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最终大魔王那天路任迟到了。
路任觉得那也不能全怪他,毕竟他那把剑可值五十多个银币,省一省都够他五天的生活费了,而且身为最有希望打败魔王勇者团的勇士之一,打魔王不带武器也说不过去。
当然,不管是因为什么他那天都确实迟到了,这一点他认。
他就是不明白,他不过就是回去拿了下剑,不过就是迟到了那么一小会,事情为什么就变成了那样?
他到的时候,抢占了大半个大陆为非作歹了足足五十年之久的最终大魔王已经躺在地上两眼翻白——这没什么,毕竟他有着四个强到逆天的勇者同伴。
这一路下来他们的问题从来不是敌人太强。
打倒魔王是一件特别值得高兴的事,而他的四位队友也确实挺高兴,他们高高兴兴地就抽起签来。
路人反应过来的时候,手里已经拿着那根最长的签。
就是那根签,成了他噩梦的起点。
他靠运气抽签成了他们西莱斯特帝国的王。
而自从成了西莱斯特帝国的王,他就疯了,被他殿前那四位英勇无比的前勇者逼疯了。
“叩叩。”
骨节修长匀称的手指轻叩在桌面上,白发齐腰,眸如白玉镶着碎金,鼻梁高挺唇削薄,手指的主人宛如油画中高贵优雅的王子。
可惜这个王子他是个控制狂。
还是个性/冷淡风的控制狂。
“认真写。”
路任看向面前羽毛笔下狗爬似的字,杀人的心都有了,“……我是国王。”
“所以?”白玉碎金的眸微抬,它的主人同时翻动放在腿上的书。
“你见过哪个国王天天被自己的辅佐官关在书房写字?”路任决定为自己据理力争。
他真的不是这块料。
“那你见过哪个国王连字都不会写?”
路任冷哼一声,这有什么好稀奇,“照镜子的时候。”
他每天都看见。
白玉碎金的眸垂下,不予搭理。
路任瞬间泄了气,他趴回桌上继续操着手里的羽毛笔鬼画符。
“坐直。”冰冷的声音再次传来。
路任心不甘情不愿地坐直。
这该死的史书。
这该死的羽毛笔。
三分钟不到,路任再趴了下去。
路任发誓,那天他绝对看见他那四个好队友偷偷把签藏在背后撅了一截,他甚至都在签上看见毛边了,可不等他看清那四根签就化作灰烬。
要说起来,那还是他面前这个大陆最强法师的杰作,只有他才能把一手禁术魔法使得如同呼吸一般简单。
甚至烧个竹签都要用禁术魔法。
路任下巴都快戳进牛皮纸里时,柏安雅终于有了反应,“午饭之前抄完的话……”
一颗散发着淡淡柔光的水晶凭空出现在他修长白皙的指尖。
看见那水晶的瞬间,路任原本死气沉沉的眼就亮了起来,他挺直胸脯,手里的羽毛笔画动得飞快。
如果他没看错的话,那好像是精灵族特有的圣之水晶。
只在精灵族圣地才能生长且千年才能长成一颗,仅一颗其魔力就足以支撑一个大型魔法,无数魔法师倾其所有都想要的存在。
只要有了它,只要把它卖掉,那他下半辈子就吃穿不愁了。
想象着未来的美好生活,路任如同打了鸡血。
一个小时后,羊皮纸快被写满时,他终于把那本该死的史书抄完一页。
路任期待地朝着桌子对面跷着腿看着书的男人看去,“柏安雅……”
他知道的,柏安雅一直都是个说话算数的人。
当初讨伐魔王的路上,被他说去死的魔物就没有一个活下来的。
柏安雅抬眸看了眼,“可以走了,明天上课之前把下一页预习一遍。”
话音落,他低下头继续看书。
路任脸上笑容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不可抑制的愤怒。
“还有事?”柏安雅头也不抬地翻书。
路任一怒之下怒了一下,然后乖乖收拾东西走人。
开玩笑,那可是大陆最强法师,大型禁术当基础火球术扔的疯子,和他打,他活腻歪了?
“骗子!”路任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骂道。
“站住。”
路任瞬间背脊发凉。
他浑身僵硬假笑着回头。
柏安雅是狗耳朵吗?
