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 4 章

程望舒没有挑角度和光线,她抄起马扎往我面前一坐,从书包里掏出画本和彩铅就开始画我。我问她需不需要摆什么姿势,她摇摇头。

我正襟危坐,两只手分别垂放在两处膝盖上。没有椅背,我怕自己驼背弯腰太难看,于是憋着一口气把腰背挺直。

程望舒看了我一眼,手中握的笔停下动作,努力忍住笑意:“好严肃啊,你不用那么正经的。”

“那我,我换一下。”我匆忙站起身,茫然地四处张望。身后的大树摇摆着向我招手,我把马扎折好放在原地,再继续往前走,倚靠着树干坐下。

我支起一只膝盖,另一条腿挨着草地。这个角度正好对着落日的余晖,不算炽热,但却刺眼。

下意识抬手挡住阳光,贴在我手心的树叶便掉落下来,紧接着脖子某处感到一丝凉意。我将它捻起来放在眼前,对准太阳。

叶子还没有半个巴掌大,却蔽日遮天,胆大放肆。

时间在人间五六点的巨型微波炉中慢慢膨胀,淋在时间上的等待,渐渐变得绵长焦脆。

“好啦。”

终于结束了,程望舒把画拿给我看。她画的是树叶从我手心飘落的一个瞬间。

阳光从手指间的缝隙乘机而入,长条状的金黄洒在我脸上,我的视线似乎在追随落叶,又好像在托着落日。

“好看,很好看。”我哑声道。相比于第一次粗糙的素描,这一次的素描用了彩铅,勾画出了更多细节。可是我嘴巴笨,除了重复“好看”两个字,再夸不出其他有内涵的词汇了。我回去一定要把新华字典翻烂。

“我不太擅长画五官,尤其是眼睛,但我觉得这次画的你却超出了我的水平,虽然这么说有点不要脸,但我也觉得自己画得很好。”程望舒一笑,我也就跟着笑。我说这叫自信,不是不要脸。

我们立在树下又等了会儿,等到那对老夫妇互相搀扶回来取走马扎,再一起回到汽修店里。

店面不大,门上挂着的牌子上写着:“两轮,三轮,四轮都能修!欢迎光临英才汽修店!”而紫发男身着西装革履,打扮得仪表堂堂,甚至卷了头发,倚靠在门框边低头吸烟。以为自己拍电影呢?

程望舒喊了一声老板,他闻言抬手招呼:“小美女,你的爱车修好啦,过来看看没有问题就结账吧。”程望舒跟着他进店,没多久就推着车出门了。

“哎呦,等你们好久啦,要是再晚点我就锁门了,晚上我还约了人。”紫发男叼着烟背对我们锁门。

“实在不好意思啊。”程望舒虔诚地道歉。不是说顾客都是上帝吗?他等我们一下怎么啦?

紫发男眯眼笑,拿出手机朝程望舒晃了晃:“没事没事,我只是习惯性嘴碎而已,美女以后还要修车的话认准英才汽修店哈!提前联系我预约还有折扣哦,我就先走啦~”

他摇摆着走过来,浓重的香水味骤然席卷周边的空气,我屏住呼吸抬手随意扬了扬。

“还跟我拜拜呀。”我听到他声音便转头看他,他对我轻轻抖动手指:“拜拜~”

……我抿紧嘴唇,不带客气地瞪了一眼这个臭不要脸的紫色方便面头发男。

程望舒在一旁试骑自行车,对我们“友好”的交流一无所知。

“天快黑了,你现在是打算直接回家吗?”我问程望舒。毕竟六中课外作业出了名的量大管饱以及超纲的难度,尤其是走读生,程望舒经常在凌晨发微博控诉难题怪题。

可我有私心,奢望能再跟她待一会儿。

“我嘛,”程望舒骑上自行车,一脚撑在地上,一脚轻踩踏板,“先去追灯,再回家。”

“追灯?”我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这两个字到底是动词还是名词?

“嗯,一起吗?不远的,就在五号街那条长坡。”

世界上最动听的问句——“一起吗?”

我背着书包坐在后座,程望舒骑车在交错的街巷里神龙摆尾,我隐约觉得她在赶时间。不愧是六中的好学生。

每次转弯,程望舒的书包都会沉重地撞击我的前胸,我牢牢攥紧车座边缘避免被甩出去。在经历了十七次与知识的力量碰撞之后,程望舒慢慢停下来。

她把包卸下来,对我说:“看到右边的野花丛了吗?把包扔那儿。”

我看那群野花长势喜人,心有闪过一丝不忍,可程望舒都没看一眼,单手一扬,潇洒抛包,我跟着照做。

“应该差不多到了。”她低声呢喃道。

“什么差——啊——”我的话还没说完,一阵强风袭来,接着是失重感,声音卡在喉咙里被拖长。

程望舒竟然嫌不够快,下坡过程中还在踏脚板。

“你很快就知道——追灯是什么了——”程望舒回头对我喊。

我下意识紧张地抓住她的肩膀,大声提醒她:“我……你看路啊——看路啊——”

她灿然道:“别怕。”

