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斯曾是诺亚帝都莱特众多凡人中的一个,有一个家和一个父亲,哦不,教官。
曾经的生活平淡的过分,每天按时起床按时吃饭按时学习按时训练不定时出来玩。
尼克斯现在要和那些生活彻底说拜拜了。
她要去教廷工作,这个消息在她的朋友圈里炸了。
炸到什么程度呢?
自那以后,无数人会以“我认识一个在教廷工作的朋友”为自我介绍的开头,名不见经传的母校也会把“培养出了一个去教廷工作的才子”作为招生招牌。就连“她在教廷工作?”“对!!!”“做什么的?”“打杂的。”“啊!!!太棒了!!多么光荣!”这种智障对话也会也会渐渐传开。
作为一个无神论者,尼克斯永远无法理解诺亚人对光明神的憧憬程度,“去教廷工作”这几个字的劲爆程度不不亚于“彩票中了一千万。”
而尼克斯倒是非常无感。
相较于去教廷她更喜欢家里蹲。
如果那些人说话算数,她更愿意用一千万把这个职位给卖出去。
回家的时候,佣人说,教官不在家。
尼克斯只好留个纸条。
本想就这么走了,突然想起前几天从广场捡回家的小女孩,还是折了回去。
教官的阴森庭院中,树影婆娑,小溪如练。
“大人。”
女孩瘦骨嶙峋,面色惨白,看着像是长期的营养失调。
她黑色的眼睛闪着星光,小小的鼻头煞是可爱。
一头黑发披散在肩上。
换上新衣服的女孩浅浅淡淡,不似这个尘世的人,而是异世界而来的精灵。
尼克斯的目光最后落回她的脸上,固定在那双美丽的眼睛上。
那双眼,闪着星光,有种出尘的朦胧美感。
黑发被午后温暖的阳光笼上了一层淡金,交相辉映,神秘又古老。
“很精神呢,小星。”尼克斯咧嘴一笑。
小星抬起大大的眼睛,望着她。
“多谢大人救命之恩,从今以后,我的身体、灵魂、生命、我的一切,都只属于你,小星愿为大人做任何事,刀山火海,在所不辞。”
未等尼克斯说什么,小星就半跪在了地上,虔诚的目光紧紧的看着她,极为坚定的语气从苍白的嘴唇中道出。
尼克斯瞬间笑喷了,笑得不能自已。
落在枝头的鸟哗啦啦飞翔高远的苍穹。
尼克斯捂着肚子笑的人仰马翻,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小星,你从哪学来的这套?哈哈哈哈哈哈哈……”她擦去笑出来的泪,拍了拍女孩的小脑袋,努力抑制住笑意:“小星,我唯一要你做的,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好好活下去。”
几天前,尼克斯从莫伊斯的马车下救下了小星。
那天尼克斯去家附近的书店还书。
一个月前她从书店借了三本书,一本《罗布游记》,一本《光明神史记》,一本《如何征服英俊少年》。
尼克斯抱着三本书,步行去了书店。
出门时天气有些暗,一叠叠阴云向下压,像是要下雨。
沿着步行街直走,可以到达神迹广场,转个弯,就可以在一个小道里看到一家书店。
与帝都国家书店不同,这家书店小得要命,没什么生意,书籍拥挤的堆在一起落灰。
店主是个两鬓苍白的老人,眼神不太好使,总是把她认错成另一个人。
“我来还书。”
尼克斯敲了敲门,发现老人并不在。
她把借的书放回书架上。
这三本书她只读完了两本,还有一本未读。
诺亚和莱茵的文化往来稀少,帝都莱特离莱茵千里之外,文化上自成一派,诺亚边境地区的文化都传不过来,更别提莱茵的。
当然,有关莱茵的报道再怎么稀少,也比亚特兰沙漠好多了,莱茵再怎么远,它也是诺亚无法忽略的政敌,而亚特兰沙漠?尼克斯的每一个朋友都坚信那边沙漠里只有沙子和仙人掌,没有居民。
亚特兰当然有居民,还有毒蝎子和海神教……当然,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在这样两国文化交流稀少的背景下,尼克斯却在这家店发现了官方书店没有的莱茵著作。
《罗布游记》是本旅游杂记,写了莱茵罗布地区的风土人情,作者是沃里克,据说是罗布地区的城主。《光明神史记》是官方出版的诺亚历史著作,枯燥的让人昏睡。《如何征服英俊少男》这一本,尼克斯只是单纯地被这个书名吸引,也一同借了回去。
然而,这次前来,除了还书,还为了淘新书。
发现《梅菲斯特》这本书倒是必然的必然。
这本书封面全黑,特别厚,纸张精美,也分有重量,宽宽的漆黑的书籍在一排白金硬壳的书中十分显眼,似乎店主正在推这本似的。
尼克斯从书架上抽出:
《梅菲斯特》,作者:斯沃兹
尼克斯翻开。
莱茵的文字?
