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笑眯眯的看着于欢喝茶,嘴上试探道:“小兄弟,我看你年纪不大,竟能勇斗大虫,当真是少年英才啊!”
于欢闻言,倒茶的手一顿,轻声解释道:“也是侥幸,我当时本想跑的。谁知它就自己撞上来了。”
这是实话。
于欢当时遇到那大虫,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把这畜生引开,然后再利用手中武器徐徐图之。
谁能想到那么巧,刚好就给她一招制敌了呢?
掌柜闻言,眼睛更是亮了几分,忍不住将身子探向前方,急切的问:“这么说,小兄弟竟是自己一个人杀死的这大虫?”
于欢迟疑点头。
“英才!大大的英才!”掌柜啪的一声拍上桌子。
于欢被对方直白的夸奖说的脸红,连忙转移视线。
于欢提起正事:“您要不先看看货?”
掌柜:“得看,这得看!老夫活了这许多年岁,还没看过大虫呢。”
说着,他霍的站起身,几步走到布袋前,伸手拉扯上面绑着的绳子。
没想到,那袋口的绳子绑的极紧,掌柜研究半天都没解开。
袋口的绳子是于欢亲自绑的。
她怕走在路上,大虫不小心掉出来吓到路人。
便把绳子绑的牢牢的。
看到掌柜打不开,于欢走上前,帮他把绳子解开了。
这大虫毕竟是百兽之王,乃是万中无一的猛兽。
袋子甫一打开,巨大的虎尸毫无遮挡,浓烈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即便明知这大虫已死,掌柜仍被吓得心惊肉跳。
掌柜原本半蹲在地上,离那虎尸极近。
骤然和虎头近距离对视,他悚然一惊,猛地向后退了两步。
好在他身体保养不错,腿脚也算灵便,脚步紧着倒腾两下,扶着身后的圈椅,这才没一屁股坐到地上去。
要真是那样,可就太丢人了。
于欢低头专心的拉着袋子,把虎尸整个露出来给掌柜查看,没有注意到身后的动静。
掌柜定定神,再次向地上看去,一眼就便看到那大虫后半截儿,从中间一路裂开到尾部的老大一条豁口。
毕竟管着一家偌大的酒楼,掌柜的眼力还是有一些,当即认出那豁口是由人一刀划开的。
切口整齐利落,显然握刀之人力道极强。
看到这一幕,掌柜倒吸一口凉气。
他颤着声音道:“这,这大虫的致命伤,竟然只有身下这一刀?”
于欢:“脖子上还有一刀。”
闻言,掌柜顾不得刚刚的惊吓,两步抢到近前,仔细观看那大虫的尸体。
果然,这大虫身上,除了这两处之外,竟然没有丝毫损伤。
这一刻,掌柜心中有惊且喜。
惊的是,竟真叫他遇到了个强人。
这喜的,自然是他心中那点谋划有着落了。
不管是大部分完好无损的虎皮,还是这畜生身上足够惊人的痕迹,都会成为这只大虫抬高身价的砝码。
老爷们爱看什么,他能不知道吗?
到时,若是将这小子再往大人们面前那么一送……
那掌柜稀罕的看着虎尸,眼中精光大盛。
须臾,掌柜讲究的洗了手,又叫人麻利儿的去请他家“大少爷”过来。
他自己则拉着于欢唠起家常。
“老弟啊,不瞒你说,哥哥我生平最敬英雄!若是不嫌弃,你今后就是我兄弟了。老哥我今年三十有二,姓王,叫王忠。我家主子,乃是国子监祭酒,当朝的三品大员!” 掌柜说着,抬手向京城方向拱了拱。
“老哥我,在这临安城也算有些手段,来往之人看在我家主人的面上都能给我几分薄面。从今往后,你要是有什么事,尽管招呼。”
于欢:“掌柜的,您客气了。我就卖个山货……”
这王掌柜作为买方,又是让座又是让茶,态度还殷勤的很,于欢不免起了些防备之心。
她现在就想赶紧卖完,赶紧走人。
也是于欢大意了。
她原本看书上说武松在景阳冈打虎,打完得些赏银也就是了。
那还是因为当地饱受大虫肆虐之苦,衙门出了悬赏榜文。
如今她不过是一卖山货的过路人,这王掌柜就算想要拿着虎尸去讨好主家,似乎对她也热情太过了些?