几乎是同时,五号街的两边路灯一盏接着一盏亮起来,于暮色中豁然拉开一道光链,什么彩石都填补不了。

程望舒把控速度,在下一排左右两盏路灯点亮之时骑过去。在加速俯冲的窒息感中,朦胧地感觉路灯因我们而亮——追灯,原来是这样。

这是她发明的游戏。程望舒小时候是名副其实的游戏大王,总是拉着我一个病患玩游戏,凭借她的丰富的想象力和洒脱随性,惹得我一个一年到头嘴角没升起过几次的人在医院短短一个月内笑到全身大小伤口撕裂。

在五号街的下坡追灯中,我没来由地想起小时候的她,一如既往,她没有变。

追完灯,程望舒又一阵神龙摆尾,拐到花丛前取回包。两个厚重的书包果然砸弯了不少花。

“放心,它们生命力很坚强的,越砸开的越热烈,”程望舒仰头喝了瓶水,眼睛则盯着我的衣摆,“走吧,送你回家。”

“不用了,五号街离菱溪园挺近的,我走回去就可以。”

“你衣服上有血,”她上前扯我的衣角,然后看到我血肉模糊的左手手心,“我刚刚还一直想不通哪来的,你这手什么时候受的伤?上面还有痂,不是第一次出血吧?”

应该又是被指甲抓破了,我把手背在身后:“哦,我回去处理一下就好。”

“你别动,等我两分钟。”她再一次把包和水杯扔进花丛中,我望着她飞奔而去的背影,好像跟小时候跑去帮我叫护士的小背影重叠在一起。

她提着一个白色透明塑料袋赶回来。“之前都没有处理过,回家多半也不会上心的,”她毫不留情地扯掉我的谎言,“还有三十秒,够我给你简单消毒包扎了。”

手心传来的痛感让我倒吸一口冷气。程望舒问我疼不疼,我张开嘴巴半天回答不上来。

很奇怪,我从小到大,受皮外伤就跟喝水吃饭一样平常了,因此对痛觉比较迟钝。

想来我可以很大声地说:“我不疼,一点都不疼。”然后呢?程望舒会回以一个怜悯的目光。我要说疼呢?得到的就是一个更怜悯的目光。

这都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在出国前,在永远见不到她之前,离她近一点点,到今天这般地步已经是我的意料之外了。

我感觉自己积攒的全部幸运值都拿来与她相遇了。这就足够了,真的。

我不希望她是由于对我这个不幸者产生的愧怍而跟我靠近。

我在她包扎完的第一时间抽开手,胡乱编了个理由:“前两天水杯碰碎了,捡玻璃的时候划的,但是当时没怎么注意。”

“谢谢你,程望舒,我先回家啦,我妈做完饭等着我呢,不然一准又让我爸跑去学校找我了。”我边说边提起书包往后撤。

“你把这些拿回去,先涂大瓶的,再擦小瓶的。”

“谢谢,多少钱啊?”我拿出手机,点开微信。

“两百,”程望舒回答迅速,她也从书包翻出手机,“先加个好友吧。”

【你已添加了Moon,现在可以开始聊天了。】

【木俞:[转账200]】

【Moon:[转账255]】

我看到程望舒的转账消息,倍感疑惑:“为什么,你为什么给我转账?”

“刚才请你陪我去追灯255元,还有请你做我的模特,这个还没算账呢。”

“我是自愿跟你去的,也是自愿做你的模特的。”何止如此,简直是求之不得。

“我也是自愿给你买的,自愿给你包扎的,白榆,有些事算太清楚,缘分也会被算尽的,”程望舒从花丛中捡起一朵很小的粉紫色的花,“送给你,好运花,回去顺便考虑一下当我的长期合作模特呗。”

“自愿给你买的,自愿给你包扎的。”

“送给你,好运花。”

“考虑一下当我的长期合作模特呗。”

身后的铁门哐啷响起来,“请问你是白榆哥吗?”一个约莫着十四五岁的少年把大半个身子从门口探出来。

我将左手插进裤兜:“嗯,是我,你一扬哥叫你带的东西带来了吗?”

周文瑾点点头,将手里的几本初中练习题本递给我。“确定是不用的吧?”我接过来,再问他一次,抢别人的作业做可是不好的行为。

“确定,我都快毕业了,好多习题本还全是空白的,反正塞在角落里到时候也是卖掉的,一扬哥说你需要,我就挑几本比较难的给你。”

“这么看得起我啊?”我忍不住笑了一下,估计是周一扬教他的。

“噢对了,还有校服。”周文瑾拿着校服递给我。

我左手不方便伸出来,要是给周文瑾看到伤口,肯定会跟周一扬打报告,到时候他又一通新信息狂轰滥炸,我受不了。

“搭我肩上就好,谢谢你。”这样俩兄弟最多吐槽我爱装、故作高深。随他爹的便。

“啊对了,白榆哥,还有一个东西你要不要?”周文瑾一本正经拿出来地问我。

“……要。”我认命地把车座子用左手臂夹住,然后走向出租屋。

一路上街边的路灯过于直白夺目,比不上五号街的那两排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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