还是本写莱茵君主的书?
尼克斯是亚特兰人,才搬诺亚不久,长这么大,还没去过莱茵。
教官倒是莱茵人,但从未带她去过莱茵。
亚特兰的文化比诺亚还要自成一个体系,不管是诺亚还是莱茵的文化全然影响不到。以至于离开亚特兰后,尼克斯花了好一段时间去矫正自己的脑回路。
斯沃兹这个作者……
尼克斯觉得这个名字很眼熟,但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拜做过边境贸易的教官所赐,尼克斯会些简单的魔族语言。
尼克斯抽出《梅菲斯特》,走到读者区,放上小圆桌,读了起来。
直到一声闷雷将她从莱茵贫瘠荒芜的土地上打醒。
果然不是读书的料,尼克斯这么想。
她擦了擦嘴角的口水,闭上眼睛,继续迷糊几秒,无精打采的低垂下眸,瞳孔瞬间惊恐的放大。
她她她她她……她都干了什么?!
只见一滩不雅的水渍触目惊心的淌在精致的书页上,尼克斯条件反射性的瞬间合书,然而现实告诉她已经晚了。
一个长相漂亮的少年唇角含笑的看着他。
尼克斯只好挠了挠头,尴尬的笑了笑,“抱歉啊……”
而对方倒是完全没在意,看着她,道:“看来是书写的太无聊了……啊啊,还真是没用啊……”
“不是。”尼克斯连忙否认,“我一看书就会困,这本书写的很好。”
若不是语言能力不太行的话也许她还能不那么快睡着。
“真的吗?”对方忽然身体前倾,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她,像是小动物。
尼克斯差点被突然靠近的精致脸孔吓得跳起来,努力克制自己,点点头。
少年眨眼睛,问:“这本书讲了什么?”
尼克斯回忆:“就像诺亚每一任公主都继承了初代女王凯瑟琳的名字,莱茵的每一位君主都叫梅菲斯特。”
而这本书所写的,就是莱茵的现任君主。
少年看着她;“你对莱茵感兴趣吗?”
尼克斯思考如何回答。
诺亚的言论自由尺度在哪?
在亚特兰,你可以骂莱茵诺亚任何一方,也可以骂这该死的沙漠,而在诺亚政治氛围浓厚的帝都表现出对莱茵的兴趣……尼克斯转了转眼珠子,该不会因为叛国罪被抓到监狱里处以绞刑吧?
少年看到她一脸谨慎的样子,笑了出声,“别担心,我又不会把你送进监狱,我也不喜欢诺亚,不过还是要住在这里,真是头疼啊——”
我才没说我不喜欢诺亚。尼克斯心想。
尼克斯只想尽快摆脱眼前人,“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去了。哦,你知道这家店店主在哪里吗?我来还书。”
少年说:“爷爷啊?他去旅游啦,这几天都是我在看店,你都借了什么书?”
“《光明神史记》,《罗布游记》,还有……”
自己为什么要好死不死借这种书?
少年疑惑地看着她。
“还有……”尼克斯不得不开口:“《何如征服英俊少年》。”
少年歪头:“如何征服英俊少年?”
尼克斯:“我都放回书架上了!”又看到手头被自己口水打湿的书:“哦,这本我买了,结账!”她站起身,抱着厚厚的《梅菲斯特》,匆匆结账,袋子都没要,转身离开。
可推开门,就止在了屋檐下。
雨淅淅沥沥的,路上只有几个寥寥的身影匆忙而过。
神迹广场在一片烟雨下显得遥远无比,叶与花落的满地。
不远处,独身而立的光明神雕像灰突突的站在阴影中。
等雨停还是冒雨飞奔回家,这是个问题。
就在尼克斯思考的时候,少年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雨短时间是不会停的,不介意的话,用店里的伞吧。”
尼克斯转身,见少年将一把伞递到眼前。
长柄伞,伞面白金。
而比起伞,尼克斯的目光更是被对方的手指所吸引。
那手指白皙修长,骨节分明。
“谢……”尼克斯抬头,对上少年的眼睛。
那双眼,绿如松。
头发如金子。
金发碧眼。
贵族?
店里的光线昏暗,以至于尼克斯第一次意识到,少年的头发如此之金灿灿,像是童话里的王子。
可对方对她的惊讶没有半分反应,嘴角带着没棱没角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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