正疑惑间,王家大少爷来了。
这位少爷身穿一件月白长衫,头戴儒巾,做书生打扮。
长身玉立,面容矜贵,颇有风采。
王掌柜先是恭敬的上前和他家少爷请安,低声说明情况。
这才转头对着于欢道:“这是我家大少爷。”
只一句,双方身份差距立显。
于欢对此倒是没什么想法,她此刻只想快点结束这场冗长的寒暄。
奈何甲方并不如此想。
那大少爷饶有兴致的看过虎尸,这才坐回桌前。
他倒是很“平易近人”,不忘招呼于欢:“小兄弟,请坐。不知兄台高姓大名。”
那王掌柜此刻也不坐了,直接充当起小厮,亲自给他家少爷倒茶。
于欢当即老实坐了,回了句:“免贵,姓于。”
“不知于兄弟师从何人?”
于欢愣了下,迟疑道:“老师倒是有……不过,你应该不认识。”毕竟她的老师都是现代人。
那王少爷闻言,露出感兴趣的神色来:“哦?莫非竟是隐世高人?”
于欢木着脸道:“你说是就是吧。”她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东西你们也看了,要买就出个价儿。不买我就走了。”
王少爷慢条斯理地道:“于兄弟莫急,这大虫我要了。你看,一千两如何?”
于欢:夺少?你说这只老虎多少钱?!
她们刚才可是走了不少肉铺,都打听过了。
一头猪最多三四百钱。
便是这时代极为昂贵的牛,一头也才十几两。
于欢猜到老虎这东西不便宜,但也没想到会这么贵!
于欢一激动,当即点头应道:“成交!”
那王少爷看到于欢的表情,哪还有什么不懂的,当即笑着让掌柜去拿钱。
王掌柜领命出去了。
于欢望着王掌柜离去的身影,仿佛在看一个英雄。
真不怪她贪财。
实在是家里现在一个铜板都没有了。
官府发的粮食已经见底,于欢跟着红姑一家天天啃野菜团子配烤肉。再没有主食,胃里都要反酸了。
有些日常用品可以偷偷用空间中的替代,用在明面上的却不行。
于欢现在的衣服还是拿自己的“新中式”衣服对付着,全部都是夏天的薄款。
不光衣服,就连鞋子也是。
天气越来越冷了,她还没有钱买纸糊窗缝,没有找人盖火炕……
这样一想,真是处处都要钱。
马上就要有钱了,于欢心情瞬间变好,也有精神和人寒暄了。
一片和谐之中,两人聊的很不错。
这位王少爷言谈有度,态度自然平和,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不一会儿,他便不着痕迹的把于欢的家事问了个遍。
可惜于欢是个嘴严的。
两人你来我往了几轮,最终,他只知道了于欢的“年龄”、姓名。
问到家住何方,于欢说了红姑之前的老家,道自己一家逃难时走散,如今只得一个表姐和外甥在身边。
既然是难民,那出处自然已经不可考。
问她师从何人、哪门哪派,于欢便说自己都是跟着家人瞎学的,也没有什么门派。
于欢:“我就知道我学的拳法是二伯教的,连叫什么拳都不知道呢。”
待王少爷问到她二伯,于欢一脸正直的说:“二伯不就是二伯吗。我年纪小,只知道大家都叫他于二,不晓得他老人家的名字嘞。”
待要再问,于欢就一脸伤心欲绝的样子:“可怜我的家人,竟都这么去了……”
那王少爷到底是个君子,见到于欢这样,自然无法再问下去。
反倒是于欢,一秒反客为主。
别人问了她什么,她便要问回去——“礼尚往来”吗。
然后,她便知道了这位王少爷如今是在“游学”。
王少爷本名王思文,十八岁,如今已经是位举人。
他中举之后,没有继续参加科考,而是选择出门游历、增长见识。
临安城有他王家的产业,王思文便顺道过来巡视,大概还会在此地呆上一两个月。
作为一个现代人,看到传说中的举人,于欢难免对这位王少爷生出一两分好奇和崇拜。
要知道,大名鼎鼎的范进中举,可是所有现代学生都知道的。
活的,年轻的,没疯的举人!
拿到现代,这妥妥就是一个天才般的人物呀。
王思文被“好学生”光环这么一罩,于欢对他的态度都变好了起来。
王思文自然感受到了于欢的态度转变。
对此,他自傲一笑。作为年少成名的举子,他当然有这个底气。
二人相谈正欢,王掌柜带着人抬着银子进来了。
仆人把一只精致的木箱抬进来,直接放在于欢面前的桌子上。
箱子打开的一刹那,于欢瞬间觉得眼前一亮。
一只只成色极好的银元宝,整整齐齐地排列在箱中。
箱子虽不大,却让人有种满满的安心感。
王掌柜礼貌的问:“一千两,全都在这儿了。小兄弟是否要称一称重量?”
正对着满满一箱银子呲着牙傻乐的于欢闻言愣住了——看重量?她不会呀。
于欢:“跟我一起来的母子俩呢?”
红姑&小石头:欢弟/小舅舅终于想起我们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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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二十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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