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萝做了一万年的萝卜精,力大无穷,结果忽然得知自己其实是只柔弱的人参精。
瞬间成为抢手货,被人抢夺。
混乱中,天萝穿进《捉妖传》中,成了阴郁绝症反派侯爷的恶毒新娘。
她仔细一看,这不是那个抢她最凶猛的天栖剑尊?
天萝夹紧参须,如果我把他治好了,他是不是就不会吃掉我?
于是天萝开始勤勤恳恳每天给陆栖之泡脚水……参须汤喝。
坐在轮椅上的陆栖之冷眼看着她眨着大眼献殷勤,不动声色。
一段时间后,陆栖之发现这神药味道真不错,效果可真好,大夫一检查,病好了!
陆栖之感动,找人暴打了谣传天萝恶毒的小人,珍馐华服,珠宝首饰,源源不断送到天萝面前,横竖一个无助弱女子罢了,他一个侯爷,自当宠着些。
天萝:倒也不必,不过是一点泡脚水罢了,好感动QAQ!
*
由于太感动,天萝决定保护陆栖之,常常半夜把他敲晕后出门斩妖除魔,没办法,他体质弱鸡还爱招妖鬼。
某天半夜,陆栖之意外醒了,出门就看到柔弱的天萝徒手把凶悍虎妖拍得魂飞魄散。
“……”一定是他半夜眼花看错了。
又一路跟到厨房,嗯,天快亮了,她一定是准备给自己熬神药了.
结果就看到天萝在厨房泡起了脚,没等他细想,就见她把洗脚水倒进了平时他喝参须汤的那只汤盅里。
陆栖之气疯了:“……天萝?!!”
天萝特别委屈,她每天忍辱负重冒着人参皮被烫熟的危险用五十八度热水泡22分钟才泡出的一杯参须汤,你还嫌弃了?!
做人参可真太难了!要被吃掉惹QAQ!
——
天栖剑尊身世凄苦,无心无情,是一把锋利的人间兵器,斩尽妖魔,早就厌倦人世,他费尽心机终于身死魂灭,却没想到被一只小妖护住,重活了一次,尝到了什么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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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穿书后我天天怕被人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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