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逮着大汉薅羊毛(一)

【现在西方人普遍信仰的基督教和天主教中也有大洪水的相关神话。】

【传说中,人类的造物主上帝因为不满人类的道德败坏,向人间降临了大洪水,想消灭他们。】

【而人类唯一的幸存者诺亚则因为其高尚的品行被上帝所欣赏,为其网开一面,留了一线生机。】

【于是,诺亚在上帝的提示下,造出了诺亚方舟,带着妻儿和一些动物躲了进去,平安度过了大洪水。】

【大洪水过去后,诺亚为上帝奉上了祭品,平息了上帝的怒火。上帝从此决定收回对人类的降灾,人类从此幸存了下来。】

【种花神话中,人类奉行我命由我不由天,洪水来了怎么着,治就完事儿了。而西方则是我命由天不由我,洪水来了好可怕,还好上帝留下了诺亚方舟。】

秦朝

嬴政望着天幕上那群为祸人间所谓的希腊诸“神”,讽笑道。

“这哪里是神啊,这分明就是一群有了法力的普通人。”

纵观那群希腊诸神,争权夺利,漠视人间,私欲甚重,和人类真真没有半分不同。

他印象中的神明,应该是六根清净,普度众生的形象,神性高于人性,这才能叫真正的神。

汉朝

面时上帝那副高高在上的嘴脸,刘彻气不打一处来。

“不是,他是谁啊,他有什么资格判定人类的好坏。”

就凭上帝一张嘴,定下了人类是坏人,所以该死,诺亚是好人,可以活下来,这公平吗!

人性是复杂的,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的。

刘彻对后妃极其无情,你可以说这是他人性中负面点,但他带领大汉大败匈奴,这就是他人性中的闪光点,你能简单的判定,刘彻是好人还是坏人吗!

唐朝

李世民对天幕中治水的大禹,露出了钦佩的目光。

这就是我种花人,这就是我种花先祖。

求神不如求己,自己永远都是最可靠的。

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神的手中,任神宰割,那才是最可悲的。

天幕上列举的两个西方神话,都是因为神最后起了怜悯之心,人类才能从大洪水中幸存下来。

那假如神铁石心肠到底呢,人类从此灭绝吗?

如果求神拜佛真的有用的话,前朝杨广,早就该在万千冤死百姓的诅咒下暴毙身亡了,还有他老李家什么事儿!

【鉴于祖先往我们的骨子里刻的优良基因,种花人对神明的态度一向是灵则信,不灵则不信,种花土地不养闲神。】

【雨神就该司雨,风神就该布风,财神就该管发财,月老就该管姻缘,这是神明的天职。】

【神要是尽职尽责,我该供奉就贡奉,信一信你。神要是给我耍大牌的话,有多远滚多远,老子不信你了,反正神多的是,下一个更乖。这就是种花土地不养闲神。】

【山东有一位大诗人,他有首求雨诗是这么写的,“三天之内不下雨,先扒龙皇庙。再用大炮轰你娘。”】

【有一次山东大旱,耽误了百姓农时。张大诗人跑到龙王庙,先骂了一顿龙王,威胁他赶紧下雨,不然拆了你的龙王庙。】

【可,龙王不买账啊,心想你是谁,让本神下雨就下雨,本神多没面子,就不下雨,气死你气死你!】

【于是乎,张大诗人彻底发火了,架起几门大炮,就往天下轰,把龙王吓得够呛,还真就乖乖下雨了。】

某地正在苦苦求雨的一群百姓,从张大诗人身上得到了启示。

对啊,你龙王不管下雨,算什么龙王!

于是乎,百姓们拆掉了供桌,对着龙王像一顿骂街。

也不知是不是巧合,百姓们刚骂完,雨就乖乖落下来了。

“这龙王也像我儿子啊,不收拾一顿不干活!”村长调侃道。

【对神明灵则信,不灵则不信就更有意思了。】

【期中期末之前,广大学子们一般会先拜一堆神,什么东方菩萨,西方上帝,能保佑我的我都拜,来者不拒。】

【考好了,我去还愿,认为我还是很有实力的,和神明保佑,也就有一丢丢关系吧。】

【考不好的话,全是封建迷信,果然求神拜佛不靠谱!】

子路望着天幕上也被学子们当成神拜的孔子,忍俊不禁,道。

“哈哈哈,恭喜夫子,您成神了。”

“这群孩子们,真是太调皮了!”孔子自己也是乐得胡子直颤。

“不过,这千年之后,竟然人人有学可上,真好,真好!”

听着天幕上朗朗的读书声,孔子落下了欣慰的泪水。

他毕生都在追寻着心中的大同世界,从风华正茂,到满头华发,虽然不被大多数人所理解,但他九死而不悔。

如今,梦想在将来变成了现实了,他就是现在死去,也再无遗憾了!

【第一个封神演艺的槽点还不是那么多,第二个神剧,绝对能震惊你一整年。】

【之前在盘点武帝时,我曾经提过桐女士和她的大造谣。由于它实在是过于“经典”,我不得不再把桐女士拎出来公开处刑一次。】

霍去病一听到大造谣三个字,不由得两眼发黑。

救命啊,社死一次就够了,再让我社死第二次,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儿!

