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喝茶。”
“诶,好。”
“娘,喝茶。”
“好好,姝娘,这是给你的。”徐秀莲递给她两个红包。
林姝笑着接过。
“这是给爹娘的,不要嫌弃。”她把抹额和鞋递过去。
“好,好,怎会嫌弃。”邵青松满脸笑意的接过。
“这是给大哥、大嫂、燕飞的。”给他们的分别是鞋垫和两条帕子。
三人高兴收下。
“如梅、如竹,这是给你们的。”最后两件是小孩的鞋子。
“谢谢二婶。”两个孩子异口同声。
“真乖。”林姝摸摸他们的脑袋。
最重要的仪式结束,她松了口气,这个亲终于成完了,这几天把她折腾的,每天十分紧绷。
她跟着一大家子吃了一顿有生以来最热闹的早食。
早食是杂粮粥,成亲宴席剩下的剩菜,这个时候没人嫌弃剩菜,就连她也觉得味道不错。
吃完饭被邵衍拉进屋,其他人一脸会心的笑,林姝被羞的脸红。
“姝姝,我也有东西给你。”邵衍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小盒子,满脸带笑的递给她。
林姝惊讶的看着递到面前的小盒子,这一看就是首饰盒。
“打开看看喜不喜欢。”他一脸期待。
“是兰花!”林姝惊喜的拿着兰花簪子,一脸感动。
邵衍见她喜欢,笑弯了眼点头说:“这是我抄书攒的一些银钱,还差一些便跟娘拿了一点,之后我会还的,知晓你喜欢兰花,那时兰花还没开,我便买了这款常见的。”邵衍没忍住,快速的亲了一下她因惊讶微张的红唇。
林姝无奈一笑:“没个正经,帮我戴上看看。”
“好嘞。”接过簪子,小心插到她的发髻中。
他有些遗憾:“还是小了,且没有金簪好看。”
“哪里,很好,我很喜欢,谢谢我的衍哥哥。”林姝踮起脚,快速亲了邵衍的嘴角,然后跑到铜镜处,欣赏自己发髻的簪子。
邵衍呆呆的摸着自己的嘴角,看她这么喜欢簪子,暗暗下定决心,自己一定要好好读书,以后给姝姝买更多首饰。
林姝看着发髻上的簪子,她欢喜的不是这个首饰本身,而是邵衍的一片心意。
自己其实根本不喜首饰,要不然到了这里也不会一直用一根木簪,可头顶这支银簪是邵衍的一片心,对她来说十分珍贵。
“我也有东西要给你。”林姝从自己带来的包袱中拿出两身外衫。
邵衍脸上的喜意憋不住,像只大狗狗一样跑到林姝身边,殷切的说:“我也有啊。”
“别人都有,怎能没有你的,快过来试试。”她把外衫往邵衍身上比划。
邵衍乖乖脱下外衫,由着她给自己套衣服。
两件外衫一件天蓝色,一件白色。
“这般适合,你亲手缝的?”邵衍穿着天蓝色的外衫转了一圈给她看。
“对,这两件外衫我做了快一个月。”林姝笑着看他。
“给他们的都是买的?给我的是亲手缝的,姝姝,你真好。”邵衍感动的抱住林姝,把头挨在她颈窝蹭来蹭去。
林姝被他蹭的脖子很痒,这人怎么如此黏人,说他是小狼狗真没错,活像一只爱撒娇的大狗狗。
“好了,别撒娇,你跟我一起去看房子建的如何?”林姝拍拍他后背。
“好啊好啊,一起去。”邵衍开心的把衣服脱下来,小心翼翼叠好,然后轻轻放到柜子里。
看他那个小心样,林姝很高兴,自己的心意被人珍惜,这个感觉很不错。
两人出了卧房门。
邵衍对着堂屋喊了一句:“娘,我们去新房那转转。”
“好,你们去玩。”徐秀莲笑呵呵的看着两人的背影。
林姝无奈的笑着看他:“先去后院,带上天歌他们,好好走路,邵衍你干嘛挤我。”
邵衍装傻:“我没有啊,我就是在走路。”
“哎呀,你差点没踩到我。”林姝往后院跑。
“别跑啊,姝姝你没事吧,我抱着你走。”邵衍追。
“不要。”
“等等我。”
两人打打闹闹到了后院,在天歌他们面前,林姝咳嗽一声,停下打闹的动作。
“走,我带你们出去玩,然后把兰花抱去前院晒太阳。”她说着要去搬筐里的兰花。
邵衍比她先动作,两手一边一个托起两盆兰花,示意她走就好。
“以后这人就跟我们在一起了?”兰花颇为嫌弃的说。
听到兰花的声音林姝没办法回他,邵衍还在呢,只能往前院走。
天歌带着大白和四只小狼,紧紧追在她的后面,完全不在乎邵衍。
安顿好兰花,林姝被邵衍牵着出了门。
“这几个小家伙,只认你不理我,还不让我碰。”邵衍低着头稀奇的看着天歌他们,他从来没见过如此有灵性的小家伙,好像能听懂人话一般。
“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时间长了自然就好了,天歌你们说是不是。”林姝摸摸紧贴在自己腿边的天歌。
“啊,只要姝。”天歌回。
“噶、啊,只要姝。”大白像个天歌的应声虫,不管天歌说什么都说是。
“嗷嗷,不要他。”踏雪嫌弃的说。
其他三只附和。
邵衍摸摸下巴:“我怎地觉着,他们像是在反对?”
