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人以为的祝煜是看遍温香软玉、每日沉醉在软红罗帐的花花公子,实则他是个没经验的单纯少年,没亲过姑娘的嘴,犯了死罪试图越狱的女囚胳膊肘倒是掰断过不少。
忽然被闻霄吻住,他是真真僵持了一下,不知所措,更不知道自己应该回应对方,还是老老实实不动。
但闻霄的吻是温柔且缠绵的,数不清的温存爱恋,唇齿相依,渐渐地祝煜也松懈下来,试着回应她。
苜蓿山爆炸他都不慌,偏偏现下心乱如麻。
他手轻轻环过闻霄的腰身,另一只手捧着闻霄的脸颊,一点点加深这个吻。
尽管闻霄一身狼狈,身上仍有淡香萦绕,像是锦绣人家珍藏的书卷,有舒心又恭谨的书页气味,恰如闻霄的性格,令人感到舒心又恭谨。祝煜就像是在翻开一本书,从她柔软的嘴唇,窥见她细致的心思。
她气息是温热的,而他却如寒山的霜雪。
祝煜从不畏寒,常在冰冷之中,如今方知温暖的滋味。
他的心越发酸涩柔软,才明白爱一个人是揪心的,是酸涩的,一点点俯身将年轻的姑娘搂在怀里,又一点点翻转身子,将她按在树桩上。
闻霄的眼睛倏得睁大。
她一把推开祝煜,对方还沉浸在这极尽缠绵的初吻里,像是梦着,闻霄便一巴掌抽过去,不偏不倚抽在祝煜胸膛上。
“你不要脸!你骗人!”
闻霄脱口而出,随后手背捂着嘴,脸颊滚烫,不知道是该看祝煜,还是不看。
祝煜愣了下,才意识到自己露馅了,只得厚着脸皮道:“我也没想到你会亲我啊。”
“我以为你要死了,再不……”
“再不?”
祝煜挑眉,玩味地望着闻霄。
闻霄也干脆不要脸了,吼道:“再不亲就没机会了!谁知道你骗我啊!”
祝煜忽然有些感动,有一种夙愿已成、人生圆满的感觉。
“没事,我很喜欢。”
“很喜欢也没用,以后不会再有了!”
“别啊,我是真的受了很重的伤。”
闻霄将他上下看了个遍,只是有点糊,有点狼狈,若说真的重伤,倒也不至于。
“我看你挺好的呀。”
祝煜重重叹了口气,指指自己的长腿,衣摆一掀开,竟是一片狰狞的血色。
闻霄大惊,“这是……烧伤的?”
“嗯,被燃烧的树枝子砸了,不过没事,我可以忍。”祝煜凝眉,手又抚上闻霄的脸,只是这一次闻霄并没有躲开,“倒是你,怎么憔悴成这样了?”
闻霄简短道:“无妨。”
她刚想搀着祝煜起身,忽然看到他身边,除了那株生机勃勃的嫩草,其余的树木已经被烈火摧残得不成样子,乌黑一块交错堆砌着,能有些形状尚存已然是奇迹。
直接问他怕是太刺耳,闻霄一边搀着他站起身,一边温声道:“你边上这小草倒是比你生猛。飞云矢砸下来,它一点事都没有。”
祝煜愣了下,勾勾嘴角,“你想问我如何活下来的?”
“唔……”
“想问我什么尽管问,你我不必如此绕弯子。”
闻霄搀着他,更像是两个人互相依仗,前路是一片破败荒芜,漫漫且枯竭的大地一眼忘不掉尽头,但只要两个人这样互相扶持着,总能走过去。
闻霄轻轻点头,“你是如何活下来的?”
“我以前只知道自己不怕冷,却没想到连火都不怕,那株草是命极好,生在我身旁,自然也受了我的庇护喽。”
祝煜语调分外嚣张。
“说得好像自己是什么神仙一样。”
“神是身世,仙是官职,论家室论地位,我怎么不是个神仙了?”
“你最多做个山精野怪,麻烦精。”
说完闻霄自己都笑起来。
她觉得祝煜一定是在诓她,他又不是什么硬石头,哪有不怕火烧的道理。只是人劫后余生,能活着就是极大的福气,没必要刨根问底。
闻霄觉得,她小臂挎着的,就是最大的好运。
来时的路是绝望与焦急并存,况且那时候闻霄身体尚能支撑,在祝煜失踪这个消息的逼迫下,她几乎感觉不出自己走了多久。
返程才发现,这漫长的归途,当真难熬。
不知道走了多久,遇到一只兔子。
祝煜和闻霄便母鸡似的张着胳膊去扑,身体已经被耗到极限,二人实在顾不上什么形象,用最朴实的姿态捉住了那只兔子,又十分朴实地烤成一顿大餐。
只是闻霄将篝火点起的那一刻,能看到祝煜明显怵了。
“真的没关系吗?”