“拿去。”什么东西向着路任飞来。
路任手忙脚乱地接住。
看清手里的东西,路任脸上瞬间洋溢出灿烂笑容,他就知道柏安雅从不骗人。
“你渴不渴,要不要我让人给你送杯茶?太阳底下看书对眼睛不好,要不我再让人给你拉个遮阳伞?”路任笑眯眯地把水晶收进空间戒指。
他的逃跑计划指日可待。
“不想走就再抄一遍。”柏安雅头也不抬地说道。
路任瞬间收起脸上的假笑,以每秒百米的速度消失在拐角处。
跑远,路任迫不及待地又把那枚圣之水晶拿出来看了看,当魔法师的果然都是有钱人,多少人倾家荡产都求不来的宝贝说送就送。
“殿下。”
路任正高兴,一道连声音中都带着笑意的声音就传来。
路任脸上笑容瞬间照着面前的人格式化,嘴角翘起弧度误差绝不超过两毫米,眼角肌肉的弧度更是控制在一毫米的误差内。
他回头看去,语气一改之前的随意优雅而温柔,“卡其斯阁下。”
宫殿外侧的走廊中,阳光为男人浅栗色头发镀上一层浅浅的金光,也让男人眼中的温柔浓郁地能融化世上最坚硬的冰。
路任在心中补上一句,倒霉。
如果说柏安雅是性/冷淡风的控制狂,那面前的男人就是只笑面虎。
永远笑眯眯让人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剖开肚子里面全是黑的。
“请不要在走廊中奔跑,以免伤到他人。”温柔带着笑意的声音令人浑身舒软。
“好的。”
“下午的礼仪课改到侧厅中。”卡其斯道。
路任脸上优雅的笑容有瞬间没绷住,侧厅?
又跳舞?
似乎看透他心中所想,卡其斯笑着补充,“下个月月初那场舞会,是您成为国王之后的第一次正式露面,无数人都期待着与王您的见面,优雅从容的舞姿更适合大家认识您。”
路任笑得同样温柔,“那就有劳阁下了。”
他讨厌跳舞,也讨厌宴会,更讨厌在宴会上跳舞。
不过这些路任也只敢在心里想想,毕竟他面前这个可是大陆最强牧师,治愈术当凶器扔,魔物都不知道活活砸死了多少个的毒奶。
卡其斯微微颔首,转身离开。
路任目送他走远,远到再也看不见,这才收起脸上的假笑。
揉揉都笑僵的脸,路任愈发坚定了自己逃跑的想法。
他之所以能抽中那根最长的签大概并不是因为运气好,主要是靠其他四个人撅了自己的,总之——他这个国王就是其他四个人谁也不服谁的结果,他们需要一个傀儡。
他没有以前的记忆。
两年前,他在一家酒馆的二楼醒来,脑子里空空如也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
捡到他的探险团队看他可怜,跟他大概讲了下这个世界的情况又给了他一身衣服和两个银币后就离开。
他用那两个银币买了十个粗面馍馍勉强活了十天后,毅然决定去工会门口碰碰运气。
他什么都不记得,不会魔法也不会剑术,所以只能做最低劣的脏活,好在看得上那样活计的人不多,倒也让他磕磕绊绊地活了下来。
半年后,他拿着千辛万苦攒到的五十个银币,跟镇上唯一的一家武器店买了一把据说只偶尔会有点问题的附魔剑后,毅然决然地准备加入探险队。
他在公会门口守了十天,没有一个队伍愿意要他,毕竟一个不会魔法武器也只有一把只偶尔亮一下的附魔剑的剑士,实在派不上什么用场。
守到第十五天,眼见最后一个馍馍也要吃完,他都准备好重拾老本行时,柏安雅出现了。
一头白发一身神圣洁白的魔法袍的他,在他们那个连中级魔法师都见不到一个的小镇上就如同黑暗中璀璨的大灯泡,瞬间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柏安雅在公会门口前环顾一圈后,选中了他。
路任已经不记得柏安雅当时是怎么主动上前对他发出邀请的,而他又是怎么答应柏安雅的邀请的,他就记得他当时心中就一个想法。
这个魔法师眼神不太好。
否则怎么就能在一堆经验老到的探险者里偏偏选中他这个啥啥都不会的?
后来路任就释然了,因为他发现柏安雅其实并不需要一个英勇强大的剑士,他需要的只是一个替他挖兽核煮开水的仆人。
毕竟几个魔物经得起大型禁术当基础火球术扔?
卡其斯加入他们的时候,他还高兴过一段时间,他们队伍终于不再只有他一个废物。
后来他就发现他高兴得太早了。
就算他对魔法一窍不通,也大概知道治疗术应该砸不死高阶魔物,但一路下来卡其斯一边“哈哈哈”一边砸死的魔物都够堆成山那么高了。
另外两个人加入的时候,他就谨慎多了。
事实证明,他的谨慎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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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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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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