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放手

果然有些冷了。

向霁单手提起纸袋,从里面拿出东西抖落开来,那是一张绣着白色小兔的紫色毛毯。

向霁嘴角微微勾起,她摩挲着白色小兔,怀念地说:“金博养的兔子还活着吗?”

何迟回答道:“上回和金博吃饭,他说快不行了,不怎么吃东西了。”

向霁目露哀伤,“兔子的寿命真短,它估计早就把我忘了。”

何迟却说:“人的寿命也不长,怎么能留下遗憾呢?”

向霁将毛毯铺开搭在自己身上,置身于兔子群中,只说:“人跟兔子不一样,有很多规矩要守。”

何迟抿了抿嘴,“你也不想再见兔子一面吗?你才是它的第一任主人。”

向霁强撑着说:“现在,它的主人是金博。就在我把它交给金博的时候,它就已经不属于我了!我应该感谢金博,当年我不能再抚养兔子了,是金博把它接回了家,养了它快十年了。”

她分明在说着当年养过几天的兔子,落到何迟耳朵里,却是在含沙射影,以兔喻人。

何迟两眼通红,手掌将方向盘攥紧,指尖都发白了。他哆哆嗦嗦地说:“那我呢?我只是晚来了几天,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吗?”

拒绝的话向霁已经说过无数遍了,在何迟的努力下,向霁已然相信,何迟是爱她的。只是她仍然对当年的事耿耿于怀,当年她是被抛弃的,况且接连被那么多人抛弃。那种心酸早就刻进向霁的骨子里了,她被它们日夜折磨,怎么能轻言放下呢?

倘若她轻易原谅了这种抛弃,这些人又因为什么不得已或是苦衷再一次将她舍弃,她是万万不能接受的,也无法再走出来了。到那时,她将无法面对那样卑微又可怜的自己。只好去死了。她绝不能令自己陷入那样的绝境,因此她绝不允许自己原谅何迟,或是向荣、夏筝。

没了他们,她一样能过得很好,他们对于她来说,也同样不重要。这样的话,向霁不知道同自己说过多少遍了,否则,她不知道该怎么活下来。

向霁乌糟糟地想了许多,然而,她只是说:“对,再也没有机会了。即便将来我和夏渊分手了,也不会再选你。就算这世上只剩下你这一个男人,我也不会吃回头草。一个人过也挺好。”

何迟心底一片凄凉。原来,夏渊从来不是他们之间的挡路虎、绊脚石。真正横膈在他跟向霁之间的银河却是17年夏天他亲口说出的分手,是他撒下的那个弥天大谎,是他对向霁的伤害。

如果当时,他能顶住压力不和向霁分手就好了。哪怕说个好一点的借口呢?说不定现在也能有几分旧情。

一时间,车内寂静无声。

何迟心中满是懊悔,他真恨自己,恨得想给自己刺上两刀,也好过一颗心卷在磨盘上磨一样疼痛难忍。

他忍不住透过后视镜去瞧向霁的脸色,却见她眉头紧锁,好似十分烦闷。

何迟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他想,自从他和向霁重逢之后,他带给向霁的好像只有为难和痛苦,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快乐。向霁对他笑过吗?没有吧?

然而,然而,何迟是希望向霁高兴的,希望她像八年前那样高兴,一如他们初见之时。他希望她好,真心的。

何迟苦涩极了,难道他的爱只能让向霁烦恼吗?

车子抵达向霁家楼下时,何迟的心理建设也做好了,他决意退到一个朋友的位置,就像金博一样,当一个曾经的旧相识。希望这样能让向霁开心些,如果这是向霁想要看到的,他愿意尝试去做,即使这使他万分痛苦。

等到送向霁下车的时候,何迟已经能够用朋友的语气大方关心向霁了。

“你还年轻,不要轻易妥协,尽量选择自己喜欢的职业。这样,不管成功与否,至少自己不会后悔。”

向霁吸了吸鼻子,也许是凌晨的空气太冷冽了。

她低着头说:“你以后别来送我了,不方便。”

何迟轻轻摇了摇头,“顺路,不要紧。我也不能看着老朋友大晚上一个人回家吧?”而后又故作轻松地说:“就是将来夏渊知道了,也会怪我的。”

向霁猛然抬起头,盯着何迟的眼睛。她好像真的看不见他的难过了。

向霁心里忽而有些难受,可她不知道为了什么,她只是觉得心脏一抽一抽的痛,就好像她在看《梁山伯与祝英台》或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又或者是她得了心脏病,所以才无法控制地疼痛起来。

何迟仍然笑着,嘴角始终保持着上扬。

向霁也只好笑着,她说:“知道了。”

何迟便心满意足地离去了。

他将车子开得飞快,四扇窗子都打开了,他需要冷静。

风驰电掣,他到了家楼下。

这段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近了?

明明早上去接向霁的时候还觉得远。

何迟看着被向霁遗弃在后座的毛毯,他失神地想着,他跟那只兔子一样,被向霁归为早该断舍离的旧物了。

他忽然觉得五内郁结着一股难言的暗流,好似一团火,快要将他烧成灰烬了。又宛如一坛醋,令他心脏湿答答的,酸涩无比。

这种莫名的情绪无论如何找不到出口,无法排解。他一遍一遍对自己说,放手才是爱。可他到底不甘心!

情绪失控之际,他竟然下车买了一包烟,香烟一支接着一支地燃烧。闻着这样呛鼻的烟味儿,何迟才觉得自己是活着的,不是一具空壳。

等到一包完整的烟尽数都只剩下了海绵头,何迟才晃晃悠悠地提着毛毯上楼了。

毛毯染上了烟味儿,脏了,该洗了。否则向霁闻到该难受了。

他在车上吸完了第一支烟,才想起来该下车的,明天还得去接向霁呢。

怎么办呢?喷点儿香水吧!上次买什么东西好像送了点香水,什么牌子的来着?不记得了。

何迟的大脑好像僵硬了。

他慢吞吞地推开家门,却见沈梨坐在一盏昏黄的台灯下。

他终于露出了一个真心的笑容,这世界还是有人爱他、挂念他的。

沈梨听见动静,猛然惊醒,她睁大眼睛望着门口。

“你还知道回来!为了躲我,大半夜了还不回家!”

何迟的笑容霎那间荡然无存,没有人愿意爱他。

沈梨看着儿子的死人脸,勃然大怒,“那是你亲弟弟!我和你大姨从小相依为命,是你大姨供我读书,我才能活到今天,才能生下你,你怎么一点儿都不知道感恩!”

何迟用手遮住自己的双眼,自嘲道,早知道是过这样的日子,还不如不生下他。

“我们沈家三代只有你和小渊两个孩子,你们应该互相帮助的!小迟,算妈妈求你了,帮帮你弟弟吧!你大姨说了,等小渊工作了,他会还的!你和小渊也算是一起长大了,他是什么样的人,你还不知道吗?他将来是老师,不会赖你的账的,你就借钱给他结婚吧!”

何迟心如死灰,他想:就这样吧!沈梨希望他借钱给夏渊,好叫夏渊能跟向霁结婚。向霁也希望他放下过去,她想跟夏渊……结婚吗?何迟不知道,但总归,向霁不想跟自己结婚。何不做一个顺水人情呢?如果将来他们真的结婚了,自己好歹也能见她一面。总好过她嫁给别人。

“你是不是还忘不了那个害人精!我告诉你,你做梦!只要有我在一天,就绝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那是你弟弟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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