闻霄难得温柔,一屁股坐在祝煜身边。
看不出祝煜到底是什么神情,有些伤感,又有些恐慌,他只是呆滞地望着那片篝火,一双眼睛瞪得浑圆。
“别害怕,别害怕,书上说被火伤过的人都会有些怵火。”闻霄捋了捋祝煜的胳膊,发现他手臂上的肌肉崩得僵硬,“呼噜呼噜毛,吓不着……”
祝煜道:“我好像闻到肉香了。”
“你不是害怕啊。”
“不是啊。”祝煜耸耸肩,手朝火探了探,“我好久没吃东西了,饿了而已,你难道不饿吗?”
闻霄当然饿,但总觉得祝煜说得不是那么回事,“饿,不过我看还得再烤烤。你……”
祝煜直接打断她的后话,“你也别干这个右御史了,人家都分文官武官,你们文的武的活都塞给你,发几分俸禄薪水啊,这么拼命。”
东君福泽庇佑,本就燥热,又是坐在篝火旁,困意铺天盖地涌了上来,乏得闻霄眼皮开始打架,“喔,我得养活我母亲,还有我哥哥姐姐。”
“不若这样,你辞官,以后开个铺子,多舒坦。”
“不要,我爱当官。”
“啊?”
人都是爱当官的,为功名生,为功名死,为功名起早贪黑,甚至违背自己的人性,念书念到嗓子沙哑、两眼昏花,也要在青云门前露个脸。哪怕日后只是漫卷史书页脚的一枚,人们也愿意倾尽一生。
尽管如此,人们还是要摇着手嬉笑道:“我不爱当官的,实在是重任在身,无可奈何啊!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所以闻霄承认自己爱当官,祝煜还是有些惊讶。
闻霄转着木质,懒散道:“当官不好吗?我在祈华堂的时候,每天忙得饭都记不得吃,一朝入狱,连走出祈华堂大门的资格都没有。在圜狱里,吃饭的姿势让我想起来巷子里的黄狗,倘若我想挺直脊背去吃,狱卒也是要罚我的。”
祝煜听得心寒,不敢相信眼前干干净净的人,是从这样的经历里爬出来的。
“谁说囚犯不能抬头吃饭的!”
“没人规定,但是这就是规则。”闻霄冷静道。
兔子已然被烤熟,闻霄一边分肉,一边说着,“但我相信,如果我人生不幸,又要入圜狱,我一定是走出去的。”
“不会。你如果再次入狱,说明你不再是右御史,他们依旧会欺负你。”
“但他们一定会忌惮我东山再起。”闻霄忽地狠戾起来,“我为生存卑躬屈膝,就要在活下来后扬眉吐气。”
祝煜倒吸一口凉气,把叉着兔子肉的木枝子一把塞到她手里,“快别生气了,吃肉吃肉。”
闻霄恶狠狠咬了一口肉。
“如果你真的下狱,我会捞你的。”
“只怕你远在京畿,能做的实在是不多。”闻霄扬了扬头,“我总要学会自救。”
祝煜便琢磨着这句话,吃完了这顿饭。
他默默回想闻霄的一切,猜她一举考中是怎样的风光得意,在圜狱被人欺负又是怎样的屈辱。
“你为什么现在不去报复那些欺负你的人呢?”
“太多了,我总不能把所有狱卒都杀光,我又不是杀人狂。”闻霄侧身,躺倒在地上,扯下了累赘的发簪,沾了泥污的长发便松散铺开。
闻霄惺忪着眼,“我太累了,我睡一会行不行?”
祝煜关切道:“那你盖着我的衣裳睡,好不好?”
“没必要吧。”
“怎么没必要,我看你脸色不好。”
这边祝煜自顾自解下外衣为她盖上,那边闻霄已经睡熟过去。
许是祝煜的浑话实在是太离奇,闻霄无端梦到了他。
那是染着熊熊烈火的苜蓿山,尽管多数树木都在飞云矢落下的那一刻化作齑粉,火仍是疯狂燃烧着。
梦里的祝煜是被燃烧的树压住了腿,可他足够勇猛,不顾疼痛推开后,跌跌撞撞想要逃脱出去。
火燃到他的衣服上,一点点要吞噬他,他不顾一切地奔跑,直到疼痛让他无法站立,一个踉跄跌在地上。
那地上已经没有落脚之处,眼见着他扑进一片火海里。
可祝煜没有被烧死,他的手伸进那片火,竟然毫发无损。
风助长了烈火的气焰,祝煜似乎意识到什么,颤抖着望着自己的手掌,轻轻揭开额间的红白麻绳。
无论火如何肆虐,他在火中,都不会被伤到。
更像是一种浴火涅槃。
祝煜伸出手,遮住了株尚存的嫩草。
他的身影在火中凄凉又决绝,甚至有些诡谲,与另一个人逐渐重叠。
那个人的双眼被遮,而祝煜的眼睛却像是太阳一般灿烂美好。
他们像吗?像,又完全不像。
“阿缘!”
闻霄一个激灵,弹坐起来。
白鹿不知何时出现在她身旁,正用脸蹭着她的肩膀,而方才的一切,都是一场荒唐的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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