放过我吧,我真的没有爱上过匈奴狼女,更没有叛国!!!

【让我们先大致浏览一下,大造谣究竟造了些什么谣。】

【女主玉瑾是个被父母抛弃的孩子,由狼群抚养长大。七岁时,玉瑾被匈奴单于的汉人老师收养,带回了匈奴领地,教授其天文地理,治国安邦。】

【这位义父的原型,我严重怀疑是西汉时著名的大汉奸中行说。】

【中行说是西汉汉文帝时的一名宦者,因为被选为和亲公主的随从,对汉朝怀恨在心,通敌叛国,投降匈奴,并多次献策匈奴单于坑害大汉。】

【就是这么个烂人,被桐某洗成了心有苦衷,始终怀恋大汉的白莲花,还让霍去病为了女主在他的墓前下跪,以示尊重。】

【你妹的,让民族英雄霍小将军给中行说下跪,就相当于种花开国元帅给小樱花养的汉奸下跪,两块钱一把钥匙,你个傻×配吗!】

“贱婢敢尔!”

心腹爱将被如此羞辱,刘彻想杀了作者的心都有了。

霍去病是个暴脾气,撸起袖子就想冲进天幕中暴揍桐某人一顿。

就在这时,卫青拿来了一叠纸,上面是画师照着桐某的照片加紧弄出来的画像。

于是乎,桐某人的画像,遭遇了包括刘彻的手撕,霍去病的剑戳,卫青的涂黑等等一系列的酷刑,简直是八辈子才能修来的福分呢。

【几年后,匈奴内乱,玉瑾的阿爹被杀害。王瑾逃离了匈奴的领地,与狼群流浪沙漠。】

【在此过程中,女主先后遇见了他生命中两个最重要的男人。男二孟西漠,男主霍去病。】

【男二孟西漠,是个儒商,人称孟九爷。权势滔天,在西域与大汉之间穿梭行商,是王公贵族们的座上宾。】

“一个商人,权势滔天,朕没听错吧!”刘彻一副地铁老人看手机的表情。

要知道,古代的阶级顺序为士农工商,商为贱籍,是为人所看不起的,还权势滔天,别做梦了!

再说了,这男二如果真放在他大汉,是不可能有富可敌国的机会的。

如此丰厚的家产,不抄上一抄,充作军费,他都不能叫刘扒皮了。

正好刘彻缺钱缺到发疯,这不正是天上掉馅饼吗!

【霍去病,大家都非常熟悉了,少年将军嘛。】

【而女主玉瑾与男主霍去病的相识,源于一场意外。霍去病和他的战友在大战结束后遭到沙漠土匪,迷路在了沙漠里,幸亏遇到了女主驱狼相救,并为霍去病指路,二人由此结缘。】

【这两个偶遇,让玉瑾对大汉产生了好奇,决定化名金玉,去长安城看一看。】

“冠军侯,迷路?!”李世民觉得万分荒谬可笑。

称帝之前,他自己就是个带兵打仗的将军,历代有名将军的事迹他再熟悉不过了。

“这作者读没读过史书啊,骠骑将军能打到狼居胥山,靠的就是人家精准的方向感!”李靖“呸”了一口。

“李广迷路还差不多,霍去病就算了。”程咬金道。

话匣子一打开,武将们纷纷和李世民吐嘈了起来。

与此同时,李广的鼻子一痒,不由得打了个喷嚏。

【到了长安城,为了谋生,金玉去了长安有名的歌舞坊落玉坊的应聘,凭着聪慧美貌帮助落玉坊兴盛起来,并成为了长安城有名的红人,被她倾倒的王公贵族数不胜数。】

【在此过程中,金玉先喜欢上了男二孟西漠,并大胆表白,男二却因为自己身有残疾不想耽误女主,残忍拒绝了她。】

【受了情伤的金玉,难过至极,决定离开长安重返大漠。对金玉一见钟情的男主霍去病此时尚在边关作战,听到这个消息,也追随女主而来。两人在经历了一番生死之后,金玉终于选择接受了霍去病,与之心意相通。】

【而失去了金玉后,孟西漠也有些追悔莫及了,女主夹在两个男人浓烈的感情中,左右为难,内心煎熬。但她已经认定了霍去病,只好选择辜负孟西漠了。】

【最后,孟西漠选择了尊重女主的心意,以身试毒,配出解药,救了中毒霍去病,放手离开。霍去病也假死,和女主归隐大漠,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霍去病看着天幕中女主和两个男人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纠革,不由觉得头疼不已。

他又不是娶不到媳妇了,至于从别的男人手里抢人吗!

他舅卫青是大将军,他姨母卫子夫是皇后,姨父刘彻是皇帝,他自己也是冠军侯,就他这个身份,简直能在长安城横着走了。

他喜欢谁,直接和姨父说一声,上门提亲就好了,难道还有哪家女子会拒绝吗!

【关于这部小说中,霍去病和匈奴狼女的恋爱我就不吐嘈了,上次吐嘈过了,这次吐嘈点儿别的。】

【在这个破小说里,我卫帅和我武帝被写成了超级无敌大反派,打压小霍。黑的连人家爸妈见了,都不一定能认得出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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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逮着大汉薅羊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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