您当时知道他们家有个小女孩吗?”
“对,我有印象的。”那人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点头说,“我们去他们家看过,是有个很小的小孩,是男是女倒不知道,裹着旧被子扔在墙角,乍一看还以为是个小猫一样。”
“她父母亲都不在了,没帮忙安顿她吗?”
老警察听了有点不高兴:“有哇,怎么会没有?我们跟村长建议找她其他的监护人,村长答应得好好的,让合适的村民领养她。当时怕孩子冻死饿死,也抱到邻居屋里去了。”
只可惜,一过年,大家都红红火火的时刻,没什么人记得这块烫手的山芋。
宁夜没反驳他,转到自己更关心的话题上:“您说孩子很小,能不能判断大概有多大?”
“几个月吧,还是婴儿的样子。嗐,我不带孩子,对这个没概念。”老警察一摆手。
“村里人说孟娜母亲是被拐子卖到这里来的。咱们有没有查明她的身世?”
老警察想了想:“我记得差不多的时间,有一伙人贩子落网,供认过这个女人是他们拐带的。不过那时候被害人已经死亡了。我们联系了走失地的警方,但一直没人来认领这个事情。”
一个女子就这样从茫茫人海中消失了。她如此顽强,在恶劣的条件下产女后仍然鼓起勇气逃离,可不知幸也不幸,这条短暂的生命终结在了回家路上。十几年后,流着她血液的女儿继承了这份坚强,也继承了这份惨烈,成为了一个杀人疑犯。
听说这个女孩后来杀死了她的养父后,老警察皱起双眉,深重地叹了一口气。
孟娜错误地来到这个她不被任何人欢迎的世界,罪魁祸首无疑是那位生父,但或许他也有一刻感到内疚,如果当时多做一趟回访,多问一句她的境况,后续发展会不会变得不一样。
介绍信收到后,宁夜又去法院申请调阅了当年的案卷。令人欣慰的是,法院在这个拐卖案件的判决书里明确提及了孟娜母亲被拐到孟家村的时间:2010年2月10日前后。
宁夜记得那一年的大年初一是情人节。通常而言,妊娠满28周的早产儿可以存活,也就意味着孟娜在2010年9月5日出生的可能性相当小。何况,根据老警察回忆的生活场景,如果孟娜因早产而身体虚弱,她很难在那样的环境中存活。
就在宁夜东奔西走的这几天,陈轶舟在强烈要求下出院了,此刻正坐在赵健三面落地窗的大办公室里舒舒服服泡着茶。
“虽然大部分线索都是证人证言,但好在有这份至关重要的判决书。我们可以联系检察院,看他们是否愿意对孟娜的年龄展开补充侦查。”
根据司法解释,判决书作为“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在民事案件中是具有当然效力的证据材料,在刑事案件中虽无明确规定,但也是有力书证,是他们如今握在手中最具有说服力的证据。
宁夜躺在招待所窄小的床上,望着被水气侵蚀得斑斑点点、还挂着半个残破蜘蛛网的天花板,松了口气,露出这些天来久违的轻松笑容。
回H市后,宁夜去了一趟孟娜居住的小区,找那位邻居阿姨做了一份证人笔录。
“我的确觉得那个男人对待孟娜娜的态度很奇怪。孟娜害怕他,我从肢体语言里可以看得出来。娜娜手腕上还有刀割的伤疤。但我一开始以为他是打她之类的,可是她身上没有伤。”女人回忆说,“问她,她从来都说自己没事。也许是家暴,也许是其他可怕的是。总之,她精神状况时好时不好。”
“您有留下什么相关的证据吗?”
女人捂住脸,眼泪从指缝里流下来:“我很抱歉……我可能,可能帮不上什么忙。”
关于孟庆的这些劣迹,宁夜犹豫过要不要向检察官披露,为此他又会见了孟娜一次。
再次见到他,孟娜比上次看起来开心了些。
“宁律师,她们又叫我起来值凌晨那班,还让我洗厕所,我就按照你说的,说我犯的是故意杀人罪。她们真的不敢了。”她甚至打起精神来开玩笑。
“真的?我可能不是那一天出生?那我会不会是在下雪的时候出生的,可能是圣诞节。”听了宁夜的调查经历,她自言自语般道。
宁夜征求她的意见,孟娜咬了一下发白的嘴唇,认真地说:“当时我以为杀人就跟着要偿命,既然都要死,我就什么都不要说。我不想被人嘲笑、被人议论。你来过之后,我才知道我可能不会死。我这些天一直在想的只有一件事,原来我还有机会活下去。”
她的鼻子发红,声音酸酸的。宁夜仿佛看到那个没能走出村庄的女孩。冥冥之中,她不想孕育的这个女儿,在十几年后,以另一种方式回敬了那个残忍的世界,爬出了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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