林姝忍着笑拍拍他的胳膊:“哪有,你想多了,快放开我,那边都是干活的人。”
“不要,你是我的妻,明媒正娶的妻,为何不能牵。”邵衍说的理直气壮。
造房的人除了特意从县里匠市找来的匠人,大部分是村里人。
村里很多人羡慕嫉妒邵衍娶到又会赚钱又漂亮的林姝,见邵衍这个黏糊劲儿,忍不住酸他。
“呦,邵老二也是运气来了,娶到这般俊的媳妇,以后能跟媳妇住新房。”
“哈哈哈,邵衍你不会倒插门了吧?”
“那林大山一家该呕死,新房与他们没甚关系。”
其他人也跟着一起调侃他。
邵衍完全不在意,面带骄傲的看着他们:“你们懂什么,我媳妇便是我们全家的福星,自从我媳妇搬到这,我们家日子一日比一日好,从人参到得见御医,我能去书院读书,我爹能重新站起,皆是我媳妇的功劳,便是倒插门我也心甘情愿。”
林姝笑着抽回手,轻轻拍了他一下,看着建房的人说:“别听他胡说,哪来的倒插门,我家里只有我一人,倒插门有何用。”
“我媳妇最好了。”邵衍看着她傻笑。
两人这副恩爱的样子,这副互相维护的样子,看的打趣的人牙都酸了,他们更加嫉妒,凭什么邵衍能找到这般好的媳妇,简直没天理。
“你跟他们说说话,我去看看皂荚树下。”林姝跟邵衍说。
邵衍点头,目光一直追随着她。
干活的都是年轻力壮的村里人,有好些还没成亲。
“哥,你说当初若是我救了人,是否该我娶她。”有个年轻人小声的说,他悔啊,他当日也在附近,却没有生出下河救人的心思。
“别做梦了,人家是读书人,长得又好,才能让林姝看上,你啊,还是老老实实娶村里的婆娘吧。”他哥摇摇头,觉得自家弟弟想的多了些。
林姝走到皂荚树旁,轻轻地说:“我成亲了。”
皂荚树欣慰的说:“我知晓,我看在‘眼’里。”
林姝心里有些淡淡的愁绪,带着些忧愁问:“邵衍会考功名,或许以后要去府城读书,或许以后会去京城做官,我会跟着一起,兰花他们可以带走,可你怎么办?”
皂荚树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家人”,她不想把皂荚树一棵树留在这里。
若是邵衍能在京城做官,到时花些银钱把皂荚树挪过去也不是不行,可若是邵衍被外派,到时在哪里还不清楚,总不能一直把一棵大树挪来挪去吧,这是她心里一直在思考的无解难题。
皂荚树听出她的忧愁,忽然笑了:“前几日,有鸟雀带来了人参的话,也能让我跟你走了。”
林姝眼睛一亮:“如何做?”
“他说,像我们这种有灵性的花草树木,若是跟我们同根的发了芽,被移植到别处,我们便有了两个‘身体’。”
“我的天,分身!分神!”她十分震惊,这不是前世玄幻小说的情节吗?竟玄幻至此?
仔细想想也是,自己都去过地府,真有这么玄幻的事好像也不足为奇。
“这么神?若是无限分身,理论上可以遍布全国!”她不自觉的说。
皂荚树否定:“不,最多一棵,人参说他试过,超过一株便会错乱,差点没‘死掉’,除非一棵死了,才能分出另外一棵,且像兰花那种年月少的,只能感觉到位置,不能到那个‘身体’去,我虽没试过,但能感觉到,自己是可以的。”
“一棵也好,带一棵小树总比带一棵大树走要方便,你晚些再分,到时带走方便些。”知晓没那么多分身,这个世界没玄到自己理解不了的地步,她安心了些。
除去刚刚的震惊,今日解决了带不走皂荚树的问题,解决了自己一直以来的心病,她十分开心。
“对了,我听鸟雀说,那棵人参对你很好奇,我觉得他或许想来找你。”皂荚树说。
“一棵不知长了多少年月的人参,居然信我,算是对我人品的认可吧。”林姝笑了,“若他有意,便让鸟雀捎信,我去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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